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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穿越之众夫追爱-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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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用古人联络的办法,在沿途城镇贴上布告,说明她去了渝州,叫他去那儿相会。

    渝州离京城不远,据说只有一日的路程,等生下了孩子可以去京城玩玩。

    孙家的几个下人还在叮叮当当的往梅庙内搬运货物,一个伟岸不凡的男子进入视线,却是轩辕敏之,双手居然带着手铐子,脚上也带着沉重脚镣子,长长的链子不影响干活,但想来戴得时间过久,双腕上磨出了厚厚的老茧。

    阮珠望了望这位尊贵的王子殿下,竟然沦落到奴隶的下场了吗?

    轩辕敏之大概是经过太长时间的折磨,心灰意冷,对阮珠的视线回以冷漠的一瞥,但由于身上的毒势还没解去,动作破为迟缓。

    孙大婶瞪过去一眼:“没用的东西,连一点活都干不好,今晚不准吃饭。”

    “孙大婶,他让你不合心意?”阮珠小声的问道,那人的脾气很强硬,受不得屈辱,不合心意还用问吗?

    “云夫人,你把我害惨了,这么个人我不要了,你觉得好就收回去吧!”孙大婶满脸苦涩,恨恨的道:“一个穷叫花子也跟老娘摆谱,以为自己有多高贵,叫他脱衣服上床侍候老娘,竟然把我的话当成耳旁风,连看也不看一眼当我是什么?”

47新章 节() 
人家是南岭国的王子殿下,又是当今皇帝的亲儿子;自有一副天生傲骨存在!阮珠想着;却不言语。

    暖情拿出一袋木炭往火盆里倒了些;拿出火石点燃;一手用扇子紧忙地扇风,片刻过去;火势烧得通红。再找出红豆枸杞熬了一锅香气四溢的浓汤;盛了一碗端过来过来;用匙子一口一口的喂阮珠吃,身后相扶的暖春用巾帕给她小心擦着嘴角的汤渍。

    孙大婶看了羡慕:“你家的二个通房真是贴心,比我家的好多了,不如我用木头跟你一个过来可好?”

    木头?阮珠讶异看着她,顺着目光看去,原来所指轩辕敏之,觉得贴切得很。那人还真像一块不知变通的木头,不懂人情交往,不知礼尚往来,是一个被惯坏了的大少爷脾气。

    用我的通房换你的木头,亏你想得出来?若不是嫌轩辕敏之这人太烫手,我之前就不会送给你,再弄回来恶心我,犯贱的事情做了一次,再做第二次不是有病吗?

    暖春听见要把自己换出去的话,对孙大婶投去恼恨的眼神。

    暖情正喂着阮珠喝汤,端碗的手一歪,红豆枸杞汤洒了一些在孙大婶的裙子上,热腾腾汤得她直咧嘴,好在盛出来有一会儿了,没烫出毛病来。

    阮珠训斥道:“你怎么回事,还不快向孙大婶道歉?”

    “哎哟,孙奶奶,对不住,你瞧我这碗没拿好,你不要见怪,要不待会我给你洗洗。”

    “不……不用了。”孙大婶知道惹到了这二个通房,尴尬道:“反正也不是好料子,哪好意麻烦你,待会让木头洗就得了。”

    又是木头,阮珠满是同情望着轩辕敏之,眸光一转,吕飘香也朝那位爷露出嘲讽的眼神,是了,他们之前是熟识的。

    她想起几个月之前的那场械斗!

    吕飘香心情很好,意态悠闲的盘坐于坐垫上,膝上横放着一张古琴,手指轻轻拨动着琴弦,轩辕敏之就在前面五米之外烧火,二人对视一眼,便移开目光,像从来不认识似的。

    吕飘香感到阮珠的视线,回以微微一笑,双手缓缓的弹奏,一曲舒缓的乐曲从手下飞出来,给绵绵阴雨的天气平添了一抹诗意。

    阮珠惊诧地望着他,竟然是“在水一方”。

    她只唱过一次,他便记住了,并以古琴的方式弹出来,大师就是大师,让人钦佩。

    琴音飘荡在空气里,如跳动的露珠,清灵明澈,听完后疲惫的之意消减了许多。

    轩辕敏之还在烧火,一盆木炭刚要燃着,转瞬间又灭了,反复好几次,孙大婶斥道:“没用的东西,给小少爷铺床去,这里不用你。52网'”

    “滚开,白吃饭的东西,跟猪一样蠢。”

    孙大婶的一个侧夫接过烧火的活计,把轩辕敏之赶开。后者表情漠然,想是这段时间听多了类似的话,早就麻木了。

    阮珠吃了一碗粥,让暖情把剩下的给孙大婶的孩子分了。

    孙家十几口,孩子七八个,最大的十几岁,最小的只有几岁,庙里乱哄哄的。

    下雨的天气有些阴凉,暖春找了一件狐裘披风给她披上,她站起来,示意他扶着自己出去到门外待会,庙里的孩子多,吵得她实在头疼。

    站在门口,入眼所及是望不尽的群山,在蒙蒙雨雾中只有浅浅的轮廓,再望远看便模糊不清了,不知道山和天空的分界线在哪里?

