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万界穿越戒指-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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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欢手握天河剑,天河剑上第一次出现无双的剑气,刺向霸刀。天河剑蓝光璀璨,美轮美奂,耀人双目,一时间竹林之中刀光剑影,一场更加激烈的战斗开始了!
本章完
第28章 追求自我,追求本我()
阿鼻道三刀的第二刀,威力比上一刀明显更加的强大。只听刀身之上传来明显的“呜呜”声,端的是诡异异常,恐怖至极。
剑光与刀光交织在一起溢出来的力量大的惊人,仅仅是这些溢出来的剑气和刀光,就能将方圆数十米之内的竹子一根不留全部给斩成两截。
阿青剑法将阿鼻道三刀的第二刀的力量大半的给化解掉,但阿鼻道三刀的威力是何等的之强,即便是被削弱了大半,那力道也不可小觑。两人都被震的倒飞出去数米远,但是两人在落地的那一刻又快速的朝着对方冲了过去。
叶欢和一刀身形如电,如两道光芒一般极速的移动着。他们带动的剑气和刀气纵横在这小小的场地之中,乱石激射,尘土飞扬。
叶欢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全身心的都放在了一刀和霸刀的身上。因为这一刀,将是一刀最后的底牌,是至邪至圣阿鼻道三刀最后的一刀。
当那最后一刀被一刀给发挥出来后,当真是惊天地泣鬼神。竹林之中真的响起了鬼哭狼嚎的哀鸣之声以及凄厉刺耳的惨叫之声。无数的灰黑色的刀光竟然变成了手持长刀身披盔甲的灰黑色骷髅虚影,铺天盖地的朝着叶欢斩去。
叶欢没有丝毫犹豫当即咬破了舌尖,胸腹之处以及舌尖传来的疼痛让叶欢的神智清醒了一些,但是他还是能够看到那几百个骷髅张开血盆大口,握紧手中长刀,朝着他飞砍了过来。
清醒过来的叶欢更是心惊,他本来以为即便是对上曹正淳和铁胆神侯也能够与之一战,然而他现在才发现大错特错。先不说他们的武功如何,就单单是拿一刀来说。一刀的内力不足他太多,但是却仅仅凭借着阿鼻道三刀,竟然能够把已经将阿青剑法的他逼入到如此绝境。
这说明了什么,并不是阿青剑法没那么厉害,而是叶欢战斗经验严重不足,同时,也能够映衬阿鼻道三刀的恐怖绝伦。
越女剑是其实就是招数上达到了无剑胜有剑的巅峰之境,但是所谓一力破万法,招数再精妙在绝对的力量之前也是显得苍白无力。因此在一刀使出阿鼻道三刀之时,他也开始用起了真气,将真气汇聚在天河剑之中,把心中的剑意变成天河剑的剑气。
现在,阿鼻道三刀带着地狱归来的恶鬼已经临近,叶欢顾不得想其他的事情,他将体内雄厚磅礴的真气全都爆发了开来。
叶欢眼中剑意涌动,在他的眼前只有一条路,那无尽的骷髅虚影咆哮着朝着叶欢飞了过来。叶欢不知道这到底是虚幻的影子还是真实的厉鬼,也不知道被这些东西砍在身上会怎么样。但是此时此刻,这些令人心惊胆寒的骷髅虚影在叶欢的眼中形同无物。
剑,为百兵之君,有着君王的豪气,叶欢不容许心中诞生一丝一毫的惬意。他大喝一声,心中豪气万丈,天河剑好似感受到主人的决心,也开始发出了嗡鸣之声回应着主人的决心。
这一切只经过瞬间,叶欢没有丝毫犹豫,悍然的冲向了那无尽的地狱。无尽的骷髅一刀刀砍在叶欢的身上,虽然没有在叶欢那铜皮铁骨的身上留下丝毫的伤痕,但是叶欢能够明显的感受到每一刀下去,他的精神竟然会萎靡一分。
这些骷髅的攻击竟然是作用在精神之上,也无愧于至邪至圣的阿鼻道三刀。但,这仅于此!在这样的绝境之下,叶欢的精神非但没有被击溃,而是将他心中隐藏着的傲气尽数的激发了出来!
我,不能败!
或许是感受到了最后一剑的到来,天河剑变得更加的璀璨夺目,叶欢迅捷宛如电光,以最快的速度,最强的力量刺在霸刀的刀身之上。
“轰!”
