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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部分

红楼重生之代玉-第2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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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剑笑得前仰后合:“真是个好姑娘——七王爷!”

    云诗一想,也在袖子后头噗哧笑起来。

    两人便对弈。云剑另有所指道:“看这里,其实回锋也不怕,我好一手遮天。”

    是他怕委屈了云诗,暗示她可以回锦城去,哪怕给人们全认出来,他也能庇护她。云诗摇头道:“相见争如不见。何处不是天地。”云剑便罢了。天亮后,用过早饭,告辞上路。

    回锦城,那里的乡绅们领着万民,出城十里迎接。先锋兵甚至在二十里外就接待上云剑了。重量级人物也都在十里处聚齐。待到城门一里内,脊背蔽道,若是财力允许,还会有旌旗遮天,这自都不必提。

    谢府也重新修葺过了。云剑旧院已被拆损得不堪使用,只好另外住了。这也怪他名声过大,西戎兵恨他,把这谢府重点打击。所以能逃的就逃了,剩下的人躲在边角里。云剑的院子被毁得最厉害。后来还是小夏侯来了之后,说有本事真刀真枪的打,跟土瓦发脾气算什么本事呢?白浪费力气!故没有再拆毁,只是把谢府征用了。碧玉跟剩下的诸谢府人,全都避在了外头。

    如今云剑住回来,还是碧玉主持着诸般事务,丑媳妇终须见公婆,择僻静时候,把一些家务事都禀了,最后道了这尤五的事。她已与小鱼儿一起,跟小夏侯爷去了。

    碧玉跪地请罪。

    云剑道:“当时全境给戎人占了,如何怪得了你。你还能维护好这许多人,就已经不容易了。”便行嘉赏,又另外给一个包袱道,“明珠给你的。”

    碧玉谢了,拆看时,见是细布的里衣与袜子、素挑花的外衣与裳裙、千层底细花的绣鞋,并相配的绦带,供悬配的一双素玉环,并脂粉头面,都是合着她身份,且在这时节当用的,既不失体面,又不会太眩人眼目。一起的还有一枝参、一枝鹿茸、一瓶珍珠粉。

    这是明珠知道锦城刚光复,物资恐怕紧缺,碧玉手头怕不凑,虽是当地一定会奉承谢府,碧玉也不会委屈自己,但量体衣饰恐怕一时没有那样合适的,太贵重的东西也不便就直接自己占了使的,所以给她这一套东西,内里滋养、外里打扮,都有了。真是除开明珠,再没有这样周到的。这一个包裹,胜过人家一盒金银。

    碧玉比了比鞋子,跟她脚一样。这套衣物,如今有钱都没处现买去。她心头极感激,又恨起来:这妮子怎么能不回来了!

    一时谢府百废俱兴,又给谢小横办灵堂,当地名流无不以能来致祭为荣。摆够七七日,到墓地与谢老太太合葬。工人掘开墓穴,看见一事,告诉碧玉知道,碧玉不敢瞒,回禀云剑,却是谢老太太的棺材已经没了。只剩些朽烂碎木片,还在那里,见得不是人家盗的,乃是自己化掉的。还亏得是谢小横不让随棺陪葬那一套把戏,连头面都没让她带进去,衣物也不过是道家衣袍。这事当时哄传得挺大的,人都知道,故没人盗墓。只这棺木是好的,怎能竟化得这样快?却是奇了。

    云剑不信,亲来踏看,说是千年不腐的好木头,真是这短短时间就烂了,连老太太的尸身早已成泥。他叫行家来问。行家也不解,胡扯了几句,云剑也知道是硬谄的。也没法子了。那墓边上新长了些树木,却是比其他地方的树长得快。可见也不是说风水不好。谢小横的棺木,就这样封进墓穴里了。风吹过,这里的树,跟山后小官墓地的树,一起沙沙的摇着枝叶。

    有一个人,是为了保护这片土地而死在这里的。其实他的力量也非常小,但他的心愿也小得很:只想跟某个人一起在这里化成泥土。

    于是他的心愿达成了。

    在生时,人类对于婚姻有他们的一套规则。而死后,泥土与山岭,却有另一套规则。

    很久很久之前,锦城这里是一片蛮荒,传闻中,山上有山鬼。

    对,不是山神,而是山鬼,统治着这个地方。

    山鬼是美丽的女孩子,**着身体,跨坐着毛皮斑斓的大猫。藤蔓是她的华盖,香草是她的茵褥。有些年轻人快病死了,族人们就在半夜点起火堆,把他放在火边,唱着歌,把他献给山鬼。然后他们离开,等天亮后再回来,也许年轻人真的不见了。

