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宋高宗-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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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二郎和张三郎悄声下马,高抬腿,低落下,蹑手蹑脚走到高坡上,观察了好一会儿,又蹑手蹑脚下来,走近我们,只听三郎压低声音道,“一共二十四头鹿,都在河谷里啃草呢。下面的河谷南边是山,北边有河。一会儿,俺带着小员外和狗绕到西边把鹿群往东赶,等鹿群冲上来,大家一起上,杀了它们!!”
我到现在还没分清宋代的东南西北呢,但张三郎明显是一个围猎专家,听他的没错,我点点头,轻声道,“不错,你们去吧。”
林雪松听到三郎把他和狗并列,脸都绿了,但正是围猎的关键时候,他也不好发作,气鼓鼓的轻轻下马,背上弓箭真的和狗一起跟着三郎走了。
驱赶鹿群,把猎物往死路上赶,是三郎的事情;而在这边设置陷阱、布置围杀阵地,不让一头鹿逃走,就是二郎的任务了。只见他取过绳子、铁钩,沿着斜坡藏了二条绊马索,每条绊马索前又铺上八九个铁夹,再让邱大肚子、石二郎一前一后猫在树后藏着。等过一会儿鹿群冲过来,两人听二郎的喊声拉起绳子,将群鹿绊倒,鹿们倒在地上,尖锐的铁夹绝对能使它们非死即伤;而我们列好阵型站在距绊马索五丈远的坡下,持长枪的在前,拿弓箭的在后,即使有鹿突破陷阱,长枪和弓箭也可以及时将猎物杀死死。
三道绞杀线,或许对大股的金国骑兵还不够,但对付二十多头麋鹿,俨然是绰绰有余了。不过,我心底还有点不踏实,拉过张二郎道,“这么多鹿,三郎和小员外两个人,怎么保证它们真往这边跑?”
二郎拱了拱手,回答道,“大王勿忧,鹿群出现状况,所有的鹿都会跟着头鹿跑,只要把头鹿逼到这里,鹿群就全跟来了。”
我说,原来是这样啊。
二郎说是,又叮嘱起前面拿枪备战的李敢和他的两个亲兵杜飞、陆成,指导他们如果有鹿冲到身前,要用枪刺它的肩膀,千万不要刺脖子,因为鹿被刺到脖子会扬蹄踢人,容易受伤。
见张二郎把阵地布置的井井有条,我觉得他看起来很适合做步兵统领,而三郎就挺适合做先锋军的。原来在书上读到过打猎如同作战,擅长围猎的民族往往擅长打仗,现在看来果然不假。
正胡思乱想着,突然,远处犬吠骤起,围猎开始了!
第八章 围杀鹿群()
侧耳倾听,踏、踏、踏、踏,类似《动物世界》中野牛狂奔的声音从山坡下传来,围猎行动正式开始了。
这是我人生第一次打猎,甚至是第一次在非动物园的环境接触野生动物,所以心底格外激动,有那么一点热血沸腾的感觉,心脏扑通扑通乱跳,想做的什么,但又手忙脚乱不知怎么做好。于是,我偷眼打量起张二郎,准备模仿这位专业猎手的动作,以便装的帅一点。
只见张二郎身子半跪,一手拿着弓箭,另一只手放在地上,仿佛在感觉大地的脉动。隔了一会儿,他挑了挑眉,转过身子冲我们挥手,道,“鹿群来了,咱们比比,哪个射的多!”说完,他蹦起来,窜到一棵大树身后,硬弓上弦,满拉,俨然一副舍我其谁的架势。
李子明和王水鬼听张二郎这么说,也找了棵大树隐蔽起来,准备对麋鹿群来个偷袭。李敢的两个亲飞兵杜飞陆成本来也要加入竞赛,但被李敢凶巴巴的瞪了回去。李敢拿了把长枪,挺立到我身前半步,道,“大王,请您安心射猎,末将等誓死护得大王周全。”
