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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穿越之众夫追爱-第74部分

小说: 穿越之众夫追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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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放荡不羁。

    轩辕敏之抱着她放朝大床走去,这是一张很大的床,紫檀木打制的,不是那种架子床。云世一按照妻子的信上的提议——找来名工匠做成的席梦思,周围雕刻了双凤朝阳图案,床上铺了这时代没处买的床垫,绣着大红牡丹云锦包裹了一层厚厚有医用价值的天然海绵。躺在上面,柔然无比。

    他把她放在上面,成亲后,一直无数次的幻想能真正拥有她,现在面对光洁娇美的身体仍有几份不真实,仿若在梦中。他俯身上来,一双大手在她的身体摩擦而过,带给双方一片酥麻。女子愈来愈热的身体,泛起了粉红色,在烛光下染了一层迷人的光泽。

    他掰开她的双腿,手指颤抖的抚摸,轻轻抚摸,低头吻住。一股不亚于她胸部的芳香的钻入脑海,他眼瞳瞬间的朦胧,忍不住加大力度品尝。

    “嗯……啊……”传来又痛又痒的感觉,却很舒服,阮珠从唇见溢出了一声声破碎的嘤咛。

    轩辕敏之抬起头,用自己早已不能忍受的爱,进入她,与她合二为一。

    “疼!”阮珠脸色发白,担心他太过巨大不是没有道理:“你没有经验,躺下来,让我在上面……”她害怕他技术太差,弄伤了她。

    “好!”轩辕敏之四仰八叉躺在床上,仿佛一只待宰羔羊,眼睛充满满灼热望着妻子。

    阮珠骑在他的身上,用手扶着,对准了坐下去,但神色痛苦的停住,疼得她不敢再动。轩辕敏之满脸惶急,被她的紧致包裹,极致的舒爽,但看她难过,竟是不敢乱动。52网'

    阮珠抓住他的一只大手来到她的胸部:“相公,你给我揉揉,过会儿不疼了,等我舒服了,就会跟你做的。”

    他听了她的话,两手放在上面轻缓的揉动,抬起头,再轻吻上去,牙齿咬着,啃噬着,为带去一片舒爽。

    “嗯……好的……可以动一下,相公,你不要动,让我来就行……”阮珠缓缓动着自己的身子,与他结合的位置带来一阵阵酥意,唇间发出娇媚的低喊。

    “娘子的叫声会真动听,大点声,我喜欢听呢。”他两手在她身体轻缓的抚摸,从上到下,撩拨出无数个爱意。

    “好的,你喜欢听就大声的喊……嗯啊……”她放大了声音,感到很快意,对他渐渐适应,加大身体的移动速度。体内愈来愈痒,疼痛变成了刺激,电流漫延过全身每个毛孔。“啊……”她发出一连串的叫声,全身抖着,往前趴下,瘫软在他的身上。

    轩辕敏之情急难耐,双手抱住她,猛然一个翻身,压在她上面……开始不敢太急,见她没有太大的推拒,慢慢加快……

    “珠儿,你是我的了。”他吼了出来,在她的体内释放,这一次他们才是真正的夫妻了。

    尝到情爱的男人是没有节制的,一整夜的时间,她都被折腾,后半夜甚至在交合中沉睡过去……

    到底被他折腾多少次,她也数不清,事后问轩辕敏之,他傻笑着摇头。

    清晨的到来时候,暖春端着水盆走进来。轩辕敏之早已起来,神清气爽,身轻体健。阮珠翻了个身,又睡了。他朝暖春“嘘”了声,摆手让他出去。

    换做平常,他早在这时刻出去舞剑练拳了,但现在只想守着她。心里发愁,等到了晚上,她还属不属于他?云世一只说妻子归他一晚,要是抢走了怎么办?

    想到才洞房一夜就要失去,心里很不是滋味。

    云世一作为老大,表现的很豁达,把每人五天的首次权利让给了轩辕敏之,接下来的四天他一直陪着妻子,幸好还有些良心,知道妻子吃不消,没有过多的索取,只在第四天多要了几次。

    然后是云世一、云世伟、轩辕敏之……

    日子一天天的划过,云世伟终于如愿的带着亲手训练的五百弟兄去了战场,开始成为一个称职军人征战生涯。

    秋季到来的一天,跟随阮子旭去蒙古买马的商人回来了一批,带回来了几千匹战马。这些商人担心被蒙古反对势力扣押,特意绕道高丽回国。可惜阮子旭没有跟着回来,据说他要趁年轻身体还好要往更西的地方云游,因为再往西,波斯大食等地方的马匹更精良,他希望能带一批回到天楚国。

