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柳不扶封 作者:荆之薇(晋江2012.9.3完结)-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我是扶柳本人。
二、不是本人的话,漓花秘籍定在我手中。
任何一个都会让我白檀永无翻身之日,那些黑锅不背也得背,背也得背。
上天好像要挑战一个人的极限似的,越是害怕什么往往越容易发生什么,以为自己已经怕到了极致,不会有更可怕的事发生,上天总喜欢打破这个极限。既然如此,凡事还是不要害怕比较好。
趁其他人忙于打斗,我立即丢出手中的灯托将几点火光撞灭,把剩下的香蕉皮一股脑儿抛出去,接着就听见有人摔倒的惨叫声,顾不得那么多,我大叫一声想活命的就快跑,然后踢翻了装满酒浆的大花瓶,瞅准了黄鼠狼所在的位置,点火、拉人、冲出青龙阁。
巨大的热浪包着火焰直冲天际。
还好,自家兄弟听出了我的声音,都及时撤出来了。花瓶的酒浆是四堂主为葬送我们准备的,怕单用火药不足以毁尸灭迹,我庆幸当时没有当众点出来这一条,他们可能以为我不知道,之所以大喊快逃命纯粹是想唬住他们而已,但是不说并不代表不知道。
湿火药不会燃烧,但是酒会燃烧,酒燃烧的热度足以引燃火药。他们似乎忘了这一点,或者根本不在意,因为青龙阁里他们设下了通往外界的密道。遗憾的是,为了防止万一,我打晕丫鬟之后,就把密道口堵死了。
黄鼠狼耸耸肩,说了句:“人作孽,犹可谅;自作孽,不可活。”他问我,“你觉得人世间最珍贵的最值得追逐的东西是什么?”
我摇摇头,只是觉得血腥,没有其他的感觉。
“我还不确定,可能每个人追求的不同吧。”我对他说。
“几十年来,江湖追逐的无非是名和利,藏宝图、武功秘籍、盟主之位、江山土地。”
“哈哈,美人”我说,“你不经常冲冠一怒为仙仙吗?”
仙仙正巧跑过来问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谁也不愿意提起。
“喂!你对我们家仙仙说了句什么?”
“没说什么啊。”
“嘁!谅你也说不出什么好话来,提提韶绎,还算句好话。”
“韶绎真有这么神么?”
我握紧了手中的金叶片,尖利的纹路刺得我的手掌发疼,确实对仙仙说我在青龙堂里看见了韶绎,你可以与韶绎‘月上柳梢头,人约流星下’。但是我心里想着的人却是扶封。在青龙阁危及性命的最后关头,我都舍不得把金叶片扔出去。
我拥有了一片金叶片,却不是扶封送的,和他没有关系,可还是宝贝的要命,就像是他送给我的一样。江湖险恶,如果哪天真的会死的话,我希望扶封送我一片,哪怕仅仅是买棺材的钱。
“你也很厉害!”
我回了黄鼠狼一记白眼:“不要太崇拜我。”
正经一点会死吗?
“嗳,那丫鬟用银针做暗器,你是怎么摆平她的,伤着没有?”
“当然是用脑子啦,你看我像是受伤的样子吗?我也是会一点武功的。”
“从哪儿学的?”
