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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部分

豪门弃女:重生之天才神算-第3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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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年纪,她至少有九十岁了。

    看长相,皮肤依旧白皙光洁的她,年轻时一定是位绝世美人。

    穿着方面,她打扮得并不出奇,一袭简单的宝蓝丝绒旗袍搭配着一条黑色披肩,除了盘扣和镶边,没有任何装饰品,只有手上戴着和发簪相配的戒指。

    一枚冰种满阳绿翡翠戒面的铂金戒指,灯光下,绿光流动,美不胜收。

    如此简单的装扮,仍然雍容华贵,仪态万方。

    周夫人拉着她的手,对秦老夫人道:“你家老四可真有福气,这么灵气逼人的孩子,世间少有,我见到就觉得心里格外喜欢。”

    “我们老四当然有福气,不然怎么会遇到囡囡?”秦老夫人十分骄傲,接着道:“你是第一次见到我家囡囡,这声周伯母可不是白喊的,你不能小气。”

第1442章 婚礼现场2() 
    “就知道你打我那几样东西的主意,我早就准备好了!”

    周夫人笑着说完,从随身带着的宝蓝绸缎绣花手袋里掏出一个巴掌大小锦盒,没有丝毫犹豫地塞到权胜男手里,“好孩子,伯母给你的见面礼,拿着!赶明儿你和老四成亲,如果我还活着,就给你们送上一份大礼。”

    “谢谢周伯母!周伯母你真好!”权胜男甜甜地道了谢,捏着锦盒,问道:“我可以打开看看周伯母送我什么礼物吗?”

    “当然可以!”

    得到周夫人的同意,权胜男打开了锦盒,一瞬间就被盒中物吸引去了目光。

    一块翡翠,一块玻璃种帝王绿的无事牌。

    半个巴掌大小,一指宽的厚度,仍不减其晶莹清亮。

    素面无纹,绿色均匀,迎光望去,绿意流动,仿佛活了一般。。。

    这块无事牌用铂金爪镶四角,单是一枚扣头就价值不菲了,因为扣头上镶了一颗切工完美内部无暇的粉红圆钻,围镶一圈白色配钻。

    主钻很大颗,豌豆大小,可以与权胜男的钻戒主石相提并论。

    扣头上穿着一条红绳,周夫人拿起来调整了一下红绳,将无事牌挂在权胜男胸前,端详片刻,含笑道:“果然是年轻人戴着好看,显得灵气十足。”

    秦老夫人看到这块翡翠牌子,顿时一愣,“这不是”

    “是呀,老周送我的,后来又购得一颗粉钻,就请知名珠宝公司的首席设计师重新设计,手工镶嵌。”周夫人脸上露出一丝甜蜜的笑。

    秦老夫人忙道:“周大哥送你的”

    权胜男也道:“周伯伯送给伯母的,太贵重了,我可不能收。”

    比周夫人头上的簪子手上的戒指贵重十倍百倍。

    周夫人微笑道:“身外之物,贵重不贵重都是人赋予的。我和老周没有孩子,这些东西啊,年纪大了,留在手里也没什么用,我看谁顺眼就给谁。好孩子,拿着,别跟伯母客气。再说,我也知道,你们不缺这些玩意,就是个见面礼而已。”

    她指了指正在迎宾的夏淳,笑道:“老夏就这么一个孙子,我也给他们小两口准备了一份厚礼,比你这块牌子还贵重呢!”

    权胜男回到霍雪桐身边时,把翡翠无事牌亮给他看。

    霍雪桐微微一笑,“周伯母送你的,你收着就是,这块牌子对周伯母意义不同。赶明儿周伯母大寿,我们回一份差不多的寿礼就行了。”

    “四哥,周伯母是谁啊?我听秦伯母叫她嫂子。”

    权胜男和父母相认后就一直活跃在圈子里,可她从来就没见过这位风华绝代的周伯母。

    如果见过,那么她一定不会忘记。

    霍雪桐带她走出婚礼的喜堂。

    婚礼地点在号会所,早在三天前就拒绝了各界名流的预定,就为了给夏淳举办婚礼。

    霍雪桐熟门熟路地带她到了自己和她经常用餐的小四合院,距离婚礼现场不远,也就几分钟的路程,先给她倒了一杯热牛奶,然后霍雪桐才道:“因为她很多年没回国了,所以我就没跟你提过她。用你的话说,他们的人生也算是一段传奇。”

