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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重生之人生无悔-第11部分

小说: 重生之人生无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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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父母结婚之后没有房子住,在加上姥姥姥爷身边没人伺候,便让他们两个跟着一起住,那时候马学文才三岁,记的特别模糊,具体事情还是在父母吵架中得知的,原本一家人生活的还算不错,虽然姥姥为人有些势力,总会拿别的姑爷和马志对比,但是马志从来没有在姥姥面前发过任何脾气,家里有点什么活也比谁都勤快。

    可好景不长,马学文的二舅一家从外地回来,要和姥姥姥爷住在一起,毕竟他是小儿子,以后肯定要给父母养老送终,留在身边本属正常。

    马志和王宪秋当时也提出把房子倒出来,他们在院子里面闲置的豆腐坊里住,可王宪秋的父母说什么都不同意,让他们出去找地方,不要待在家里,马志两口子没有办法,这才来到王先军所在的这个村子。

    如果仅仅如此,相信马志也不可能芥蒂这么多年,毕竟人家做的没错,儿子回来给腾出房子理所当然,但临走之前,不单单要交租金,就连用过的柴米油盐都算了一笔细账,这是马志接受不了的,房子算租的也就租了,柴米油盐他们虽然没有添置多少,但在二老身边的日子,马志两口子可没少买菜做饭,悉心伺候。

    若是真的细算,谁占谁便宜还说不定,但与父母之间哪里需要道理可讲?毕竟这是养育之恩!虽然做法让人寒心,但他们也说不出别的什么。

    因为这些事情,马志夫妇没少吵架,而且基本吵架吵到一半的时候,马志总会旧事重提,数落王家人的不是,曾经就连马学文也跟着讨厌姥姥一家,但是等他长大之后,就不这么想了,人家愿意帮那是顾及亲情,不愿意帮也没有对错,自立自强才是最重要的。

    可他毕竟不是父亲,也没有经历过那些事情,只知道父母刚来这个村子的时候过的非常艰难,属于吃了上顿没下顿,还要拼了命的赚钱养他,父亲有这些情绪也无对错,因为了解,所以马学文才会这么觉得。

    父亲是一个特别注重亲情的人,他可以为了亲情不要财富,所以当姥姥一家人那么做的时候,对于父亲造成了什么影响恐怕只有他自己清楚。

    “爸,没有自行车也挺好的,多走点路还能锻炼身体,而且那车子本来就是人家的,不愿意给我用也没什么不对,以后咱家赚了钱自己买就是,何必依靠别人。”

    为了避免吵架升级,马学文向前快走了几步,来到父亲身边用委婉的语气说:”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每家也都有每家的好和坏,我们过好自己的就行,别人是别人,我们是我们,咱们一家三口和和睦睦的在一起比什么都强,您说呢?“

    马志转头看了马学文一眼,出奇的没有在说话,也许是以前马学文太怕他了,所以在他面前话很少,第一次说这么多,而且似乎还有些道理,便没有责备或者继续与王宪秋吵架。

    王宪秋见状松了口气,心中虽然苦涩,但也有一丝暖意,看来儿子真的是懂事了,以前这些话他可绝对不会说。

第022章 小学同学() 
回到家中马志便在院子里面忙碌,王宪秋则烧火做饭,马学文坐在屋子里面看书写作业,吃过晚饭之后,马志就回到了山上,鱼池需要有人看守,那里白天晚上都离不开人,马志一直都是在山里的窝棚住,晚上各种蚊虫潮气条件极差。

    以前马学文不懂,现在他能体会到父母的艰辛,为了让他们心情好一些,学习分外努力,在临睡之前,他还把至少还有你的歌词全都写在了笔记本上拿给王宪秋看。

    母亲上过几年学,不过因为家庭贫困,没多久便辍学在家务农,但是字还认得,拿过笔记本看了一眼后,王宪秋有些诧异的问:“这都是你写的?”

