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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逆转重生1990-第4部分

小说: 逆转重生1990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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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朱富贵有很多话都没对宋志超说。

    现在厂里已经下发通知把宋志超开除了,并且要求宋志超尽快搬离宿舍。

    除此之外,作为宋志超的表弟,朱富贵也没能幸免,从原先的生产车间被调到了最辛苦的库房,成为了一名卖苦力的搬运工。堆积成山的玩具,等待他去搬运。

    不用说,这些都是赵金宝在暗地里捣鬼,但是作为打工仔的宋志超和朱富贵根本就没能力反抗。

    对此,宋志超似乎早有计较,他一点都紧张,把手里的半片西瓜交给朱富贵,笑着问:“你有钱没有?”

    朱富贵迟疑了一下说:“有一百。”

    说完,他就放下西瓜,从铺盖底下摸出一个纸包,拆啊拆,拆到最后里面包着一百块钱。

    宋志超宋志超看了他一眼,指了指他放在地上的一只鞋,说:“那里面呢?”

    朱富贵就拿起鞋,抽出鞋垫子,又摸出一百,苦逼地对宋志超说:“没有了。”眼睛却瞄向自己挂着的花裤头。

    “那里面呢?”宋志超指了指他的花裤头。

    “那里面……”朱富贵苦着脸,只好取下裤头,把里面缝着的一百块拿了出来,说:“我只剩下这最后一百了,真的没有了。”

    “不老实。”宋志超敲了他脑门一下。

    “这三百块是我存了一年的钱,是要回老家盖房子用的。”朱富贵苦着脸说,“不过你要是用来还债,我就先借给你。”

    宋志超看一眼一脸苦相的朱富贵,接过钱,感激道:“相信我,阿贵,这些钱我很快就会还给你。另外我向你保证,倘若有朝一日我发达了,我就送一栋大大的别墅给你!”

    朱富贵憨笑,“我等着。”

    他虽然傻,却很清楚,在他看来,那是做梦。

    ……

    拿了朱富贵的三百块救命钱,宋志超没有直接去工厂找人还钱,而是把自己那台燕舞牌录音机打包,快速离开宿舍,去找潘禺县城最有名的“大喉咙”。

    “大喉咙”是一个人的绰号。

    凡是在潘禺打工的就没有人不认识他。

    “大喉咙”是做“典当”生意的。这种生意在新zg建立后被严厉打击,被誉为“封建思想,剥削主义”的毒瘤,开典当的几乎全都绝迹。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还有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尤其打工仔兑换现金的需要,这门生意就又暗地里开花,兴隆起来。

    在一家买卖烟酒杂货的小卖部,宋志超花了十元钱买了一盒彩蝶香烟。这种香烟的市场价是七块钱,这里却多出三元。多出的三元当然是有额外服务,那就是告诉宋志超“大喉咙”做生意所在的位置。

    宋志超取了香烟,按照老板所说的地点,拐外抹角地走了几个巷子,最后在一片狗吠中,找到了大喉咙做生意的窝点。

    拉开卷闸门,大喉咙看了一眼提着挎包的宋志超,然后丢给那三只叫的最狂的野狗一块骨头,三只狗开始拼命地抢夺骨头,爪牙并用,毫不留情。

    “进来吧!”大喉咙警惕地看了看四周,对宋志超说道。

    宋志超跟着他一块进了屋。

    做生意的地方不大,可笑的是墙壁上还写着标语“坚持改革开放,以经济发展为中心”。

    既然做这门生意,可见大喉咙已经深深领悟了这句话的含义。

    三排铝合金货架,上面摆满了这个年代各种各样的“新潮玩意”。电饭煲,压力锅,随身听,录像机,卡拉ok,以及bb机,大哥大电话等等,可以说这个时代最时髦最先进最拉风的东西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一台14寸的小型电视机正在播放着香港电视剧《蜀山奇侠》,主演是香港明星关礼杰,郭富城和李婉华。再看旁边沙沙作响,原来播放的是电视剧的录像带。

    “大喉咙”是个差不多三十来岁的男子,打扮有些邋里邋遢,嘴角留着一撇胡子,时不时地用手抿两下,搞得自己跟“陆小凤”似的。

    “有什么货要出手咩?”大喉咙瞥了宋志超一眼,操着粤语说了一句,就半边屁股坐在椅子上,抖着腿儿,端起电视旁的绿豆沙吃了起来,眼睛不离电视,电视内,变成血魔的“石生”正在对战“轩辕法王”。

    宋志超也不废话,直接把自己带来的挎包打开,把自己那台崭新的“燕舞”牌收音机取了出来,摆放在显眼的柜台上。

    “你看看这玩意,能值多钱?”

