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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部分

史上第一名媛-第101部分

小说: 史上第一名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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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和华夏一号首长的小儿子岳南在谈恋爱。告诉她,她的妹妹任笑笑很宠着“小叶”,一点儿苦都舍不得让小叶吃。告诉她“小叶”交了很多很多的朋友,人缘有多好。

    任欢看不到女儿。却能从阿德的描述中,一点点拼凑出女儿的容貌、近况。

    “小叶”混迹果壳酒吧,和岳家的孩子打成一片,爱飙车,爱玩刺激的游戏

    任欢觉得这不大好。

    酒吧是什么地方?小钢炮儿(黑话:性格暴烈的混混)最多了!

    在那儿,你要没人护着,会出大事。岳南那孩子,只顾自己玩得开心,把“小叶”丢在一边,谁知道什么时候捅篓子。

    阿德安慰她。

    “宝贝儿没关系的,有我的人帮忙照看着呢。但凡有对咱们闺女不好的事儿,早被我的人摆平了。”

    任欢觉得阿德说得太轻松。

    她自己就是大院长大的,也是和部队大院的孩子们玩过来的。

    那时候,九五城就外交部的那帮孩子们玩得最疯了。可就算玩得再疯,嗅蜜刷夜也是讲规矩的,不会像现在的孩子这么下手没轻重。

    任欢要阿德好好地看着“小叶”,别让那孩子没个轻重的惹上麻烦,不好收拾。

    阿德点头答应,想也不想的拍胸脯,绝不会让“小叶”吃亏。

    任欢半信半疑,安不下一颗心。

    还揪着呢。

    可阿德发回来的照片,全是“小叶”和朋友们开心笑闹的场景。

    事实大于雄辩!

    “小叶”过得这么舒坦,任欢也不好再指责阿德没有尽心尽力——毕竟,阿德的人几乎是全天二十四小时地守着“小叶”。

    可她安下了心,这事儿却远没这么简单。

    阿德口中的“不吃亏”、“不出事”、“不过火”,那是相较于阿德而言的“不吃亏”、“不出事”、“不过火”。

    &

    阿德是军火商人的儿子。

    从小学的是枪械、冷兵器、医药知识

    战争无大事,军火无小事。

    只要不把自己玩报废了,你便是把所有挡路的人都给解决了,在亚伯家族的眼中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这个家族骨子里有种冷血、残酷的秉性。

    和一般上层阶级“我为人人,人人为我”那种绅士精神不大一样。

    亚伯家族的人,心是硬的,血是冷的。

    阿德虽然不大喜欢任欢的女儿“小叶”,但是不得不说这孩子,骨子里太像他们亚伯家族的孩子。

    总之“小叶”顺风顺水的欢脱着,张扬着——

    阿德也就听之任之由之。

    阿德永远也不知道,国界阶层文化的差异,会导致外国人看东方人,大多察觉不到个体与个体的差异——

    不同的容貌,他们尚且会分不出谁是谁,何况是相同容貌的叶泉和叶春闲。

    阿德的手下也是半吊子的中国通。

    乌龙一个接一个,打从他们找到叶翼的家中,啪啪啪照了一堆照片,听着中国话的时候,就一错千里。

    阿德的手下语言能力急待提高,可编故事的能力倒是不错——三下五除二脑补出一堆故事,理所当然的把“认错人”进行到底。

    见过坑爹坑妈的孩子,如今坑领导的下属也风风火火走上了历史的

    风风火火走上了历史的舞台。

    这也是后来,任欢将阿德恨之入骨的最大原因!

    在任欢的眼中,她任欢未满十八岁谈恋爱,这叫谁都有疯狂热烈的青春。可她女儿“小叶”年纪轻轻交了小男朋友,简直不务正业。

    “阿德,你看着‘小叶’最近好不好?”

    任欢每次问,阿德都点头,“看着呢,没事没事。”

    “阿德,‘小叶’最近怎么样?”

