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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重生之刀霸天下-第19部分

小说: 重生之刀霸天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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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拿出来二十万汇通钱庄银票还剩十九万两有余,张浪自然是要去平川府最享受的地方。

    他还记得那里酒的味道,虽然那里也并不是什么好地方。

    但是纵然他曾走遍大半个天下,也不得不承认,那里的酒确实不错,既柔,又烈。

    当然,姑娘也确实不错,会冰,会火。

    张浪一路赶着马车,穿街过巷,过了约莫一刻钟的时间,便来到平州府城南之地的一座建筑前面。

    随便把马车一停,他便跳下车来。

    到了这时,张浪倒是不急了,他左右看了看,才慢悠悠的走了进去。

    这是一座五层高阁,飞檐连角,檐上挂着几只昏黄的灯笼。

    这街上挂着数之不尽的灯笼,却只有这里是温暖的,能让人感觉像回家一样。

    张浪才走到门口,便已经听见里面隐隐约约的琴声和喧哗的声音的传了出来。

    而他走进去的时候,也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他,因为这里每天进进出出的人太多了。

    大厅里摆着的二十多张桌子,此刻几乎都被坐满了,几乎都是些持枪带棍,背刀负剑的糙汉。

    他们就是天下江湖中的如同恒河沙数一般的普通江湖人。

    他们也许只有凡境下阶,也许都不入流,也许是凡境中阶,上阶。

    也许偶尔,他们之中才会出现才有一个或者几个幸运的,能够转力化气,进入人境下阶的通脉境。

    但是却是他们撑起了整个精彩的江湖。

    就好比世人总是喜欢欣赏高楼大厦一般,对于那辛苦筑基之人,却又有几分在乎?

    而天下江湖之中,也只有这些人,浪迹江湖,几乎没有家,有家也像是没家。

    也只有这些人,才会来这种地方。

    也只有在这种地方,喝酒吃饭,然后上楼,搂上一个美丽的姑娘,美美的折腾一番,再睡上一宿,才让他们觉得像回到家一样。

    也让他们觉得,刀口舔血,流血流汗换了的银子有了价值。

    妓院。

    青楼。

    随便怎么称呼都可以。

    但是不管怎么称呼,这里都是全平州姑娘最多,最美,也最媚的天香楼。

    而天香楼从进去之后,首先入眼的地方,就是四道分别通向二楼,三楼,四楼,五楼的楼梯。

    这四道楼梯奇形排列,楼层越高,便越陡,特别是通往最高的第五层的,那更是陡的好比一块竖着搭上去的平板一般。

    这里每一楼的姑娘,都不一样,楼层越高,享受便也越多,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姑娘们做不到。

    但是要想上去的越高,也许还需要一些颇为精妙的轻功。

    而四道楼梯的旁边,是一个半人高的小舞台,舞台上面此时正坐着一个清纯可人的琴师,她那双洁白纤细的双手不停的在琴弦上飞舞着,一连串动听的旋律便飞扬了出来。

    看她那个样子,端庄清纯,哪里像青楼里的女子,分明就是大户人家馆阁之中的大小姐。

    围着琴师所在高台的两侧,依次站着五个穿着粉红长裙的女官。

    这些女官长得也是肤白貌美,虽然还比不得那个琴师这样出色,却也是长得可人之极。

    张浪曾经也没有家,倒是常来这里喝酒,吃饭,做…事…

    但是他现在有了个……妹妹?或许吧。

    想到这里,张浪摸了摸鲜红得仿佛珊瑚的腰带,嘴角轻轻微不可查的笑了一笑。

    然后,他便想找个地方坐下来,准备好好祭奠祭奠自己的五脏庙。

    然后张浪就就看见了一个不久前才看见的人,一个不该在这里看到的人。

    这个人就坐在那里,一口一口的吃着饭。

    和他同坐的虽然还有另外三个人,但是他却低着头,只顾吃饭,似乎那三个人完全不存在一般。

    他是左撇子,现在用右手吃饭就显得很慢,非常笨拙。

    他不用左手吃饭的原因,是因为他的苍白如纸的左手中,正提着一把刀。

    漆黑如墨的刀,猩红如血的刃。

    如果有一个人,他连吃饭都提着刀,那他的刀就一定会很厉害。

    “惊魂一刀”白天仇。

    杀一个人从来不出第二刀的白天仇。

    这是一个纯粹的刀客,寄情于刀,寄仇于刀。

    他现在一闻不名,但张浪却知道,日后这个人会让全天下震惊。

    “如果说我走的路子是博采众家取之广,那这家伙恐怕称得上取之单一。”张浪暗暗想到。

    “这两个路子其实到了最后也是殊途同归。不过之前嘛…呵呵…”

