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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部分

穿越山贼之最强-第2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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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争果然是转移民众注意力和城市压力的最好办法。”二长老望着繁华的街道感叹道。

    绿光城这次出征,确实可以在金闪闪地区甚至垂西之地的历史上描下重重一笔,至于影响和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现在还很难看见。

    但是这件事很快就要被压下去,因为人们的目光,不,应该是整片的大陆目光会全聚焦在遥远的东海岸,一座华美高大的宫殿内。

    霞光万丈,圣人西行,群魔劈易,这也是绿光城四千人出征那天同时发生的人。

    这十二个字对于普通生灵来说,不算什么,因为他们根本体会不到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但对人类、妖精、多特、翼人等种族高层来说,却无异于天崩地裂。

    人族三圣之一,弥赛亚自大陆南部高原苏醒后,沉寂数年,这位人族大拿终于在世间显露他的踪迹。

    他先登终极岛,再上无罪山,“我欲为大陆争取十年……”

    那一天后,人族圣人弥赛亚带着一群巅峰强者杀入了异魔的老巢,从此世间十年无魔,但再也无圣。

    这毕竟是爆发在金字塔顶端的事,普通人一时间难以接触到,所以这并不能吸引他们的目光。

    此刻,真正在这一天吸引了所有人目光的是,东海岸一个王位的更迭,一个大时代的开启,更代表着银月大陆最灿烂、最血腥、最混乱的十年到来!

    

第371章 大时代序幕() 
北卡历658年11月23日,这是一个注定要载入大陆编年史的日子。

    这一天,发生了许多事。

    大陆西部,有圣人西行,霞光万丈。

    中部荒原,一个全新的国度即将诞生。

    垂西之地,金闪闪地区,一支四千人的队伍开拔,沿着河流缓缓前进。

    但最受世俗目光关注的还是在大陆的东海岸。

    这一天,深蓝王国,赫卡斯十三世宣布退位,其排行第三的女儿,温莎加冕为王,始称赫丽女王,世人奉为‘真理’。

    同一时期,北境之王‘暴君’雷克顿与南方之主‘银狐’勒沃库森派来使臣祝贺,承认赫丽女王的地位,并表示了对中部荒原那个新生国度的蔑视。

    至此,人族三个最强的王国分别迎了自己最英明的雄主,大时代的篇章真正拉开序幕。

    同年十二月,大陆降下第一场冬雪,异魔却没有出现,无数生灵奔走相告,为之欢呼鼓舞。

    而新上位的赫丽女王毅然宣布了进攻血尔德的决定,天下震动。

    这位新晋的人类女王,决议御驾亲征,以传奇人物艾斯德斯为主帅,铁血大公唐德为副帅,远征军‘三叉戟’为先锋,尽起王国二十万雄兵,长驱直入,势要夺回失落的大陆第一要塞。

    这场温莎刚登王位就发动的战争,世人纷纷认为,新王好大喜功,太想证明或表现自己了。

    就连深蓝王国内的民众都认为女王此举,穷兵黩武,太不理智,太过鲁莽。

    立于横断山脉大风山口的血尔德是什么地方?

    那曾经是大陆第一要塞,百年不倒的雄关,无数人骄傲,谈起就竖大拇指的对象。

    如今呢?那是一个人人谈及色变的魔窟,地狱的代表。

    谁也不知道那座破碎的雄关内究竟隐藏了多少魔物,但绝对会比二十万深蓝军队多,而且一定会存在异魔王这样恐怖的角色。

    因此,即使拥有传奇的远征军至高统帅艾斯德斯坐镇,世人也不认为深蓝王国一方能获胜。

    虽然普通民众对女王此举远征满腹埋怨,对战争结果持悲观消极态度,但深蓝王国高层,或者说整个政府机构态度却无比的一致:坚决支持女王远征,积极备战。

    因为这是一场不得不打的战争,决定国运的一战!

