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男妃[穿越]-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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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下考虑不周。”落不秋躬身一礼。
旋即离去办理江玉树吩咐的事。
江玉树压下心中莫名攀升的感觉,又端了杯茶,却怎么也喝不出千岛玉叶的感觉。
第三一章 斗百花·立威()
【卷二:琉璃劫——与君相逢】
第三一章:斗百花·立威
(下篇)
“前方扎营!”赵毅风一声命令,大军停下。
原本在校场上不服赵毅风的人渐渐的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在他们的印象里皇家贵胄,清贵公子都是吃不得苦,尤其像赵毅风这样的皇子。他们更是坚信他会被行军艰苦吓到,甚至挑剔用度吃穿。
可是这几天赵毅风竟然和他们吃一样的饭,睡一样的地方,一起被蚊子咬,丝毫没有皇家人的挑剔和骄奢。
起初他们还以为赵毅风是块冷冰冰的雕塑。但和他相处下来,才发现他不似外在那样给人一种满满的生人勿靠的气息。
他处事得当,以礼待人,时不时也说说人间趣事,以及他在西境的见闻,让大家开心乐呵。
也是因为这样,赵毅风得到军中人越来越多的尊崇,士兵们也愿意和他亲近,军中气氛也不似先前压抑沉闷。
此时,一众人围在一堆篝火边,来自不同地带的士兵唱着家乡的歌。
赵毅风笑眼听着他们欢唱,时不时环看四周,观察动向。
跟随先祖打仗的老兵夏鸭毛安抚使拍着赵毅风的肩膀大笑一声:“你和我印象中的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本帅妥妥的皇家贵胄,王孙公子。大家不都是这么看!”赵毅风伸手给篝火里投了块木枝。
“说实话,一开始我也这么认为,可后来才发现是自己肤浅。你除了看着冷了点,真的不像个皇子。”夏鸭毛喝了口酒,吧唧吧唧嘴。
“哦?本帅不像皇子?如何不像?这里子面子都是皇子,独一无二!”赵毅风浅笑,将青冥在篝火上晃过一道,又浇了酒。
“哧溜!”一阵白烟夹杂着酒香,在空中袅袅飞起。
“你真的不像个养尊处优的皇子,尤其你还是左手握剑。我听说你西境历练一年,那时你才十八岁。”夏鸭毛话有敬佩,“十八岁,我连从军出征的胆都没有。你倒是自动请旨去军中历练,军营这个地方说好了是兄弟,说不好那就是土匪。”
“纵使本帅带兵又如何?还不是有人不服。”
夏鸭毛又喝了口酒,“我们都是一群粗人,肤浅也难免,你就别多想。”
赵毅风低头不语,一门心思都在青冥剑上,左手擦拭青冥,仿若渌水就在一边。
“其实,我很佩服你!你没有皇家人的骄奢,处事合理,而且你还懂行伍军规,知道安抚军心。你要知道有的带兵多年的老将都不一定能适应军营生活。”夏鸭毛从在歃血时看到赵毅风就想走近他,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少年会是一个战场神话。
“我服你!”
“必须的!”赵毅风将青冥收回剑鞘,玩笑般的看着夏鸭毛,“本帅真龙运数,你们敢不服吗?”
夏鸭毛险些将胸中的酒吐出去,这人也太不谦虚了……
“这都是什么地方,蚊子这么多,咬死个人。”
“还有这馒头都不是人吃的,硬的硌牙。”,“咚”的一声,一个馒头被扔在草丛里,在夜里格外晃眼。
“这水都是泥巴,越接近百邑这水就越来越浑浊,还让不让人活了?”
——一声接一声的抱怨从另一堆篝火圈子传来。
赵毅风不置一话,瞥了一眼闹腾的几人。很好,这就耐不住了,动摇军心……
那几个士兵还在抱怨,不一会越来越多的士兵附和,都在叫嚣着说行军太苦,要吃的没有吃的,甚至水都没有。
赵毅风当然知道这几人是故意挑事,目的是动乱军心,如果处理不当,东郭狼说点什么不好听的,天帝怪罪。他赵清风占尽好处。
只见他笑意悠悠的走近那几个士兵,那几个士兵显然没有料到主帅过来。连忙抱拳行礼。
“馒头不好吃?”赵毅风浅笑的看着一个士兵。
士兵支吾:“是……是……”他显然没有料到赵毅风笑的这么温柔。
“水不好喝?”他笑眯眯着看向另一个士兵。
“嗯嗯。”那士兵头点的像波浪鼓。
“蚊子咬人?”他笑意悠悠反问。
“对……对……蚊子咬人。”士兵哆嗦着回,他感觉到赵毅风的笑里浸了寒。
赵毅风低身看了看士兵手里的馒头,“来人,给这几个兄弟改善伙食!拿出军中最好的伙食招待!”
