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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部分

从酋长到球长-第45部分

小说: 从酋长到球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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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天或许一场春霜,因为寒冷诱导了它的染色体加倍,变成了A1、A2配a1、a2,这就是四倍体小麦。

    这个四倍体小麦变得粗壮了,结出的种子多了。

    某次偶然,它可能和野生节节麦、黑麦之类的远亲又杂交了,这些远亲都是二倍体,而它是四倍体,所以碱基配对不完美,形成了三倍体种子。

    必须是偶数对的基因对才能繁育后代,因为奇数对在分化成精卵细胞后没办法完美契合。

    这个三倍体植株能够发芽,能够生长,能够开花,能够长出穗,但唯独是不孕不育的,穗里面没种子。有点像是马和驴生出的骡子,但还是有点不同。

    本来这种不孕不育的种子是不可能有后代的,然而大自然的奇迹又一次出现,充当了妇产医院的角色。

    这些原本不育的种子可能又经历了一场春霜,或者被火烤了或者被什么毒气熏了,总之它的染色体又加倍了,由三倍体变成了六倍体。

    大自然治好了它的不孕不育,也赠送给它更多的异源基因,让它长得更壮、结的果实更多。

    因为小麦是雌雄同株,大部分情况是自花传粉,这种天然的杂交不知道古人选育了多少代;而因为春霜秋寒之类导致的染色体加倍,更是偶然中的偶然。

    人们在种植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麦子的穗更大、分蘖能力更强,他们不知道这些麦子已经被大自然不经意间改造过了。

    但人们用经验保存下来了这些麦子作为种子,一代代繁育下去,最终铺满了整个世界。

    这可能是个上万年的过程,里面的随机性陈健不能操控,但却可以借助外力让染色体加倍的过程加速。

    至于弄出来的四倍体或者六倍体到底是否高产,那就需要漫长的人工选择了。

    这不算太难,同样的道理也可以用在草莓之类的植物身上,强行让它们变大,甚至可以让四倍体西瓜和二倍体西瓜杂交弄出无籽西瓜。

    听起来很高大上的技术,前置科技却很简单。

    酿酒、制陶、蒸馏酒。有这三样技术,凭人工是可以完成这种准备的,无非就是需要的时间烧多一些罢了,这也不是什么高端科技,高中生物的水准。

    想让植物的染色体加倍,可以用秋水仙素诱导,将种子或者幼苗放在秋水仙素中浸泡,浓度是多少他不知道,但却可以分上百次浸泡,记录下明年的情况就知道了。

    秋水仙素在黄花菜中就有,吃多了黄花菜可能中毒,严重的可能死亡,人既然都能中毒,显然含量足够。

    这种毒药极易溶于酒精,易溶于水,只需要高度酒萃取浸泡,然后利用酒精易挥发的特点将它浓缩出来。

    现有条件下肯定不纯,里面会有色素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可陈健想要的也只是一定浓度的秋水仙素就行,又不是做实验,不用搞什么分析纯。

    好比砒霜混在泥土里吃了一样会死,如果只是为了杀人,为什么非要提纯砒霜呢?

    如今粮食也有了,酵母菌的曲子已经改良过好几代了,绿霉逐渐少了,用来酿粮食酒是没有问题的。

    蒸馏酒也无非是因为酒精的沸点比水要低,七十多度的时候就会沸腾,所以酒会比水更容易变成蒸汽飞出来。

    陈健大约知道原理,这些东西都是常识,包括他之前所作的一切。要做的不过是将这些知识和如今的简陋条件结合起来而已。

    他没见过蒸酒器,不过现有的条件也不是不可以有替代的办法,扣上锅盖后留出个小孔,逼着蒸汽从小孔中往外跑。

    在小孔上扣上一根管子,陶管就行,不需要一次成型,如今村子里有鱼鳔胶、鱼皮、猪皮、茅草,都可以作为接缝地方的链接。十几根陶管用胶接在一起,越长越好。

    再弄些下面有孔的陶罐穿在这些管子的上面,穿孔的地方用胶和皮子堵住,罐子里装上冷水作为冷凝器,让管子里的蒸汽冷却形成液体流淌出来。

    因为酒精的沸点低,越早出来的酒浓度也就越高,这在前世的农村被称之为酒头子,第一次蒸馏度数可以达到四五十度。

    古人为了提高酒的浓度,会选择三蒸三酿,然而实际上这是个事倍功半的办法。所谓三酿就是用酒当水来再次发酵粮食,可酵母菌在酒精浓度高的时候就不干活了,所以三酿没有任何卵用,有用的只是三蒸而已,这条死胡同就可以不用走了。