我嘿嘿一笑:“仙仙。”
黄鼠狼黑着脸调转马头去找仙仙了,我低头看看金叶片,攥得更紧。
不知不觉我已经融入了这个世界,或者说白檀于扶柳之外挤入了这里。一天天活得挺开心,但想到扶封就会难过,越想越难过,越是难过就越是想念他,停不下来。
我没有最珍贵的最想追逐的东西,因为我最想要的,它从来也必将不会属于我,比如情,比如爱。
一个人存在的意义,不在于对所处的世界有多了解,看透了多少,是别人需要你,你找到了自身存在的价值,对这个世界里的人产生了感情。就像是我对于韶绎、对于叽叽喳喳、对于黄鼠狼仙仙一样。只是,少了我,他们很快会找到可以替代我的人,我做的这些,换了别人也可以做得到。
但是扶封对于我却不一样,他是连韶绎这样神乎其神的人都无法取代的存在。不论是韶绎还是扶封,他们喜欢的人都不是我。
可我握着和扶封毫无关系的金叶片、读着书中对夜绛宫的描写、回想着和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就觉得非常非常幸福。
幸福,却不满足。
幸福的感觉过后,是自我否定和无尽的绝望和空虚。
暗暗喜欢一个人,而这个人却永远不会喜欢你,不是因为你做的不好,你更不允许别人说他的不是,而是——
他根本不喜欢女人。
西地锦
不少百姓家里都供奉着韶绎的塑像,从泥人到瓷人再到玉人不一,不同塑像的面貌更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但不论是什么材质,塑像从发梢到脚跟都有美观的饰品,衣饰无一不华丽夺目。
有的头顶着冰蓝薄纱,亮闪闪的琉璃水晶缀在眉心、额头、鬓角;有的在眼角眉梢点了金粉,骨节分明的手指上戴了色泽不同的戒指;有的干脆再现了他那日戴着碎钻水蓝面纱侧卧的闲适模样,高挺的鼻梁将面纱顶起,冰蓝色的眸子摄人心魄。
这是他们眼中韶绎的模样。
这些塑像或和善,或冷俊,或凌厉,却都不是我见到的韶绎。我认识的韶绎,他外出的时候总是土灰连襟帽扣住头,面具把整张脸都盖住,只露两只眼睛,那双眼睛色浅温淡,让人想象不出他发怒的样子。韶绎在鼎麟宫里也不戴任何饰物,除了那条由鼻至耳的金链。
扶封倒是喜欢戴饰物,大多是色彩鲜艳还亮晶晶的那种,饰物多是多,但不论是形状还是颜色搭配地恰到好处,丝毫不给人冗赘之感。
常听老人们说,孩童内心纯洁,在他们眼中,闪亮夺目的东西就是美的,所以喜欢明亮的色泽,喜欢把亮闪闪的东西往自己身上戴。女娃喜欢金黄粉红,男娃偏好草绿冰蓝。人越是长大,阅历渐增,对这个世界失望的次数多了,反而越喜欢灰暗的色泽,白色、玄色、深紫、土灰,好像巴不得湮没在红尘中。
但扶封不是孩子,他比我大。
韶绎的生日是腊月初一。
每逢这一天,家家香火缭绕,街上会多出一些亮闪闪的饰品,梳妆匣上会雕刻水晶,剑柄上镶嵌玉石,人们鲜衣怒马、盛装出门。达官贵人过生日,要拿了自家的礼物去祝寿,韶绎过生日,自家人像过节一样穿漂亮衣服,备上好酒好菜美美地享受一次。
之所以这么隆重,是因为百姓认定了出人头地的捷径有两条:
其一,考取功名或者边疆立功等等,为朝廷效力;
其二,为韶绎做大事。
每年的这一天,韶绎借举办庆生宴会,公开广招仁人贤士。
大批人涌往帝都。
人多物奇,我眼界大开。
不知是我辣椒吃多了,还是别的原因,脸上陆陆续续长了痘,嗓子沙哑,喉咙冒火。黄鼠狼拽我去看大夫,他来势汹汹,大夫哆哆嗦嗦没让他回避就替我把脉,说无大碍,内息不调所致,多饮水,过些时日便会消去。之后便问睡眠足否?葵水按时否?呕吐否……身着男装的我瞄了瞄嘘起眼睛黄鼠狼,又瞄瞄表情夸张的小药童,不等大夫说完,放下银子一溜烟跑没影。
怎么一来葵水就被人说得跟怀孕似的,感觉还是最见不得人的那种?
不知情的小药童会多想,知情的黄鼠狼不会少想一分,甚至想歪,被黄鼠狼吓着的大夫热心过了头。
何以解忧?唯有跑掉。
这都是第九日了,我的脸依旧又红又肿,像个皮薄汁多一戳就破行将熟烂的大红果。
为了不让灰尘进去,我用干净的白纱布把自己的大脸包成了白鸭蛋,只露看路的俩眼睛,喘气的鼻孔和吃饭的嘴巴,天天祈祷它快快好,一定一定不要留疤。黄鼠狼幸灾乐祸,被我用剑柄追着在头上敲了个大包,嗓子冒烟没力气跟他扯嘴皮子,就做了一回行动派,他死性不改哼哼两声,吵醒了午睡的仙仙,自己给了自己几巴掌。
看着他那嚣张的脸肿成了起伏不定的连绵山脉,我心里平衡了点,起码有人做伴了。
好不容易到了帝都,黄鼠狼不急着拜访凌云山庄,整天无所事事围着仙仙献殷勤。今天买朵红梅镂空金丝珠花,明天买支玲珑碧玉簪,他不急我更不急。
我不爱凑热闹,但爱看热闹。挑个上等座位,叫一壶清香茉莉花茶,细细品慢慢看,乐在其中矣。
“走路不长眼睛吗?茶撒了。”坐在我前面的人扯了衣服一角,质问。
“姑娘,这不能怪在下,在下——”
“还想抵赖!明明就是你撞了桌角。”
“我没有……”
“撞着了就是撞了,难道茶水长了腿自己跑到我身上不成?”