    阮珠过得很悠然自得,没事带带孩子,种种花草,花钱四处征集各种植物种子,让下人在澜河边上开了一大片田地,用她的话叫做高科技试验田。

    她希望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研制出这时代最优良的庄稼种子,让每一个人都吃得起饭,不再会有饿死人的事件出现。52网'

    关雎山庄附近有一大片梅林,花开的时候,十里飘香。曾经有不少富人想把梅林据为己有,但没有通过衙门那关。梅林存在了几百年,是澜州一大景观,属于每个赏梅人的财富。

    冬季花开时节,来梅林的人特别多,文人雅士,情侣约会大都选择其中。

    几位老公各有事业,就连闲散王爷轩辕敏之也被皇帝心血来到派到了鸿胪寺,主持迎接和招待外国使者。宗之说过人不能闲在家里,时间久了就废了,去鸿胪寺虽说闲散,但是交际广阔,此举甚好。

    龙凤胎还小,大冬天不能王往外抱,但志熙能跑能颠,由于被几个爹爹教的很野,邻居的同龄孩子没有打过他的。阮珠担心他不好管教,每天都把关在书房里背诵半个时辰的诗词,本来是想难为他的,谁知几天下来,十几首绝句诗竟背得朗朗上口。两岁的孩子,这也太扯了吧!

    这一天气温略高,阮珠来了兴致,带着众人去梅林来个烧烤大会。其实也没几个,老公们不在家,只有阮玉领着志熙,还有暖春,至于云家二老早就回了云家庄,大冬天龙凤胎是不敢随便带出来的。

    羊肉、鸡肉、袍子肉、鲶鱼、虾类、蟹类、白菘、茄子、芥菜、黄瓜、菠菜……品种多样,在一棵老梅树下用火盆烧了炭,暖春干起这事驾轻就熟,从南疆一路往北逃难,常常在荒山野地吃烧烤。

    且说这时节吃蔬菜可不容易,老公宗之的花弄影玻璃坊赚了大钱,又在澜州开了分厂。

    阮珠想到玻璃暖棚,叫人建了一个,在里面又种菜又种花的,严冬时节,别家都吃不到的蔬菜在她家稀松平常。前日过冬至往宫里送了几大车去,喜得皇帝颁下诏书大大嘉奖了一番,并号召加大种植,让百姓们也吃的起。

    云世一从里面看到了商机,联合京城的富商投入一大笔钱,几十个菜棚子目前正在筹建中。

    阮珠把考烤的小黄鱼一点一点的喂进志熙嘴里,这种鱼刺少,适合小孩子吃,味道鲜美。

    可惜少了辣椒,都说辣椒古代还生长在美洲丛林里,其实不尽然,据后来发现得知云南就有很辣的小米椒,印度也有,而且是世界上最辣的一种。但古代人们对于很多种蔬菜都秉着怀疑态度,要不怎么说第一个吃螃蟹的是勇士?她寻思着,赶明叫人弄点辣椒种子回来种植。

    来梅林玩得人非常多,过往游客都惊异这户人家能吃上绿油油的新鲜蔬菜,都不免驻足多看两眼。

    “咦,你不是阮妹妹?”

    阮珠听到有人这样叫,侧头一看,是一名衣裙陈旧的女人领着一个男子,像是夫妻。女子望过来,一副我认识你的表情。

    但阮珠只觉得那女子有些眼熟,至于在哪见过却没印象,怨不得自己,印象不深的人一向懒得费心思去记。纳闷的想了想,也没找到有关这个人的影像。放下怀中的志熙,让他自去玩耍,挺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嗯,是我,你还好吧!”

    女子脸现愁容,大模大样的在暖春旁边的小凳子上坐下来,连招呼也不打一个,拿起一串羊肉大口吃起来:“喔,好吃,相公,你也来一个。”拿起另一串,递给后面男子。

    暖春嫌恶地躲开些,这猥琐女子吃他家东西就算了,最可恨的是朝他家高贵的大小姐叫阮妹妹,算老几?