强大的真气在武器触碰的瞬间爆裂开来,那汹涌澎湃的真气竟然使得无坚不摧的霸刀硬生生的被天河剑击碎。
霸刀被击碎的刹那,一刀身不由己的往后退了数步,不敢相信的看着朝着他额头越来越近的天河剑。这世间最精妙,最恐怖的刀法竟然在这一剑之下如此脆弱不堪。
叶欢击碎霸刀的同时,也击碎了一刀的心。
天河剑在一刀额头前一厘米处停了下来,叶欢收起天河剑,将天河剑收在了储物空间之中。看着满脸呆滞的一刀,叶欢不由的轻叹一声,十几年拼命的修炼目的就是为父报仇。但是最终的杀父仇人却是他的母亲,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杀死母亲才能为父报仇,不杀死母亲,父亲死不瞑目。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已经修炼了雄霸天下的一刀变得更加的疯狂,这其实是可以理解的。
“你败了。”身上传来剧烈的疼痛,叶欢没有皱一下眉头,平静的说道,“一刀,刀法和剑法是一样的,不要过于追求刀法的招式,这个世界上是没有永远不败的刀法的。不要再修炼雄霸天下和阿鼻道三刀了,追求本我,追求自我,凝聚刀意,望你好自为之。”
叶欢说完,毫无留恋转身而去,海棠连忙跑到叶欢的面前问道:“一刀现在怎么样了?”
“他的刀意已经被我击碎,心魔远去,要么永远的沉沦下去,变成一个废人,要么破而后立,变得比以前更加的强大。”叶欢说着,这才想起来金刚不坏神功的buff还在他的身上,赶紧收回了神功对海棠说道:“海棠,我能够变成金人这件事不要和任何人说,记住,是任何人。这段时间你好好照顾一刀,如果他神志清醒了,也让他对这件事守口如瓶。”
叶欢可不想让神猴大人知道他会金刚不坏神功,经过和一刀的战斗他深刻的明白了,现在他还不是神猴大人的对手,战斗经验上的差距根本就是天差地别。如果让他知道这件事,那事情就麻烦了。
“好的。”海棠答应了一声,从长袖之中取出了一个小瓶子道,“这是上等的金疮药,涂在伤口上不出几日就能好过来。”
“谢了。”叶欢没有和海棠客气,接过金疮药后当着海棠和一刀两个人的面毫不脸红的脱去了上半身的衣服,自顾自的涂抹起来。
“阿弥陀佛……”
一个苍老的女声从远方传了过来,只见一个老尼姑慢慢的走了过来,走到了叶欢的身前,朝他行礼道:“多谢施主为小儿除去心魔,让小儿从此脱离无边苦海,不受心魔煎熬之苦。”她看着坐在地上发呆的一刀,眼中满是柔情。
她是一个尼姑,同时也是一个母亲,母爱大于一切,叶欢看着给他行礼的老尼姑微微低了一下头,心中莫名的有些酸涩。只是很快这酸涩之意就消失了,他笑着道:“大师不必多礼,在下和一刀乃是朋友,朋友有难我自当相助不是?现在你们好好照顾一刀,在下先回去了,告辞。”
一刀茫然的看着叶欢逐渐远去的背影,眼神涣散,嘴中呢喃,“追求自我,追求本我,凝聚刀意。追求自我,追求本我……”
本章完
第29章 曹正淳要造反了()
离开了水月庵后,叶欢在附近的城镇之中找了个客栈恢复伤势。海棠给的金疮药果然神奇,还不到半个小时的功夫伤口已经结痂了,坚持用几天,用不了多久伤口就完好如初了。
和一刀的战斗之中,叶欢受益良多。尤其是越女剑,本来越女剑是单纯的剑法的技巧,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内力以及真气加持。在一刀阿鼻道三刀的威胁之下,叶欢情急之下将真气输入到天河剑之中,心中的剑意形成了剑气,使得他的攻击变得更加的强大。
同时,他也想通了,他的武功都是古三通传给他的,并不是自己一点一滴的修炼起来。虽然古三通的真气完全的成为了他的力量,但是无论是战斗经验还是心灵上的韧性,都比那些修炼了多年的人差了很多。
内心不坚,这才导致了叶欢被阿鼻道三刀带入了幻境之中,只有心里强大起来,才能不受外界的干扰,保持本心,让他的实力再一次突飞猛进。
第二天早上,伤口已经好的七七八八了,也没感到疼痛,叶欢正要前往京城,这时候张进酒找上了他。
为了得到曹正淳的功力,叶欢早就和张进酒说过,如果曹正淳有了什么大动作第一时间找上他。为此叶欢还从储物戒指之中拿出了这个时代还没有的高度酒,张进酒经不起诱惑就答应了下来。
从张进酒的话中,叶欢得知在这大半年的时间之中,他在朱普照的身边出谋划策,同时还兼职朱普照的保安队大队长角色。在朱普照绝对安全的前提之下让一项项政令颁布了下去,大明迎来了无比繁荣辉煌的时代。
随着大把银子入账以及各路人才投靠,朱普照的力量也像是坐火箭一般直线上升,开始在暗中对付一些祸乱朝纲的奸党成员。虽然是一小部分的人,却在曹正淳的心中留下了巨大的隐患。
曹正淳慌了,这也难怪,其实也不难理解,一些小打小闹的家伙被解决之后,下一个不用想,肯定是他。
在如此险峻的时刻,一般人考虑的应该是低调做人,苟且偷生,又或者使用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马上跑路,能混个自然死亡就可以烧高香了。可这曹督主的思维却实在是异于常人,他不但毫不退让,还积极要求进步,他还有着更高的精神追求,那就是当皇帝。
自从上次在手下谋士口中得知,历史上宦官子弟当皇帝的确实有人,而且还是大名鼎鼎的三国时期魏国的开国皇帝曹操。既然他曹操能够当皇帝,那么他曹正淳凭什么不能当皇帝?