我被李敢气笑了,心说誓死个六啊,就一群麋鹿,到哪儿誓死去?杜飞陆成两个人箭法不差,一路上没少射猎野鸡野兔,现在让他们拿着红缨枪站我身边做肉盾,实在是太浪费了,而且根本用不着。不过,猎犬吠叫和鹿群奔跑的声音越来越大,眼看就要到眼前了,没工夫跟李敢讲什么道理,我赏了他一个白眼,学着张二郎的样子把弓拉满,屏气静心,等待猎物出现。
只见坡顶先是冒出一个鹿角架,还不等我感慨好值钱的鹿茸,一头大个长毛动物突然跳起老高,扑塔扑塔向坡下冲来。定睛看过去,这动物个头比马略小,身形壮实似牛,脸如马、角像鹿、颈如骆驼,跑姿类疯狗。有趣有趣,怪不得麋鹿还有一个称呼叫四不像。
这头大个四不像,应该是这个鹿群的头鹿,其他的麋鹿跟在它身后,陆续从坡顶跳出,扑塔扑塔,也被猎狗驱赶着没命的向坡下喷跑。别看只是一群鹿,那逃命的气势,也有点万钧的意思。
我心想连二十几头鹿撒开丫子跑都这样壮烈,更不要说挥舞着狼牙棒的金军铁骑了,怪不得都说骑兵是步兵的天敌。打建国就没有马场的大宋,对付北方游牧民族可能已经注定艰难了,或许,只有火器才能真正扭转宋朝的劣势。
我正胡思乱想着,狩猎经验丰富的张二郎突然大喝一声,射出了埋伏圈外的第一箭,箭声凛冽,跟在头鹿右侧的大块头雄鹿瞬间应声倒地,跌跌撞撞的摔出老远。李子明和王水贵射出了自己的第一箭,可惜都射空了。李子明性格勇悍,他见自己箭术不灵光,扔开弓箭,抄起长枪迎着跑过来的鹿群冲了过去。
此时的我,已经瞄准头鹿前方3米,正要开弓,突然李敢特别大惊小怪的嚷嚷,“大王,您箭术怎么样?可别伤到自己人啊!”他这一拦气的我半死,一哆嗦,头鹿唰的一声,瞬间跳过我的瞄准点。我十分火大,但人家李敢说的确实有道理,李子明正准备跟鹿群近身肉搏,我这样射箭确实容易伤到他,于是,我恶从胆边升,也扔掉弓箭,抄起长枪,准备学着李子明的样冲过去用枪扎麋鹿。
李敢吓了一跳,干脆抱住我的胳膊,急道,“大王,您万万不可上前啊!箭会射到您,鹿角会捅到您,铁夹会夹到您。”
我怒火中烧,推了李敢一把,道,“李敢,我就那么倒霉啊!?你是保护我的,还是拖我的后腿的?”
李敢一手拽我的胳膊,一手捡起地上的弓箭,塞给我,道,“大王,您还是用弓箭吧!末将知道大王箭术超群。”
围猎场瞬息万变,李敢这么一问,一拦,一劝,最帅的猎杀时机早就过去了。头鹿已经不知被谁射穿脖子,静静躺倒在地。二郎也正在指挥,“大肚子!二石头!拽绊马索!”
邱实、石二郎两个人拉紧他们负责的绊马索,长长的绊马索齐刷刷出现,将正在四散溃逃的鹿群围在中间。
麋鹿们被猎犬追了半天,本来就够惊慌了,现在被捕猎队围杀,又失去了头鹿,俨然被吓得口吐白沫,只知道傻跑狂逃,哪儿能想到怎么对付绊马索?它们呆呆的直挺挺冲向绊马索,要么直接被绊马索拦住,要么前腿失力头朝下栽倒在地。绊马索周围,遍布铁夹陷阱,铁夹被触发弹起,紧紧夹住麋鹿,更使得它们动弹不得,一头头无助的躺在血泊中,全身抽搐,发出呦呦哀鸣。
这时,张二郎和王水鬼也从大树后冲出来,张弓开箭,像射固定靶一样,逐一将麋鹿射杀。
这时李敢算是放了心,松开我的胳膊,低头单膝跪地,恭敬道,“大王,请恕罪……要不您现在……”
我狠狠的又推了他一把,扭过头不再理他。心说,本王也是有自己的价值观的,要是刚刚我拿着枪上去,那叫狭路相逢勇者胜,而现在上去补箭,感觉比较像恃强凌弱,我对这个没有任何兴趣。
李敢知道自己已经得罪了我,但他好像还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脸上还是一种欣慰的表情,他拱手道,“大王无恙,便是末将等的福气了。末将等点个火,您烤火歇歇?”