三人大喜,没想到主帅这么好说话。
却忽然,赵毅风脸色一冷:“每人赏五十军棍!一、棍、不、许、少!”
三个士兵显然没有料到,目瞪口呆,本以为赵毅风好欺负,好说话。甚至自己有赵二皇子庇护,他不敢动手。可还是想错了,三人跪地:
“主帅,饶命……”
“饶命,我们知错了。”
“主帅,我们再也不敢了,求主帅放过。
……
五十军棍不死也废。
赵毅风只眼不瞧跪地三人,厉声道:“军中若再有以下犯上,动乱军心者。本帅赏的就不是军棍这么简单!你们好自为之!”
既然现在,何必当初。
“拖下去,改善伙食!”
众人面面皆诧,算是第一次见识到赵毅风的威慑力。
东郭狼在一棵松树后偷偷的将这一幕看在眼里,一声阴笑由他喉间发出。
小小的插曲算是告一段落。
在赵毅风眼中就是处置了几个不听话的士兵这么简单,在众士兵眼中只觉得他们的主帅冷冷的外表下藏着一颗让人臣服的心。他们再也不敢以外在来看他们的主帅。
“报——!主帅,百邑城奏报!”
“去吧,辛苦!”展开手中的信,赵毅风剑眉一沉,随后嘴角一丝讥讽的弧度。
“一群莽夫,真是有趣!”他觉的百邑城的大老粗莽夫们真是有爱,竟然提前给自己放消息。想用边境的恶劣环境把自己吓走。
莫云啊莫云,亏你还是赵清风的舅舅,你是怎么想到这么幼稚的办法的?真是一群莽夫,不带脑子。
“主帅,我们怎么办?百邑城欺人太甚,看不起我们。把我们当什么了?”赵毅风身边的军官愤懑不平,显然觉得自己是被百邑城的莽夫侮辱了。
“聒噪!”赵毅风端的冷肃,冷眼看着眼前狂躁的军官。“行军打仗这点话都受不了,还不如早些滚回家。”
这几天和赵毅风相处,他们已经挑不出赵毅风的错处,一个左手握剑的十九岁少年且还不是骄奢安逸的人。他处事软硬兼施,公正合理。他们在心里已经认可了赵毅风。
而今,有人认为自己上司是胆小怕死之人,这是对主帅的侮辱,也是对自己的侮辱。
把他们二十万条汉子当什么了?都是懦夫和死人吗?
赵毅风凝唇浅笑,透着一股冷,带着一点寒。
百邑城的莽夫这是要好好“迎接”自己了,没有吃穿,还有瘟疫,天倭大军来犯。三件事来得还真是时候。既然他们那么不“欢迎”自己,自己又何必去那么早。本来是晚了三天才能支援,既然这样就拖一天!
说本帅贪生怕死,本帅就怕给你们看看……
抬头仰望苍穹——
星辰稀疏,暗淡无光。
“近日大雨将至,泥沼难行,传令下去,行军速度减半!”赵毅风把篝火堆的木枝抽了一块,“小火慢炖最好!”
第三二章 斗百草·破世()
【卷二:琉璃劫——与君相逢】
第三二章:斗百草·破世(捉虫)
(上篇)
东境——百邑城
主要的守城将领汇聚一堂,争论不休。
“天倭都已经在下面叫嚣了三天,什么难听的话都骂了。这朝廷援军怎么还不到?大军就要攻城了。”指挥使东方不羽暴跳如雷,唾沫星子横飞。
骁骑参领西门日天也毫不掩饰自己的愤怒:“格老子的,不要让老子逮到那个怕死的毛孩。他也不怕贻误军情,百邑城不保,圣上灭他九族!”