第1443章 婚礼现场3() 
    经过霍雪桐的讲述,权胜男总算了解了周夫人的来历。

    她有一个很美的名字,叫莫婉莹。

    温婉似水的婉,晶莹剔透的莹。

    而她,名如其人,是个温婉美丽而又玲珑剔透的大家闺秀。

    可惜的是,她生长在一个极其迂腐的封建家庭,有一对非常迂腐到近乎苛刻的父母,父兄都是有妻有妾,每日明争暗斗,她就在这样男尊女卑的氛围下生活,在父母的自作主张下,与周家的三公子定下了娃娃亲。

    周家是当地最有钱有势的人家,莫家和周家联姻,是莫家高攀了。

    当然,他们家能和周家结为姻亲的原因很简单,周三公子体弱多病,许多门当户对的人家都不愿意把女儿许给周三公子。

    那些人家的决定是正确的,因为周三公子十七岁时就因病而亡了。

    当时周家父母早已仙去,周家由大公子执掌。

    周家大公子办完弟弟的丧事后,请媒婆传话请莫家另择佳婿,不仅不收回周家送到莫家的聘礼,并许诺到时给出嫁的莫婉莹另外添妆,算是替弟弟解除了和莫婉莹的婚事,不耽误莫婉莹的一生,当时无数人为之称道。

    周大公子深明大义,可莫家父母却迂腐刻板,执意送女儿进周家的门,让她守望门寡,说什么从一而终,说什么好女不嫁二夫,说她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

    “这是什么父母啊”权胜男打断霍雪桐的讲述,眉头皱得很紧。

    难以形象,周夫人那么优雅美丽的老人居然有如此悲惨的命运。

    霍雪桐淡淡地道“利益驱使而已。和周家结亲那么多年,莫家早就习惯衣食住行处处得到周家的照顾,三节两寿,还能收到周家以周三公子名义送去的厚礼,单是这份厚礼就足以让整个莫家吃饱穿暖,不需要在乱世中为衣食操心。”

    权胜男哦了一声,“周夫人姓周,最后还是嫁到周家了”

    霍雪桐点点头,“是呀,那年周伯母才十五岁,抱着周三公子的牌位拜堂成亲。听我母亲说,红衣之外披着缟素,分外凄凉。”

    “秦伯母参加了当时的婚礼”

    “嗯,霍家和周家是世交。我母亲年纪比周伯母小得多,顽皮淘气,在喜堂上跑来跑去,见证了周伯母从进门到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权胜男问道“周伯母就这么进门了那她口中的老周是谁啊”

    以她的眼力看来,周夫人明显是一位妇人,而不是少女出阁守望门寡的处女之身。

    “周伯伯啊”霍雪桐一阵叹息,“周伯伯就是周家的大公子。”

    “什么”权胜男大吃一惊。

    大伯子和弟媳妇这样的婚姻,大大出乎了她的意料。

    霍雪桐却不以为意,“有什么奇怪周伯伯当时是单身,虽然是喜怒不形于色的封建大家长,但他骨子里很温和,而且博学多才,我小时候见过他,他还送了我很多礼物,也指点过我的书法,我很佩服他。”

    权胜男奇怪地道“周伯伯是单身是没有结过婚,还是丧偶或者离婚”

第1444章 婚礼现场4() 
    那个时代,是乱世,非常乱。

    乱的不止是天下,还有人心,新思想旧思想的碰撞,东方和西方的文化交错,很多传统美德都在那个时候被抛弃,很多人伦关系在那个时代乱成一锅粥。

    那是一个第三者的爱情可以得到传颂的年代。

    大伯子和弟媳妇结婚,在那个时代真的不算什么,只要前提是彼此单身。

    所以,权胜男没有任何鄙视之意,只是感到十分好奇。

    “是丧偶。”霍雪桐回答女友的问题,“前一个周伯母是难产而亡,自此以后,周伯伯一直没有再娶,而是专心地打理周家。周家家大业大,周伯伯本人极为出色,向他提亲的媒人可是趋之若鹜,不过周伯伯一直没有动心,直到周伯母的出现。”

    霍雪桐叹了口气。

    用一句日久生情来形容他们最恰当不过了。

    莫婉莹当时只有十五岁,虽然在当时来说,是适婚年龄,思想应该成熟了,但在目前来说,就是一个中学生,含苞待放的年纪。

    生活在莫家那样一个畸形的家庭中,莫婉莹只能循规蹈矩。

    而且,她还裹着小脚,疼得哭天喊地,都没有得到解放,反而是到了周家以后,终于放开了一双小脚,是周大公子可怜她小小年纪就因为父母的迂腐不得不守望门寡,吩咐家中上下对她恭恭敬敬,衣食住行都予以精心照顾。

