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情报局-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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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风下床,披上外衣,回味道:“昨日一战,真是惊险。不过这二十年来,我也就这么畅畅快快的打过这一仗。没有敌手并不值得人开心。”
军师道:“我知道。所以那日一战,我并没有怪你。”
路风想起来那日看到的对方士卒的杀气和杀伤力不禁感叹道:“南唐何时出现的如此精锐的士卒?军师见多识广,博学多才,可曾听说过欧阳狼这个人?”
“没有。”军师的话还是简洁明了,不浪费一点口舌。
虽然说的不多,但是并代表思考的少。
会说话的人远比能说话的人强上百倍,一个会说话而不多说话的人才是智者。
毕竟,祸从口出。
多嘴永远是招致灾祸的重要原因。
军师回想了一下,他也确实不知道南唐怎么会有欧阳狼这个人。
“这次敌人有备而来,虽人数不足千人,但是战斗力却是出奇的强大,一眼望去,那种强盛之气令人心生怯意。”路风总结道。
“而且我也从没有遇到过能令我如此尊敬的对手,欧阳狼算是第一个!”
“这次,确实很不一样。我这几日也非常乱,感觉并不是太好。”军师道。
路风转向军师道:“军师曾说,天下大乱又将开始,让我在此囤积粮食军械,训练兵马,以待天下大乱,然后适时机的取地盘以达到进可攻退可守的地步,或能在乱世之中立空前基业。实没想到,天下还未大乱,我们这里就要大乱了。”
路风继续道:“欧阳狼的军队是我见过的最精锐的士卒,他虽不足千人,但是却是我们路家寨遇到的最空前的强敌。”
军师道:“路家寨易守难攻,想阻止他们也不是不可能,只是这么样一支军队,就算能成功阻止了,我们的伤亡也是惨重的,我知道这一点是我们都不想看到的。兵士的性命异常紧要。”
路风叹道:“这就是我的难处。想我路风二十余年,抗击南唐和吴越数十次围剿,而幸存至今,自己的性命倒是无所谓,但是这些兵士我却甚为爱惜。我当然不想看着他们去送死。可是真要阻止欧阳狼这支军队,没有强大的牺牲是完不成的。”
“牺牲了大部分兵士,就算胜利了又能怎么样?我们空留偌大的寨子,却没有兵士,何况就算招募新人,操练新人也是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大量金钱的,可是我们金钱虽有,却没有时间。就算这次能成功阻止欧阳狼,又难免吴越或是南唐还会趁势增兵攻打。到那时,我们路家寨就完了。”
“所以,我们有两条路。”军师分析道,“要么我们降了南唐,随同欧阳狼面见李煜,其他的事以后再说,要么我们就带人逃走吴越,吴越和南唐是死敌,和南唐为敌的就是他吴越的朋友。”
路风长叹一声,慨然而坐。
有些事情并不是一时半刻就能解决的,有些抉择并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决定的。
当机立断也是要看时机的。
时间并不多,一点都不多。
路风苏醒过来的第二天,欧阳狼率血刃军队已经在寨门外开始邀战。
欧阳狼佩服路风,尊重路风,所以他不但不打算强攻也不会暗使诡计。
其实,欧阳狼对战术也只是略懂,对诡计恐怕就是一窍不通了。
李煜让他带军队前来是知道欧阳狼的谨慎和相信血刃的战力。
凭借欧阳狼的谨慎和血刃的战力,李煜相信哪怕路家寨有上万贼兵也难以使欧阳狼一败涂地。
