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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部分

剩女扑倒金龟婿-第100部分

小说: 剩女扑倒金龟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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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嚎啕大哭,如同光着脚在河里摸鱼不小心割破了脚的小时候一般。

    我妈轻轻拍着我的背,不置一言。

    她这人平时老爱打我骂我损我,但是真遇到我伤心难过,她倒是没辙了。

    就像很多年前我撕碎了照片告诉她我和林凯分手了,当时她也是呆愣愣站在原地,半天不知该如何安慰我。

    我爸上前把我们娘俩搂进臂弯里,笑着说:“走吧,回家吧,你们娘俩看《情深深雨蒙蒙》,我给你们做饭去。”

    这一刻,我终于相信家是永远的港湾。

    无论在外头受了多大的风雨和挫折,只要飘飘摇摇能够航回小港。

    稍作休息就能获得温暖,重拾继续走下去的力气。

    人生还很漫长,等包扎好心里的伤口,就要扬起白帆继续航行了。

    无论前方等待我们的是风平浪静还是海潮汹涌,我们不得不让自己置身于无边的大海之中。

    这大概就是船员的宿命,无法更改,不能逃避。

    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注定漂泊的小船。

    ……

    慕天姿临死前说时间这东西很可怕,它能改变一切。愿那些爱恨情仇,都能被时光稀释,最终消失不见。

    ……

    两年后,S城。

    “陆姐,刚才接到读者举报,你下午帮我去一趟这个有毒豆制品的化工作坊吧,我这边忙不过来。”

    晓莉将手里的文件递给我,我打开翻看了两页抬头笑道:“没问题,我去完法院就过去。毒大米、毒豆子、毒猪肉,唉,现在的东西真是吃不得了,动不动有毒。”

    晓莉惊讶道:“啊?你法院那个事还没忙完啊?”

    我点了点头,拿起桌上的冰咖啡喝了一口,“今天终审判决,我过去看看有没有新闻可以挖。”

    晓莉忍不住感叹:“哇塞!陆姐你可真是业界良心,也太努力了吧。”

    旁边座位上正在赶稿的愣头青小王点头道:“咱们陆姐是拼命十三娘,是社会恶势力的噩梦和灾难。”

    我用手里的文件敲了敲小王的头,“你就知道打趣我,一点尊老爱幼的思想觉悟都没有。快赶你的稿吧,小心今天开天窗金老板骂死你。”

    言毕,我背起采访包走出了办公室。

    工作是我最好的朋友,它永远都不会背叛我更不会骗我,只要我努力就能获得好的收成,让你名利双收。

    这两年来,我终于成为了一名真正意义上惩恶扬善的新闻记者,爬过化工厂的烟囱,洗过小餐厅的盘子,站过红灯区的马路沿子,跟着警察一起捣过贩毒窝点,为喜爱的新闻事业忙得不亦乐乎。

    我想,如果下一次回学校再碰到那位曾经赏识我的老教授,我一定能挺直腰板和他说我的工作了。

    可是我的敬业好像给我妈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她一度认为当初鼓励我来S城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因为我为了工作全年无休,让自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家寡人,让她把我嫁出去的愿望显得更加遥遥无期。

    我不知道我和彭奈的事情我爸妈知道多少,但事后他们的讳莫如深让我觉得他们一定是知道真相却又怕打击我,所以选择避而不谈。

    在家里休息了一个礼拜之后,我开始在网上投简历,本来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投了现在这家新闻类的杂志社。

    不知道是上天眷顾还是我的坏运气用完了终于迎来了好运,我竟然收到了让我去S城面试的邮件。

    这家杂志社在业内的评价很不错,像我这样年龄大还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竟然也能进入面试阶段,难道说,我是靠颜值取胜的吗?

