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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部分

混在1275-第2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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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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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军大营的帅帐前,金明披着一领单衣坐在石墩上,那支精钢长棍在他手中,被细细地擦拭着,上面的钢牙都取了下来,收在一个柳条箱里。

    他的亲兵们都知道,唯有这件事,大帅是不假人手的,心爱的坐骑都能交与他人侍候,可这支棍子,从来都是亲力亲为,别看现在像是一根普通的圆棍,可一旦镶上钢牙,立刻会变成一只六亲不认的猛兽,挨上了非死即残,绝没有第三个下场。

    宋人重棍棒,军中犹甚,因为太祖当年一条盘龙棍打下大宋三百年江山,所以军中教习便将枪、棍并重,做为主要的长兵器,在这之前金明称手兵器也是一条长棍,不过那是铜的而已。

    “大帅,耍一个。”

    擦完之后,他拿在手上掂了掂,熟悉的手感又回来了,建康一战后他就鲜有拿出,好在这棍子不同寻常,不怎么生锈。

    亲兵们自然了解他的喜好,一看就知道他手痒了,金明平时虽然治军甚严,可心情大好之下,这样的哄闹并不会被他怪罪,棍子在他手上弹了弹,一掠身就摆出了一个起手势。

    大账前围出了一个圈子,除了他的亲兵,下了操的军中将校也挤了过来,只有当值的军士无福,不过看到那里时不时传出的喝彩声,都是心痒难当。

    这套太祖棍法毫不出奇,军中几乎个个都会,可是同样的一套棍法在他手中耍出来,呼呼的劲风扫得面上生疼,一人一棍真如蛟龙翻江一般。围观的人群看到精彩处,连喝彩都忘了,只剩了目瞪口呆。

    “好!”

    圈子外面响起一声暴喝,众人这才如梦方醒,一齐跟着拍手叫好起来,而此时金明的表演也到了尾声,长棍赫得高高弹起,从空中落下,在地上砸出一股灰尘,然后又回到了他的手中,刚好形成一个收势。

    “好一个回风舞柳,直有一往无前之势。”

    “这不是老苏吗,你何时进的京?”

    金明将棍子用布裹了起来,随手抛给亲兵,亲兵已经全力去接了,仍是被一股大力推得退了几步。他摇摇头,转身迎向方才发声之人,来人并不陌生,曾在建康战后有过一面之缘,还在一张桌子上喝过酒。

    “一言难尽,这就是当日那一支吧,早就听闻过,鞑子畏如猛虎,想不到今日得见,果然名不虚传。”

    “瞒不过你这行家的眼,来来来,进帐再说。”

    苏刘义的话有些不尽不实,金明也不同他计较,人家这么跑上一趟,当然不会专为夸他,至于会是什么事,他隐隐有个感觉,虽然平素看似粗豪,可并不代表他傻。

    “长棍某不过粗通,你才是行家。”

    进了大帐,里面除了帅案那里,别处并没有设座,好在二人都是武人,也不在乎这些,就站在帐中说话。

    “老金,苏某此来,特为致歉,方才不说,是怕你一听就直接将某赶出军营了,所以,还请恕罪。”

    “陈相说的那人就是你?新任的步帅。”

    金明见他这么说,也不想绕什么圈子了,他本来就不稀罕那个位子,只不过没想到自己的竞争对手,还是个熟人。

    “是。”

    苏刘义点点头,其实这种消息打听起来并不难,但由于金明对此并不感兴趣,所以连这种事都不知道,而刘禹早就知道了,却也一直没有说给他听,直到今天正主儿登门。

    金明从案上拿出一包烟,撕开了自己抽出一支,余下的直接扔给了苏刘义。军中但凡抽过的,无不都好这一口,可是要随时都能抽到,就并非个个能行了。

    “老金你不怪某。”

    苏刘义拿着那包烟有些发怔,这味道很熟悉,可那已经是建康的时候了,没想到在这京师之地还能碰上。

    “早知道是你,某就应下了,好歹你还是条汉子,比个战场都没上过的鸟人强。”

    金明用火柴点燃了,熟络地吐了个烟圈,然后将手里的火柴递过去。苏刘义下意识地接过来,看了看手上的烟和火柴,再想想金明的话,心头百感交集。

    “不瞒你说,老金,某确实挺想坐上那个位子,可从来没想过要自你手里抢。一得知是你,某思前想后,还是决定走上一遭,要打要罚,都认了。”

