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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部分

重生一九零二(血路救赎)-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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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双方是相同的。

    然而,处在论战中心的人们往往宁愿炫耀本党与他党之绝对不同。而故意将差异放大,将对立凸显,视之为“根本区别”,却将相同之处全忽略不计,或视之为细枝末节。

    其实。要在论战中击败对手、取得优势,按照陈文强的判断,无非是扩大影响,然后再争夺资源的手段而已。同样是“海外上市的公司”,保皇党与同盟会却可谓是冰火两重天。比如,北辰在首倡革命的根据地檀香山,辛苦经营了多年,其间多有志士毁家纾难,卖房子卖地支援革命,才能勉强得到三万元;可是康、梁举手投足之间。就弄走了二十多万。

    改良与革命,是当时中国前途的两大选择,均属“风险投资”性质。但“保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显然高于后者,又是投资地产酒楼,又是办书局报刊,圈到了不少钱,甚至康有为还能“娶日本老婆,炒墨西哥地皮,做加拿大股票”,奢侈“拟于欧美帝王”。“公款私图生意”。

    而“革命公司”虽然成功实现了“收购合并”,在财政上却是举步维艰,与康有为、梁启超这两个捞钱天才相比,显然不在一个重量级上。所以。才非得在理论和气势上先压住保皇会,为的也是日后的筹资发展。

    钱哪,革命党人也要吃饭,更要买武器起义暴动,充满铜臭却又难以逃避。同盟会不象复兴会,有陈文强的工商业在背后支持。就只能走海外筹资这条路,与保皇会的竞争不可避免。

    同盟会如此,连机关刊物《民报》的维持都有困难,更不用说对普通会员的资助和照顾了。

    要吃饭,要住宿,革命的激情解决不了这最实际的问题。而这些,恰恰正摆在回到国内的几个留学生面前。

    因为《取缔留学生规程》的事件,留学生们闹腾了一阵,便再也无人理会了。这情景让秋瑾失望之极,她认为中国人办事总是虎头蛇尾,从此反出同盟会,不与留学生共事。

    女侠秋瑾,与同学姚洪业等人回国,他们取路上海,本打算在上海办一所学校,可资金不足。时日一多,连生活都成问题,不得不先谋生路,再求革命大业了。

    “……当我八岁时,我父母把我卖给了一个地主。我苦干十年,分文未得,所取食物,仅可果腹……”姚洪业无聊地停下来,读着乞丐的告地状。

    一个接一个的告地状,一个接一个的悲惨故事,那广告式的词句让人觉得他确实倒霉,而那些悲惨的事许多人一辈子也许都碰不上几件。他又走了几步,看着另一个悲惨的故事。

    “乍到上海,老天开恩,有一好人娶我为妻。可是不久后我夫为匪盗所害,我一文不名,丝厂和棉纺厂更嫌我身体瘦弱而将我拒之门外。我只好流落街头,忍饥挨饿……”一个憔悴不堪的妇女坐在地状旁,无精打采地低着头。

    一个洋鬼子扔下几个铜板,这让姚洪业有些无地自容,赶紧避开了那妇女抬头注视的目光。

    洋鬼子向前走,看着另一个地状,这人的叙述方法与其他人不同,状子的末尾写了一句既愤世嫉俗又乐天达观的格言:“多难之时的贫穷是那些有钱人买不到的。”

    姚洪业听见女洋鬼子笑了,并扔下几个铜板。那矮小的男人满脸皱纹,却非常敏捷,用鹰爪般的手一把将那几个铜板抓住,塞进怀里。他与其他蹲在路边的人不同,不是将钱留在原地以激起过路人更多的同情和施舍,而是保证那几个钱不会被人偷去,真是个地道的务实主义者。

    务实啊!姚洪业情不自禁地叹了口气,转身离开这里。回国前想得简单,但现在连肚皮也成了问题,眼看着便要各奔东西了。那满腔的雄心壮志呢,那如火般的革命热情呢?

