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1275-第3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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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的一处大房子里,一个身材矮胖的色目人操着一口不甚熟练的汉话,惊异地叫出了声,前来报信的是个汉人模样的伙计,小眼睛细眉毛瘦长的身体。
“可不是吗,小的去看过了,一片屋子全都烧光了,听说是半夜里起的火,一个都没跑出来,那叫一个惨哪。”伙计一边形容一边比划,色目胖子连连摇头,不过他可惜的不是那些人命,而是自己的货。
“那怎么办?没有那么多货,如何同人交待,找其他人有没有办法。”色目胖子挠着大脑门有些烦躁地说。
“哎呦我的爷,小的一早就去找了,除了他们家,别的都还没回来,要得这么急,怕是不好办哪,实在不行,去窑子里买几个?”
这主意不怎么样,色目胖子大摇其头,那种地方买来的,价钱上就会贵上许多,一想到要多出那么多的银钱,他如何能舍得?可也没有别的办法,便宜的就只有那一条线,贩子们没有回来,市面上就会缺货,这可不是普通商品,咬咬牙就能生产出来。
“没办法了,从库里取几面镜子,普通货色的那种,包好了放到商队里,叫他们小心点,那可是有钱也买不来的。”
色目胖子的表情有些肉痛,仿佛真的有人割了他一刀,可是为了商誉也不得不如此做,毕竟是自己违约在先。
“那咱们几时起程?”伙计点点头应下,他知道东家说的是什么东西,那是年前好不容易进到的货,听说来自南边的海上,如今货源早就断绝了,留下的这些都是准备将来打点用的,每一面都抵得上好几个人口,所以他才会有那种表情。
“越快越好,你去安排吧。”色目胖子摆摆手,原本的日程已经被耽搁了,就是为了等那批货,现在货没了,他也不想再呆了,到得越晚就越会引起纷争,那样就会损失更大。
莫名奇妙的失火让他感到有些不安,刚好又是卡在这个节骨眼上,之前被他看上的丁家铺子,突然让人给抢了去,下手比他还要快。一打听居然还是个汉人世家,听说是大汗得用的人,重要性眼下远远超过他,种种的烦心事都凑到一块,让他产生了离开一段时间的想法。
监视迭刺忽失府上的一共有四组人,分别堵在了几个路口,雉奴和老狗子在一个茶摊子上装作歇脚,她没有说话,眼睛的余光一直注视着对面那扇大门。老狗子则有一搭没一搭地同当炉的小娘子搭讪,人家也是闲得无聊才会偶尔接接他的话头,大部分时候都他在自说自话,不过他也不甚在意,仍是乐此不疲。
突然隔了一个街口的另一组人发来信号,一个竹笠被人拿在手中遥遥地挥动了几个,雉奴看了两眼就长身而起,从腰间取出一枚大钱放在桌子上,老狗子浑然不觉得还在同人调笑,她走了两步发现人没跟上来,好气地返回去踢了他一脚。
“走了,家里娃快饿死了。”老狗子吃痛之下这才反应过来,又听到这么雷人的一句话,险险没有跌倒,忙不迭地同那小娘子告了个罪站起身,惹得人家掩嘴而笑,眉眼间秋波流动,倒是别有一番风情。
两人来到街口,那里可以远望府中的后门,此刻门口已经有了动静,一辆大车被两匹骏马拉着出了府,前后还有十多个骑马的护卫跟着,马车在出门前停了一会儿,上去的是一个胖胖的色目人,根据相貌描述,应该就是他们要找的人。
“你留下通知李十一他们,我带人先跟上去。”
雉奴等的就是这一刻,当下也不客气,直接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吩咐道,扮成百姓的军士没有同她争辩,马上潜入暗处取出了传音筒,而其他的人都随着雉奴加快了脚步,远远地吊着那辆马车。
“崇仁门?”
刘禹接到消息就是一愣,那是大都城的正东门,去往的是辽东方向,原本他以为对方会往西走。李十一听完在一张桌子上展开地图,指了指那上面说道。
“侍制且看,出了大都路就进入了平滦路,他们带的事物不少,此次要么是和高丽人接触,要么就是去往辽东收皮货,两处都有可能。不过那一带我等不熟,连接应的人都没有,只能是相机行事,属下需要带走大部分人手,如此可否?”