虽然这一招有点冒险,但是也不失为血刃的一个很好的锻炼。
一个让血刃真正成长的开始。
事实证明,欧阳狼并没有让李煜失望,而且超出了他的期望。
路风也是有自己的规划的,如此乱世,路风也想以路家寨为基,伺机而动,雄霸一方,所以他广集粮草,勤练兵丁,他对自己一直有信心,更对自己八千的军队感到满意。
直到几个月前,路风遇到军师,这个军师告诉他天下即将大乱,正是他施展抱负并不断壮大自己的时候,军师还给他制定了详细的攻取计划,每一步都深入路风的心坎。
路风有雄心有壮志有豪情,喜好结交朋友,在路家寨名望非常的高,而这个军师也没让路风和路家寨失望,军师到这里的几个月里,他们的物资兵力都有所精进,而且还用最少的投入击败了两次吴越的进攻。
路家寨的人都对这个军师充满好奇。
其时,路家寨不仅仅是南唐想一口吃下,吴越也是迫不及待的想吃下路家寨,可是路家寨兵居险要,又是吴越与南唐的交界之地,两方都不宜派大量军队前来围剿,这也就使得路家寨在两大政权中始终存在而没被吃掉。
路风不知道已经打败多少次吴越与南唐的稀稀拉拉的进攻。
其实,那些小规模的战争也促使着路家寨的发展壮大。
路风雄心满满,他本以为自己的时机即将到来,却没想到李煜却派了欧阳狼这样和他大战到筋疲力尽却丝毫不落败的猛将和一个照面就能吃掉自己数十兵士的军对前来围剿于他。
(本章完)
第30章 史无前例的战法()
他对李煜也算了解,这是一个懦弱的人,按照常理他并不该再次派兵前来的,更不会有这样籍籍无名却武力值如此高的猛将,还有那凶悍的军队。
可是事实上他却已经兵临城下。
欧阳狼以君子相待,正大光明的邀战,己方不动,欧阳狼绝对不动,这使路风对其惺惺相惜。
军师与其相处并不久,但是要了解路风这个人却不难,所以军师了解路风。
如果敌方无所不用其极,那么路风也会同样甚至超出理解范围的反对之,可是如果对方对其以君子之礼相待的话,那么路风绝不会失去君子之风。
路风与欧阳狼交战之际,不肯占战马之利,而在平地之上与欧阳狼交战就是很好的证明。
当时,路风和欧阳狼大战之后,力竭晕倒,血刃本可以适时拿下路风的,可是血刃没有这样做,因为血刃是有组织有纪律的,也因为血刃了解欧阳狼的脾气。
路风也知道自己带出去的兵士根本抵挡不住那百余血刃士卒,这一点他比谁都清楚,所以他也尊重欧阳狼。
可以说,如果这次欧阳狼胜利,那么关键在于欧阳狼恰巧采取了正确的对敌方法。
他以君子之风待路风,恰好正中路风下怀。
欧阳狼一马当先,其后是整齐的血刃士卒,每个人都只有一种表情,那是不拿下此寨决不罢休的决心,那是一贯训练出的坚韧。每个人都只是注视着敌方寨门。
不吆喝,也不攻击。
只是看着。
如此,便已经给了路家寨上下万余人空前的压力。
欧阳狼已经邀战过了,他也相信,不需要吆喝,不需要强攻,只需要对路风发出邀战即可,他相信路风,也尊重路风,他认为路风会接受这一战。
所以他和他率领下的血刃只是站在这里,什么都不做。
即便是中午,也只是一个小组一个小组的回去吃饭,然后便即回来继续站在这里。
路风当然对外面的情况了然于胸,因为每时每刻都会有信息传到他这里。
他一直在徘徊,在思考。
他不能失去路家寨,可是他也不能失信于这个对手。
所以他为难。
军师说的道路他也很清楚,军师也在等他决定。
不管是战还是如何。
路风上了城墙,和军师一起。
他看到了血刃严整的队伍,看到了下面一个不足千人的军队所散发出来的威势,嗅到了本不该是这么少的军队所能拥有的杀气。
“这是一支虎狼之师。”路风叹道。
“所以他们的旗帜是狼。”军师道。
“我也有一支精兵,那是我的心头肉。”
“我知道。”
“你觉得如何?”
