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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重生之军嫂奋斗史-第27部分

小说: 重生之军嫂奋斗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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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丫头倒是挺记仇的。”她忍俊不禁,“你好好学习,等你考上了高中,我也送你一把口琴。”

    “真的?”刘天天惊得差点被饼给噎住了。

    程招娣心疼地直抽气,“你可别太宠着她。”

    “这个不是宠,有奖励才有动力,学习要是能考上高中,我也一样要奖励她。”

    “二姐不喜欢口琴,她唱歌从来都不在调上,给她白搭了……”

    “那就送她一条红纱巾吧。”想起上午在供销社看到的红色纱巾,貌似那种纱巾在这个时代是十分时髦高档的东西。

    刘天天妒忌得都快晕了过去,“大姐,你上回不是说要去供销社给自己买条红纱巾吗?怎么没见你买回来啊?”

    “我现在突然又不喜欢了,宁愿多吃几块海蛎饼,也不要什么红纱巾。”她保证自己说的绝对是实话,对于红纱巾什么的她的确是接受无能啊。

    程招娣小心翼翼地把钱收好,笑盈盈地看着他们说话,“这海蛎又不是什么稀罕东西,下回让你阿舅送一筐过来。”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刘好好的外婆家就在不远的小渔村,几个舅舅都以打渔为生,海蛎这种东西在沿海的礁石上极多,但是生产队收的量却不大,男人们出海捕鱼,女人们就在海边讨个小海,撬撬海蛎打打牙祭,程招娣也算是吃着海蛎长大的,这些年她常常接济娘家,几个舅舅无以为报,也会送一些特色海产品。

    但若说能送来一筐的海蛎,那绝对是夸张了,这年头大家都只能混个温饱,无缘无故的,谁会送这么多东西过来。

    刘好好嗜吃海鲜,这段时间天天喝地瓜粥,都快要丧失味觉了,一想到一筐的海蛎就馋得不行,最后只能靠着理智咽了咽口水,努力压下了念头。

第五十六章 欢喜() 
“阿妈,我还买了一些紫菜和海带,做汤味道好,”刘好好把东西交给程招娣,虽然一日三餐饭食都是刘学习在做,但是家里的大小财物还是由程招娣管着。

    “浪费这钱做什么?你要想吃啊,让你阿舅送些过来……”程招娣一边把东西放进柜子里,一面絮叨着。

    刘天天却不耐烦了,“阿妈,阿舅送过来的那点儿海带,还不够我们吃一顿的,哪有大姐买的这么多,每回就只送那么一点儿,放到汤里一点儿味道也没有,小气巴拉的……”

    刘天天比了比小拇指,对常打他们家秋风,却没得到什么回馈的舅舅们并没有什么好感,程招娣却难堪得涨红了脸。

    当年刘长生的家境好,这是远近几个生产队都知道的,哪怕他有残疾,还是有大把姑娘愿意嫁给她,最后刘大力为儿子相中了脾气温和,勤劳能干的程招娣。

    程招娣家境贫寒,他们生产队是整个公社最穷的,是个地道的小渔村,全是海边滩涂,甚至连能够种植粮食的地都没有,分到他们手里的口粮根本养不活一家人,还有不少人家偷偷卖儿卖女。

    谁都没有想到程招娣竟然好命得能够嫁到大目生产队的刘家来,别说是他们生产队了,其他几个生产队的姑娘妒忌得脸都青了。

    刘大力是个明事理的公爹,程招娣在婚后没少接济娘家,可他非但没说过一句难听的话,还常常留些东西让程招娣带回娘家去,幸好有了她的帮忙,几个兄弟才有机会娶上了媳妇。

    反正刘长生是独子,上头又没有婆婆,公爹没有意见,接济娘家本来也没什么,可她偏偏摊上了一个尖酸刻薄的大姑子,刘金凤婚后不如意,三天两头地回娘家要钱要物,知道程招娣接济娘家后,更是将她堵在门口劈头盖脸地痛骂。

    程招娣为人老实,脸皮也薄,哪里骂得过刘金凤,除了“呜呜”的哭也没有其他的办法。

    刘金凤骂完之后,自己的心理平衡了,但是程招娣的自尊心却被深深地伤害了,为了在丈夫和孩子面前显示她的娘家与婆家地位平等,并非像刘金凤说的那样成天来打秋风,她这么老实的一个人也学会了吹嘘自己的娘家。

    也许她并不是有意撒谎吹嘘,而是通过自我催眠来暗示自己和刘长生的婚姻并不是那么不平等。

    此刻被自己的亲生女儿刘天天毫不留情地道出了真相,她的心里说不出有多么难过。

    刘好好通过脑海里模模糊糊的记忆分析出了个大概,却也不知道这时候该说些什么,只得生硬地岔开话题,“向上,你过来看看,这是什么?”

