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军嫂-第2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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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啊,我秀姐天天上大学,回家还得经管仨孩子,就算有保姆帮着,仨孩子呢也不好经管,她那么忙,你们平时没事儿就别给她写信打电话啥的了,有啥事儿就给我写信,我转告她就行,省得她还得费精神给你们回信……”
大乱的这通广播,可谓是非常高调。
首先,他自豪地向全屯子人宣告:他进首都了,而且住在小洋楼里,吃得好,住得好呢。
其次,又炫耀了他秀姐的优越生活条件——家里还有保姆,这可是过去大地主家才能有的待遇呀。
最后,他还求生欲很强地告诉他爹娘,别给秀姐写信打电话,免得他们跟秀姐告状,秀姐再不待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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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明秀带着俩孩子从卫生间里出来时,大乱已经撂下电话,坐在沙发旁康赤康赤的啃苹果呢。
韩明秀愣了一下,说:“电话咋撂了?”
大乱说:“已经通完话了,我告诉我爹我在你这儿了,首都到春市的电话费挺贵的,我怕浪费高大爷家的电话费,跟我爹说完就把电话撂了。”
韩明秀半信半疑地盯着他:“真的?”
大乱立刻露出了一副比珍珠还真的表情,连连点头:“当然是真的,我糊弄你干啥?”
“那大舅咋说的,你啥时候回家?”韩明秀追问道。
大乱一听叫他回家,立刻瞪圆了眼珠子,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我不回家,我回家干啥?我好容易来的,就是要饭我也要留在首都……”
韩明秀握了握拳头,忍住暴揍他的冲动,说:“那你跟我说说,你留在首都能干啥,你会啥?”
大乱捶了捶自己的胸口,豪迈的说:“我有力气,能吃苦,啥活都能干,我就不信凭我这身力气挣不来一口饭吃?”
韩明秀眯了眯眼,说:“那你打算住哪?你可别打算住我这儿,我这还是寄人篱下呢,要是再领一个进来也说不过去呀。”
大乱还真就打算住这儿了,一听秀姐要撵他,顿时没了主意,他梗着脖子纠结了半天,最后一拍沙发,一副壮士断腕的模样说:“我去睡火车站去,反正现在天也暖和了,冻不着我,再不行我去睡公园去,活人总不能叫尿憋死了。”
韩明秀见大乱死活不肯回去,也没了办法。她当然不会叫大乱去火车站,也不会叫他去公园,她气咻咻地盯了这个死孩子一会儿,最后还是败下阵来。
“好吧,我帮你找住的地方,但是等你挣到钱得给人家交房租!还有,我也能帮你找个活儿干,不过,你也没有首都的户口,好活肯定轮不到你,都是又脏又累的活儿,你愿意吗?”
大乱一听能让他在这边站住脚,忙不迭地点头:“愿意愿意我愿意!秀姐,我最能吃苦了,你就给我找吧,啥脏活累活我都能干!”
韩明秀睃了他一眼,“掏厕所呢?能干不?”
大乱一噎,可怜巴巴的说,“秀姐,我可是你弟呀,你唯一的弟呀,我要是去掏厕所了,你脸上也不好看啊……”
韩明秀冷声说,“少给我扯那里根楞,你是你,我是我,你就是上我们学校去掏大粪去,也影响不到我一根汗毛!”
大乱被怼的说不出话来了,就低下头不再说话,只一小口一小口的啃着苹果,跟个受气包子似的!
韩明秀看着他那副备受打击的样子,到底还是不忍心了,就没好气的说,“行了,别整那出了,待会我帮你琢磨琢磨,看看给你找个差不多的活儿吧!”
第499章()
“真的?秀姐,你真是太好了……”
大乱抬起头,刚才那副颓唐沮丧的神情顺渐渐消失,他咧开那张标志性的大嘴,龇着大板儿牙,笑得一脸的灿烂。
韩明秀一看他这样,就知道他刚才是装可怜呢,气得瞪起了眼,硬邦邦的说“假的,其实我一点都不好,一看你就来气!”