    第一次蒸馏出的酒浓度不够,就再蒸一次。只选酒头子实验用,后面的酒尾子度数低,可以当酒喝。

    不计成本,所以不需要考虑萃取秋水仙素时的酒精回收问题,就算能回收他也不敢喝。

    算起来如果一切顺利、蒙对了秋水仙素的浓度、完美地和节节麦与黑麦杂交、并且只留下了有益基因,那么弄出第一粒六倍体小麦需要三年的时间。

    看似时间很长,不过比起自然条件下的上万年的偶然变异,这就十分容易接受了。

    对一个将来的农耕民族而言,没什么比良种更重要的东西。

    吃的饱了才能多生孩子,多生孩子才能占据最好的地方,占据最好的地方才能让民族和文明有更大的存活机会。

    这一切所需要的不过是一双手,以及一颗能将初高中知识学以致用的脑袋,不需要太高深的理论。

    没有浮力计没法计算酒的密度估算酒的浓度?做天平,做同样大小的陶砝码,称一罐子水的砝码数,再称一罐子酒的砝码数,做个除法算出来酒的密度是水的百分比,估算出浓度。

    没有光谱仪没法算秋水仙素的浓度?靠人工分成数百份,每份儿的浓度按照千分之一递减,分别浸泡种子或幼苗,多花一年的时间观察哪些是四倍体,哪些长得粗壮变形,选择出合适的浓度。

    没有回流管循环加入冷却水?靠人拿着陶罐不断往里面倒冷水,无非就是多出几个人的事,又不需要太多,也不是准备批量生产。至于没法回收酒精之类的就更简单,不要了就是,不计成本。

    酿酒发酵的时候不知道发酵物是酸性还是碱性?采朵喇叭花泡一泡,变蓝了就是偏碱性了,里面加点高温蒸煮过的醋就行,酸性条件下比较适合酵母菌将糖分转化为酒精。

    所有的问题可以一点点的解决,十四个部族交换了两三千斤的粮食,足够他折腾的了,这些粮食如果吃的话,也不过是族人十天的饭。

    土办法有时候是有效的,他习惯性地在树皮上勾勒出所有可能遇到的问题,估算了一下解决的可能性,觉得这个计划是可行的。

    于是在晚饭后,他和族人请了几天的假。

    如今脑力和体力并未完全分工,他对自己的定位是“不脱产干部”,如今很多活他必须要干,现在所作的一切都是打下一个好的基础。

    就像前世的学习一样,为什么要吃那么多苦看书?为什么不能愉快的玩耍?为什么不学人家国外快乐学习?

    因为愉快地玩耍几年,结果可能是不愉快地玩耍一辈子。那些快乐学习的子女都在公立学校蹲着呢,而那些在私立学校苦熬到半夜的跑到了常青藤,继续忽悠着更多的人快乐学习。

    现在还是起步阶段,纵然想骄奢淫逸也是没那机会,自己离开了族人毛都不是,饿就饿死了;而族人离开了他,仍旧一样生活,无非进步慢一点而已。

    他提出了建议后,族人们很愉快地答应了,男人们声称会把他该锄的地开完的,这是信任。

    蒸酒的活,女人可以干;马上要沤好的麻,女人可以纺;几个月后的生孩子,也只能女人做。

    陈健忽然觉得有些悲哀,自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的角色定位……将是村妇联主任。

    PS:解释下称呼问题。榆钱儿是榆树的种子,在有了钱之后才有了“榆钱儿”这个名字,但榆树的种子不是在人类有了钱之后才出现的。艾丽莎公主那一章我已经说了,“门牙”这个代称是在有了门之后出现的,但不是说有了门之后人类才长门牙。还有舅舅、祖母之类的称呼,我老家管舅母称之为妗子,管婶婶称之为娘娘(三声),一个道理。只要妈妈有兄弟就有舅舅,而不是说有了舅舅这个称呼妈妈才能有兄弟。