    野兽是怕火的。能带走年轻人的只有山鬼了。她接受了这将死而未死的生命。从此他们和她们都在她身边,像她一样,放肆的裸着光滑而甜蜜的肌肤,在山岚间搂着虎豹的皮毛,如风来去,从此永远年轻,再也不会活过来,也再也不会死了。

    年老的人无法跟山鬼一起奔走。他们死去,则是葬在山里了。山鬼会给他们安息。

    山鬼的气息,可以让所有植物蓬勃生长。她的叹息,也可以让坚硬的树林腐烂成泥土与尘埃。

    那是远古的传说了。

    现在早已没有山鬼了。甚至没有虎豹了。

    只有新生的枝叶,仍然轻轻的摇。

    当外头小厮气急败坏来报告一个重要消息时,碧玉正在看着仆人们栽上新的花树、挂上花灯。

    马上是祭祖节了。这节日与谢小横入葬的大事合在一起,谢府打算操办一下,给大家也都能从战乱疮痍中走出来,热闹热闹。(。)

第五十四章 冰川两盏灯() 
那外头小厮是新招的,刚学的规矩,还不太熟练,在外头得了消息,就闷头直往里冲,还以为这些门槛、院落都跟田埂地似的,随便他翻!

    跳过三道门槛之后他想起来了:哦对!这是门槛,不是田埂。他如今是小厮了,不是庄稼汉!

    教养嬷嬷已经冲他瞪眼睛了。

    这个教养嬷嬷倒不是谢府的旧人,乃是其他府第流落出来的,幸而没死。汉家地界陆续光复之后,碧玉要用人,又把她招过来了。这时节招人是真容易,一般来说有吃的就行。很偶尔的时候,给点月银许诺,人家也都上赶着来了。

    蝶笑花当初也是便宜买人,不过后来基本上都运到东滨,给林代用去了。这时候碧玉府里用仆婢,还是现招的。

    小厮踏着新学的规矩步伐,去给碧玉回话。

    碧玉虽是看着那些仆人们栽树,但可不是直接跟仆人们接触。旁边自有嬷嬷们围定了她。她有话,是跟嬷嬷们说,不跟那些粗人直接对口的。这种排场,在碧玉来说,已经是委屈,只不过经了战乱,也不好要求太多,从前的享受,只能慢慢再恢复过来,然而在小厮眼里,已经像神仙般的气派了。

    他嗫嗫喏喏的禀报:外头街上,有外地来的马车在走。马车超气派的!赶车的男人超霸道的!车里坐的女人超漂亮的!现在半个城都轰动了。因为马车是从那半边入城的。车子走得比口耳消息传播得还快。等车子再走一会儿,怕不整个城都轰动了。

    这些话,他说得结结巴巴的。不怪他!在碧玉面前,有的新人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碧玉做惯了一等大丫头,又经过战乱,是焠炼出这等气场!

    却说碧玉好不容易听懂小厮报告的话,不敢怠慢,一边派靠得住的人去外头再打探,一边自己进去跟云剑通报。

    那马车搭乘的是谁呢?

    一个林代,一个蝶笑花。

    林代亲手给蝶笑花赶车。仍然像在东滨一样,作男人打扮。蝶笑花懒洋洋坐在车里,倒也没有特意作女儿妆,只不过青丝散垂。着件宽大的雪色袍子,支了颐在窗里,看见的人都酥了:美人儿!美人儿!

    他们敢靠得近,林代就用马鞭打:敢看我的人!

    车前车后,东滨也带出来不少武士。故人家也不敢乱来。后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流氓们在众目睽睽之下,也不敢非礼了。大家只是挤着流口水:怎有这样的天仙化人!倒像是从前的蝶老板……

    等一下!难道就是蝶老板?真的就是的吧!

    一时间奔走相告,人声鼎沸。云剑来时,只有苦笑拱手。

    “怎么呢?”林代还装腔作势的问。

    “请。”云剑道。

    “请到哪里去?”林代还装模作样的看。

    “请至上房住宿。”云剑脾气越发的好了。

    “不敢不敢。”林代还端起架子来卖,“素昧平生,又没一点好处到你面前,怎么敢生受你的呢?怕回头还是逼得要吐出来,太伤身。”

    “如果几位不肯去的话,”云剑不瘟不火、笑里藏刀。“这里扰乱了秩序,却是不便。戎人退去未久,只怕趁乱重来。只好请几位到衙门住下,问个明白了。”

    林代耸肩,回身向轿子里道:“瞧这人,越来越无赖了。”

    众人哗然:竟敢这么说康平将军!