    我偷偷买了火车票面试,结果令人振奋。

    我还记得那天面试官皮笑肉不笑的对我说:“陆小姐,虽然你年纪大又没有相关工作经验,但是你还是被录取了。恭喜你。”

    我一个三十好几的人,早已见惯了职场上的冷嘲热讽,笑着走出了杂志社所在的大楼,并且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年纪一把经验不足的陆清晨可以做的很好。

    我回家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爸妈的时候,我妈口深深叹了口气说:“人家生闺女都是贴心小棉袄,我却生了个风筝,一天到晚想着怎么往外头飞。”

    我笑着把脑袋往我妈怀里蹭了蹭说:“张女士,您太有文学造诣了,我建议你写一本言情小说,一定能成为新一代言情天后。您老就放一百颗心吧,我这只风筝的线头握在您手里,你只要扯一扯,我立马飞回您身边做您的小棉袄。”

    我妈拍了拍我的屁股说:“说不过你,快去整理行李吧。”

    S城离我老家很远,所以我这辈子都没有想过自己会来这里工作。

    有毒豆制品的事情还需要深挖,写完采访简介,我合上笔记本从咖啡厅里出来,收到了一条来自老板的信息。

    这条信息内容很简单,一间酒吧的地址,外加一个价值三十五块钱的红包。

    我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将酒吧地址报给了出租车司机。

第208章 大梦初醒荒唐了一生() 
二十分钟后,出租车在酒吧前停下,司机回头对我说:“小姐,到了,一共三十五块。”

    我从钱夹里拿钱递给司机,忍不住感叹我老板真是个神算子,他发来的打车费用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丝毫不给我一点赚钱的机会。

    整条喧闹的酒吧街上就数这一间酒吧最清净了,我们杂志社的人经常会过来小酌几杯。

    聚光灯下,戴着黑框眼镜的年轻男孩背了把木吉他安静的唱着一首民谣小调,声音干净清透,像是一条缓缓从脚下流过的小溪。

    “南山南,北秋悲,南山有谷堆。南风喃,北海北,北海有墓碑……”

    神色被伤,曲调哀婉。

    同事晓莉瞧见了我,站起来冲我招手。

    我朝她的所在的角落走去,笑着和坐在她身边的男人打招呼:“金老板,您刚才发的红包可不够我打车。”

    “哦?”面前的男人扬了扬眉,将一杯颜色妖娆的酒推到我面前,“你对S城的大街小巷比******对白宫还熟,竟然有司机敢绕道?”

    的确,当了一年的记者,我大街小巷白天黑夜跑了这么多次,早已对这个城市了如指掌。

    对了,忘记介绍,面前的男人是我们杂志社的总编金睿景,我们都喊他金老板。

    其实他是个文人,身上没有一丝半毫的商人该有的铜臭味道,但他比很多商人都要有手腕。

    金睿景三年前凭借一己之力力挽狂澜,让这个亏损到卖桌椅板凳的杂志社如今在坚持新闻道德的同时赚的盆满钵满。

    按理说金睿景和我差不多年纪,至于究竟比我大还是比我小,我也一直没敢问过。

    还记得第一次见金睿景是在我入职后的第三天,我在电梯里给人在H城的损友王怡然打电话抱怨:“我发现这杂志社的老板肯定是个某生活不和谐的变态,我才上班三天,一连三天都在加班。唉,也只有我这种孤家寡人能适应这种工作强度了。”

    王怡然说:“别说废话,直接说你老板长得帅不帅。”

    我心想这女人还真是视觉动物,瘪了瘪嘴道:“我还没见到真人,坊间传闻皮相不错,还是个钻石王老五。但我觉得我们这个年纪的女人看男人不能光看外在,得看他的能力能不能满足你的需要才对。”

    王怡然似乎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呵呵笑道:“那你帮我去试一试他的能力好了,要是在爆发力和耐力上都不错,我就申请调取S城总公司陪你,顺便把他给拿下。”

    这时候电梯到达了杂志社的楼层,我抬脚走出去,意外发现身后跟着一个男人。

    我回头瞥了那男人一眼,嗯,肤白貌美,长腿窄腰,是我一贯喜欢的类型。

    想着他大概是广告商客户,我只跑新闻业务不管广告那一块所以也没太在意,笑着继续和王怡然煲电话粥。

    “要试你自己来试,我可不搞办公室恋情。万一哪天分手也就等同失业了。再说了,我陆清晨从小到大都习惯靠实力说话,搞裙带关系上位这种事情我可干不出来。”

    挂断电话后,我推开杂志社大门走了进去。

    平时一向上班哎偷偷吃零食的前台小妹突然站了起来,毕恭毕敬的对我说:“金老板,早上好。”

    我过门槛的脚一顿,险些栽倒在地。

    回过头去,刚才那位和我一道从电梯里出来的小白脸对前台小妹露出一抹微笑说:“你好。”

    那一刻,我觉得这可能是我在这个杂志社最后一天上班了。

    见我目瞪口呆的回头看他,金睿景冲我点了点头露出一个十分职业化的笑容:“陆记者,你好。”

    “老……老板……好。”

    我结结巴巴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表情一定十分可笑,否则为什么金睿景满眼睛里都是关不住的笑意呢?