“这……那好吧”男人掏出银两,“姑娘再去裁件新衣裳。”
“谁稀罕!”
“那姑娘说怎么办才好?”
“道歉!”
“我……”
“快点啊!”
小白脸拧着眉毛不吭声,他低下头,声音小如蚊鸣:“对、对、对不——”
“对不起他的人是姑娘你”我接过男人的话茬,模仿英雄们的豪放做派,扣上大草帽,翘起二郎腿,对那姑娘勾魂一笑。
先用气势镇住她!外加我这张无与粽比的脸。
拈起瓷杯盖拨开茉莉花瓣,喝了一口,清香沁鼻。
今儿的茶是好茶,热闹却不好看。这里最不缺的就是茶水,愣是有人找茬,扫了我的兴致。
坐得近,谁是谁非瞧得一清二楚。
“你少管闲事,不然我割了你的舌头!”
“我好怕怕哦,我真的怕死了!”我抱着自己的双肩做发抖状,“小人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孩儿一群,还请姑娘手下留情哈。”
你以为我愿意多管闲事啊?碰上蛮不讲理的人我巴不得躲得远远的,免得麻烦找到我头上,可受气的那个人正巧是我的熟人——小白脸。
诬陷别人的事儿不少见,光明正大诬陷还无理取闹的我头一遭遇见。
“快滚!这里没你的事,我向他讨个说法!”
小白脸紧闭着嘴巴,突然扭头对我说,“大侠,这事你还是不要管了。”
我抓紧木桌,压低草帽,拧了拧脖子。
第一次被人叫做“大侠”,这感觉真是新鲜加诡异,真得谢谢这破锣嗓子,不然被小白脸认出眼前缠满白纱布的人就是我还不得笑死。
小白脸越是这么说,这事我非管不可了。
那女子看着小白脸,愣了一愣,突然嘤嘤哭起来,哭得那叫一个委屈,她这一哭不打紧,几乎惊动了周围所有人。
我女扮男装,小白脸男服在身,对面站着一位哭得梨花带雨的弱女子,我不指望看客们长了一双雪亮的眼睛。
幼时不懂事,类似的事我经历了太多,不管错在谁,最后吃亏的那个人一定是我。
闹别扭时,就是受了天大的委屈我也不愿意在外人面前哭。对方理亏词穷时,眼睛一红,泪水就啪嗒啪嗒往下掉,无论其他人怎么劝、问什么都只是哭着摇头。面对别人责备的目光,我高仰着下巴装作无所谓,其实心里在意的要命。这时候再怎么解释别人都不会相信,还会以为你过于强势、不知悔改。久而久之,便不再抱任何希望,回之以更高傲的姿态抑或沉默。
几乎所有人都以为,哭的那一方定然受了委屈,是对的,是需要保护的,不然不会哭。
可是这世上就有那么一群人,他们不愿意用哭来解决问题,不愿意激起别人的同情心和保护欲。这群人往往不像脸上表现的那般坚强。有时候真的很想哭,硬是靠着意志力拼命把眼泪逼了回去,并反复暗示自己千万不要做自己瞧不起的事情,否则不是和对方一样了么?
怎么没有人想过,那些动不动就拿眼泪当做护身符的人正是因为占了便宜又理亏,只能靠哭泣“证明”自己的“清白”。
是的,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一次次的被人误会,再软弱的心也会变得麻木。
尽量不与别人争什么,尽力笑着打哈哈,尽情装作很潇洒。
明明很讨厌这样的自己,软弱到几近懦弱,圆滑到接近油滑。
“呀!怎么哭了?对不住啊真的对不住。俺八十岁的娘告诉俺,女人都是水做的,流的眼泪多了,再水灵的姑娘也会变丑的,擦擦擦擦!喝口水润润嗓子。”
我把茶盏连带着手帕一齐递过去,半路快速收回手翻转手腕将茶水倒在小白脸手上,时机方位刚刚好。
“你怎么能这样做?”我皱眉看了那女子一眼,举起小白脸的左手大喊一声,“啊呀,烫红了一片呢!十指连心呢,肯定痛死了!”
小白脸的左手虎口处有一大片红胎记,一直蔓延到指尖,这我是知道的,曾经稀奇了好一阵子。
当然要用滚烫的开水才能泡出好茶来,我清楚递过去的那杯已经不烫手了,但是看客们不会知道。
“你——”
“我什么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