李敢的两个亲兵,杜飞陆成,一个捡枯树枝,一个清理地面,很快便点着了一堆篝火,我和李敢盘腿坐在火边,烤着火看其他人清理围猎场。
等到一切打扫完毕,天已经全黑了,二十六头麋鹿被堆成高高的一堆。邱大肚子愉快的分割鹿肉,十一名围猎队员聚在一起,烤火烤鹿,谈天说地。
我赶走了李敢,让二郎三郎一左一右,分作我身边。二郎割下块鹿肉,沾了沾石片上的盐巴,往嘴里一塞,口齿不清道,“大王,俺们三郎猎杀了五头,都是不伤皮毛的一箭射中。三郎想把这五张皮子,献给大王。”
我对射猎这件事的兴致已经被李敢彻底毁了。但二郎三郎的面子还是要给足的,于是我装得情趣盎然,道,“喔?一箭射中?待本王看看。”
二郎一贯喜欢显摆自己兄弟,他见我感兴趣,十分骄傲,引着我到三郎射杀的麋鹿前,只见五头麋鹿果然皮毛完整,只是屁股和后腿颜色奇怪。我借着火把探头细看,原来三郎射鹿,都是当当正正的射麋鹿的菊花,两百斤的强弓劲力十足,射的麋鹿鲜血与屎尿齐飞。
我瞬间就被恶心的脑仁生疼,心说,人家的神箭手都是左眼射进右眼射出,怎么我麾下的神箭手就是射菊花啊?今天过的真是太失败了,现在,不仅对射猎失去了兴趣,连胃口都没有了,但即使如此,我还得点头谢谢二郎三郎,看来领导,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悻悻的坐回篝火边,我冲李敢挥挥手,道,“过了今晚,咱们就回去。”
李敢听我这么说,松了口气,一脸大王你终于浪子回头的表情。
二郎三郎听说要回去,便张罗着写便条,再把便条塞进猎犬项圈,派两条猎狗出去叫帮手来搬猎物。
第九章 狩猎之后()
送走送信的两只猎狗,张二郎张三郎便开始准备晚饭了。二郎是料理野味的好手,只见他庖丁解鹿,干净利落的将一头还未完全长成的半大麋鹿放血、剥皮、分解,内脏、大小腿、肋排、背架依次摆好。
首先,他恭恭敬敬的将麋鹿的心肝盛放在朝东的大石上,说是祭献给天地神明的。我见好好的心肝就这么空放着,心疼的脸都绿了,但我也拿他们没办法。要知道古代人,尤其是古代的劳动人民都很迷信,在他们心目中,天地神明是最重的,连皇帝也不过是上天的儿子罢了。
祭祀好鬼神,张二郎再把肚肠扔给四条猎狗,四条大狗激动万分,摇头摆尾争抢起来,我说送去的那两条岂不饿坏了?张二郎笑道,狗饿着肚子急着吃饭才跑得快;然后,他把肋排剁成小块,与干菇、香料一起乱炖;再往鹿腿用松枝串了,涂上香料,架到篝火上,烤起鹿腿来。
鹿肉的脂肪含量相当低,在篝火上的烘烤,居然几乎没有油星从表皮渗透出来。大概是为了避免鹿腿烤焦,二郎时不时把水撒到鹿腿上,肉越新鲜,熟的越快,也就半个刻钟的工夫,香味伴着水汽,迅速蔓延开来,二郎先切了一块,第一个呈给我品尝。
细细咀嚼,只觉得鹿肉劲道如牛肉,鲜香如羊肉,再加上二郎好手艺,烤得外酥里嫩,吃起来真心美不胜收。我连说了几声好,然后又想,要是有人即馋又想减肥,吃鹿肉倒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正胡思乱想着,刚抢完鹿下水的猎犬们突然燥动起来,一个个龇牙咧嘴,发出低沉的吠叫。这几条猎犬训练极其有素,智商水平可能算是大半个人了,它们躁动,必定意味着什么。
二郎看了看猎犬的姿势,眉头一皱,道,“大王,不好,有人在靠近咱们。”
李敢就像被踩了尾巴一样,忽的一声站起来,当即抢过水桶,哗的一声,把水全泼在了篝火上,然后,李敢心急火燎的催促道,“起来,都起来,咱们快走,肯定是金人,金人来了!”
我皱了皱眉头,心说,敢情我大宋的武将鼻子比狗还灵,连金人的味道都闻得出,怪不得金国的大太子只在对岸敲一夜鼓,十几万大军驻守的黄河防线便逃得空无一人了。
我不耐烦的说,“李敢,你怎么知道是金人的?依我看是我们大宋的无辜百姓。”
李敢无奈摇头,解释道,“猎狗嗅觉最灵,如果来的也是山里的猎户,以张二郎和三郎对这座大山的了解,它们都能认出来。不会做出这种姿态。”说完,他不容分说,当即开始把我往树林里推,一副大王你一定要藏好的样子。
我其实对在太行山中能碰见金人是不信的,毕竟现在金军东西两路大军都在东京汴梁围城呢,抓二帝是多大的功劳?我再怎样现在也不过就是一介亲王,根本就不值得大动干戈来抓。再说这里是太行山深处,金军人生地不熟,怎么可能往深山里跑,多容易迷路啊。话再说回来,就算来者不善,真的是金军,也顶多是个别暗探。我是大宋亲王,身边带着太行山里最好的猎人,其他人都是大内侍卫级别的大力士,我要是这样听风便是雨的抱头鼠窜,不仅说出去让人笑话,恐怕连我自己也看不起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