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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民国千金影后[重生]-第32部分

小说: 民国千金影后[重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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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他的画像没地方少贴啊。

    他进了宅门,七姨亲自过来迎接,穿着时下最流行的深蓝色滚边旗袍,一边扭动水蛇般的腰肢一边笑盈盈地说:“早就收到老爷的话,少爷您尽管在这住下,放心吧,那群官兵崽子不敢在七姨这放肆。”

    说完要接过赵静墨手上的行李,被对方阻止后,她干巴巴笑了几声,打圆场似地继续道:“哎哟,他们也不看看,七姨门口挂的可是李将军当年亲自提的扁,别说你这次是带头游行示威,就算杀了人,料谁有胆闯进来。”

    赵静墨也不回话,他不认识什么李将军,但名讳还是听说过,在地方上黑白两道都卖其几分薄面。时至今日,他已经不得不借七姨的地方来避难了,父亲的几个姨太,他最看不起的便是这七姨,庸脂俗粉,世故圆滑,更何况早年从事的就是服侍人的活,可即便这样,又能如何,游行失败后,他赵静墨的风光、尊严,便如同这院子内的秋景,一片萧条罢了。

    秋景?

    他指了指院内一丛丛开得灿烂的牡丹,难掩惊讶之色地问道:“七姨,这牡丹,怎么”

    见少爷和自己搭话,七姨简直受宠若惊,连忙地回答:“是啊是啊,往年到了这时日早是败了,今年也不知道何缘故,迟迟不谢,想必是预计少爷要来,故要让您一睹芳华。”

    赵静墨没有理会,他瞧那牡丹,色泽纯正,白若雪,灵动如玉;在漫天枯黄的落叶中,生机勃勃,自成一景,甚至空气里,都隐约含有清甜的花香。

    “少爷,您的房间就在前面了,昨日找了几个细心的丫头收拾了一番,被子床单啊,都是崭新的。om”七姨小跑在前面带路,走廊迂回后,她推开一间房门,里面布置雅致,文房四宝、书架皆是有准备,一看就明了是在讨好赵静墨,刻意按照他的喜好来。

    赵静墨点点头,对这屋子还算满意,他放下行李,回头冲还站在身后的七姨道:“你出去吧,回头到晚饭时间再喊我。”

    临走前七姨贴着笑脸再说了几句无关紧要的话,便带上了房门。

    一下子清净了,仿佛终于可以松懈,赵静墨忍不住沉沉地呼吸,他环顾四周,渐渐眼眶湿热,他现在能有地方安身,可监狱里的几位同学不知是否安好,想到此,他真后悔没和他们一起被抓进去,但思及离别时候,同学们握住他的手,坚定的眸子,同样坚定的希望:“静墨,如果我们牺牲了,新中国的崛起,务必要替我们出份力。”

    人潮背后正是轰鸣的枪声。

    赵静墨苦笑,走到窗前,拿笔,在白纸上用力写下“忍”字,眼下,他回不去学校,又是逃犯的身份,这前途已经无法用“堪忧”来形容。

    突然歌声跳出:

    “进得园来看!画廊金粉半零星

    啊 小姐这是金鱼池

    池馆苍苔一片青

    踏草怕泥新绣袜

    惜花疼煞小金铃

    春香 不到园来

    怎知春色如许

    便是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

    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良辰美景奈何天

    ”

    靡靡之音,断断续续,赵静墨蹙眉,想是七姨在自个房里唱起了曲,国难当头,他很是厌恶这些懒散行为,却不知为何突然想到曲中的杜丽娘,原是那个朝代代表新思想的人物;收回思绪,赵静墨才发觉纸上多了行自己写的字:怎知春色如许。

    吃晚饭时间,对坐的七姨不敢给他夹菜,只好把好菜便一个劲往他面前推,面上是笑地说:“尝尝,七姨家里的厨子不比你本家的差。”

    赵静墨扒了口饭,故作漫不经心地问:“七姨先前唱的可是牡丹亭?”