    云世伟出去打猎有有一阵了,不会出什么事吧?

    阮珠头有些疼,心头有点烦闷,凉凉的雨丝打在脸上,心思飘远了,老公云世一不知在干什么?战乱堵塞了北上的通道,他想要回来必须要绕道。柳州属于南岭国的地面,他要么向东乘船走海路,要么向西走吐蕃国进入汉中。无论那条路都很艰难,等到他们见面的那天,许孩子已经生下了吧?

    她很想让他看到孩子出生,见证喜悦的那一刻,可是能等到吗?心酸的情绪蔓延开,她的眸子微微的湿润。

    一把伞撑在头上,撑伞的人是吕飘香,他比她高一个头,她要仰着头才能看清他。男人一如既往的清馨淡雅,两泓清泉映般的眼睛露出浓浓的关心。“你放心,他不会一定有事的,我向你保证。”

    这是什么意思?

    她蓦的抬头看他,是在安慰她,还是他胸有成竹才说出的这番话?她想起数月前他和轩辕敏之的那场争执,一群黑衣人出现的情景。

    吕飘香虽为楼子里的公子,暗地里有些实力吧?

    “我不会让他有事的,只要是你想要的,我一定为你做到。”

    “你……”

    她张张嘴,想问他,身后响起了脚步声,带动铁链子哗哗的响,人还没到,便感到了空气中一股无形的压力。

    “一个妓子说的话你也信?”

    轩辕敏之手脚戴着镣铐,走路走些吃力,仍然是一副冷若冰霜的面孔,气色不太正常,苍白中透着微微的青色,她想起运世伟说过这人身上中了剧毒。

    可怜的孩子!她在心里表示同情。

    “至少我是自由的,想去那便去那,你可以吗?”吕飘香给阮珠撑着伞,目视前方,虽然对轩辕敏之说话,却连眼角也没往那儿扫一下。

    轩辕敏之被噎住,吕飘香说到了他的痛处,不是没有机会逃走,但浑身是伤,只怕离开后没几天就会饿死,又逢天楚国数十年一遇的大旱灾,正常人都找不到吃的,何况他不正常。

    他曾想过去找官府求助,偏偏没有能表明身份的凭证。

    就算有凭证又如何?他苦笑着,家族兄弟要置他于死地,求助官府只怕是自投罗网。

    阮珠朝身旁的二个大男人瞥了瞥。

    两个男人都挺骄傲的。

    一个是一袭淡雅的青衫,纤尘不染,表情永远风轻云淡,但她看得出在那层面纱下面是一颗骄傲的心。

    另一个是一身粗麻的补丁衣服,但因为身材挺拔,气质超然,反而有一种野性的美。出身高贵,养成了贵公子的脾性,哪怕如今落魄了,也是一副高高在上的表情。

    他们都那么高大,都比她个子高,她站在他们中间感到一股压迫感,从吕飘香旁边朝后退出几步,但头顶的雨伞如影随行,始终不离开她。

    她披着狐裘披风,就算淋几滴雨也没问题,但身边的几位男人都不这样想,总把她跟前世的大熊猫画上等线,全心全意的维护。

    庙里吵闹声传出来,孩子们嘻嘻哈哈的闹着,像抢什么东西玩。

    “暖春,你回屋帮衬的暖情,老孙家的孩子多,别让他们弄乱了咱们东西。”

    阮珠有些洁癖,不愿外人乱动自己东西,衣服被不相干的人穿过后,就算再值钱的也喜欢不起来了。

    上大学那儿会,花了一百多元在商场里买了一条雪纺长裙回来,被同寝室的人偷偷穿出去跟男友聚会,还沾上了可疑的黏稠物,她看到后非常气愤,宁愿把裙子扔进垃圾桶也不愿穿。

    暖春答应着回了庙内。

    阮珠往远处群山眺望,希望能看见云世伟在什么地方出现,古代山里的豺狼虎豹众多,不由得她不担心。

    没过多久,一个健壮男子的身影在雨雾中愈来愈近,看得清了,是云世伟,肩头扛了猎物。

    云世伟也看到了她,挥了挥手,加紧了步子。

    “媳妇,我打了一只鹿,两只山鸡,待会给你炖鸡汤喝。”

    云世伟把猎物扔在地面,那山鸡就算了,但是所谓的鹿?