“如果没有见过这支军队,我会以为你那支军队是天下最强。”
“我也曾这么觉得。”路风叹道,“我用路家寨普通兵丁三倍的供给和三倍的训练量经八个月训练和实战培养出来的精兵一百人,本打算作为我出兵乱世,雄霸一方的王牌军的,此时,竟不能与眼前士卒相媲美。”
“这样的士卒,我也没有听过,更不要说见过了。”
“与其一战吧!”路风的话并没有出乎军师所料。
路风想看一下自己曾经引以为傲的精兵与城外兵临城下的士卒差距到底在哪里,差距到底有多少。
路风在路家寨数十年,从未因战争而逃走过,这一次,他也不会选择逃走。
但是这并不是说路风不会因为形势而逃跑,只是这次的对手是欧阳狼而已,而欧阳狼又是那个与他惺惺相惜且给予其相当尊重的人。
在这样的敌人面前,就算是输,也不会失去尊严。
路风决定与欧阳狼一战,这就是他思考了一天所做出的决定。
欧阳狼看着寨门打开,路风一骑当先,其后是整齐的一百士卒,可以明显看得出这绝对是路风的精兵了。
这样的士卒也让欧阳狼吃惊,若不是和血刃在一起如此之久,他也不相信天下间会有这样的军队。
是精兵与否,一眼都能看的出来的。
就算是闭着眼,那种威势那种杀气也会告诉任何人。
“这是我寨内最精良的兵士。”路风声震四方。
“我带他们出来,是要与你一战。此战定胜负!”路风每字每句都清清楚楚的说道,“若你胜,我随你处置;若我侥幸小胜,还望欧阳兄撤兵回去,莫再扰我路家寨。”
话虽如此说,可是谁都没有路风清楚,这一战无论如何,胜算一点都不大。
欧阳狼没有说话,这个时候,他总是很想说话的,可是他对此无能无力。
欧阳狼只能点头。
路风继续道:“那日,我与欧阳兄一战,酣畅之至,你我不分胜负,今日也无须再次比过。我倒是有个主意。”
“我想让我的兵和你的兵来场绝对公平的战斗,我们双方各出十人,可以比刀、比枪、比剑、比拳、比力,但是有一点,务须点到为止,不能伤及性命。”
出乎路风意料的是,欧阳狼根本没有思考,直接点头就同意了。
路风爱惜自己的士卒,尤其是这一百精兵,更是他的心头肉,他当然不愿意看到他们任何一个人牺牲。
所以再不得不战的情况下,他这样要求。
欧阳狼又何尝希望牺牲自己的士卒呢?何况欧阳狼也看出了路风的意图。
如果想让路风这样的人投降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他正是以这样的方式,以战的方式正大光明的降。
战场之上只有输赢,没有投降。
不管怎样,路风都不算是降。他肯承认自己输却不能以一个降者的身份面对欧阳狼。
战场之上,这样正大光明的邀战已属罕见。
战场之上,能够双方这样划定规矩而战的更是闻所未闻。
战争,本就是残酷的,血腥的,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游戏,是没有规矩的人头游戏。
可是像他们这样划定规矩,战场之上不许伤人性命的战斗还真没见过。
这是历史上不曾有过的战斗。
与其说这是战斗,倒不如说这是一场擂台比武。
路风也看清楚了形势,与其拼死力战欧阳狼,最后落得两败俱伤,白白看着如此精良的士卒牺牲,还不如以战止战,以战为降的理由。
他想看下李煜。
这个本来懦弱的人,为何最近变得雷厉风行?
(本章完)
第31章 比斗()
“路云!”路风大喝一声。
路云是路风的兄弟,比路风小十二岁,是路风这支一百人军队的队长。
“在!”
“去吧!”路风并没有太多的嘱咐。
欧阳狼看向陈强,陈强是血刃第一小组的组长。
陈强明白意思,没有一点迟疑,没有一点不可思议,面无表情的朝着双方中央的位置走去。
路云用的是长枪,以精钢为杆,装有锋锐的枪头,配以枪缨。精钢所致的枪杆上标有“路云”字样,这是路风在路云二十岁生日的时候送给他的,这杆枪长一丈六,重八十六斤。
较之路风的风神枪和欧阳狼的狼牙棒稍逊。
陈强打量了路云的枪,他看的出来,这柄枪不是凡品,持有此枪的人也定当不是凡夫俗子。
但是陈强并没有丝毫畏惧,他没有可以相匹敌的长枪,所以他也不打算用枪,他只是抽出了自己的刀。
唐刀。
一分长,一分强;一寸短,一寸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