    “别笑话七姨我了,人老了,哪还唱得动,都好几年没开嗓子了。”

    赵静墨停了下筷子,他以为是七姨不愿承认,但目光打量处,七姨脸上厚重的脂粉下,显然是掩不住的细微皱纹,想到父亲娶七姨也有点年头了,不免开始半信半疑。

    夜间,原先若有若无的歌声越发清晰起来,在赵静墨放下书熄灯就寝后,歌声更是喧哗,锣鼓齐鸣,像是院子里请来了戏班子。

    赵静墨不悦地披上外套,这七姨半夜三更为何扰人清梦。

    猛地拉开门,一阵烈风袭来,竟温暖如春,夹杂漫天的花瓣,香气四溢;待他定睛,袅袅的云雾里,一座宛如天间的楼台正呈现于眼前。

    “玉燕双双绕翠轩,蝶儿飞舞乐绵绵,乐绵绵

    万花争吐艳,绿柳娇嫩倚池畔随风曳展

    心忧岁月变迁,一朝美艳化烟,叹春光易逝

    ”

    看似二八的妙龄女子,身着出尘的白色旗袍,精致的眉眼处描了淡妆,一颦一蹙,说不尽的万千风情;她站在云雾里,身上洒满清冷的月光,兰花指上翘,细细的胳膊一扬,几步身段一转,唱出咿呀的曲子。她的身后,坐了一排同样年华的少女,梳着相同的发髻,手里拿了乐器,正给唱曲的女子伴奏。

    这歌声这景致,无疑是置身于梦中才可见。赵静墨愣愣地往前走,外套掉了也未察觉,在那女子唱完一句“春色撩人心欲醉,牡丹亭畔抱花眠”时,一向对戏曲不敏感又不擅长的静墨,竟鬼神神差地接口:

    “身似蝶影翩翩,飞过绿荫水殿,飞到庭院深处,

    去会素心玉人面,轻轻步趋石亭畔,

    目睹倩影花下眠,幽香暗传,神欲醉,

    爱她貌更端,喜得接近天仙信有缘

    ”

    女子也不惊讶有人,对唱了接下来几句,双双都站在了舞台中央,静墨接着唱道:“不必以香扇遮面,实在你丰姿秀色早已名传,今天得相见,令人意倒颠。”

    “休得满口粗俗言,我是名门淑女”没唱完这段女子便笑岔气,做不出那娇羞又恼怒的模样,她请赵静墨坐到一旁喝茶,沏茶的动作熟练。摆放的紫砂茶具漂亮,等茶香飘出,周围鼓乐停止,换成了清脆的琵琶音。

    赵静墨客气地道谢,问眼前的女子:“这里是我的梦境么?”

    女子噗嗤一笑,刹那满地的牡丹开放,她回答:“何为梦?周公梦蝶。蝶是周公。”

    面对赵静墨的困惑,女子站起身,之前只觉得她美貌非常,可现在仔细一看,实在是芳容炫目,气质典雅无双,她指了指周围,说:“你可以选择留在这里,你看,这里歌舞升平,没有动乱;这里四季轮回,五谷丰登;这里人人自由,但又人人平等。

    “当然,”女子俯下身,唇轻轻吻过赵静墨的脸颊,呵气般耳语,“你也可以天天和我唱这段游园惊梦。”

    霎时世界有一刻寂静,破碎的月光粼粼,醉了繁华的花海。

    “可牡丹亭,我更喜欢杜丽娘初次独自游园那段。”赵静墨微微一笑,笑里的意思自然明确,他拒绝了女子的诱惑,虽然和女子对戏的感觉十分美妙,但至少“蝶与周公”,他一向分得明白。

    没料到会有人放弃美色和享受,女子表情惊愕,怔住片刻后,倒是释怀地笑出声,坐下给静墨倒茶,说话语气英气了几分,“我以为刚才那一段对唱,先生会对我一见钟情。既然先生拒绝了我,执意相信这只是个梦境,那先生可想过离开这里后,接下来的命运只是冰冷的监狱以及冷酷的子弹?”

    “‘不到园来,怎知春色如许’,杜丽娘第一次来到园中,旧与新在她心窝里激荡。我自是一个不对戏曲入迷的人,但这话,心动的不只是她。”赵静墨一口喝掉杯中的茶,要离开的意思写在了脸上,女子也不急,悠悠说:“人世有三大诱惑,其中密室遇美人、飞来意外财先生皆不动摇,小女子感到佩服,想赠送先生一点离别礼。”

41。蜜爱() 
此为防盗章,正版明天十一点替换,明天晚上十一点同样还有一更。om

    以下选自作者的短篇(  )脆骨,送给每一位追梦的女孩。

    其实我是不愿意想起她的。

    她不够漂亮,不高,也很瘦;外号还有“猴子”之称;可意外的是,她一点也不活泼。

    在宿舍熄灯之后,她总喜欢一个人偷偷跑去楼梯口,借昏黄的感应灯灯光,去读一本厚重的书。

    整个过程,沉默寡言。

    那年穿越文刚刚兴起,她简直“深受其害”,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都沉迷在那些虚拟的世界里,偶尔抬头,是一脸莫名的惆怅。