    职场准则第一条:千万不要得罪老板,除非你做好了被炒鱿鱼的打算。

    事实证明金睿景并不是一个小家子气的人,他只是把我叫进了办公室,问我一些例如发展方向和对当今新闻行业的想法这样官方的问题后把我“请”了出去。

    我一直胆战心惊了整整一个礼拜,甚至连自己的东西都打包好了,随时准备卷铺盖走人。

    但是,事情似乎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糟糕,因为终于发现可能这位老板耳朵不是很好,并没有听见我在背后说他坏话。

    酒吧里的光线忽明忽暗颇有些暧昧,我放松身体舒服的靠在柔软的沙发上,觉得东奔西跑了一整天的疲惫感终于得到了缓解。

    “昨天你说的那个传销组织的线索摸的怎么样了?听说你今天去那个毒豆制品的加工作坊了?”金睿景喝了口酒问我。

    我还没说话,晓莉就做了个嘘的手势,半撒娇的说:“金老板,咱们就不能好好听歌喝酒不谈公事吗?”

    金睿景点了点头,不再多言。

    其他几个同事喝酒聊八卦,气氛一时间变得热络起来。

    一分钟后,我接到了王怡然的电话,刚刚加完班的她听说我们在喝酒,表示自己立刻过来与君同乐。

    我来S城发展后,王怡然也从她任职的那家金融公司H城分部调来了S城总部,美其名曰怕我寂寞,生死相随。

    其实我们心照不宣,她对金睿景有意思。

    刚开始那会儿王怡然天天往我们杂志社跑,但金睿景似乎为人木讷,并没有接收到王怡然的求爱信号。

    又或者说,金睿景选择视而不见,用委婉的方式让王怡然知难而退。

    王怡然坚持了一个月之后终于放弃,和我们杂志社楼上广告公司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小帅哥坠入了爱河。

    王怡然到达这间酒吧的时候,同事几个里只剩下我、晓莉和金睿景三个人了。

    台上年轻的歌手还在唱:“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我要忘了你的眼睛,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

    你是我穷极一生做不完的一场梦,大梦初醒才发现已荒唐了一生。

    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情感?

    我喝了一口杯子里颜色妖异味道酸涩的鸡尾酒,忽然就毫无征兆的红了眼眶。

    我记得这首歌的创作者马頔说过:你听到这首歌的时候他就已经和我无关了,你掉的眼泪,是只有你自己知道的故事。

    身边的王怡然突然对晓莉说:“你觉不觉得这个唱歌的小年轻长得很像一个人啊?”

第209章 我的心破了一个洞() 
晓莉转头看了一眼台上的人,立刻附和道:“对对对,像一个明星,挺帅的那个,前几年特别火,大街小巷都是他的广告牌,叫什么我不记得了。”

    我沉默不语,认真的听着歌,却听身边的金睿景说:“你们说的不会是彭奈吧?”

    王怡然大手一挥,赞同道:“对对对,就是彭奈。”

    她话一出口自知失言,飞快的看了我一眼,见我依旧看着舞台的方向沉默不语,这才招呼大家继续喝酒。

    彭奈这个名字我已经很久没有听说过了,久到我以为是上辈子认识的人。

    金睿景说:“陆记者好像挺喜欢这首歌的。”

    王怡然担忧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嬉笑道:“我不喜欢这首歌,因为这首歌的主旨是炫耀北方有暖气。”

    “啊?”晓莉不可置信的张大了嘴。

    王怡然拉过她说:“你仔细听这首歌的第一句歌词,‘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这不是红果果的炫耀他们北方人即使外面零下几十度家里还是温暖如春吗?”

    听她这么一解说,我顿时觉得这首歌的意境全无,无奈的瞧了王怡然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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