找到了理论依据的曹正淳大喜过望,曹操瞬间进入他的心中成为了精神支柱,他立刻在曹操的光辉形象指引下,暗中开始搞起了一些小动作。
比如在暗地里面赏赐大量的金银给番邦,这些人基本上都是那些原蒙古鞑靼的乌合之众。被朱普照的军队打败之后投靠了大明,却没有得到朱普照的重视,曹督主抓住了这个机会大献殷情,赏赐大量的金银,成功的将他们绑在了自己的贼船之上。
曹正淳的武功虽然高强,手下也有不少的武功好手,却没有几个靠得住的谋士。唯一有点用的也只有那个少林寺叛徒,这家伙诗词书画虽然还不错,但是作为军师就是一个合格的饭桶。
于是在这家伙的帮助之下,曹正淳就准备造反了。想当年司礼太监王振只是准备了几天,他就敢出征打仗,而曹正淳紧随其后,筹划一个多月就准备动手了,现在还差一个时机。只要等到叶欢算第三次天机之后,他们就可以开始造反了。
曹正淳很清楚,神猴大人给素心吃下第二颗天香豆蔻,一定想得到第三颗天香豆蔻。曹正淳在宫中多年,根本没有找到第三颗天香豆蔻,虽说他在神猴大人的面前说了第三颗也在他的手上,可神猴大人怎么可能会相信?神猴大人如果想得到第三颗天香豆蔻,那肯定会找上藏剑神侯。
没有了藏剑神侯推衍天机的本领,那么朱普照就不会知道他们会在什么时候造反了。为此,他还制定了一个计划。
军师洛菊生带兵杀进宫,曹正淳在内接应,俘虏朱普照杀掉西门吹雪,自己当皇帝。
这个办法虽然漏洞百出,但是胜在简单实用,效率还很高,充分学习了唐太宗的玄武门之变,用更加简单暴力的办法来夺取皇位。
曹正淳敢这么做,当然有他的本钱,他的本钱就是被他大量收买的番邦军队。你朱普照觉得这些人没用,我曹正淳却收买他们,到时候就是这些你看不起的人帮助我攻打皇宫,拿下帝位。
要说实话的话,曹正淳手下的这些鞑靼军队确实相当厉害,其战斗力要高于明军。之所以大明将鞑靼打败,完全是靠着叶欢下令皇家科学院改造的新式火枪和火炮的功劳。火枪和火炮在战场之上有着巨大的作用,但是如果放在皇宫之中,那就不行了。
虽然鞑靼军队战斗力比明君高,可那也要看是由谁指挥,放在一个读了几年书的少林叛徒手里,也只能是风萧萧兮易水寒了。
除了鞑靼军队战斗力的优势,还有一点是至关重要的。那就是宫内的驻军是很少的,在明朝为防止武将造反,调兵手续十分复杂。就算你是将军元帅,如果没有兵符,一兵一卒也难以调动。
这不仅仅是现实世界的大明是这样的,在这个世界的明朝同样如此。这可以在电视剧之中曹正淳得到十大将军把柄迫不及待的要求他们交上兵符就能够看出来。等到鞑靼大军齐集,在城外驻军调动之前攻入宫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