现在,韩明秀终于知道大舅妈为啥跟大乱说话时总没个好气儿了,这孩子,大毛病没有,小毛病没数,确实挺恨人的。
可大就和大舅妈就这么一个儿子,而且,大乱虽然挺恨人的,但心眼子并不坏,为人也挺热情的,所以韩明秀并不讨厌他,也格外迁就他。
“我不管,反正你刚才都答应我了,说出去的话就要说到做到,不行反悔的……”大乱哼哼唧唧地耍赖道。
韩明秀懒得看他那副耍赖的样子,站起身说“先别说这个了,你先赶紧去洗洗澡吧,你看你身上埋汰的,跟个泥猴儿似的,到人家做客,保持整洁干净的仪表也是一种礼貌,就你这埋汰样儿,到谁谁家谁都得烦你!”
大乱低头看了看自己,又抬起胳膊闻闻自己身上的味道,不好意思的笑了。
他身上这身儿还是他离家出走时穿的那身呢,这身衣裳在家时就穿了好几天了。之后又经历了步行至县城,逃火车票等一系列冒汗的经历,早变得又酸又臭了。
也亏得大双和小双年纪都小,被他抱着时还不知道嫌弃他,这要是窈窈,肯定不会让他抱的。
大乱抓了抓脑袋,说,“行,那我这就去洗澡……”
韩明秀说,就在一楼的浴室洗吧,当心身上的泥踽踽堵了下水道。
大乱被埋汰的无地自容了,忍不住叫道,“秀姐,你有毒啊?”
韩明秀冷哼,“啥人啥对待……”
说着,回到自己的房间,找出自己一套比较中性的衣裳,叫他留着洗完澡时穿。
等他洗完澡后,韩明秀又指挥他,让他把他身那身儿脏的都快招苍蝇了的衣裳自己洗了。
大乱从小到大还没洗过衣裳呢!他的衣裳都是他娘帮他洗的,但是一个人在外,就得学会自力更生了。
见秀姐叫他洗衣裳,大乱虽然不愿意,但为了给秀姐留下个能吃苦耐劳的好印象,还是呼哧呼哧地把衣裳给洗了……
不多时,高大爷和高大娘带着窈窈回来了。看到大乱来了,老两口都热情地跟她打招呼。
韩明秀就跟他们解释了一下,并说明天就把大乱送走。
高大娘听了,还很热情地说“还让他出去找房子干啥?咱们家这么多间屋子呢,就在家里住得了。”
韩明秀说“不行,他大了,应该锻炼锻炼他独立生存的能力,要是让他跟着咱们一起过,他一直活在大人的羽翼之下,永远都没法成长,让他自己出去过,也是一个锻炼他长成真正男子汉的过程,是他人生的必修之课。”
韩明秀活了两辈子了,深谙人的心理。大乱作为她的亲表弟,又千里迢迢的来投奔她了,高大爷和高大娘于情于理都得让他在家里住。
但是,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却未必乐意让他在这住。
大乱不是一个规矩听话的孩子,整天跳马钻猴地没个正溜,要是让他留在家里,一天两天还好。时间长了,肯定得把人家闹得鸡飞狗跳。
韩明秀知道自己的弟弟什么德行,可不能让他留在这儿让高大爷和高大娘为难。所以就故意这么说,算是给高大爷和高大娘一个台阶下。也是说给大乱听,鼓励鼓励他,让他长长记性。
高大爷和高大娘听到韩明秀这么解释,就都点头欣然同意了。
大乱在听到高大娘要他在这儿住的时候,还很高兴呢!正想就坡下驴地答应下来,没想到秀姐又发出了那么一番言论。尽管心里不怎么乐意,但看到高大爷和高大娘同意他出去住了,他也没办法,只好顺着韩明秀的话说“行,秀姐,我肯定在外头好好锻炼自己,肯定能给你长脸。”
第二天早上,韩明秀去上学了。晌午回来的时候对大乱说,她上午请了假,帮他找了一处房子,这就带他到那房子去。
那处房子,其实就是她前段时间买的多套房子中的一处,位于后海附近,是一套只有四十多平米的住宅楼。
这栋房子可以说是她所购买的房子中面积最小,装修最破的一套了。
也只有这样的房子才能让大乱相信这是租来的,而且他也能承担得起房租的费用。
不然,要是让他住四合院或者太好的房子的话,租金太少会引起他的怀疑的,多了的话他又承担不起。
而且,就他一个人,让他住四十多平米的房子已经很好了。就算是大舅和大舅妈都来了,三口人住四十多平米的房子,也住得下了!