    刘向上昂着脖子,一脸期待地看着她从背篓里拿出了一个藤球,“哇”地怪叫一声,“大姐大姐,这是给我的吗?”

    “当然是给你的,”她抿嘴笑着,“不过我还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刘向上踮着脚尖伸着手,却怎么也够不着,心里不知道有多痒痒。

    “这球可是我用咱们挖草药的钱买的,我去问了收购站,他们常年收购这些东西,咱们好好研究研究,去山上挖了卖给收购站,到时候就能常常吃到海蛎饼,还能有这些小玩具。”她将收购站的宣传单拍在桌面上。

    “我去我去,”刘向上高兴得又蹦又跳,“大姐,今后我天天带你去挖草药。”

    他虽然在家很受宠,可在物资贫乏的年代,孩子们能玩的东西实在不多,从出生到现在,还是第一次得到新玩具,把他高兴得都快疯了。

    “阿姐,你真偏心,我明明也跟着你上山挖草药,可你就只给阿弟一个人买东西……”刘天天委屈了。

    “就你委屈,”她笑了起来,拿出了两根红头绳,“这是给你的,还有两根头绳留给学习。”

    “哎呀!”刘天天又惊又喜,虽然不是红纱巾,可是这红头绳扎在头上红艳艳的,也特别好看。

    “大姐最好了……”刘天天当真能屈能伸,抱着她的胳膊撒着娇。

    想当初她初来乍到的时候,刘天天对她那叫一个不屑啊,简直就是横眉冷对,现在却亲热得和什么似的,她不由得失笑。

    其实这些东西,刘长生夫妇也不是买不起,可是他们节俭惯了,每一分钱都省着花,觉得什么藤球啊,红头绳啊,都不是生活的必需品,完全没有买的必要,和刚刚解决温饱问题的人谈什么幸福感,满足感,他们根本就理解不了,所以就由她这个做大姐的,给他们带来一点奢侈的快乐。

    程招娣看着刘好好这又是球又是头绳的浪费钱,果然很接受不了,不住地摇头,唠叨她浪费。

    倒是刘长生心情很好,刘好好给他打了一毛钱的酒回来,让久不尝酒滋味的他浑身舒坦,对几个孩子的态度都变得异常温和。

    “以后你们就跟着大姐上山,收购站要什么你们就挖什么,到时候卖给收购站,也顺道把你们的学费给攒了。”刘长生啜了一口酒,话也变得多了起来。

    大目生产队的情况还算好,发下来的口粮虽然不够一家人吃的,但也差得不多,再加上前院种的蔬果地瓜和后院的牲畜换的钱,也勉强够一家人的嚼用,刘好好每个月还能赚十来块工资,未来女婿每个月也能给他们五块钱,足以让他们成为生产队里的富户。

    如果他们再去挖些草药贴补家用,那么家里又多了一笔进项,供他们三个孩子上学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他这段时间也被刘好好说得有些心动了。

    如果他们争气的话,还是全都送去读书吧,这也是老爷子生前的心愿,虽然他见到书本就头疼,可还是挺敬畏读书人的。

    几个孩子都不吭声,除了刘好好之外,其实三个孩子并没有那么爱读书,但是他们也知道和下地干活相比,读书轻松得多,能够去读书还是一件让他们高兴的事情。

第五十七章 变化() 
家里的气氛轻松愉快,程招娣也很快抛去了心头的郁结,也顾不上刘好好还是个没出嫁的大闺女,小声地和她聊起林婉英的事情来。

    “真没想到那个林婉英看上去柔柔弱弱的,这么不要脸,竟然大白天的就和刘阿灿滚到了一起,还是在丁志成的床上,也不知道这三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她阿妈还有脸在那里哭叫,换作我是她阿妈,早就把她给掐死了……”程招娣沉默寡言,在生产队里能聊得来的朋友不多,可是今天这么个八卦实在是让她心痒痒的,哪里还管刘好好这么个大闺女会不会脸红。

