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1275-第3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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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他过大的嗓门吸引了马贼的注意,老北风很轻易地就从一堆乱军中找到了他的方向,敌人阵形已经开始散乱,趁此机会痛打落水狗是件很愉快的事,做为一个有追求的马贼,他当然不会错过。
“杀光他们,兀鲁思汗重重有赏!”
老北风吆喝着冲了上去,长刀将一个钦察骑兵砍得尸首分离掉落马下,淋漓的鲜血刺激了他的狼性,望着还在努力想要维持阵形的那个壮汉,老北风毫不犹豫地策骑猛进,根本不在乎对方的人数还远远超过了自己。
“锵!”
双刀相交发出清脆的响声,他凭声音就知道自己的刀上豁了一个口子,那又算得了什么,对方的兵器脱手不知道飞到了哪里去,顺手将还在发愣的敌手砍倒,他终于解决了最后一个拦路者,在玉哇失错愕的表情中,一下子就欺到了近前。
刀光当头而至,玉哇失来不及躲闪,本能地举起了手里的东西,原本应该是一面圆盾的,此刻却只有半截旗杆,不出意料地又被砍断,他只能丢掉旗帜。刚刚举起另一只手上的长刀,骇人的刀光夹着风声又至,老北风骑着缴自锦州城中的波斯骏马,再加上本就高出一头的身材,这一击的威势显露无疑。
“嗯”
玉哇失闷哼一声,他的坐骑早就疲惫不堪,这一下哪还吃力得住,只见他连人带马陷了下去,就这么突然消失在老北风的眼前,等后者低头去看时,人已经从倒下的马儿身上滚落,被几个手下救了出去。
“让这厮逃了。”老北风暗自摇摇头,他一早就认出此人为全军之首,拿下他的首级,在乃颜面前就有了一份扎实的功绩,这种擎天保驾的大功劳,怎么也得赏点实惠的东西吧,比如某块水草肥美的土地?
“辽河千户的援军到了,部落的勇士们,杀光他们,我有重赏!”
乃颜的反应要慢上半拍,因为他根本就不认识这些装束奇特,口号怪异的人,直到部下的提醒才明白,是纵横这一带的马贼,真是讽刺,在钦察人袭击之初,他还以为碰上了马贼,结果陷入绝境时,来援的竟然会是真正的马贼。
马贼又如何?乃颜想得很清楚了,至少双方都有共同的敌人,那就是大都城中的薛禅汗,钦察那个首领的话已经表明了这不是什么误会,而是人家有意识地攻击,为的是要自己的命!
这一刻乃颜的怒气达到了顶峰,他没想到自己忠心耿耿换来的是如此对待,还同是黄金家族的人呢,倒底做错了什么才会让人家不惜骗而后杀?于是,素不相识的马贼就成了他嘴里新封下的辽河千户,反正这地盘也是大都那边的,空口白牙地一点都不用心疼。
“吁!”
老北风同对面一个蒙古骑兵同时勒住了马,避免了撞在一块的危险,两人手里的战刀都还习惯性地高举着,眼神对视了一下,都是咧嘴大笑。
“救我的是哪位勇士,斡赤斤部的乃颜要同他致谢。”
蒙古骑兵身后现出一个身披大貉的高大身影,老北风放下刀,朝身后一看,他的人正同蒙古人一块儿追杀着四散奔逃的钦察人,自己已经打穿了敌阵,见到了他想要救的人。
“尊驾可是兀鲁思汗,在下匪号老北风,率诸位弟兄,向大汗致意,这是弟兄们送与大汗的礼物,不成敬意,还请笑纳。”老北风倒提着刀柄,在马上遥遥一抱拳,高声说道。
然后从手下那里接过一面黑色的大旗,送到乃颜的马前,上面的旗杆已经没有了,可是乃颜一看就放声大笑,仿佛是什么了不得的珍宝,应该说什么样的珍宝都比不得这面光秃秃的旗帜,因为那正是他失去的那一面,象征的是斡赤斤部的荣誉。
“哈哈,好汉子。”
险死还生,就连旗帜也被夺了回来,乃颜的心情异常地好,丝毫没有计较他的失礼之处,两人都是用的蒙古话在对答,可看这个汉子的装扮,既不像蒙古人,也不同于一般的汉人,因为汉人是不会披发的。