    “很好啊。没问题的。”

    彼时,“小叶”泡吧刷夜钓凯子几件事做得淋漓尽致,阿德一件不漏地看在眼里,却从未觉得哪里不对。

    倘若“小叶”这么顺风顺水一路走下去,阿德真的觉得没点儿问题,也一点儿都不想让任欢和她的女儿有过多的联系。

    没有谁比阿德更加明白——

    血缘是一种神奇的纽带,超越了世间一切的可能。

    若是可以,“小叶”还是一辈子别出现在任欢的眼前吧。

    可让他万万想不到的是,自己明明牵线搭桥,给了“小叶”无尽的方便和后门——可“小叶”喜乐安平的人生依然撞上了铁板!打从果壳那个姓庞的孩子找人把“小叶”塞到后备箱,然后送到果壳酒吧开始——“小叶”就彻底的栽了。

    阿德作为见证人,是“看”着“小叶”的名声每况愈下,千夫所指;“看”着叶翼风风火火地跑去理论,却被人踩断了肋骨送到医院;也“看”着任笑笑大放阙词,被送入监狱。

    叶家颠覆得如此迅速。

    这速度比闪电还快!

    阿德还在犹豫,这事儿要不要和任欢说说的时候,“小叶”已经被庞柳折磨得形销骨立了。

    阿德有一万种办法能够把“小叶”从庞柳的手里弄出来。

    可是弄出来以后呢?

    “小叶”的名声已经臭了。

    他能堵一人之口,堵百人之口,堵万人之口,却堵不住风中传来的议论声。

    圈子就那么小,怎么可能有秘密。

    只要“小叶”一天摘不掉被人在果壳看笑话的帽子,就会一直被嘲笑到老。

    阿德犹豫了许久,终是决定把这件事告诉任欢——

    把决策权交到任欢的手里面。

    任欢一直是个胆大心细的女人。

    她能在维和部队做战地记者,就决定了她的眼界阅历与旁人不同。

    听完阿德原原本本的说完了“小叶”近期的遭遇以后,任欢并没有大惊失色哭泣不休,也没觉得自己一定要怎样怎样地现在就赶回国内。

    她只是淡淡道:“我让你帮我看着她呢?你对我说‘没事’,‘她很好’。这叫‘没事’、‘很好’?”

    “阿洛”阿德沮丧着脸,像个无助的孩子似的,可怜兮兮地看着任欢。

    “我纠正了你多少年了,我不叫洛采冬,这辈子不叫,下辈子未必。你可看好了,也许你愿意自欺欺人地这么喊我,可我永远都不可能变成你心目中的洛采冬。”

    “阿洛,你不要这么说”阿德忧伤地望着她。

    “我就问你一句话。这么十五年来,你不让我回国,不让我见她,那我让你帮我看着她呢?你答应我会好好照顾她呢?”

    “我有看啊。”阿德委屈。

    “她抽烟、喝酒、逃课,这叫有看。她纵火、打架、给人下迷药、找小痞子堵路找茬、抢劫偷盗,这叫有看?抽烟喝酒什么的,我都可以当她是年少轻快,只伤害了自己的未来和前途。可违法犯罪的事做了这么多,她变成了这样面目可憎的孩子,你和我说这是‘没事’?”

    “阿洛,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啊,我又有哪里做错了?”蔚蓝色的眼睛无辜地看着任欢,那么英俊的中年大叔就像泰迪似的,雾煞煞地看着任欢。委屈,委屈极了。

    “哪里错了?呵呵,阿德,我和你再说一次,错了,哪里都错了!我是任欢,不叫洛采冬。‘小叶’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她的人生早就被毁得差不多了。”

    冷冷地看着阿德,任欢冷声地笑道。

    “阿洛”阿德呐呐,不知如何是好。

    “你说吧,你认为,这事应该怎么办?”

    不知道过了多久,任欢双手环抱胸前,低着头,声音冷漠。

    “你别急,不会打架的孩子,是不配做亚伯家族的人。‘小叶’她”

    阿德想说话,可话音还没有落下,就被任欢打断了:“别拿亚伯家族和我说事。她姓叶,不姓亚伯。她是我任欢的女儿,不是你阿德的女儿。”

    “我们可以生一个”

    “呵呵。”

    冷不丁地抬起头,任欢的眼眸中射出了冷漠锋锐的光芒,那么尖锐可怕的光亮,像刀子似地扎了过来,直刺得阿德所有的话音蔫蔫的,都畏畏缩缩地藏了起来。

    他怕任欢。

    爱到了极点求而不得,就会患得患失,恐惧无助。

    那么多年也过去了!