    “既然说到这里了,某也不瞒你,那位子未必好坐,你日后就会明白。至于某嘛,也许要出京,不过去哪里,却还未定。”

    他毫不在意地拍了拍苏刘义的肩膀,此人是刘师勇的好友,两人不过一面之缘,可武人都是这样,对了脾气,那就什么都好,没有多少弯弯绕。

    “某此来就是得知了一事,枢府已经决定于广州建都督府,辖制两广、福建各路兵马,这个总督府军事,就是你。”

    “竟有此事?”

    金明被这个消息惊到了,之前刘禹说过包在他身上,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结果,督府并不常设,只有战事发生时才会建立,张世杰援建康时就是如此,为什么会设立这个广州都督府?难道南边要打仗。

    “昨日京城捷报频传,你应该有所耳闻吧,之后便有朝议,某是从陈相那处得知的,正式的文书这两日就会下达。说实话,如果不是手里无人,某都想去做这个督府。”

    金明知道他说的是实情,三衙现在就是个空架子,除了些无人要的老弱,连各司主官都凑不齐,陈宜中这才会急着推他上位,好借此整饬御营。

    这个督府倒是很对他的胃口,不用说,这应该是刘禹为他争取的,节制三路兵马,上头又没有掣肘,不比整天在这里看人脸色强?那个鸟殿帅,谁爱坐谁坐去,他的心情一下子就好了起来,不由分说拉着苏刘义就往外去。

    “既然碰上了,便到某那里去坐坐,家中就一个婆娘,让她整些酒菜,咱哥俩好好喝上几盅,今日不醉不归。”

    苏刘义还未答话就被他拖了出去,根本不容他拒绝,不过他在京中也没什么去处,难得有人相邀,去便去吧,反正今天来的目地已经达到了。

    其实从陈府出来,刘禹就想着第二天去告知金明一声,谁知道他刚刚回府,就收到了礼部送来的文书,告诉他和议的时间和地点已经定了。从时间上看,他与陈宜中商谈的时候,这些人也没闲着,竟然是连夜议出来的。

    根据文书上的话,时间就在三天之后,地点则放在城外的一处亭院,位于西湖湖中心的小岛上,名称叫做“孤山”。

    看上去朝廷的和议之心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事情拖了这么久,也该出个结果了。刘禹算了一下时间,现在已经将近七月底,对于他来说,所有的事情都已经按部就班,只等发动的那一天。

    唯一的变数就是泉州,从陈宜中手中,他替金明拿到了征讨权,名义上就有资格调动三路兵马,这个名义非常重要,特别是在元人南下之后。

    在刘府的书房里,他对着一张草拟的泉州地形图思索着,从图上看,这时的泉州城沿晋江而建,呈一个不规则的五角形,城墙全为石筑,高大而坚固。如果没有大型器械,很难撼动,怪不得张世杰拿它没办法。

    市舶司和泉州港离城有段距离,港口外就是后世的泉州湾,是一处天然良港,这时候还没有像后世那样改造,最窄的地方也就十余里,倒是有些文章可做。

    “夫君可是为差使烦忧,天色已晚,不如先用些吃食吧,这可是奴亲自熬的,尝尝看,可入得口?”

    小妻子端了个盘子进来,上面放着一个小小的瓷碗,里面似乎是什么羹,卖相不算好,味道却是很香。

    刘禹看看表,的确不早了,他将图纸放到桌子上,拿起碗和勺子,感觉肚子是有点饿,也不管里面是什么,几口就吃得精光,看得璟娘眉开眼笑。

    “娘子的手艺不错,甚合为夫的胃口。”秉承着老婆就是做得再难吃,也要忍着恶心先夸奖一番的原则,刘禹朝她竖起了大姆指。

    “奴也是头一回做,还有听潮她们帮忙,夫君喜欢,下回奴多做些。”

    好吧,刘禹听出来了,她多半就是动动嘴而已,具体的事情自有人帮着干,不过有这份心已经很难得了,不能要求太高,只怕他老岳丈都没吃过这个女儿做的东西呢。

    吃完宵夜,璟娘照例帮他揉肩,刘禹一边享受着妻子的爱抚,一边想着地图的事,现在敌在明我在暗,要做到出其不意,就得先发制人才行。

    “夫君,奴昨日出宫之时,碰到了一个人,她给了奴一个事物,说是要转与李都头,还说与他相识。”

    璟娘的话让他有些奇怪,宫里的人和李十一?八杆子打不着的关系,莫非这小子有隐藏身份,是个不为人所知的高富帅?看着不像啊。

    “何物?”