先锋张大坑指了指天:“蠢货!他爹是皇上,是天,谁敢诛他九族。人家后台硬着呢……”
安抚使胆寒衣手托着头,捧着自己的脸,阴阳怪气:“哎呀,要死人了,要死人了,你看我的白衣衫马上又要染血了,真是讨厌~~”
西门日天看着胆寒衣嘴角抽了抽:“格老子的,胆寒衣你他妈的像个汉子行不行?打了这么多次,就你最胆…怂。”
胆寒衣朝西门日天温柔一笑:“哎呀,要死人了,要死人了。西门你怎么说话呢?人家也杀敌呢,你看这道疤,这伤……”胆寒衣显然不喜西门日天说他像娘们,立即撩起袖子。
西门日天不由好笑的点点头:“是、是、是!胆寒衣你最彪悍,最英雄。他娘的援军不到,咱们都要做秃鹰的口中肉。到时别说衣衫,你他娘暴尸荒野,连个碑都没有!”
胆寒衣手捧着脸,桃花眼笑的潋滟:“哎呀,要死人了,要死人了。援军怎么还不到,人家不想死呢,西门你看我这衣衫好看不?”
西门日天瞥了他一眼,不想接话,都这个时候了还有心思操心衣衫?
东方不羽不耐:“胆寒衣,拜托你说话时能不能把……前面去掉。”
胆寒衣一怔,反应过来后,笑嘻嘻道:“哎呀,要死……”“人”字未出口,所有将领齐齐怒瞪。胆寒衣识趣的闭了嘴,细细看着自己的白衣,寻了一个角落“孤芳自赏”。
张大坑怀疑:“那毛孩不会真的怕死不来吧?还是真的被我们吓着了?”
莫云冷笑不屑:“老子计算了时日,他会晚三天到此,我们只要坚持三天,只要三天……”他忽然沉下脸:“只要可以挡住天倭大军三天,我们就是好汉。要是熬不住,贱命一条赔进去,十八年后好汉一条,兄弟我们再做!!!”
东方不羽眼眸怒睁:“咱们还是要指望自己,等他来,咱们早就做了孤魂。挺不挺的过还是看咱们自己。”
张大坑在一边点头示意认可。
“守住了,我们就是天倾的功臣!守不住,顶多搭进一条命。十八年后,再来杀敌!”西门日天咆哮道。
胆寒衣在一边捯饬自己手,眼眸轻轻流转,神来补刀:“我说西门你忘了百邑城的重要性了?百邑要是守不住,可不是搭上命这么简单,我们是要遗臭万年的。”
西门日天脸部肌肉抖了三抖:“胆寒衣,要是遗臭万年那也是你最先。你也不看看自己——”“的德性”几字还没有说完,胆寒衣突然晃过来,笑意悠悠:“你说我怎么样,嗯?你说,你说,你说呀~”
“都给老子安静,都这个时候了还有心思斗嘴,你们真不怕死?”莫云怒吼拍案。
所有的将领们似是约定好的,异口同声,高声吼道:“天倾好儿郎唯吾是!誓死守卫百邑城,护国为家!城在人在!城亡人亡!我们是最勇敢的英豪,我们是百邑高飞的秃鹰!”
天倭七十万大军盘踞百邑城下,目光所及之处,黄沙千里,烈日灼灼,秃鹰凌空高飞,空中飘浮腥腐臭味蔓延。
七十万大军未有察觉,战马熊昂,血刀光亮,旌旗招摇,誓死征服百邑城的天倭大军斗志澎湃,英姿勃发,**沸腾。
加高加固的观战台上,况后四十六正得意的看着自己的大军。这支军队所到之处,寸草化飞灰,三尺冰尽融。
他们有不怕死的身躯,有狂放赤诚的热血,有着对天倭的绝对忠诚。他们信奉自己会是东境——两国交界地带的高飞的秃鹰。会是这一片荒芜之地的霸主。
没有物资,那就抢!国土不够,那就夺!
他们没有的,天倾都会满足!他们向往的,天倾都会给予!
况后四十六意气风发的看着自己培养出来的铁蹄,这支军队给他创下了征战四十六次,每战都大胜而归的神话。如今,这起七十万大军还会给他创造一个新的神话——霸占天倾半壁江山。
霎时间,**充斥,权利缠身的快意激动游走在胸中,也支配着他的大脑:征服天倾,我马上就是国主最宠的名将;破了百邑城,我就是况后四十七;我要做东境的霸主,要看遍天倾的美人,吃遍天倾的美食。我要让这个和平的时代结束,我要让所有的子民臣服在我的脚下,任我奴役,供我驱使。攻了百邑城,天倾尽在我手,天倾独大的局面将由我王主宰,其余五国都会是我的奴隶。哈哈哈哈……
只要攻下百邑城!只要攻下百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