“不用客气,你们来得很及时,说吧,想要什么样的奖赏,只要我给得出的。”趁热打铁,人家还在卖命,乃颜很明白,不能寒了壮士的心。
“大汗方才不是赏过了么?老北风同弟兄谢过了,今后便是大汗最可靠的朋友。”
一个有分寸的人啊,根本不像他面相那么粗豪,接了自己的封号,又不愿意听从自己的调遣,乃颜不在乎欠谁一个人情,他只要不死,就肯定能还得上,朋友也不错,至少他们还能牵制忽必烈的运输线,这就足够了。
“说得好,今后你就是我的辽河千户了,这条河流到哪里,哪里就是你的辖地,我乃颜在此对长生天起誓,一旦拥有辽东的全部,这份封赏就会变成实职,你得到的将不只是土地,还有它上面所有的人。”
“老北风同所有弟兄们,谢过大汗的慷慨。”
两人没有用习惯上的击掌为誓,而是各自举起了刀,在马上相互碰了一下,金铁交加冒出的火花,代表的就是这份誓言的神圣性,否则就将遭到人神共弃。
“大汗还是快走吧,他们的援兵很快就要到了,足足有一万多人,据说后面还有更多,要是被他们再缠上,就难以脱身了。”
对于今天的成果,老北风很满意,他并不想现在就逼人家兑现什么承诺,那样的做法是很愚蠢的,只要这位兀鲁思汗还活着,只要他能一直同大都城中的主人相抗,根本就不用担心什么,相反还会得到他更多的感激。
“好,你也多保重,一定要活着,我的朋友”没等乃颜客气两句,突然从远方传来闷雷一般的响声,富有经验的他们都明白这不是什么天气的突然变化,只怕就是对方所说的那些援军到了。
阿塔海的中军大旗出现的那一刻,乃颜才真正死了心,这不是什么意外和误会,忽必烈是真的处心积虑要置自己于死地,无数骑兵的影子一片片地出现在河谷平原之上,他们的颜色同脚下的黑色土壤混然一体,就像死神的阴影降临大地,让人心惊胆寒。
“大汗速走!”老北风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同他在一起的那位也差不多,听着雷声接近的速度就明白,对方正在加速冲刺,离着这边已经不算远了。
来不及收拢残兵,乃颜带着身边的护卫拨马就往上游的方向走,老北风撮指于嘴,打出一个响亮的哨音,尖利得在隆隆蹄声之中都清晰可闻,他的马贼弟兄听到了,都知道这是大当家召唤他们的信号,敌人的大军来了,咱们也要撤了。
在上万人的铁流面前,无论是乃颜的几百残部,还是损伤不大的马贼大队,都不过是无足轻重的浪花,如果跑得不快,立刻就会消失在河流中。铁流沿着辽河席卷而上,阿塔海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追着乃颜一路杀进他的腹地,后者虽然猜出了他的企图,却没有半点应对之策,不向自己的家里跑还能去哪里?
“呜呜呜呜!”
就在这时,一阵接一阵地号角声从他的前方传来,那熟悉的长调对这一刻的乃颜来说不吝于天籁之音,因为那就是东道诸部共同的进军号,无数黑色、白色、褐色的骑兵从绿油油的草原上现身出来,他甚至看到了跑在最头里的哈丹秃鲁干扬鞭挥刀的矫健身姿,乃颜心里繃得紧紧的那根弦一下子放松了许多,自己总算是得救了。
“鸣金收兵。”
阿塔海面色不变地吩咐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他自觉已经尽了力,这个结果当然不理想,可是再强求下去,这支奔跑了一整夜的万人队就将葬送在这辽河边上,那就不是失败而是灾难了,他将无法同大汗交待。
“咱们也该走了。”
另一个方向上,李十一放下手中的千里镜,朝着身后打出撤退的手势,从一开始这里就不是他的战场,眼下侍制吩咐的都已经完成,他需要马上赶回去,离开得太久了,都不知道大都城里的情形,心里隐隐地不太放心。
第一百二十六章 长街(上)()
“尔等的谋划已为我知晓,速速出来束手就擒吧!”
门外一阵紧似一阵的喊声响起来,刘禹毫无所觉地沉着脸想了想,一抬头就对上了一束平静如水的目光,杨磊仿佛明白他的心思,缓缓地摇了摇头,那意思很明显了,义不受辱!
