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巅峰人生-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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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云本就疲惫不堪,被姜梦打一顿,更显得孱弱,一双红肿的眼睛痴痴望着母亲袁枚,嗫嚅道:“妈,我对不起你,没能救你……”
姜梦白了他一眼,嫌他烦,直接用兜里的卫生纸堵住他的嘴,然后一屁股坐在他背上。
如果换个场景,换个身份,一个大美女坐在一个年轻帅哥的背上,绝对是香艳的一幕。
但此时此刻,姜云没有任何旖旎的念头,只感到无尽的屈辱和惶恐。
“华局长,我是姜洛的堂妹,刚抓住逃犯姜云,目前在精神病院外的小树林。”
华局长一听,惊喜道:“太好了,我马上派人押他回来,最迟二十分钟后就到。”
“好,我等你们。”
二十分钟后,一辆黑色越野车急速驶来,停在树林外,两个男人下车,其中一人身穿警服,另一个人年纪稍长,大约四十多岁,面相有点猥琐,眯着小眼左顾右盼。
穿警服那位踏着潮湿的落叶,走到姜梦面前,亮出工作证,道:“你好,我是刑警队队长杨皓轩,奉局长之命收押犯人姜云,你把他交给我们就行。”
姜梦点点头,离开站起来退到一边。
杨皓轩掏出一副手铐,铐住姜云的双手,然后连推带搡,逼迫他往外走。
姜云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时不时回头看袁枚,泪水夺眶而出。
“想不到你小子还挺有孝心,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年长的刑警感慨一句,把姜云拽上越野车。
越野车的门一关,杨皓轩就低眉顺眼地对司机说:“严先生,人已经带到,你还有别的吩咐吗?”
司机冷不丁挤出四个字,“守口如瓶。”
“你放心,我绝不会向任何人泄露半点风声”,杨皓轩保证道。
同他一起下车的小眼男人,代号蜈蚣,是司机的直系下属,人很健谈,见他一脸紧张,调笑道:“杨队长,别紧张,虽然我们职责不同,但都是为人民服务,都是同事。”
第一百三十章 飞花来访()
杨皓轩挤出笑容,受宠若惊地说:“蜈蚣前辈,你太抬举我了,我就是一个小警察,哪配和你们相提并论。”
冷峻的司机开口道:“懂分寸的人,我喜欢。”
杨皓轩听了,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虽然以他这两把刷子,没有任何希望升入麒麟战队,但能和麒麟的人交朋友,也算祖上积德,三生有幸。
姜云被绑在最后排的位置上,身上虽疼,但脑子很清醒,越听越觉得蹊跷。
警方连通缉令都发了,他逃狱又不是啥秘密,用得着守口如瓶?
再看司机和蜈蚣,虽然其貌不扬,但却自带一种强大的气场,和那群作威作福的狱卒完全不同。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姜云鼓足勇气问。
司机突然回头,瞥了他一眼,缓声道:“让你知道也无妨,我们是天人计划的工作人员,要把你培养出下一个天人。”
“什么?”,姜云一听,很快想明白对方的身份,感到心灰意冷。
据他所知,前几天袭击狱警,带头作乱的犯人都被注射了一种名为天人强化液的东西。
那几人又没判死刑,劳改十几年就能出狱,当年不甘心成为天人计划的牺牲品,才合谋策划出逃。
“你们为什么选我?”,姜云抛出心中的疑问。
司机轻描淡写地说:“另外四个候选者已死,只有你一人合格,不选你选谁?”