    脚,是周大公子叫三公子奶娘给她放开的。

    莫婉莹很乖巧,但也很好学,放开了脚,终于有机会读书了。

    没错,出阁之前,她只学过女四书一类的玩意,其他的才学一窍不通,连算账都不会,因为莫家觉得她嫁给三公子,有大公子掌管周家,她根本不用学习这些管家算账的内容。

    女子无才便是德,学的东西多了心就野了。

    这句话是莫婉莹父亲说的。

    对于莫婉莹来说,莫家是她的牢笼,周家不是,在周家,她终于展开了翅膀,周大公子送她去女子学校上学,学习美术,学习外语,学习书画,学习舞蹈,她如饥似渴地汲取各种知识,结交了很多同学和朋友,大大地开拓了自己的视野。

    她蜕变成了新时代的女性,有了自己的思想,但她骨子里并没有太大的改变,依然温婉灵秀,极为洁身自好,没有像部分同学那样或是投身革命,或是介入别人的家庭,美其名曰,和对方产生了美丽的爱情,对方与其原配只是封建包袱,甚至还有人给二十岁的莫婉莹介绍对象,一个有妻有妾的大军阀,吓得莫婉莹连夜背起包袱逃回了周家。

    “她是怎么和周伯伯走到一起的啊”权胜男越来越好奇了。

    霍雪桐想了想,忽然笑道“我小时候常听周伯母说,像她这样的新时代女性,除非贪恋权势金钱,否则洋学生新女性才不会看上周伯伯。周伯伯那时候是什么样的人一直都穿着长衫,胸前挂着怀表,手上戴着一枚翡翠戒指,几十年如一日,不带有任何改变,样子迂腐得很她父亲有得一比。我认识周伯伯时,他也一直是这副打扮。”

第1445章 婚礼现场5() 
    权胜男完全可以想象到这位周伯伯的形象,果然是典型的封建大家长。

    要在电视剧里,他都是被抨击的对象,一定是特别迂腐特别不讲理的那种人。

    “周伯伯叫什么名字啊?”权胜男又问道。

    “周伯英,没错,和陈伯英就差一个姓的不同,名字却是一模一样。周伯伯的表字叫雄之,和他关系比较密切的都叫他周雄之。”

    权胜男没听过这个名字,从来没听过。

    霍雪桐伸出食指点了点她的额头,“你听过才怪!因为他们的感情不容于世俗,周家族老反对,莫家父母反对,周伯伯就和周家二伯伯分家,变卖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带着周伯母出国了,一直定居在法国,直到十五年前周伯伯去世才落叶归根。周伯母办完周伯伯的后事,就又回到了法国,现在回来,除了参加夏淳的婚礼,大概就是为自己准备后事。”

    就是这样一个在外人看来严肃近乎刻板的封建大家长,义无反顾地和莫婉莹离开了家乡,定居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两人携手度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岁月。

    他们是怎么走在一起的,很多人都不知道,包括霍雪桐的父母。

    霍雪桐知道一点,他仗着年纪小,直接问周伯英。

    周伯英和莫婉莹一生当中没有一儿半女,但他很喜欢孩子,格外喜欢霍雪桐,就悄悄告诉他,自己是用情书追到莫婉莹的。

    当然,这是一句玩笑。

    他和莫婉莹的情,起源于信。

    用现在的话来说,他们刚开始就是一对笔友。

    周伯英在报纸上发表了很多诗词歌赋,莫婉莹非常喜欢,就给报社寄了信,收信人当然是周伯英,当时笔名是琴瑟。

    琴瑟和鸣的琴瑟,也是琴瑟在御的琴瑟。

    莫婉莹给他寄信时,也给自己起了个笔名,叫作静好。

    笔名是无意之中起的,却恰恰组成了那一句“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他不知道她,她不认得他,但在信中精神交融,心灵相通,情投意合,除了彼此的真实身份,两人基本上都是无话不说。

    刚开始通信的时候,莫婉莹在外面上学,后来回到周家,一举一动都有人报给周伯英知道,周伯英自然而然地知道了和自己通信三年的静好就是自己的弟媳妇。

    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霍雪桐拉着权胜男走向礼堂,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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