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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重生一九零二(血路救赎)-第2部分

小说: 重生一九零二(血路救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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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农民竟开始嗤嗤地傻笑起来,互相用肘轻轻推着,瞥着受伤妇女和她的丈夫。

    那个女人的丈夫不作声了,绷紧的脸涨得通红。

    “先看伤口,再付钱。”约翰向那个妇女做了个手势,象八哥学舌似的又重复道:“先看伤口,然后付钱。”

    人群里的嗤笑变成了夹着下流话的大笑,只有妇女和她的丈夫没有笑。她仍然因为疼痛而畏缩,她的丈夫则怔怔地站着,象是没有听到周围的笑声,他眨着眼睛,愤怒而无奈,但却毫不含糊地摇了摇头。

    “依我看,她身上中的弹丸不会超过二十颗。”约翰用狡黠的目光瞥了一眼那个妇女,然后转向妇女的丈夫,双手张开手指向上挥了两次,“二十颗就是两元钱,两元钱,琼斯。”

    “为什么要我来付?”琼斯有些不高兴,嘀咕着:“可能是你打中她的。”但他还是把手伸进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两元钱,递了过去。

    男人猛地摇了摇头,那个妇女则一声不吭地注视着,手还在揉着背。

    “如果她的伤口不止二十个的话,那就叫她把伤口给我们看。”约翰用中文提议着:“伤口越多,我们付的钱就越多。”

    人群傻笑着轻声嘀咕,相互间重复着约翰的话。那个男人愠怒地摇头,他知道自己输了,但他并不屈服,他不要洋鬼子的钱。

    “她是绝不会让人看她的屁股的。”琼斯很笃定地说道。

    “完全是一场要钱的把戏,再给他两元钱,就别去管他们了。”约翰挥舞了下手臂,有些不舍地从衣袋里掏出两元钱,和琼斯的钱一起递给那男人。

    男人还是执拗地摇头,眼睛里充满了愤怒。

    约翰的手慢慢倾斜过来,摊在手里的银币一个接一个地滑落到冰冷的地面。然后他转身对琼斯说道:“我们走了以事,他会把钱捡起来的。”

    “那我们走吧。”琼斯有些不太确定。

    “嗯,我们走,别回头看,不要理他们。”约翰将猎枪从肩上摘下,就提在手里,和琼斯一起向远处走去。

    农民们跟在两个洋人身后,但距离越拉越大,最后都停下了脚步。谁也没注意到的是,阿发一直在旁边冷冷地观察,然后绕着道,不远不近地缀在两个洋鬼子的身后。

    走了一段路,阿发不由自主地回头望去,他看见几个小孩子俯身蹲下在地上捡着什么,然后飞快地跑开了。那个男人看上去一动也不动,好象怨恨已经使他变成了一块石头。

    …………

    “呸!”约翰转到一边,拐上另一条偏离村子的小路,说道:“这肮脏的地方,什么疾病都有,咱们得避开点。”

    琼斯怀着不解的情绪大声说道:“他们住着倒不介意,为什么不打扫得干净一点呢?”

    哼,约翰厌恶地哼了一声,似乎懒得回答这个问题,又似乎对琼斯这个刚来的菜鸟有些轻视。

    “那个人好象并没有捡地上的钱,几个小孩把钱捡跑了。”琼斯偷偷地回头瞅过,此时有些不太确定地说道。

    “那更证明他是个傻瓜。”约翰不以为意地说道。

    “或许这是因为会丢面子诸如此类的原因?”琼斯猜测着说道,似乎并不准备完全让步。

    “反正他是绝不会让咱们看他老婆的屁股的。”约翰洋洋得意地挥着鹧鸪。

第三章 夺枪、回家() 
两个洋鬼子边走边说笑,远远地能看见他们停泊在江边的船屋了,却没发现阿发悄悄地跟着他们,并飞快地穿过一片小树林,斜着超过了他们。

    猎枪,打铁砂子的猎枪,阿发并没有看在眼里,他注意到的是琼斯腰间的那支左轮手枪。没错,就是那种在西部片中牛仔所用的那种老式**。对于要弥补身体技能的阿发来说,那是不错的选择。

    但阿发也知道,凭他现在的身体,只能偷袭落单的洋鬼子,会不会有机会,能不能抢到最中意的手枪,完全要听天由命。

    兴许冥冥之中真的有双神秘的手在摆布世间的一切,作践了中国人的洋鬼子还是露出了破绽,在他们完全没有觉察的情况下,阿发的机会来了。

    “嘿,看见了没有,那里好象有只野兔跑过去了。”琼斯突然兴奋地伸手一指。

    约翰看了看琼斯所指的地方,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说道:“好象有些泥泞啊,会把靴子粘掉的。”