    而那时的我,性格阴沉,不爱和人打交道,有着严重的恋母情节;每回来学校,总要偷偷躲在被窝哭几次,那年,我已经读初二。

    是怎么认识的呢。

    我是指成为好朋友的那种认识,

    大概我的性格实在不合群,渐渐只有我形影单只,可我生性又是个害怕孤独的人。在每晚,听着其他人入眠的呼吸声,我只能在床上辗转反侧,说不出失眠的理由。

    终于有一天,我想晚上出去吹吹风,我走到楼梯口,知道她肯定是在的。果不其然,她拿着手电筒,一目十行的看书,想必是最近近视加重了,她眼睛距离书很近,背微微佝偻。

    我不打扰她,慢慢坐在她身边,不远处是灯火零星的居民宅,有清晰的犬叫声入耳,有一种别样的宁和。

    初秋的风凉意习习,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转头发现她正盯着我看,用她才有的温润眼眸;她没说话,在我不知所措时,她拿起另一本递给我,示意我打发时间。

    我接过来,这颜色艳丽的封面、直白的标题,令我很不习惯,我看了一部分,发现错别字太多,于是放弃了。那个时候我是个好学生,视这些“垃圾”为毒物。

    我便开始无聊的看星星,深蓝色的天空上星星闪闪,我听别人说看见流星的人会很幸福,可那时候我看了很久也没有找到一颗,后来也没有,我骨子里的悲观,其实一直认为我是一个倒霉的人。

    所以甘愿寂寞,甘愿平凡,甘愿比别人慢半拍。

    这样的我和陷入另一个世界的她,一起成为了楼梯口的常客,尽管我们没有丝毫共同语言,但在彼此看来,至少在我看到,她是我的安慰。

    那些昏暗光色里,清冷的风、地上倾泻的影子,她安静的侧面,一度成为我脑海中,次数浮现最多的场景。

    我不知道我要成为怎样的人。在小时候,被老师点起来发言,立志将来要做科学家;后来伴随槽糕的数学成绩,这些显然是空谈。

    目标总是要往大处想的,为了激励自己满足自己那孤芳自赏的虚荣心,每个人都不会轻易承认,在不久的未来沦落成芸芸众生的一个,生下,不受人瞩目,死后,不受人默哀。

    当然她也是。

    在被我问及整天看,以后怎么办的时候,她告诉我,她要做第二个郭敬明,之所以不说超越,因为在她心里,那个“浓缩就是精华”的男人,是她的神。

    后来我很好奇这个男人是写出了怎样的文章,特意去书店租了一本他的杂志,连租金都比普通的书贵几毛,另外还要再丢一次押金。好歹弄了回来,却突然失去了兴致,放在枕头下几天,被我有一次上厕所看着玩,掉进了坑里。

    这件事,我当然不敢跟她提一个字。

    她终于开始动手写文章了,走上她“男神”曾走的道路,可那时我们已经分班,她羞涩的性子,导致我从没见过她写的文,就算之后她拿到某一次文学比赛大奖,也是我通过别人的谈话得知。

    我可以想象出奖项寄到班上,在别人惊讶的神色中她接过来,定是低着头,却不会脸红。

    分班的前一晚,我感到伤心,一方面是对新班级的惴惴不安,另一方面,假如没有她的陪伴,在这个学校,那我真的就彻底是一个人了。那晚我没有去楼梯口,睡在床上辗转反侧,眼泪流得一塌糊涂,我自知自己是个软弱的人,但脆弱成这样,令我自己也觉得羞耻。

    半夜听到有人小声的叫我的名字,我声音哽咽得说不出话,她似乎猜到什么,蹑手蹑脚的钻进我被窝,带进一股冷风,我惊了一下,她替我压好被子,没说话,转身背对我而睡,我试探性的要抱住她,她把手搭在我手上,示意可以。

    我便第一次距离她这么近,她身上有股牛奶味的沐浴露味道,十分好闻,我朦朦胧胧间做梦,梦到父亲在大雪日回家,母亲跑去开门,风雪涌进屋子,我冷得哆嗦,喊了声“妈妈”,半梦半醒中,她轻拍我的后背,以为我是做了噩梦。

    我发现,我是如此的依赖她。

    但我实在是不愿意想起她的,一个人的梦想,在前进时,如果遇到各种各样的现实,那这个梦想,便背负了太多东西,显然,她是我的背负。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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