    阮珠呆呆的看着,嗯,脑袋像马、角像鹿、颈像骆驼、尾像驴,分明是个四不像。她在央视的“动物世界”里看过关于这种动物的介绍,非常珍惜的物种——麋鹿。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全世界只有中国才有,十八世纪野生种群灭绝了,刘晓庆版的《火烧圆明园》只有皇帝才有资格吃。

    “喜欢吗?媳妇,这是麋鹿,我以前吃过,味道很好,用鹿血熬的汤最能补身子。”云世伟乐呵呵的,身上衣服脏得要命,前后刮了好几个洞,露出麦色的皮肤,裤腿也裂开了,脏乱程度跟北逃得难民有得一拼。

    但阮珠只觉他这次脏的可爱,脏的叫人舒心。

    “你拿得远些收拾了,别叫我看到,我闻不得血腥气,收拾利落了再拿回来烤,烤完把两条后腿给我留下起来,等明个赶路我要在在马车里吃。”她想了想,麋鹿那么珍贵,被外人吃了可惜,老孙家一十几口人呢:“再把两条前腿也留下来,咱们明天慢慢吃。”

    秋季凉爽,晚间的空气度数更低,食物放个一二日不会坏掉。

    “媳妇。”云世伟咧嘴笑道:“你喜欢吃,我再给你猎就是了,麋鹿虽然珍贵也不是猎不到。”

    阮珠眼睛一瞪:“哪那么多废话,交代你的事情照做就是了。”

    云世伟看到媳妇喜欢,心里高兴的紧,爽快答应着,目光瞥到吕飘香:“弹琴的,你过来帮我给鹿剥皮,别老想吃现成的,老子不侍候你。”

    吕飘香把雨伞递给阮珠:“我去帮忙,你若是累了就回去躺着。”

    阮珠看着两人走远,心里感慨,穿到古代还能享受到皇帝的口服,后世的麋鹿都是人工饲养的,就算吃到了也没多大意思,少了一层神秘感。

    “不过是一只麋鹿罢了,没吃过还是你娘家穷得很?”

    轩辕敏之凉凉的声音在耳旁响起,阮珠横他一眼,这个人忒没记性,活该他被铁链子拴着。

    “你是怎么认出我的?”几个月前,她跟老公上街溜达,意外碰到轩辕敏之,双方没聊过一句话,他偏偏记得自己?市集上开口要她买下他,她倒是买了,但他耍少爷脾气,她阮珠还没受过这个?

    “本王过目不忘,凡是见过的人即使过去很久也有印象。”轩辕敏之冷哼了一声,不屑的道:“你是那妓子的恩客吧,不然他怎么会那种目光看你?”

    “什么……恩客,你怎么说话呢你?”

    “能做出来,就别装无辜,你们女人哪有不偷腥的?”轩辕敏之撇撇嘴,满脸的鄙视。吕飘香对她不一样的眼神,他留意了她,才在市集上要求她买下自己,但随后竟胆敢把他转手送出!轩辕敏之又怒了起来:“敢把本王送来送去,好大的狗胆,以后本王发达了,把你们一个一个都送山里的铁矿挖石头。”

    天楚国的冶铁业之苦,莫过于挖石头的工人,去了鲜有活下来的人,基本都是犯了事的死刑犯往山里送,若缺少人手时候常有人贩子哄那外乡人,一帮一帮运往山里运。豪强人家也常常捆了仇人送去,山里的工人都是在那儿苦挨,体弱者拖不得三四个月的事。

    阮珠恼火起来,活该这人倒霉!她刚才还在心软来着,想帮他一把。好吧,现在收回。朝他冷冷的道:“你还是先顾好现在吧,还想以后……哼,谁知你能不能活到以后?”

    轩辕敏之还需要□,让他明白走出宫殿便没有傲的本钱。

    阮撑着雨伞转身走进庙门,懒得再跟这种男人废话,没得少了许多脑细胞。

    吃晚饭时候,跟孙家人都围城一个圈,挺大的一只麋鹿摆上来,单单少了四条腿,云世伟把最嫩的脊椎旁的肉切下来递给阮珠,便撕下来一大块狼吞虎咽起来。

    阮珠一边吃着烤肉,一边喝着暖春熬地鹿血汤,这是自打离了猫耳镇,她吃的最香的一顿,吃得多了,晚上便睡不着,由暖春和吕飘香陪着在庙外看夜景,其实也没什么好看,雨还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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