“放屁,我根本不是候选者之一,你们肯定是临时起意,抓我回去顶包”,姜云情绪激动,拼命地向反抗,无奈挣脱不了绳索的束缚。
司机轻笑两声,“你是姜洛的堂兄,或许也有修炼的天赋,如果没有的话,我们会将你打回原形。”
姜洛,这个名字如同一记重锤,敲在姜云的心上。
“你们能把我培养成一流高手吗?”,姜云不确定地问。
“这要看你的天赋,如果天分太差,我们爱莫能助。”
姜云斩钉截铁地说:“我愿意当试验品,只要能杀了姜洛,让我干什么都行。”
司机哈哈大笑,叹道:“好样儿的,我给你这个机会。”
杨皓轩安静地坐着,察觉到正在开车的华夏军魂对姜洛有不小的敌意,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懒得挖掘深层次的原因。
越野车越来越远,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下,杨皓轩识相地下车,坐公交回警局。
…………
姜梦丝毫没怀疑警察的身份,也没想过姜云去往的地方不是监狱,而是京城的研究所。
她送袁枚回精神病院,然后跟院长打了声招呼,返回姜家。
姜洛经过几天的调养休息,已经恢复元气,也不好意思继续在花店叨扰,于是告别程红和刘青山,返回家中。
当天,姜洛和姜梦一前一后回到家中,姜洛得知姜云落网,也没仔细问,因为他做梦也想不到,姜云已经成了天人计划的一个小白鼠。
他们一到家,于丽就张罗着吃饭,忙得不亦乐乎。
中午,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姜洛刚想动筷子,发现院中多了一个陌生女人。
此女身高约一米七五,双肩如削,小腰盈盈一握,胸前双峰傲人,典型的尤物身材,但却没有一丝的妩媚感。
因为她的脸部线条太硬朗,颧骨略显高,菱形芳唇紧抿,一双丹凤眼闪着冷傲的光芒。
“姜洛在吗?”,她站在门口问,声音也很清冷。
姜洛走过去,一把拉开玻璃门,道:“我就是姜洛,你找我有事?”
女人打量姜洛,从头看到脚,轻声道:“我叫莫飞花,莫飞扬的堂姐,专程替他来报仇。”
姜洛问道:“能不能等我吃完饭再决斗?”
莫飞花朝里望了一眼,道:“即使是刽子手,也会让死刑犯当个饱鬼,我没那么不近人情,你先吃饭吧。
告诉我莫飞扬的尸首在哪儿,我好找人运回家。”
“他在十号别墅的冰柜中,吃完饭后,我带你去。如果你不嫌弃,可以进来坐坐。”
“好”,莫飞花应了一声,随姜洛走进客厅。
姜梦、洛初然、于丽、洛爷爷等人面露担忧之色,端着饭碗却难以下咽。
姜洛走到餐桌前,笑道:“大家快吃,等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姜梦侧过身子,看向面无表情的莫飞花,紧张地问:“洛哥,这女的如何?”
姜洛轻松笑道:“很漂亮,而且是铿锵玫瑰。”
莫飞花听到这句话,眨了眨眼睛,重新注视姜洛,脸上的表情也生动起来。
姜梦叹道:“我问的不是容貌,而是实力,你能感觉出来吗?”
姜洛摇头,“莫小姐深藏不露,我哪看得出来,不过,莫家肯定派一等一的青年才俊与我对决。”
莫飞花突然开口,“你这么说,到底是自恋,还是太看得起莫飞扬?”
姜洛笑了笑,“什么意思?”
莫飞花冷声道:“莫飞扬不过是家族弃子,长老们肯将他葬在莫家墓园,已经是格外开恩,怎么可能派绝顶高手迎战你?
而且,你是齐如玉的未婚夫,不看僧面看佛面,我们也不好对你赶尽杀绝。”
姜洛听完,暗自评价,莫飞花说话真有水平,几句话将贬到尘埃里。
但心高气傲之人,往往在战斗中掉以轻心,漏洞百出。
姜洛没答话,其他人自然也不说话。
姜梦冷哼一声,朝莫飞花吐了吐舌头,然后快速吃了几口饭。
于丽忧心忡忡,食不下咽,“小洛,你一定要小心。”
姜洛安抚道:“放心,人家莫小姐已经答应了,不会杀我。”
莫飞花冷哼道:“看在齐如玉的面子上,我不会杀你,但会废了你,让她守活寡。”
姜洛皱皱眉,“这是为何?”
莫飞花冷笑,“具体原因你问她吧,我懒得说,吃完饭就跟我走,最好别磨蹭。”
姜洛气定神闲地吃饭,一个小时后,才打个饱嗝,抹抹嘴站起来。
“小梦,你跟我一起去,其他人留在家。”
洛初然和于丽哪放心的下,但为了减轻姜洛的后顾之忧,只得同意他的安排。
第一百三十一章 万剑归一()
十号别墅内,姜洛打开冰柜,指着大小不一的尸块,“这就是莫飞扬的尸体,当时打斗太激烈,一不小心把他切成这样,抱歉啊。”
莫飞花眉头紧皱,阴沉道:“你给我一具残缺不全的尸体,让我如何向长老们交代?”