    大喉咙这才按了一下录像带的“暂停键”,端着绿豆沙一边吃,一边打量宋志超带来的录音机。

    用手摸摸录音机的按键,打开磁带盒反复看了看,说:“嗯哈,还蛮新的啦。”

    “你能出多钱?”宋志超直截了当,不愿意和对方多费口舌。

    大喉咙就笑了,放下手中的绿豆沙,说:“别那么心急啦。你这录音机有没有购物发票?”

    宋志超啪地一下,就把发票亮了出来,拍在桌子上,“二百八买的,还不到一个月。”

    大喉咙有些意外,“搞咩嘢?有发票还拿来卖?”

    “我缺钱。”宋志超说。

    大喉咙就笑了,“我知,不缺钱你也不会来揾我啦!”

    随即道:“一百块卖不卖?”

    宋志超不回答,把录音机重新打包就要走。

    大喉咙急了,“好啦好啦,不跟你讲笑………一百五,你的货我收低!”

    宋志超继续打包。

    大喉咙就又说:“火气那么大,搞咩?来食口绿豆沙降降火先!”

    大喉咙端着绿豆沙,拦住了打包要走的宋志超。

    宋志超放下挎包,对大喉咙说:“钱我让你赚,但你开价也不能太离谱。一百五么,你有多少我收多少。”

    “说你脾气大啦,大佬。做生意没你这种急性子的。”大喉咙笑眯眯地说,“我知你急着等钱用,江湖救急啦,一百八,这录音机我拿下。”

    宋志超笑了,突然改用粤语说:“最低两百,唔得谈!”

    大喉咙没想到这小子粤语也说得这么溜,咬牙切齿,“你吃定我咩?这种货,冇得收的。”

    宋志超夺过大喉咙手中的绿豆沙,一口吞尽,随手把空碗丢还给大喉咙,说道:“是冇得收………但也冇得卖!”

006【定个小目标】() 
一台崭新的有发票的燕舞牌录音机,在大喉咙这里最少能卖二百五十块。

    大喉咙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该怎么做。

    宋志超也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叫“见好就收”。

    所以当“燕舞”牌录音机摆在大喉咙的货架上以后,宋志超手里就又多出两百块钱。

    加上借胖子朱富贵的三百块,现在宋志超手中足足有五百块钱。

    这个年代,五百块可不是个小数目,对于很多家庭来说,一年的总收入也不过才一千两百块到一千五百块之间,因此五百块等于很多人大半年的收入。

    五百块钱能做很多事情。

    可以买两架“飞鸽”自行车。

    可以买一台“熊猫”黑白电视机。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些可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时髦东西。

    对于宋志超来说,五百块钱刚好可以拿来还账。他借款五百,还款当然也是五百。幸好,没人问他要利息。

    不过宋志超没有拿钱回去,作为一个过来人,一个曾经经历过大风大浪的金融枭雄,地产大亨,宋志超深切地知道“现金流”的重要性。更明白“鸡生蛋,蛋生鸡”的经济学理论。

    还了钱,就没了钱。

    没了钱,还怎么赚钱?

    最快赚钱的方法就拿钱生钱,要不然前世也不会有那么多大佬朝银行贷款。

    花别人的钱,赚自己的钱,这才是做生意的最高境界。

    宋志超揣了钱并没有立即离开大喉咙这个地下“典当铺”,而是围着杂乱不堪却又琳琅满目的大货架四处查看。

    大喉咙见他不走,就知道有戏,搞不好还能做生意把钱捞回来,就热烈推销自己典押的一些东西。

    “这台录像机很不错的啦,可以睇港剧,睇发哥电影,如果你钟意带色的,我还可以送你一部曹查理的好片子!”

    “大佬,有眼光,这架飞鸽单车是我刚收咩,骑出去泡马子准行!”