    张浪颇有些无谓的摇了摇头,接着他便在场中看了起来,很快便找到一个另外的地方。

    这桌还算比较空,只坐着一个脸色潮红的汉子。

    这个汉子的面前放了三个空酒坛,显然喝得有些多了。

    他走过去坐下来,不到片刻,便有琴师旁边的女官从后厨端来了酒菜。

    没有菜单,也不需要菜单。因为天香楼的任何菜每天都不一样,但是毫无例外,每一样都很精致美味。

    而酒也非常好喝。

    在天香楼中,任何人只要坐下,便会有女官端来酒菜,而只要吃完喝完,又会有人上来续满。

    直到吃饱喝足,拒绝为止,而且都是免费的。

    但是天香楼里却有一条规矩,便是必须要上楼。

    而上楼,就要花钱,而且一层比一层贵,想象不到的贵。

    但是若是想要上五楼,光光有很多钱还不行,还必须有不错的轻功,要相当不错。

    倘若有谁要是吃了饭,不想上楼,那么放心,全大厅的客人都不会同意的。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事情,每个人都想吃霸王餐,但是却又不敢吃,当有人试着吃一下的时候,那些想吃不敢吃的偏偏还要阻止。

    就和强啥一般。

    张浪嘴角微微一笑,伸手拍开酒坛的封口,倒了一碗,又夹了口菜,便开始吃喝起来。

    天香院的酒并没有什么名字,但是味道确实不错。

    刚入口就好比烧刀子一般浓烈灼热,然后落入腹中又胜过西域大漠冰镇的葡萄美酒那样清凉。

    就好像和这天香楼的姑娘睡一宿的感觉一样,全没任何区别。

    张浪刚喝完一坛酒,那同桌的汉子便已经站了起来,摇摇晃晃,急冲冲的走到楼梯口,往第二层楼走了上去。

    张浪看了看那摇摇晃晃的汉子背影,随后又看了看白天仇笔直挺拔的腰杆,轻轻摇了摇头。

    “这两个可绝对不是一种人。”

    过了片刻,张浪又喝完了一坛酒,那之前的女官便拿来了第三坛。

    他又倒了一碗,却是举起酒碗摆弄起来。

    其实张浪已经吃得很饱了,也喝得很足了。

    “呵呵,本来是该办正事了,不过现在看来却还是要等一等。”

    张浪心中轻笑一声,把酒碗凑近,抿了一口酒,又瞥了一眼白天仇。

    这世上有些人,根本不会喝酒,便是连饭都吃不好,睡觉都只抱着那把刀,那他需要来天香楼做甚?

    所以还是要再等上一会吧……

第三十二章 真的比我还要快?() 
张浪边抿着酒,边从后面观察起白天仇。

    整整半个多时辰。

    白天仇同桌的客人都换了两茬了,他却还是用一只右手一口一口,无比艰难吃着满桌的饭菜。

    另一只左手始终紧紧提着刀。

    他的左脚始终耷拉着,右脚始终坚定不移的伫在地上。

    长短的腿,苍白的手,漆黑的刀,猩红的刃。

    动作姿势,没有变动过一丝一毫。

    张浪甚至相信,从白天仇在那个位置上坐下开始,他的姿势就没有变过。

    这个天下很少有人能做到这一点,能做到这一点的,要么就是傻子,要么就是特别执着。

    执着是一个很麻烦的事情,却也是一种很可怕的精神。

    张浪当然知道白天仇不傻,所以哪怕他很少佩服一个人,此刻心中也是涌起了一股奇妙之感。

    他甚至相信,若是换了个人能做到这般,自己定会赞叹不已,忍不住上前结交一番。

    但是眼前的背影却是白天仇,所以张浪绝对不会去自讨没趣。

    一个人,既不会喝酒,刀又日夜不离手,那他一定会没有朋友。

    因为他不需要朋友,他只需要刀。

    他活着就是为了杀人。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白天仇的江湖,就是他的刀,和一个一个过去,现在,将来都注定要死在他惊魂刀下的人。