    马学文有些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妈,我打算把这首歌发给香港那面的公司,看看有没有人买,如果能卖出去,咱家的生活也能好过一点。”

    “香港?卖出去?这东西还能卖钱呢?“王宪秋的脸上带着一堆问号,有些不太明白马学文在说什么,虽然歌词写的很好,但是如果靠这个能赚到钱,对于她来说不是很理解。

    马学文并没有过多解释,只是简单明了的说:”妈,您看现在的歌,都是别人写出来卖给那些歌星的,他们靠这个赚了钱,自然也要分给词曲作者一些。“

    王宪秋依然听的一知半解,她对于歌词卖钱仍旧没有多少概念,但是脸上模样分外欢喜,笑着说:“我儿子真有才,能写出这么好的东西,以后可要好好念书,争取考一个好点的大学,跟你大舅家大姐是的,将来分配到城里,不用再回到农村种地。”

    只有当马志不在的时候,王宪秋才敢去提他们王家的人,也希望自己的儿子将来考上一个好大学,虽然谈不上光宗耀祖,但是最起码光耀门楣,以后也能有个好出路。

    在这个年代,大学生的含金量还是很高的,农村里面谁家的父母都希望自己儿女可以考上大学,当一个城里人,不用在农村受罪。

    马学文对此并不是很认同,因为在后世的印象中,城市生活压力过大,很多大学生都找不到工作,还没有农民清闲旱涝保收,但当下的年代,农民生活还没有得到多少改善,这个时候的想法自然和以后是有所不同的。

    与母亲闲聊一会,便熄灯睡觉,等到第二天他醒来的时候,母亲早就已经上山干活去了,锅里有热好的饭菜,起来洗脸刷牙过后,马学文便端着一碗米饭,上面放着青菜豆腐,坐在门槛那里,一边看着院外一边吃饭。

    “滴滴。”

    不远处突然响起汽车鸣笛的声音,转头望去,在村口有一辆白色的面包车正停在那里,从上面陆陆续续有人下来,这是通往Y县的汽车,每天往返村子里两趟,这个村子算是最后一站,沿途还有几个村子都会停车拉客。

    以前这辆面包车对于马学文来说是有些神圣的,每每坐着它前往Y县,前天晚上总会兴奋的睡不着觉,因为一直都生活在农村里面,在其心中Y县就是城市,对于那里的人他会心存敬畏,总觉得城里人很洋气,很有钱,每天不用吃青菜豆腐,而是山珍海味。

    就在这个时候,一串银铃般的笑声突然从外面传来,马学文扒拉着碗里的饭菜,抬起头看去,只见有三个穿着时髦的少女正从院前路过。

    走在前头的人他认得,那是他的小学同学赵菲菲,家里并不是这个村子的,而是紧挨着村子不远林场职工家的孩子。

    他现在所处的村子并不是很大,满打满算只有二十余户人家,不过与村子一道之隔就是红旗林场,那里有林场职工五十余户,都住着林场统一建造的砖瓦房,给马学文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每到逢年过节,林场场部就会发米发油,还会发一些水果饮料。

    上小学的时候,总会看到职工家的孩子手里拿着苹果,或者在书包里装着饮料,有一次他还回家去问父母,为什么别人家都发而他们家却没有。

    父母特意解释了一下,说职工和普通村民是不同的,他们不是职工自然就没有那个待遇,马学文为此伤心好几天,当然,主要还是馋那些吃的!

    因为院子边上都是木栅栏,不高,而且比较稀疏,外面的人只要路过就能看见院子里面的情景,赵菲菲三人从这里走的时候,自然看到了马学文。

    “这人干嘛呢,太逗了!”站在赵菲菲身边的两个女生应该都不是村子或者林场的人,因为她们的穿着明显比赵菲菲还要洋气,尤其皮肤都是粉白。粉白的,丝毫没有农村孩子风吹日晒下的那种暗黄或者黑黄的模样。

    而且她们的目光对村子里面的事物显得非常好奇,应该是第一次看到。

    赵菲菲顺着两人所指看去,正好是瞧见马学文坐在门槛上捧着饭碗吃东西,脸色随之闪过一抹尴尬,这种尴尬只是因为她认识而已,并没有别的意思。

    “吃饭呢吧,我们快点走吧,家里已经做好了饭菜,吃完了带你们去场部逛逛,那里种的花特别漂亮。”赵菲菲生怕被同学知道她认识这样的人,不停在边上催促着。

    马学文低头继续吃饭,并没有起身打招呼的想法,因为他了解赵菲菲,在后世对方变成了大龄剩女,整天相亲为婚事犯愁。

    并不是赵菲菲条件太差,正好相反,她个人条件绝对没有任何问题,尖脸,大眼睛,五官精致,1米69的身高,体型苗条,尤其是那双笔直的长腿十分抢眼,上大学的时候还报了舞蹈课,家境也还算不错,这样的人应当很好找男朋友才对。