    “这个电饭煲也很赞的,做米饭快爆闪电,还能煲靓汤……”

    “怎么,也不喜欢。那你钟意边个?只要你钟意,我就便宜卖你!”大喉咙服务态度热情,跟在宋志超屁股后热情介绍。

    宋志超看上了一套花里胡哨的红色西服,以及配套的尖头皮鞋,手表,夹包。

    翻看西服的衣领看看,竟还是“金利来”的品牌货。记得不错,这个牌子今年才刚创立,在内地的广告力度做的很大,因此现在很多人都认识这个牌子。

    “这套行头多钱?”宋志超指了指问道。

    “这个……”大喉咙眼珠子乱转。

    宋志超却没等他开口说:“说多了,我扭头就走,不会给你卖货的机会。”

    “边个会多说……两百块卖给你!”大喉咙倒也干脆,一门心思要把自己刚才掏出去的钱弄回来。

    “西装六十,手表二十,夹包十块,对了,还有那双皮鞋,也算十块,总共给你一百;你赞成,我就付钱,不赞成,我就走人。”

    大喉咙苦着脸,“大佬,没有这么砍价的啦!我已经冇多讲,你却砍这么多;我是大喉咙,不是大窟窿。”

    看着苦瓜模样的大喉咙,宋志超笑了笑,“衣服是需要合适尺寸的,你这套很难卖出去,现在不卖,越等越不值钱,你考虑一下……”

    大喉咙眼珠子又开始乱转。

    说实话,这套衣服是大喉咙从一个欠他钱的扑街仔身上扒下来的。那个家伙好的不学,却学港台电影,打扮得花里胡哨想要做“少爷仔”,弄得这套西服也花里胡哨,在这种打工仔多多的地方根本就卖不出去。

    “大佬,不是我不肯,是真个赔钱呀!像这样的一身行头,配置下来最少也要五六百块;你睇睇先,都是名牌来着,金利来西服;梅花牌手表;连这鞋子和皮包都是鳄鱼牌子的啦……我有钱也就算了,可是我也穷啊,收货需要钱,进货更需要钱,冇钱冇货,我就唔得生意做!”

    面对大喉咙的“哭穷”,宋志超竖起一根手指,“一百块,我只出这么多。”说完,转身就要走。

    大喉咙没想到宋志超这么决绝,“别走先,你只要加一点点,我们就成交!”

    “一百块!”宋志超懒得再多费口舌。

    “成交!”大喉咙痛道,“算你狠!”

    ……

    进来的时候一件白衬衫,一条黑西裤,出来的时候满身名牌,括弧,二手的!

    红色的金利来西服,脚底下的鳄鱼皮鞋,胳膊夹着老板钱包,手腕上戴着梅花牌手表;另外,宋志超还顺了大喉咙一副黑色墨镜,这让大喉咙再次心疼的不得了,不过还好,墨镜不是牌子货,不怎么值钱,要不然大喉咙能哭死。

    焕然一新的宋志超这才找到一点前世做大老板的感觉………之前的穿着打扮实在太寒酸了。

    对于大喉咙来说,这套红色的西装太过艳丽,卖不出去;他自己穿体型又不合适,自己有点胖,穿上衣服绷的跟粽子似得,宋志超穿上却刚刚好。

    最让大喉咙气恼的是,宋志超这个明明是打工仔的家伙,穿了这衣服竟然穿出一股子香港巨星的气质来,与其一比,什么发哥,华仔通通不在话下。

    红色的西服在这个年代看起来有些太过时髦,太过艳丽,但对于宋志超来说,驾驭这样的衣服却轻而易举。

    走出小巷的时候,看见大变身的宋志超,连那三条正在啃骨头的野狗也不敢冲他乱叫,只是瞪着狗眼傻愣愣地看着他。

    狗眼看人低,这话是真理。

    夹着手包,戴上墨镜,宋志超自我感觉像美国电影《墨西哥往事》中的阿尔。帕西诺。

    抬头望了望天空,阳光刺目。

    “有了这身行头,就可以开始第二步了。”宋志超默默地说。

    向前世某位大佬学习,宋志超先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三天先挣一万块。

    “万元户”在这个年代还是很时髦的,对于别人来说难于登天的事情,宋志超却想试试看。

    “三天一万”,如果让朱富贵知道自己这个大表哥有这样的“小目标”,一定会吓死。

    如果知道大表哥拿了五百块没去还账,而是买了一套花里胡哨的西服,并且此刻还打算去美发厅“做头”的话,朱富贵一定会后悔死。

007【来个最贵的】() 
香港首富李嘉诚先生曾经说过,“游手好闲,会让人心智生锈”。

    所以,在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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