    “我中午回来的时候看到他们在那儿闹,赶着去上课没看下去,后来怎么了?”刘好好现在也不是个容易脸红的人,老司机的脸皮厚得堪比城墙。

    “后来也没怎么了,你美珍姑劝了他们几句就散了,依喜把林婉英领回去了,丁志成继续去干活了,刘阿灿嘴里骂骂咧咧的,但还是走了。”程招娣的模样有些遗憾,林婉英之前坏了她女儿的名声,她恨不得把事情闹得越大越好。

    事情肯定是不了了之了……

    刘好好笑了笑,也不能算是不了了之,林婉英的名声算是彻底坏掉了,在这个精神生活严重匮乏的年代,家家户户的八卦是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就像前段时间她的跳河事件闹得公社人尽皆知一样,林婉英的丑闻也会传遍公社。

    新的丑闻很快就掩盖了旧的丑闻,何况这个新丑闻本来也算是给她洗净冤屈的,所以之前那传得沸沸扬扬关于她和丁志成的事儿也会渐渐平息的。

    一吃完晚饭,刘好好就点了煤油灯,拉着他们仨读书写字,刚开始刘向上还觉得新鲜,时间一久就受不了了,屁股和长了刺似的,总是坐不住,心里惦记着和小伙伴们出去疯玩,如果不是刘好好的故事对他的诱惑太大,他说什么都不愿意继续留在家里。

    可是留在家里也不意味着他能专心读书,没写两个字,就朝刘好好耍赖,“大姐,你下课的时候吹的那首歌真好听,我还想听。”

    “你把这些字默写一遍给我看,我就吹给你听。”刘好好对他们的学业要求十分严格,容不得他们有半分偷奸耍滑。

    “什么歌什么歌?我也要听……”刘天天知道刘好好的课很有趣,不仅有故事听,还常常在自习课上教他们唱歌画画什么的,她都恨不得退回去和刘向上一起读一年级。

    “你也一样,把字认全了,数学题做会了,我就吹给你们听。”刘好好拿笔敲了敲桌面,“现在认真点儿,别三心二意的。”

    她现在正和刘学习头碰着头,研究今天从档案室里抄出来的真题,刘学习底子弱,她只能一题一题地给她过,讲完一题,就让她做一遍,再出几道类似的题目,一遍不会就再做一遍,一直做到过关为止。

    刘学习虽然不聪明,学习底子也弱,但好在性子老实沉静,是个能够坐得住的人,刘好好让她做大量的题目,她也毫无怨言,努力地做着题目,不敢有半点儿分神。

    倒是两个小的,看上去聪明伶俐,实际上最会偷懒,她瞪着刘天天和刘向上,他们的作业写得十分潦草,一看就是应付差事。

    “重写!”她敲了敲桌面,神色严厉,“你们的态度这么不端正,我就不能再继续放纵你们了,这字不仅要会认,还得给我一笔一划好好写好。”

    她翻出两本刘大力留下的字帖,“你们俩照着字帖练,没练好不准睡觉。”

    “大姐,你可真凶……”刘向上委屈地扁扁嘴,“你在学校上课的时候都没有这么凶……”

    “你们是我阿弟阿妹,我对你们要求严格一点是应该的,还不是为了你们将来好?”她顿了顿,“把字练好了,今后没有坏处,我当年不也是这么过来的?”

    这个年代的文化人字都写得不差,刘大力的父亲又是做过账房先生的,那一笔字虽然赶不上书法家,但也着实不差,刘大力的字也是遒劲有力,颇有风骨,他对自己看重的孙女要求十分严格,每天都要她练上两张大字才行,所以刘好好本身的字就写得不错。

    而她前世在四岁的时候,家里就请了名师教导她书法,练了二十几年的字自然比原主的还要更胜一筹,现在两相融合,字迹看似和过去相似,但行家一看就知道她的字精进了许多。

    练过字的人都知道小时候练字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刘向上和刘天天当初没少同情过她,现在她也让他们跟着练,自然叫苦不迭。

    可惜一切反抗在刘好好面前都是纸老虎,她性子强势,只要是她决定了的事情,几乎就没有更改的余地。

    她一门心思想要把三个弟妹都拉拔出来,就算考不上正经大学,也得逼着他们考个高中什么的,今后再读什么电大夜校也行,有了学历,他们在百废待兴,急需人才的社会环境中才能迅速拥有一席之地,这是他们从农村走向城市唯一的捷径,所以她无论如何都不会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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