    “号外,号外!”报童大叫的声音响了起来,“琼州暴乱,复兴会起兵造反,拥兵上万。已攻下万宁县城……”

    姚洪业猛地抬起头,被这突然的消息震得目瞪口呆。复兴会虽然成立得早,但入门很严,且宗旨显得温和。并不很投多数热血青年的心意。现在呢,同盟会风头正健,正猛攻保皇会的旗手梁启超。而复兴会看似中允、客观,低调之中却一下子搞出这么大的动静……

    “报童,报童……”姚洪业醒过来。快步追上,掏出兜一个铜板,“来份报纸。”

    “两个铜板一份报。”报童晃了晃手里的报纸,显示着厚度。

    “给。”姚洪业把仅有的一个铜板也掏出来塞进报童手里,一把抢过报纸,瞪大眼睛看了起来。

    有照片,有描述,但上面说得清楚,是转载于日本东京《二十世纪之中国》,也就是复兴会的机关报。

    旗帜在万宁城头飘扬。硝烟还未散尽;从硝烟中冲杀而出的壮士手擎大旗,拧眉瞪目……这宣传手段,可谓是有图有真相,比道听途说,或者是文字描述更让人信服。

    在妙笔生花的描述中,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是生动传神的战斗经过:在血色火光之中,敌我双方在这座古老的县城里进行着殊死拼杀。攻守双方,一个是志在必得,一个是寸土必争;一个是气势汹汹、有备而来,一个是拼死抵抗、顽强拒守……

    到处是疾风暴雨般的枪弹尖叫声、义军士兵气壮山河的呐喊声、清军垂死挣扎的哀吟声……只有战场。才能发出这种声响,只有战地之声,才能如此动人心魂……

    就象一只庞大的乐队,战斗员们操纵着不同的乐器。弹拨着不同的音符,从不同的方向,汇集到这个露天舞台上,齐奏着蔚为壮观的战地交响曲……伴随着令人心碎胆寒的乐曲,是千百颗绚丽的流光往来穿梭、交相辉映,衬红了那灰蒙蒙的天际……

    巨大的气浪冲天而起。搅得天地间一片昏暗……那血汗泥尘所散发出的蒙蒙薄雾……那绚烂的、黑红的、剧烈开放的、瞬间熄灭的火焰,火焰中倒下去的是人类的**,火焰中矗立起来的是反抗**的尊严和旗帜。

    不仅仅战斗写得如小说般引人入胜、心旌震动,复兴会的宣传部门把自己的宗旨、原则又同时重申了一遍。什么“五族共和”、“建立民国”、“耕有其田”、“扶助工商”……这些以前也有宣传,但与这次起事联系起来,影响自是大不相同。

    姚洪业本来是属于激进型青年,对“排满”、“杀满”最是热衷,可此时却产生了不一样的心境。看吧,人家嘴上说得温和,干得却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实事;自己呢,连带那些激进的革命者,喊得倒是调子高、气势足,却是光会动嘴,不会动手的废物?

    再联系实际的境况,姚洪业感触就更深了。自己这帮人还在为吃饭奔波,更别提什么“革命行动”了。与其就这么眼高手低地混着,倒不如……对,自己就算是死也不应该安安静静地死,这就是革命的目的,这就是真正的革命党为之奋斗和牺牲的目的。

    …………

    浔溪女校的聘书就摆在桌子上,秋瑾紧皱着眉头,不知该如何向同伴说明这件事情。是的,他们应该是响应自己的号召而归国的,现在却要撇下他们,自谋生路,这话着实难以开口。

    有这样心思的可能不只自己,都在等着实在挺不下去的时候吧?自己向本门帮派也投了拜贴,可却没有回复。秋瑾烦闷地抚着额头,现实的残酷啊,就这么真切。

    “痛死我了,痛死我了。”外面有声音响了起来,越说越快,却越来越小。

    “你们不能住在这里了,她吐得到处都是血,都草都糟蹋了,她要死咳,大家都睡不成觉,你赶紧把她拖出去!”恶狠狠的声音响了起来,秋瑾皱起眉,走了出去。

    “我能把她弄到哪去?”一个瘦骨嶙刚的男人在院子里哀求着店主,角落只是一个草棚,却是他和女儿租住的,“她病得很厉害,要是打扰了,那实在是对不起……”

    “对不起有什么用?”店主穿着一件蓝长袍,戴着个瓜皮帽,脸上有几个浅麻子,这是一张令人生厌的脸,“要是你姑娘死在这儿,不仅晦气,也影响本店的生意。人们看见这样的事,还会住在这里吗?”

    这不公平,不正当!秋瑾的脑子里翻滚着这些念头。而革命能彻底消灭人间的罪恶吗?那个可怜的女孩,即便在小棚子里,她也有权象一个人那样死去。难道不是这样吗?