    阮珠没有瞧不起小市民的思想,呵呵,都是劳苦大众,自己才当了几天有钱人。女子行为是粗俗了些,但比起大多数人心险恶的有钱人又顺眼了些。

    “经历了南疆赤匪造反,天楚国又百年难遇的大旱灾和去年的涝灾,百姓连饭都吃不起,很多百姓都饿死了,更别说买贞操带了。唉,阮妹妹如今还是光鲜亮丽,我还是穷人一名。”

    卖贞操带的!阮珠想起来了,自己当初还在她的小店里买了三个回来。但这人叫什么来着,有一个很俗气的名字,跟花有关的。梅花,不对,豆花,也不对……暖春看见大小姐眼神迷茫,知道又犯老毛病了,小声提醒:“是余莲花。”

    余莲花,是这个名字!茗香璀玉的余管事家的大女儿。

    “澜州饿死很多吗?我之前去别处,倒是不太清楚。”阮珠怎会不清楚呢,别说澜州,整个天楚国都经历了一场大灾难,天子脚下的京城整日整日的把尸体运往城外埋葬,何况别处?

    阮玉是地地道道天楚国贵族,对这等土里土气的平民烦得要紧,尤其余莲花一口一口妹妹的喊着让她恼怒。因是姐姐的认识的,不好发脾气,便带着志熙到别处玩。

    这时节蔬菜是好东西,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余莲花却是不知几百年没吃过肉了,不到一刻钟就把暖春烤好的肉串划入肚子。

    暖春看着来气,索性去烤蔬菜。

    余莲花对吃的似乎不太挑,只要是能吃的食物便往肚子里装,伸手过去便把烤的半熟蔬菜拿起来,边吃边道:“妹妹原来去了别处,想来很多事情都不知道。”

    “哦,请说。”澜州的很多事情都是从云世一寄去的信里得知的。关于平稳澜州粮价,拯救了诸多百姓是云世伟说给她听的。

    余莲花把一串烤好的茄子咽肚,打了个饱嗝:“先不说这座城经过多少风雨,死了多少人,又有谁拿出粮食救大伙性命。咱们别管那些,妹妹还记得柳公子吗?”

    “哪个柳公子?”

    “就是绝世大美人柳飞絮,你想不到吧?”余莲花突然神神秘秘的小声道:“听说他就是在城门口画图悬赏捉拿了很久的采花贼。”

    城门口画的采花贼形象根本是假的,其人真正的容貌没几个人见过,据说平时作案都带着面具。

    “柳废墟是绝世大美人我不认同。”阮淡笑了笑,自己的几位老公随便哪一个不是出色到让人敬畏的地步。但听到柳孔雀居然是采花贼,却吃了一惊。

    “怎么可能,他可是有钱的富家子,茗香璀玉的少东家。”

    “是真的,他采花的时候太不小心,弄出了动静,被人家姑娘的父母发现了,当场捉个正着。”余莲花又低声道:“你千万别说出去,叫人知道是我传的就倒霉了。”

    “你怎么肯定采花贼一定是柳飞絮?”

    “那姑娘父母去过茗香璀玉买首饰,见过柳公子,认出了他,天不亮就把柳公子五花大绑送去了衙门。不过进了知府家的大门就如石头入海无声无息,这事被知府压下来了。听说知府夫人跟柳公子有一腿,常常半夜钻进知府家的大床上,把知府从床上打昏了扔下来,柳公子再跟知府夫人来一场颠鸾倒凤的勾当。”

    这知府也真够倒霉倒霉催的,男人当到了他这份上,活着没有半点尊严。阮珠脑海闪着一个整天去跪门槛低垂着头哭天抹泪的愚蠢男人。

    “柳公子睡了人家姑娘本没什么,左右是男人吃亏,大家也没多想。但知府夫人出面包庇柳公子,让人们猜想连连,好事的百姓便想起从前知府家里发生的采花贼一事,两事合到一起,就有传言说是柳公子是采花贼,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阮珠想起刚穿来那会儿,不止一次遇到柳孔雀和知府夫人,人前人后连秧出现,关系显得不一般,要说柳孔雀是采花贼也不是没有道理。

    “因为这事茗香璀玉的招牌一落千丈,去他家买首饰的客人都嫌丢人,再也不肯登门了。现在的茗香璀玉,啧啧啧……”

    阮珠眼睛闪了闪,既然茗香璀玉不行事了。她不如买过来,黄金地段的店铺和许多手艺精良的匠人平时都是求不来的。她不要招牌,她只要店铺和人。

    “可怜的柳公子,为这事被父母赶出了柳家大门,现在只能在知府夫人的帮助下做了一个小买卖。”

    这时,余莲花身后过来一个俊朗男人,这一次,阮珠记得了,因为那人是她们谈论的焦点。

    余莲花还在夸夸其谈:“你说这男人千万不能犯贱,一旦有了污点,活得连狗不如了,可惜柳公子一副好皮囊,不如去楼子里卖笑,左右我也能跟着沾沾光,花上几两银子摸摸他水嫩嫩的大腿和黑毛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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