    时至赫卡斯十三世在位,这位平庸甚至有些昏庸的君王,开疆扩土那自然不用想了,险些连守成都守不住,甚至一次出巡,还闹出‘为何不吃肉’的笑话。

    他在位的数十年间,王国体制败坏,赋税沉重,民众生活疾苦,政府的公信力已经下降至历史冰点。

    若不是内有三大公支撑,外有艾斯德斯、诺阿这样的名将镇守,深蓝王国恐怕早就被北方的狼和南方的狐狸吞得一口不剩了。

    如今温莎登位,其实是接收了赫卡斯留下来一个烂摊子,一个风雨飘摇的暮年王国。

    亦如绿光城发动战争无意盘活了衰落的城市经济,拥有卓远目光和大量智囊的温莎当然懂得如何好通过战争将国内的压力、舆论转移。

    况且这是一场必需要打的战争,血尔德地理位置还极其特殊。

    时至王国有二大敌人,因谁是人族正统的争论,由奥丁人组建的北境之国和罗特人组建的南方自由联盟,一直对深蓝虎视眈眈。

    王国的南方还好,宽敞湍急的古蓝河无疑于一道天然屏障,王国有据可守,但北方奥丁人的狼骑能随时南下,王国却没有太好的办法应对。

    如今随着中部荒原新兴王国的成立,歌德人毫不怀疑对方会对斯塞雷亚这块最肥沃、富饶的土地产生想法,王国因此再添一位新敌。

    北方、南方、西方,如今的深蓝王国可谓三面皆敌,东面还是无边际的海洋,一旦战事爆发,王国极有可能三面受敌,无回旋之地,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

    再加上深蓝王国的高层们是知道圣人西行,世间将十年无魔的。

    他们虽然高兴可以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不必遭遇异魔的困扰了,可他们也明白因异魔而出现的各王国之间的和平,大陆短暂的和平,终会因为人类的野心和欲望而打破。

    战乱的年代即将到来了。

    以上种种原因叠加,因而收复血尔德对深蓝的重要程度可想而知了。

    在温莎等人眼中,它就像枚钉子镶嵌在北境王国与中部新兴王国的交接处,辐射两大片地域。

    只要王国能够收复血尔德,驻兵十万,上可威慑北境,下可震慑荒原,三面受敌的情形不攻自破,深蓝危机解也。

    高层们都看出了这一点,所有才会戮力同心地支持女王远征,积极备战,这事关国运,他们必须全力已对。

    当国家机器一丝不苟地运转起来时,王国的军队像潮水一样涌出。

    直到很多年后,人们都记得大军开动的模样:铠甲铮明,樱簇鲜亮,长矛丛丛,战马萧萧。

    士兵们开拔,汇集,训练,然后昂扬地等待着女王陛下的召唤。

    这场浩大战争的主要攻伐对象是占据血尔德要塞的魔物,但温莎等人绝不会天真地认为王国要讨伐的对象仅是群魔物而已。

    北境、新兴王国都绝不会眼睁睁看着深蓝收复要塞,绝不允许自己睡觉的床榻有一支他人的兵马。

    所以,两国的军队一定会来,或许是坐收渔利,或许是与魔为伴,不管如何他们一定会想方设法的阻挠王国行动的。

    唯一的好消息是,南方自由联盟在听说女王远征后,在古蓝河以南撤兵十里,以表示自己绝不会趁机偷袭深蓝后背的。

    这让王国内大大小小的官员松了口气,但温莎却知道那老狐狸这么做是故意让自己全力与那两个国家和异魔拼个你死我活的。

    毕竟,他们三方拼的越凶,消耗就越大,国力就便弱,此消彼长,自由联盟的实力自然就强了,而且还赢得了一个好名声。

    不亏是被世人称之为‘银狐’的智者,随意一个举动,便让三方受害,己方受益,但没有人在后方捣乱,这对深蓝来说确实是个好消息。

    然而,直到战争爆发,地覆天翻,血染魔土,旌旗倒下,参与战争的近七成士兵再也没有回到家乡时,人们才蓦然发现:

    原来决定这场举世瞩目的战争胜负结果,竟然在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山坳里!

    不过在之前,让我们先把目光放在绿苔林地,放在诱惑森林,小山坳战争里的主人公们还在这儿奋战呢。

    

第372章 看不见的战斗() 
绿苔林地外的大道,时间靠近晌午,一头土黄色的暴龙快速奔过,沿途留下一连串深深的脚印,鸟兽作散。

    龙背上的两人:莱卡斯与跳跳法师莎菲,是消失已久的希洛克暗影之剑血案制造者。

    虽然绿光城有机会拿下他们,却因某两人的阻拦而最终功亏一篑。

    原本已彻底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中的两人,但在听闻那个消息后,便出人意料地出现在绿苔林地。