此时的长城早已破弃,后世所见的大都是明朝时期重建的,因此没有什么关内关外的说法,元人在后世的东北一带设置了辽阳行省,在它上面是包含了远东地区的岭北行省,下面则是含整个高丽在内的征东行省,地形偏僻,人口复杂,汉人的成份非常少,李十一的担忧不无道理,可是放弃也是不行,因为雉奴已经带着人跟上去了。
“二位,某有一言不知当说否?”刘禹还没来得及答话,一旁的丁应文插嘴说道。
“嗯?”
“丁家行商多年,那条线一年也要跑上几次,老丁头就是走惯了的,地形人头都熟,还会一些各方土话,不若让他带路,保准不会有失。”
刘禹当然知道老丁头这个人,当初来这里的时候,正碰上人家的商队从辽东返回,车上载的就是皮货,闻言看了李十一一眼,后者会意地点点头,同丁应文一块走了出去。
第六十九章 追踪()
丁应文没有说错,老丁头的加入给整个队伍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不要小看了这一点,在人生地不熟的区域,每天的行程都不好掌握,特别是过了滦河进入平滦路之后,人烟开始稀少起来,就算有地图在手,那远近不一的村镇也会让人挠头不只,因为根据脚程,很有可能下一站就会宿在野地里,将会带来无穷的麻烦。
“官人,前面约摸十余里有一处寨子,老儿同他们打过几次交道,寨主是个和善人,谁都不会得罪,不如让老儿去套套话,看看那些人过去多久了?”
这里不同于中原,土地广袤人口不多,而盗贼山匪却是常见,因此很少会有散落的村子,大都是某个地主豪强自建的石堡,里面居住的就是附近这些田地的租户或是主人。对于陌生人,他们的戒心要更重一些,特别是李十一这样不像商人,又没穿官服,人人皆有兵器,只怕连寨子门都进不去。
而老丁就不一样了,他常带着商队来往,沿途都会结个善缘,谁知道路上会遇上什么,保不齐就会是一条救命的路子。为此,偶尔也会给这些寨子带去他们需要的生活或是生产资料,收购他们产出的多余物资,一来二去大家就熟络了,一般的消息他们是不吝给与的,当然那是在看不到大队人马的份上,轻易地他们决不会卷入任何纠纷。
李十一答应了他的要求,在等待消息的过程中,命大伙都下马稍歇,他们可不像蒙古人那么奢侈,一人双马甚至更多,如果不节省马力,人还没追上,只怕马就要累死了。
这一带的景色其实不错,有一股苍莽的味道,做为后世著名的粮仓,几条大河形成的冲积平原将这一带变成了黑色的沃土,李十一随手捧起一把土,那地力就了然于心,这是上好的土地啊,可惜居然都没有人去耕种,在江南来说是难以想像的事情,土地肥沃、水力充沛,种上南边惯用的占城稻,一年两熟甚至三熟都是可期的。
没过一会儿,老丁头就骑着马儿回来了,马身上驮着半拉羊肉,正好能给他们的干粮加点肉汤,只不过带回来的消息有些不妙,倒不是目标跑了,而是雉姐儿那几个人不见了。
“她们没有打这一路过?难道循别路了,还是跟丢了。”李十一有些纳闷,传音筒里没有任何回应,不知道是没开呢还是超过了传输距离,这两样结果都是很要命的,因为那就意味着她们将得不到自己的支援。
“这个寨子至少管着周围二十里的地界,若是不走这条路,那就绕得远了,过去就是广宁府路,从这里一直到辽河都是这般模样,不好找到下手的机会。”
地图就在老丁头的脑袋里,以前做为商队,他满心考虑的就是全队人的安全问题,因此哪一处比较险要,哪一处容易逃脱都烂熟于胸,如今换了个角色,成为了捕猎者,反而碰上了难题。
这里离着海岸线不算远,滦河的入海口就在附近,一直到老丁头所说的辽河流域,都是平原地带,这就意味着难以用地形的特点去伏击。在广大平原上四通八达都是路,若是目标化装潜逃,就凭他手下这二百来人,基本没有追上的可能,而且就这些天追踪的情况来看,目标显然很警觉,尽管不一定知道后面有人在追踪,但是从不在野地里过夜,不是找个寨子就是进入城镇,让李十一他们无从下手,只能这么一路跟着。