姜洛挠挠头,不好意思地说:“抱歉,我们真不是有意的,大不了等尸体化开,我们帮你重新拼凑起来。”
“不用多此一举,就这样吧。”
莫飞花掏出手机,拨了个电话,言简意赅地说:“帝豪山庄,十号别墅,尸首在冰柜内,分装三十一个塑料袋,你们尽快弄回去。”
说完之后,她挂上电话,以命令的口吻说:“让你堂妹留在这里看着,我们去东区烂尾楼决斗。”
东区烂尾楼本是姜氏集团旗下的工程之一,但姜明挪用工程款,一直拖到今天也没正式拆迁。
姜洛没想到莫飞花,初来乍到,居然挑中自家的地方,笑问:“莫小姐,我能否多嘴问一句,你为何挑中东区这个地方?”
莫飞花指了指手机上的地图,“我用地图搜的,那一带已经没有居民,但还未拆迁,人迹罕至。”
“原来如此,我开车带你去”,姜洛大方地说。
莫飞花犹豫了一下,点头道:“谢谢,但我不会因为这点小恩小惠手下留情。”
姜洛无奈地耸耸肩,跑回家开车。
午后一点,太阳光正毒辣,几个在烂尾楼捡垃圾的老人热得气喘吁吁,手中长棍仍不停四处探索,偶尔能挑起破解的衣服和成团的废纸。
倏然,一辆豪华的银色轿车飞入此间,在两栋楼的间隙之处做了个漂亮的回旋漂移。
几个老人俱是一怔,面面相觑,想不通这么高级的跑车为何出现在乱糟糟脏兮兮的烂尾楼群内。
左右车门自动倾斜向上,如同两只蝙蝠羽翼般轻扬,一个贵气逼人的男人下车,喝道:“我是姜氏集团的代表,这地方归我们集团所有,闲杂人等不得进入。”
几个老人唉声叹气,迈着蹒跚的步履,灰溜溜地离开。
等他们走远后,姜洛方道:“莫小姐,开始吧。”
莫飞花跳下车,举目四望,见四野无人,转了转左手腕上的金镯子,一把金光闪闪的灵剑破空而出,震得周围尘土飞扬。
姜洛在感知力上远不如天赋,但此时也看出莫飞花身负金属性灵力,这也是他第一次与金属性修士对战。
莫飞花高举灵剑,左脚向前点了一下,右腿往前弓,身形一晃,手中灵剑顿时化为三把。
再一晃,灵剑三分为九。
半分钟之内,莫飞花晃了三十下,幻化出的九十把灵剑在空中光芒闪烁,灿若星辰。
汹涌的灵力形成一道道气浪,源源不断地冲向姜洛,拍打着他的每一寸肌肤。
莫飞花微微一笑,笑容中却带着一抹轻蔑,身形再一晃,竟凭空消失。
姜洛在九黎医典中看过,这种剑阵名为万剑归一,其实只有一把剑,布阵者用幻术幻化出成千上万的灵剑,令人难辨真伪。
可惜,莫飞花天赋虽高,但年纪轻,功力浅,只能幻化出九十把剑,威力远远不够。
莫飞花一消失,空中所有的剑都飒飒而动,重新排列顺序,这么一来,姜洛根本看不清哪一把是真剑。
“我倒要看看,你怎么破解我的万剑合一阵”,莫飞花飞到最高的大楼楼顶,居高临下地看着姜洛。
其实,姜洛很喜欢练剑,苦于没淘到像样的灵剑,没到作战之际,只能用青玺白薇两块灵玉。
今天也不例外,他掏出两块灵玉,身上顿时射出一青一白两道光束,璀璨夺目,瞬间压过灵剑的金光。
“轰隆隆——”
刹那间,仿佛天雷轰,山河裂,九十把剑同时射向姜洛,声势不亚于万马齐喑,万箭齐发。
姜洛张开手心,看着斑驳的剑痕,着实有些无奈,一遇上强敌就放血,以血为引操控灵玉。
这种打法看似轻松,但绝非长久之计,一来耗费时间,二来即使赢了,也大伤元气。
其实两块灵玉真不是嗜血之物,但他目前太弱,除了鲜血之外,没有任何优势能操控灵玉。
一道血线从手心中飘洛,溅到灵玉之上,转瞬之后,青白两色光束都夹杂一抹殷红,更显得光彩夺目。
九十把灵剑蜂拥而来,足以把姜洛射成刺猬,但青白二色光芒恍如烧开的沸水一般,打着旋儿炸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