大乱一听秀姐帮他把房子都找好了,赶紧吃了午饭,饭后就屁颠儿屁颠儿地跟着韩明秀去了他的新居。
新居的位置倒是挺好的,离后海很近,风景不也错,就是楼太旧了。
大乱看到房子里的家具一应俱全,而且秀姐还已经给他买好了米面油等日用品后,也就没啥不满意的了。
“以后你就在这住吧,等会我领你上商场去买几身替换的衣裳,再给你买点牙刷牙膏等日用品,记住了,往后天天刷牙洗脸,不管干啥工作,都得把自己拾掇得干干净净的,你要是把自己造的埋了巴汰的,人家瞧不起你。”韩明秀教育他道。
“我知道了,秀姐。”大乱一边点头,一边撒么着屋里的摆设。
这屋子是一室一厅一厨一卫,还带了一个后阳台,屋里的格局设计得很合理,家具啥的也不算太破,还都很实用。
怎么说呢,这房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
当然了,跟高大爷家的别墅肯定是没有可比性的,但是比他在司家洼子老家的房子却好多了。
而且,这房子里有暖气片,冬天的时候不用他烧炉子,屋里自己就热乎了。而且屋里还有厕所,冬天上厕所的时候也不会冻屁股蛋子了……
打量完房间,韩明秀把房钥匙给了大乱,就领他去商场买衣服买日用品了。
韩明秀不是个小气的人,花钱也一向大手大脚的,什么东西都挑好的买。不过这一次却没有挑好的,什么东西都是捡便宜的买的。
所以这么做,就是不想让大乱产生不劳而获的依赖心理,也不想让他上班后在人堆里太扎眼了。
大乱本来就爱显摆,爱吹牛,要是让他穿得太好了,他肯定又该得瑟了,拉仇恨的结果就是被大或排斥甚至是陷害,她得尽量帮他避免这些。
给他买完东西,韩明秀就把他送回了家。又教他如何使用电饭锅,煤气灶等。教会后嘱咐他,“往后你就自己一个人在这边住了,记住,要是过不下去了,想回老家时,可以随时来找我。”
大乱却胸脯一挺,梗着脖子说,“姐,你这叫啥话啊?啥叫过不下去了啊?我跟你说,我指定不会过不下去的,指定能越过越好的。说不定再过几年,我自己就能有本事在首都买房子呢。”
他这套牛皮吹得,可谓是天花乱坠了,但韩明秀一个字都不信。眼下,她只希望他能沉淀一下自己的性格,能安安分分地做一样工作,她就心满意足了。
安顿完大乱,韩明秀就赶着回学校了。
今儿个晌午为了安排他,她连午觉都没睡。回家匆忙地吃口饭后,就带着他这走那走地儿地帮他安顿了。
但愿这家伙别让自己失望,能好好地留在这儿,别给她惹祸。
晚上放学回家的时候,韩明秀跟高大爷提起了大乱工作的事儿。
韩明秀的意思是想问问高大爷,能不能帮大乱找个活。不能太累,但也不用太清闲的。不用挣得太多,够他吃喝就可以了。
高大爷的名下有很多产业,纺织厂,酿酒厂,制药厂和造纸厂。
不过,那些厂子现在都归国家所有了,他只是在那些场子里当挂名的副场长,月月拿工资,没有什么实质的权力的。
不过,虽说没有决定权,但毕竟是个副厂长,要是他想在哪个厂子里安排一个临时工,还是可以做到的。
韩明秀斟酌了一番,最后决定让大乱到酿酒厂去上班。
因为制药厂的味道不好,大乱这孩子挑剔着呢!要是让他整天在充满药味的环境里工作,干不了多长时间他就得跑。
造纸厂和纺织厂里纤维太多,对人的肺部不好。为了大乱的身体着想,韩明秀决定不选这两个场子。剩下的就是酿酒厂,还有几家饭店和古董铺子了。
饭店她可不敢让大乱去,用菠萝盖想都能想到,他要是上饭店上班去了,百分之百得偷吃。
古董铺子就更不行了,古董价贵,大乱毛手毛脚的,玩意打破了东西,他可拿啥赔人家啊?
挑来选去,最后她决定让大乱进酿酒厂。
正好酒的味道还挺醇香迷人的,让他在一个味道好的环境里工作,兴许他就能干长些。
第二天早上上学时,韩明秀特意去了大乱那一趟。
到那时,大乱还没起来呢。韩明秀把他敲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