“门外约有千人,要围了这院子还要分兵把守各路口,门前的大约在四、五百左右,中书换装吧,某与这些弟兄拼死为你杀出一条路来。只要能冲到街口,便能讨得些许时间,你同你的人即刻离去,躲也好逃也好,万万不可再回头。”
一迭声说罢,杨磊没有再看刘禹一眼,转身朝向十多名手下,一扬手沉声说道。
“都是好兄弟,杨某不瞒诸位,今日有死无生,咱们能做的就是为中书拼出一条路来,等他回了朝还能将音讯带与你我的妻儿老小,也不枉。。。。。。”说着说着他的声音低了下去,目光一一扫过这些手下,每一个都是自愿留下来的,因为他们都成了亲有了后。
从进到大都城那一天,刘禹就分批在撤退,为的就是不想有今天,哪个不知道早走一天就早一点脱险,可同僚一场都是知根知底的人,让那些新婚不久还未有后的,以及家中独子府里支柱的先行回去,便成了不成文的规定,后悔么?心里或许会有一些,但是脸上,但凡是个男儿又怎会表现出来,何况他们是宿卫官家圣人的御前班直!
“将这些劳什子扔了,勒兵束甲,你等四人随某在前,其余的护着中书寸步不可离,今日不杀个够本,谁都不许轻死,听到没有?”
刘禹在一旁急得目瞪口呆,外面有一千多人啊,离着不过百步远,元人随时能调来上万人甚至更多,就算他有不逊于金明的勇武,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做什么?不过枉送了性命而已,眼看着这些跑入房中,一个个地顶盔贯甲,明晃晃锃亮的甲片在日头下闪着金光,亮瞎了他的眼,事情已经要脱出掌控了。
“虞侯、中书你们看。”
一个跑上二层的军士突然指着远处叫道,难道又来敌人了?杨磊和刘禹都是一惊,谁也没有说话,“噌噌”地顺着梯子跑了上去,一看之下都凉到了心底。包括他们预定的突围路口在内,到处都冒出了人影,人数倒是不见得有之前的那么多,可全都骑了马,杨磊的脸色变得苍白,就算冲开一个口子,又如何逃得掉?要知道这是他们自己的都城,远比宋人要熟识道路。
“还是依我的吧,不如。。。。。。”刘禹的话没有说完,边上的军士就发出了一个奇怪的声音。
“噎,那是什么?”
原本围住这个不大小小的院子,有廉希贤调来的一个汉军千人队就足够了,这片区域本就是他们的辖地,对方不过十来个人,这要让他们逃脱了,这些汉军会是个什么下场,所有的人都很清楚,十多天之前的十一抽杀令就摆在那里呢,桩子上的人头血迹还没干。
“殿下怎么来了,大汗有新的旨意?”廉希贤带着领军千户拍马迎上前去,真金被一队蒙古骑兵护卫着,只要看看他们桀骜不驯的眼神就知道这些大爷正是宿卫宫城的怯薛歹。
“大汗有令,死活不论。”只有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廉希贤听出的却是一片杀意,倒底出了什么事让大汗恼怒,他看了看真金的表情,对方有些无奈地摇摇头,一言不发地同他们一起来到了门前。
“他们不肯出降么?”真金的话没人回答,他自己也清楚是一句废话,人家连死都不怕,又怎么会束手就擒?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下场也只有一个了,真金打心底里不愿意这么做,这不但违背了他所熟读的那些汉书,也同草原上的习俗不相符,这些南蛮子是值得尊敬的,哪怕是做为对手,眼下除了成全他们,真金想不出自己还能做什么。
从驿馆到右转的第一个路口是一条长约五百步的街道,这么一点距离对于快马来说不过数息之间几个起伏的事,更别说是冠绝全军的怯薛骑兵了,然而走在这条街上的一队四个骑兵步伐悠闲地就像是在草原上散步,一点都没有战斗将临的感觉。
查速台是这一小队骑兵的头儿,做为怯薛中的十夫长,他的人负责这个路口的巡视,当然也包含了这条长街。不过在他看来,抓捕十来个宋人,哪里用得着这么大的阵势,一条空荡荡的街道,又哪值得十个怯薛来守,因此不但心里有些懈怠,就连马儿也任其慢走,弓矢兵刃?都插在皮囊里呢,高声谈笑的几个人,浑没注意到,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多出了一匹骏马。
是的,相对于较为矮小的蒙古马来说,这匹红色的大食马可谓神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