    一路向东,凉风萧萧,败叶乱舞,沿途碧流河河水不再清澈,河面上大量飘荡着有明显刀砍痕迹的杂物,河岸边还残留着许多杂乱的脚印。

    “果然发生过大战。”

    “看着这些脚印,赫尔曼至少带了三百人。”

    “别忘了还有鲜血军团和恐怖的鲜血兽呢。”

    两人脸色忧愁,随着越发地深入林地内部,战斗的痕迹越来明显,也越来越惨烈,残破的尸体开始出现,坏掉的兵器甲胄四处散落,血液积蓄在脚印里变成一滩滩触目惊心的血水。

    “洛克斯,再快点。”莱卡斯催促道。

    洛克斯便是那头暴龙的名字,它载着两人,高大强壮的身躯在林间疾驰,撞断一颗颗树木,速度也没丝毫慢下来。

    “没想到星云商会的人真会和鲜血军团走在一起。”

    龙背莎菲望着四周那些拦腰斩断的树木皱着眉,不由想到那晚在红树屋听到的惊人消息。

    星云商会的赫尔曼,带着从荒原归来的百多号人去绿苔森林截杀银月雷峰了,而且有人在队伍中看见了鲜血军团和鲜血兽的影子。

    而后者才是真正让两人忧心的地方。

    “莎菲,用感知之风找一下他们的位置。”

    “好。”

    “找到了!”

    强壮的暴龙冲出了密林,又回到河岸边,而龙背上的莱卡斯与莎菲却因眼前的场景呆住了。

    依稀能看见一个残破的营地的雏形,四周栅栏粉碎的没有一根完好,简易的哨塔被砍成数块,地面出现许多的土坑,与土坑靠近的地方,大面积的林木被摧毁,两人已经能够想象到那是鲜血兽与另一头魔兽战斗的结果了。

    接着,便是令两人眼皮狂跳的场景:尸体,人的尸体,顺着营地外围一排排像多诺若米骨牌一样躺着!

    而在营地中心血早已将泥土染黑,连同石头都变成了乌色,地上还能看见散落大量的断裂兵器,其中几柄隐隐泛着橘黄色的光辉。

    连极品武器都被打碎,可见爆发的战斗有多惨烈了。

    然而,最引人瞩目的还是中心躺着那个小山包大小鲜血兽尸体,它心脏那处地方生生凹陷出一个脸盆形状,脑袋更像是被蛮力扭掉,到现在还有手腕粗的血流从断裂的脖颈出涌出,哗啦啦地如溪流般顺着斜坡留下,然后染红碧流河。

    “这东西是有多少血?”莎菲呆呆道。

    北风轻启,金色的阳光洒下来,莱卡斯便在鲜血兽的尸体上看见了那数道挺拔的身影……

    这一刻,莱卡斯从未觉得先前温暖的阳光此刻是如此刺眼。

    ……

    诱惑森林,北卡历658年11月25日冬,经过两日的行军,我们的大军终于来到那片该死的禁地之前。

    望着眼前云雾缭绕的森林,我和士兵们都很兴奋,是的,它就像是未经人事的处女,如此美丽动人。

    虽然传说里面住着许多凶恶的怪物,但我们足足有四千人,我们会在英明的史蒂夫大人领导下,像是对待酒馆里的老娘们那样,征服这片处女地的。

    是的,我们对此深信不疑……

    艾伯特放下手中的笔,将先前写好的他将其命名为‘南征游记’卷本收藏好,然后像打望情人一样打望着这片原始森林。

    艾伯特是绿毛军中的一员,与其他士兵不同之处的是,他酷爱写作,喜欢将自己一路走来冒险见闻写成一本书。

    他喜欢游历大陆,为此曾放弃了书记官这个优渥的职位。

    此刻队伍正在原地休整,穿着不凡盔甲的军官走过来,目光狠狠在艾伯特身上打量一番,“你就是艾伯特,那个不想当书记官的流浪士兵?想去服侍统领大人?”

    “是的,大人,我看过许多书籍,熟悉森林植物,我还认识许多魔兽,我想我能帮上统领大人一丁点忙的……”

    艾伯特站得笔直,他渴求地望着军官。

    那军官再次上下打量艾伯特一番,然后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道:“跟我来,要是惹埃泽利大人一点不高兴,我一定宰了你。”

    “您放心,我会把统领当父亲一样服侍的。”艾伯特苟着腰跟在军官屁股后面,眼睛快要射出光来。

    他太兴奋了,知道自己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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