    但赵菲菲眼高于顶,一心只想找个富二代,而且模样必须过得去,对自己还要好,后世富二代的确多,但是长得帅还必须对她好的富二代少之又少,所以赵菲菲就成了大龄剩女,挑挑拣拣每次相亲都无疾而终。

    曾经有过几次同学聚会,赵菲菲一脸不情愿的被人拉来,吃饭时对这些大多在家务农的小学同学非常不屑,说一句话都能呛人半天,渐渐也就没人在去找她。

    pS:感谢papapa111222的打赏。

第023章 上门吃饭() 
“你们林场的人可真有意思。”其中一个身材高挑,双眼笑起来犹如弯月的少女笑着说:“菲菲,咱们不会也这么吃饭吧,太好玩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那位少女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新鲜而已,但是听在赵菲菲耳中却有些异样,脸色瞬间变了变,开口说:”这不是林场的人,他们是农村的,林场在前面呢,我们吃饭可不用蹲在门口。“

    几人的对话被马学文听的清清楚楚,他忍不住轻声笑了笑,因为突然想起当年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去赵菲菲家玩,对方似乎就是这么吃饭的。

    这不是一种习惯,也不是一个坏毛病,而是坐在门口可以看外面的景色,呼吸最新鲜的空气,很惬意,也很舒服,只不过在有些人不了解,自然也不会接受。

    若是当年,马学文看到赵菲菲带同学回来,可能离的老远就会避开,因为他会觉得很自卑,对方穿的那么光鲜亮丽,而且两人之前还是同学,自己现在的模样未免有些落魄,以免被人瞧不起,或者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

    但现在不同,马学文岂会在乎这些表面的东西,怎么得劲怎么来,别人终究是别人,你穿的在好,但是穷的叮当响,人家依旧会瞧不起,若是有钱,哪怕穿着破洞的衣服出门,人家也会觉得你这是朴素低调。

    把碗里最后一口饭菜吃完,马学文便起身回屋,因为他知道赵菲菲绝对没有想和自己打招呼的念头,甚至还会怕别人知道自己和她认识,这对于赵菲菲来说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进屋躺在炕上,马学文便闭着眼睛开始回忆小学发生的事情,觉得非常美好,不得不说,他那群小学同学里面,除了两三个模样不堪入目,剩下的女生都很漂亮,但是却与马学文在今后的生活中没有半点交集。

    曾经在他辍学的那段日子里,想过要不要娶一个林场的姑娘过一辈子,虽然只有一条道路相隔,但是村子里过的大多清苦,而林场则十分富庶,对于他来说,能找一个林场的姑娘就算是烧高香了,可随着自己上大学视野开阔,见识的人和事多了,这种想法才彻底消失不见。

    不过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中,马学文都想找一个城市姑娘结婚,不管对方家庭过的如何,只要是城市里的,只要他喜欢,都愿意去接受,可能是源自于小时候的自卑心理,直到感情经历多了,他才发现,其实城市和农村的姑娘各有各的好,说到底还得看两人是否合适。

    ”学文,在家呢吗?“

    就在马学文陷入回忆之际,房门突然被人推开,走进一个和他岁数相差不多,方脸浓眉,身高略矮,但却格外敦实的少年。

    马学文闻言从炕上下来迎了出去,瞧见对方后微微一愣,随之满脸惊喜的问:”赵鹏飞,你啥时候回来的?“

    这也是马学文小学同学,印象中对方没上大学便去当兵,和他关系很好,属于发小的交情,幼儿园便在一起上学,直到初中对方去了Y县,而他则进了新乡中学。

    ”这不是礼拜天吗,今天刚下车,我爸妈都没在家,寻思看看你干啥呢。“赵鹏飞说着便进了里屋,坐在炕上开始四处打量。

    马学文刷了一个杯子,给他倒了点热水,嘴里说着:”我能干啥,在家待着呗,你在三中怎么样,处没处对象啊?“

    接过马学文手里的水杯,赵鹏飞显得有些意外,说:”哎呦,你咋还跟我这么客气上了,进门就有热水喝,以前可没这待遇,好习惯要保持啊!“

    ”处啥对象啊,我们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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