现在离着大都城已经有远了,再找不到下手的机会,只怕就要进老林子了,那里到处都是靺鞨人、女真、以及高丽人的部落,这点人手还不够人家吃的,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刘禹是严禁他们这么做的,哪怕再多等上一段。
可是李十一既然出来了,就没想过要空手而回,侍制不是说过吗,“没有机会就去创造机会。”他一边听着老丁头的话,一边看着地图,如果过了辽河,就会进入长白山区,这可能是自己最后的机会了。
只不过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雉奴一行已经远远地将他们甩在了后面,原来她们一出城就直接跟上了目标人物的前哨,从开始的跟随到后来直接超越,甚至比他们更快一步。结果,李十一等人还在平滦路的时候,她们已经进入了广宁府路的锦州城,除了两个监视的手下,别的都在客栈里好吃好睡,雉奴的心思很简单,她不相信以目标的身家会过城而不入,只要他们进了城,那就有机可寻了。
“雉姐儿,他们的人来了。”听到房外的轻呼,雉奴一个翻身就下了床,她连衣服都没脱,为了就是行动迅速。
“来咱们这儿了?”雉奴所在的客栈是城中最大的一家,她相信对方一旦进城肯定会选这里,因此分别开了几个房间,把住了各个楼道的出口,谁料老狗子却摇了摇头。
原来那厮在城中有一处商铺,后面就是一个很大的院落,足够他们那些人的吃住。雉奴并不气馁,让老狗子带着摸了过去,谁知道那里人喊马嘶地,到处都是人,根本没办法混进去,雉奴她们四下里转了转,仍然找不到什么好办法,硬闯又根本不可能,对方人手太多了。
迭刺忽失却管不得这许多,这几天天天猛赶,就是为了早日到这里,当然他并不担心这里会有什么危险,城中的千户几乎就是自己人,而最主要的,他是来等一个人。
“脱不花,没想到你比我还先到,怎么样来了几天?”还想着要洗洗早睡了,手下就前来通禀了一个消息,他一听之下,顾不得浑身疲惫,就连步子都轻快了几分,一点都看不出身体上的臃肿。
“迭刺忽失,我此行带来了大汗的问候,什么时候你能去那边就好了。”对方是个典型的蒙古汉子,身材不算高,双腿有些罗圈,那是长久骑行形成的,他笑着张开了双臂,如同多年不见的好友一般拥抱了一下。
“那是我的荣幸,请相信,迭刺忽失一定会去的。”
第七十章 马贼()
九月的辽东,草长鹰飞,辽河水夹带的泥沙在出海口的两边形成一道道红褐色的沟渠,由于土质肥美引得各种植物丛生,间接地养活了无数以草为食的动物,野兔、獐子、黄羊大群大群地在其间觅食,偶尔被什么惊动了,便会一轰而散。
“真是可惜啊。”雉奴伏在一个小坡上,看着那些美味可口的肉块叹了口气,作为一个用箭的好手,发现猎物而不能去打是很难熬的,她摘了一朵无名野花放到嘴里,咀嚼出一股甜汁,连同那阵**一起吞了下去。
老狗子伏在稍靠前一点的地方,其余的两个人则牵着他们所有人的马趴在后面,马嘴上都套上了蹶子,以防发出响动。马身上挂满了兵器,从一丈多长的大枪到强弓劲弩,应有尽有,也亏得他们大老远地带到这里。
从雉奴的角度看过去,老狗子的样子有些好笑,撅着屁股低着头,配合他那粗壮的体形,就像一头拱地的猪,她此刻却没有看笑话的心情,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前方的谷地,那里通往锦州城的方向,如果目标要过来,这片河谷就是必经之道,因为不远处就是这附近辽河上的唯一渡口。
“来了!”突然老狗子冲天比出一个中指,这个手势是刘禹定下的,意思就是敌至。雉奴不由得精神一振,前方的河谷地带,隐隐地响带了马蹄声,最先感觉到的并不是手持千里镜的老狗子,而是那些四散觅水吃草的小动物们,它们先是警觉地竖起了耳朵,接着就朝着反方向飞速地逃窜,不一会儿就跑得干干净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