    琼斯迟疑着眨了眨眼睛,说道:“那我自己去看看,你不如回船屋等着。”

    “好吧!”约翰随口答应着,转身继续向江边的船屋走去。

    琼斯猫着腰,顺着一条垄沟向前摸去,风吹着枯草刷刷地响,掩盖了阿发潜近的声音。

    哗啦一声,一只野鸭子从草丛中笨拙地飞了出来,大声拍击着的翅膀就象一颗绝望的心在跳动。琼斯急着对着它扣动了板机,野鸭子的翅膀折断了,摔落在地上。

    琼斯欢快地笑了起来,顺着垄沟向野鸭子奔去,冷不防头上风声一响。潜伏在垄沟上的阿发等到了机会,猛然跃起出手,一根粗树枝劈头砸向琼斯。

    ……………

    风轻快地吹在脸上,阿发也同样轻快地走着。怀里有钱,腰里有手枪,不仅解决了吃饭问题,还让阿发更有自信。

    尽管在阿发的前世的眼光看来,这把单动式(发射时要先用手压倒击锤,使它处于待击状态,然后扣动扳机射击)**实在是有些古董,但却是现在弥补他的身手和技能的最佳选择。

    是惩恶扬善,还是扶危济困,或者是其他的什么事情,这就是上天给自己安排的宿命和任务,也是自己的救赎,阿发心中愈发地肯定这点。

    因为他似乎因此得到了某种奖励,象是不断有喜悦在冲击,心情象孩子一样地快乐,荡涤着他的烦恼和忧愁。他的脑海中闪现着一个类似计数器的东西,无数个零的后面,个位上却显出了数字。

    阿发有所醒悟,觉得当数字都满了的时候,结果将是一个光明来世的承诺,或者这是对他的一种期望,期许他在今世的有生之年去努力地实践。是啊,救赎,不仅仅是为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而空自忏悔,而是要付诸行动,去帮助别人脱离苦难,或者是别的,他现在还不是十分清楚的方式。

    走着,走着,阿发在一个岔道口停下了脚步,向右拐,向右拐,脑中似乎有一个声音在回响。那里,那里,他想起来了,这是能够回到家里,也就是现在的阿发的老家塘桥的路。

    思来想去,阿发决定先回家看看,不管怎样,有个家是好事,既占了人家的身体,也算是尽些责任吧!

    虽然是家,可即便是旧的记忆也有些模糊了。毕竟已经离开了数年,只记得一个脾气暴躁嗜酒如命的老爹,一个扎着小辫子吸溜鼻涕爱哭的丫头。哦,还有一个小不点的弟弟。

    计议已定,阿发便直奔家乡塘桥,在经过的镇子上找了个钱庄,把抢来的洋鬼子的钞票兑换了一些,变成了银元和一些零钱,也不算多,总共有三十多元。

    当时的上海是全国乃至整个远东地区的金融中心。一批华资银行、侨资银行相继在上海成立或分设,加上进驻外滩的外资银行,金融机构云集黄浦滩,因而外滩有了“东方华尔街”之称。

    有实力的外资银行纷纷发行纸币,又叫银元票,有英国的汇丰、麦加利银行;有美国的花旗银行;有德国的德华银行;有日本的横滨正金银行;有中华合资的华俄道胜银行。

    因为币种繁杂,而中国老百姓在废两改元前还是习惯于用银元、铜元进行交易,所以钱庄和兑钱小店遍地都是,甚至还有上海人称之为“马路银行”的街头兑换亭。

    可别小瞧了这三十多块银元,按照当时的物价和月工资标准,织布工为二两银子,轿夫和苦力是三两七,大米每百斤五六两左右,这三十多块银元差不多已经是普通劳动者一年的收入。

    洋鬼子挺有钱啊,阿发在一个估衣摊上买了半新的衣裤和一顶半新不旧的帽子,把钱和枪贴身藏好,心里还嘀咕着。他觉得以后若是缺钱,可以从洋鬼子身上打主意。

    就这种想法来说,阿发算是比较独特和勇敢的了,这当然跟他现在的思想和脾性有关。在当时,庚子事变刚过去不到两年,清廷畏洋如虎,连带着老百姓也深受影响,几乎没有谁敢去招惹洋鬼子。别说洋鬼子了,连信洋教的也沾了光,“奉旨保教”的官府在涉及到他们的时候,处置起来也异常谨慎小心。