    阿德曾以为任欢早就被自己感动了,再也不会用当年那样看仇人的目光看着自己。

    可直到今天——

    他才发现自己错了。

    任欢从未原谅过他,她还恨着自己,狠自己毁了她的一切。

    切。

    分明

    做这一切,他从不后悔。

    可乍看到十五年前,自己和任欢结婚那日,任欢看着自己的目光时,阿德依然觉得心脏好冰好冷,像是被什么狠狠揪住——

    有窒息的痛感。

    沉默地看着任欢,阿德满心地恐惧,分明想要搂住她的肩膀,软语温言地安慰她:“阿洛你别担心,一切都有我,我会摆平这些事的。”

    可他没有这个胆子。

    他甚至连对视任欢的胆量都没有。

    不知过了多久。

    他颓然地垂下了肩,轻声,道:“阿洛,我订了机票,我们回你的国家。你要见你的女儿,我再也不拦你了,好吗?求求你,不要恨我。”

    最后一句,他说得很轻很卑微,卑微到仿佛风一吹就会消散在空气中。

    任欢明明那么恨他。

    心里却像是被什么狠狠刺了一把,直涌上一种说不出的复杂情绪。

    ------题外话------

    首先,你们终于明白上辈子,小叶死了,任欢为什么都不知道了吧。:)

    其次,这辈子的任欢真的认为没有认出女儿是谁吗?小卖个关子。:))

    最后,阿德为什么一定要喊任欢叫“洛采冬”?继续卖个关子,小剧透一个,这里和替身绝无关系。:))

    最后的最后,我得千万个谢谢亲爱的们送我鲜花钻石月票评价票,谢谢亲爱的们一条条的留言们!

    青鸦双手合十,虔诚地心愿。

    祝看我书的宝贝们减肥成功,桃花朵朵,生日快乐,求仁得仁,求孕好孕,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158。祖国的心尖尖() 
阿德曾以为任欢早就被自己感动了,再也不会用当年那样看仇人的目光看着自己。

    可直到今天——

    他才发现自己错了。

    任欢从未原谅过他,她还恨着自己,狠自己毁了她的一切。

    分明

    做这一切,他从不后悔。

    可乍看到十五年前,自己和任欢结婚那日,任欢看着自己的目光时,阿德依然觉得心脏好冰好冷,像是被什么狠狠揪住——

    有窒息的痛感。

    沉默地看着任欢,阿德满心地恐惧,分明想要搂住她的肩膀,软语温言地安慰她:“阿洛你别担心,一切都有我,我会摆平这些事的。”

    可他没有这个胆子。

    他甚至连对视任欢的胆量都没有。

    不知过了多久。

    他颓然地垂下了肩,轻声,道:“阿洛,我订了机票,我们回你的国家。你要见你的女儿,我再也不拦你了,好吗?求求你,不要恨我。”

    最后一句,他说得很轻很卑微,卑微到仿佛风一吹就会消散在空气中。

    任欢明明那么恨他。

    心里却像是被什么狠狠刺了一把,直涌上一种说不出的复杂情绪。

    **

    下机的那一刻,四九城久违的空气迎面扑来。

    任欢眼泪差点没出来。

    离了十五年,她想了十五年的四九城。她记得密云的水,故宫上方被切成格子的方方正正的天,院子里的石榴树,鸽哨下的笑声。

    这儿的每一处青石铺的地面,她记忆犹新。

    **广场的红旗飘着。

    清华园的对面就是八国联军抢掠过的圆明园

    任欢说:“我要住长安街。”

    阿德对九五城门儿清,立马就找人在长安街的某个大饭店订了房——可加长版的林肯轿车开过来的时候,任欢瞄了一眼,淡道:“到了九五城,你不坐出租车,不听司机师傅侃几句,人生都是不圆满的。”

    阿德犯怵了。

    任欢淡道:“你要觉得不方便,一个人做这车过去吧,我是一定要做出租车的。”

    阿德说:“宝贝,出租的道儿堵车厉害。”

    任欢美眸一扫,一双凤目不怒而威:“嗯,谁家的车子明晃晃地开在路上不堵,你不堵莫非还要和公交车抢道儿?”

    阿德说不过她,只能任由她的小性子。

    可阿德从小到大还真没坐过的士!

    他这个背景摆在这儿。

    为了安全,人家大学之前都是家庭教师在家里授课,等在剑桥上大学了,土豪有私车、私机接送,从来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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