    “就是这个,夫君看看可认得。”

    璟娘递过来的是个钱袋子,里面装着几块银子,袋子倒是很精致,像是女子所用,那花纹?刘禹觉得有些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可细细一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或许是亲戚吧,有机会让人捎给他便是。”既然想不到,他也懒得去废那个脑筋。

    “喔。”

    璟娘看到夫君拿着那个袋子好像有片刻间的失神,随即又恢复了正常,似乎方才只是错觉,倒底是不是她也无法确定。接回袋子,她不动声色地收起来,仍是继续之前的动作,不再提起刚才的事。r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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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刺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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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江蜿蜒而上,过了池州地面,这段水域就被称为“浔阳江”。一路过了彭泽、湖口等县,江州州治所在的德化县城就近在眼前了,雉奴一行四人扮做渔家,从湖口转过去,绕过大江,取道鄱阳湖入江的水道,从新桥镇上了岸。

    由于常年在军中厮混,雉奴的肤色更接近于后世那种小麦色,戴上一顶竹笠,活脱脱的一个美貌小船娘。而月娥就不同了,烟灰涂完再敷上黑黑的淤泥,她何尝闻过这种味道,恶心地差点没吐出来。

    一番乔装之后,两个船娘加上两个渔夫的组合就新鲜出炉了,男子挑着装满鲜鱼的篓子走在前,女子挽着篮子跟在后面,就这么大摇大摆地朝洞开的城门走去。

    “老狗子,步子迈那么大,赶着去投胎么?”

    “月娘,似你这般碎步慢挪,何时…优-优-小-说c…才进得了城?”

    四人当中,只有雉奴有过做探子的经历,虽然只是玩票性质,现在谙然成为他们当中的行家,看着这些人不专业的动作,忍不住就冲口而出。

    被她这么一说,本来就紧张无比的月娥更是手足无措,如果不是已经走近了,她直想转身就逃。

    直到下了船,她还是如坠梦中,怎么就鬼使神差地跟了来?甚至连来做什么,她这会已经想不明白了,那城头上下满是兵丁,目标又是一州主官,身边必定防备深严,就这么四人人,想近身都难,更何况是杀人?

    可一看到雉奴满脸的无所谓,她又迟疑了,同是女子,差别咋就那么大呢?她难道一点都不害怕,月娥不得已,紧紧地跟着雉奴,低着头看都不敢看。

    “哪里来的?面生得紧,这里面是何物。”

    “看军爷说得,就是新桥镇上人氏,这不刚打上的鲜鱼,活份着呢,军爷拿去吃酒耍?”

    老狗子学得一口的本地话,不细听还挺像那么回事,两尾活鱼送到眼前,守门的兵丁也不再细问,后面还排着长队呢,要是个个都这么通情达理,这差使就好办了。

    “你这娘子好生腼腆,头一回进城吧?”

    放行的时候,兵丁看了一眼低头不语的月娥,随口调侃了一句。雉奴马上感觉她浑身一僵,步子都有些摇晃,赶紧推了一把。

    “可不是,某这婆娘进门才几天,怕生,这不,带她来城中开开眼,小门小户的没见过世面,倒叫军爷见笑了。”老狗子的反应也不慢。

    说罢假意喝斥了一句,快步走了过去,兵丁摇摇头不再管他们,暗忖这小娘子面相虽然黑了些,身材倒是婀娜有致,便宜那个汉子了。

    “姐儿,现在去往哪里?”

    到了一个僻静处,几个人解下担子,老狗子将斗笠拿在手中扇风,双眼却警惕地盯着四周。这一趟他本是不想来的,可拗不过雉姐儿,现在处在敌城中,稍有疏忽都将是致命的。

    他是金明的贴身卫士,从十余岁就跟了他,开始叫做“狗蛋”,现在大了些,则被叫成了“老狗子”。他比雉奴要大上两三岁,对于指挥的这个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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