    “你还得赔我的草。”店主脸上的麻子跳动着,“这草本来可以用一个礼拜,可现在我不得不换掉它,这都是你们的过错,你们欠了我的草钱。”

    瘦弱的男人双手抱头蹲在了地上,他完全没有办法了。小老板的嘴不停地动着,嚷嚷着,唾沫星子乱溅。秋瑾盯着这家伙的细脖子,不禁握紧了拳头,她有些激动起来,好象掐住这细脖子,并且使上浑身的力量,就能把看到的、受到的所有委屈都发泄出来……

    “我会付钱给你,让他们住在这该死的破棚子里。”粗豪的声音响了起来,一个盘着辫子的大汉迈进了院子,直走到店主面前,盯着他的眼睛。

    “这不是钱的事情。”店主的嘴有棱有角,表明他不会让步,“她不能死在这里。”

    大汉咧了咧嘴,冷笑起来,说道:“那就只有去找兴义堂的大哥说理了。那是俺的妹子,俺是旅沪华人公会的。”

    店主的眼皮跳动了两下,脸上的表情既害怕又怀疑,但最终却咬了咬牙,默然低头,转身走开了。

    “你们爷俩儿光这么挺着也不是个事儿呀?”大汉凑近了瘦弱男人,压低声音说道:“去旅沪华人公会吧,俺看你那闺女是在缫丝厂干活,累出来的病,那厂子得拿点钱负责吧?再说这痨病啊,也有得治,不过……”

    ………………(未完待续。)h211

第一百一十六章 排水救人论() 
满腔侠气,一身烈性,却如龙困浅滩,无从施展,甚至要为五斗米折腰。去浔溪女校任教,虽然说不上屈尊纡贵,但与秋瑾的初衷却相距甚远。

    再说眼前,看见的、听到的不平不公,她竟然毫无办法。拿钱资助,没有;出手相帮,无力;倒不如个粗豪汉子,只把兴义堂的名头一亮,便让那老板退避而走,甚至还给这绝路的父女指出了生路。

    陈文强,是的,秋瑾知道这个名字,也知道他的成就。当革命激情燃烧时,她瞧不起这个甘心在满清统治下搞什么“科学救国”、“实业图强”的人,甚至赞成同盟会中的革命干将骂他们是“卑劣无耻,甘为人奴隶”。

    但现在,她只能看着这个只有十三岁的女孩在喘气、咳血,在迈入鬼门关,却无能为力;而那个“无耻”的“奴隶”却因为发明的新药,却可能使这个女孩重获新生。

    按照北辰所说“于光复之前而言此,则所救为非我之国,所图乃他族之强”。那挽救成千上万的生命,是不是也可以说成“所救非我国之民”?若说起实干、行动,或许这兴义堂和旅沪华人公会都比革命党做得多吧?

    高谈阔论却一事无成,秋瑾愈发鄙视在东京的那些留学生。她买了些汤,给了叫老李的男人,看老李喂叫仙儿的女孩。只有这样的实际行动,或许能给她些许的心理安慰。但仙儿呷了几口后又咳了起来,吐出一大块带着血的浓痰。

    “得给她退烧。”秋瑾恨自己不是医生,只能拿湿毛巾敷在姑娘的头上。

    “我晓得。”老李重重地叹息,“都是在那个工厂累的,活儿很苦……”

    在缫丝厂里,所有的孩子每天都要干十二个小时,因为她们灵巧的小手适合干那样的工作。妇女们坐在她们对面的板凳上,面朝着她们。她们得站着,用柔软的小手搅开蚕茧。茧子是泡在煮开的锅里的。她们找到丝头后,就把它牵到对面妇女的手里。那边把六根丝缠在一起,然后把它们绕到纱绽上,一个孩子为两个妇女牵丝头。

    “一扇窗户也不开,因为蒸汽能使茧子变软。监工心肠都很坏。他们扇小孩耳光,打妇女则用棍子……”老李越说越平缓,好象在说商店里的摆设,而秋瑾则越听越沉重。

    “旅沪华人公会很强大,上海拉黄包车的差不多都是公会的。他们背后是兴义堂,台面上还有洋鬼子律师。”老李沉思着说道:“只是他们很霸道,刚才你也听见了,仙儿的病他们可能会出钱请医生来治,但治好后,仙儿就再不是我的女儿了。”

    “不是这么个说法。”秋瑾摇了摇头,解释着刚才那大汉的言语,“仙儿还是你的女儿,但却要为他们工作,你以后也不能把她卖给别人。”

    “还不是一样。”老李执拗地说道:“我的闺女。我咋还作不了主?”说完,他怀疑地看了秋瑾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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