    路上花两个铜板搭了辆驴车,已经不是阿发的阿发终于在天擦黑的时候回到了阔别五年的家乡塘桥。

    据说,塘桥原来叫糖桥,也曾是一个繁华热闹的集镇。镇上开着很多糖,经销各式各样的糖。什么白糖、黄糖、红糖、青糖、粗糖、细糖、绵糖……江西、两湖、山东、山西等地,都有商人到这里来运糖。因为糖多是来自台湾和福建南部,那里的塘桥还曾流行过闽南话。

    等到上海开埠后,海上来的糖船便改泊在大东门外码头,大东门便成了新崛起的糖货集散中心。塘桥就渐渐由盛转衰,慢慢地变成一个普通的集镇了。

    塘桥有一条,也是唯一的一条通衢大街,兴盛时,由这里通向塘桥镇码头总是人来车往,熙熙攘攘的,大道两旁则是各具特色的商铺。但现在,却是行人很少,很冷清的样子。

第四章 破家、苦日子() 
大街走完了,土道坑坑洼洼,阿发在破旧的巷子里穿行,终于来到了自己那更显破败的家。

    院门斜歪着,一个门轴已经脱落,似乎一碰便要掉下来。阿发皱着眉头,站在门前犹豫着,更多的记忆让他有些难以迈动脚步。不是什么近乡情怯,而是那有些惨痛的儿时经历。

    阿发的父亲,人们都叫他黑皮二贵,人晒得黝黑,脾气又暴躁,还好喝酒,喝多了还特别的好找毛病,动手更没个轻重。塘桥衰落下去之后,原来在码头上扛活的二贵只好另找活计。反正是干啥啥不顺,赚钱艰难,他难过,难过就喝酒,喝多了就拿老婆孩子撒气。

    小时候挨了多少拳脚,阿发已经记不得了。即便是被打得连躺好几天的次数,他也不是确切能算出来。母亲的早亡,忍饥挨饿是一方面,经常挨打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而阿发的离家出走,虽然有他不学好,偷鸡摸狗的因素,但追根究底,从小的家庭教育和生存环境,也是逼使他改变的主要方面。

    就这么呆站了好半晌,阿发才侧起身子,小心地从院门旁闪了进去。两间破屋子,里面连个灯火也没有,也不知道是荒废了,还是人都没在家。

    拎着两包刚从镇上买的点心,阿发在院子里小心地走着,心中有些后悔,觉得自己的选择是个错误。或许,自己应该转身离去,随便找个旅店呆上几天。

    这时,屋内似乎有低低的说话声,立时吸引了阿发的注意。他迈步走过去,在破窗下侧耳倾听。

    “姐,我饿。”一个低弱的孩子的声音,夹杂着悉悉索索的响动。

    停顿了一下,另一个声音响了起来,先是叹气,然后是可怜的安慰,“小志啊,忍忍,别乱动,睡着了就不饿了。明天,咱们给孙家打执事,就能吃上饭了。”

    悉悉索索的声音停了下来,然后又响了,男孩子吭吭叽叽地低声嘟囔着。

    小志,嗯,是叫这个名字。阿发心里也不知是个什么滋味,退后一步,咳嗽了一声。

    “是爹?”

    “不,不是。谁,谁在外面?”问话都显得有气无力。

    阿发的嗓子哽了一下,又咳了一声,才说出话来,“小喜,我是你哥,阿发。”

    屋内一下子沉寂了,似乎不敢相信,也或许是这个名字过于久远,小喜和小志需要思考,需要回忆。

    “哥”小喜终于发出了惊喜的叫声,响动大了起来,咔、咔、咔,火石敲打火镰的声音,很急促。

    …………

    一盏如豆的灯火,映着阿发的脸色忽明忽暗,烟头在一明一灭,烟雾缭绕,更看不清他的表情是怒、是悲,或是别的什么。

    小喜和小志正围着一张少了条腿的桌子,狼吞虎咽地吃着点心,轮流用一只破了边的大碗喝着冷水,这才不致于再噎着。

    小喜已经十三了呀,但长得瘦小,看起来至少要比实际年龄小两岁。肮脏的破衣衫,小得已经不称身了,不时把消瘦、苍白的小脸蛋转过来看看阿发,似乎在反复确认阿发左脸颊的一小块疤,怯生生的想说什么又说不出什么。

    十岁的小志对这个哥哥有些陌生,毕竟时隔五年,那时他还小,只顾着低头猛吃。

    屋里几乎没有什么家具,地上铺着稻草,那就是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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