    嗯,布莱克汉,黑手;史密斯,铁匠;费舍尔,渔夫;泰勒,裁缝。

    就是这样啦。多谢支持。

第十二章 出征() 
凡事非一朝一夕,朝夕交替间过了桃月、绕过瓜月,终于到了果月。

    往常这是一年中族人最忙碌的时节,各种果子已经成熟,如今除了偶尔在旬休之时去采摘一些,人们并不会离开村落。

    酒还在发酵冒泡、麻从沤池中捞出来要剥皮晒干,距离纺织成线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大人们忙着收获那些没有爆荚掉穗的种子,细心收好等待下一次杏黄之时的那顿麦饭;孩子们也从酿酒的副产品中得到了零食饴糖,他们这才知道原来麦子发了芽这么甜,却不知道为什么酿酒非要用发了芽的麦子,更不知道为什么健哥哥对着一堆发了霉而湿麦粒欢欣鼓舞。

    果月的第七天,村庄里迎来了第一批前来的部族,一共十三人,都是强壮的小伙子。

    他们是靠近草河上游的部落,也是对这件事最积极的部落。

    伴随他们而来的还有一个可怕的消息,又有一个部落被袭击了。

    据逃出来的人说冲在最前面的是桦以前的几个族人,他们散开了头发,叫喊着听不懂的语言,为新的部族彰显着自己的强壮。

    族人们不敢想象这是一种怎样的情景,为什么有着杀亲之仇却能生活在一起。没有经历过,自然难以想象。

    几天后,越来越多的人来到了村子,带着自己的石斧弓箭或者石矛。

    村落里的人早已经准备好了足够的食物,一顿普普通通的餐饭在那些人看来已经是极高的款待。

    陈健计算着日子,果月的第十五天,上次盟誓的十四个部族来了十个,有一个部族被袭击了不算,还有三个没来,都是距离威胁较远的部族。

    乱哄哄的村落蒙上了一层肃杀的气氛,陈健带着两族的族人在村子前的黑白旗帜下列好的队伍,那些原本乱哄哄的其余部族感觉到一股震慑,不由自主地安静了下来,暗暗咂舌于他们的整齐。

    松站在队伍的最左边,侧眼看了一下那些歪七扭八的部族,不由自主地将身子站的更加笔直,昂起了胸膛。他觉得自己带着这三十个人冲过去,就能把旁边的那几十人都撞倒在地。

    陈健站在队伍的最前面,没有发表什么煽情的演说,而是牵着一头角鹿,故意在人们面前晃了一圈。

    “那个部落杀了我们的人,我们当然要杀回来。那个部落有角鹿,有羊,有过冬的食物,每个参加这次战斗的部族都将分到一部分。”

    自己的族人仍旧安静,因为鼓声没响,这时候说话是要背石头挨藤条的。其余的部族兴奋地叫嚷了起来,他们也想要骑乘在角鹿的身上,这种高大的可骑乘的动物对男人而言有着难以抵抗的魔力。

    陈健只说了这么一句话,便敲了敲鼓,示意族人们可以散开了。今天晚上要做的事情很多,要准备的事情不少,整个村子都在忙碌,他要为明天的出征做最后的准备。

    女人们忙碌着制作食物,或是仔细地检查着兄弟的武器和柳条甲。

    柳条编织的衣服用鹿皮和绳索串在一起,就像是层叠的树叶,她们细心检查着没有没破损的地方。

    异姓部族还未怀孕的女人默默地看着自己中意的几个人,小声地和他们说着什么,或是仔细地在他们的柳条甲上多缀上一块鹿皮,就缀在心脏跃动的地方。

    老祖母不断地在灶火旁转悠,时不时地提醒那些熬煮食物的人别忘了在猪油里加盐、别忘了把豌豆炒熟,自己都不记得说了多少遍。女人们也没有厌烦,一句句地回应着,虽然她们知道自己肯定不会忘。

    各式各样的挂坠、兽牙,带着女人们的希冀和祝福,挂在了她们兄弟或是情郎们的脖子上。夕阳下唱起的不是战歌,而是那种让人面红耳赤的情歌。

    孩子们将自己最喜欢的饴糖拿出来给舅舅哥哥们吃,平时逗弄他们要一块都要先咬掉一半儿才能给,这一次却是成块的。

    便是那些平日经常乱吠的小狼崽仿佛也有些不安,躲到角落里看着忙碌的人,强忍住想要叫两声的冲动,将嗷嗷的狂吠压低成呜呜的低吟。因为今天太不寻常了,平日舍不得打它们的主人嫌弃它们乱叫,用绳子抽了它们。

    那一记绳子是榆钱儿抽的,她现在心里乱的很,却又不得不让自己静下来。因为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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