    林代怙恶不悛道:“看什么看?你们要是长这么美,也能这么说他!”戟指指着谢云剑。

    谢云剑被这两人整得算是没脾气。

    蝶笑花嘤然一笑。

    他越是在生命的尽头,越是有这末日的美感。似要沉坠进水中的夕阳,红得没边没际,但那红没有热力。只是绵绵的浸进骨子里,如失了来路的血。

    众人都看得没脾气:是这么的美,那是在皇帝前面放肆都有资格的。

    蝶笑花确实也曾在崔珩面前恃宠而娇。

    是娇,而不是骄。

    他太知道自己的筹码、和自己的目的。

    谢云剑当然知道。这两个人于此时跑到他地盘上来,定有所图。他抱拳道:“请。”

    林代也就不客气的赶着马车,跟蝶笑花一起“请”了。

    他们最后还是住进了谢家的宅子。碧玉招待林代去缷妆。蝶笑花恹恹的歪在窗下。谢云剑看着他,也真是骂不出口。

    他把谢云剑绑去西戎,以为可以政变称王,害得云剑受难、宛留受死。但云剑看着他。还是骂不出口。

    云剑也毕竟差点害死他。不是林代拣回他,他在沙漠中已经成一捧枯骨了。跟其他枯骨比起来,难道有什么别的不同?

    这两个人,真斗起来,没有给对方留余地。但既然现在不是时也势也、生死相搏,那他们又没有对骂对打的心情了。

    他们之间的恨,没有深到要对面厮打的程度;他们之间的爱,更没有到那种程度。像是冰川两端的两盏灯,或许在合适的时候,也能够将灯光互相投映,但起风了,把他们身上的冰棱抹下来,往对方射去。他们也没办法。伤了对方的是这场厉风、是他们身上长的冰棱,不是他们自己,不能怪他们。风止了,他们的灯光也灭了,默默彼此对视而已,足下是无底的冰壑。

    天空中欲行不行一抹云,那么淡。蝶笑花低侧着脸,道:“对不住。”

    冰雪酥融。云剑叹了口气,道:“如今,也不用说这些了。”

    蝶笑花伸出手,轻轻拉起云剑的手。

    云剑觉得他比以前又瘦损了。那只手,怎么可以这么轻呢?孩子都比他有力气些。他轻得似一只蝶翼,一抹云影,落在这里,只是意思意思而已,没有与任何人角力的资本。

    与其说云剑是被他拉起来,不如说云剑是怕扎掐得稍许用力些,破碎了他这抹虚影,不得不主动跟着他走。

    蝶笑花道:“交给你了。”

    云剑投以一个疑问的眼神。

    蝶笑花白了他一眼:“休装蒜!你知道我此来是把她交给你的。”

    云剑不知道。他顺着蝶笑花的眼神望出去。

    窗外仍然没有人。花径空空的。新栽的花树在枝叶间筛下今年最后一份灿然秋阳。

    云剑道:“唱个曲罢,要开心些的,又不能太俗了。”

    蝶笑花道:“不唱。”

    “瞧,瞧!”云剑埋怨,“求着人呢,还闹别扭。”

    “不是闹别扭。”蝶笑花道。

    云剑看着他,吃了一惊:“嗓子坏了?”

    这是云剑能想到的唯一解释了。

    听蝶笑花说话的声音,不像坏了嗓子。但唱歌、唱戏的嗓子跟说话的嗓子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平常说话嘶哑,唱起来倒不错;还有人平常说话好听,唱起歌来却尖利刺耳、荒腔走板。像蝶笑花这样说唱俱佳的,万里挑一。云剑不知道他唱歌的嗓子怎样了,倒替他捏一把汗。不管两人是友是敌、有何恩怨,看他这副好嗓子毁了……就像看到稀世珍宝无谓的毁损,总难免有憾。

    这时候云剑突然很希望,自己已经九五之尊、君临天下,拥有至少的权力,不怕蝶笑花任何伤害和反抗,就有底气、有能力,把蝶笑花锁在金笼里,延着他的命,不管他开不开心,让他唱歌给自己听。

    那样的权力的魔力……还真是让人心向往之哪!

    云剑勉强自己收心。

    他不是不想往上爬,但他不希望被**冲昏了头脑。所谓成功人士,指的不是疯狂敛财、颐指气势,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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