    交朋友?找姑娘?肯定是不存在的。

    张浪心里转着奇怪的念头,耐心等待着。

    只是他却没有发现,其实他自己的姿势,似乎也是坐如钟,从一开始坐下开始,也没怎么变过。

    他一口一口抿着,第三坛酒也已经喝了大半。

    这时,白天仇一直悬空耷拉的左脚稍稍动了一动,向着左边荡开了一尺,他的头也微微往左瞥了瞥。

    而大门在右边,所以他肯定不是要离开。

    张浪嘴角微微一笑,便往楼梯上看去。

    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

    果然,在第五层的走廊上,有个年轻人正走向几乎笔直通往楼下的竖直平板一般的楼梯。

    他长相俊俏,穿着一身颇为英挺的红色长衫,蜂腰猿背,腰间的佩剑那剑鞘上的珠宝美玉,哪怕在这柔和的灯笼光下,也显得颇为耀眼。剑柄末端悬着一根鲜红的金丝剑穗,和他衣服的颜色正相配。

    好一个翩翩美少年。

    他就像个新郎官一样,脸上还带着一丝晕红和欢愉之色,想必刚刚在上面受到了至高无上的享受。

    他凌空跃起,微微一荡,便落到了几乎垂直的楼梯上,然后悠闲的向下走着。

    哪怕是垂直而下,他的脚却像钉死在平板上一般,顾目四盼之下,竟像走在自己的后花园一样,闲庭漫步,潇洒之极。

    “好高明的轻功。”

    这时,大厅之内有个江湖客,嘴里大声赞道。

    少年脸上便又露出更潇洒的微笑,因为他知道这个场内很多人都在看他,每天都是这样。

    他喜欢天香楼,不但是因为这里至高无上的享受,也是因为每次他从五楼下来,便能够万众瞩目。

    也能让所有人都知道,平州府林家的逍遥公子林琦鸣之所以能够在平州府横行霸道,绝非是因为他林家富比半城。

    更不是因为他那个从小离家,在天下九门之一的点苍派修行的双胞哥哥,‘百剑飞花’林琦诤。

    而是因为他也有一身好武功,内力深厚,剑艺不凡,登萍能渡水,上五楼如攀梯,下直墙亦如平地。

    他潇洒的从五楼走了下来,矜持的朝周围点了点头,他喜欢这样的感觉。

    连天香楼悠扬的琴声听着他耳朵里也似乎正在为他赞喝。

    但是这时,白天仇却动了。

    这个跛子右脚用力一蹬,人便直窜而出,随后左脚微微点地,右脚又是一蹬。

    张浪觉得,如果刚才的少年轻功算得上飘逸潇洒,那白天仇的就是丑,极丑,太丑了。

    他这个跛子,右腿长,左腿短,所以他每次左脚点地的时候,人都是像要倒下去一般。

    每一步都好像要摔个狗吃屎一般狼狈。

    但是他的右脚却非常有力。

    这也很正常,但凡一个跛子,靠着一只脚走遍了半个天下,他那只脚都会非常有力。

    若是再加上凡境上阶的深厚内力,那就会更有力,有力的可怕。

    所以白天仇那右脚一蹬之下,便非常快,快的非常。

    那飘逸的少年才转了头朝一个熟客点头示意,再转回来时,一个跛子便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这个跛子左手的惊魂刀化为一道沉黑猩红的刀光。

    好像来自地狱血河的水,也似九天之上降落的光。

    那红杉少年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便已经倒在了楼梯口。

    只是他似乎还没死透,艰难的想抬起手捂住喉咙里奔涌流淌的血。

    他喜欢天香楼,但是他到死都没有想到,为什么会死在自己最喜欢的地方。

    “这算不算死得其所?”

    最后一个念头就这样在他脑海中荡漾开来,而从喉管涌出的鲜血在地上蔓延开,浸湿了他那身上的大红长衫,也浸湿了剑上的穗花,颜色倒是分外相配。

    “杀人了。”

    “杀人啦!”

    ……

    天香楼开了二十余年,从来没发生过命案。

    所以直到林琦鸣死得透透了,这大厅中的江湖中人才堪堪反应过来,开始慌忙的惊呼起来。

    “确实比我快。”。。

    这时,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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