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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部分

豪门弃女:重生之天才神算-第2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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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什么危险性,就是一个普通的藏宝地点,没有任何机关。

    “看来易天坤确实如愿以偿,回到了过去,并且取走了这里的宝藏。”霍雪桐说道。

    “我对自己的本事有了新的认知。”

    在这件事发生之前,她以为自己只能让自己重回过去,没想到她还可以让别人重生,幸好只有霍雪桐知道,如果外人晓得了,还不得疯了一样地来求她。

    谁不想带着现在的记忆回到过去?

    心思简单点的,挽回过去的遗憾,根据自己的先知抓住致富的机会。

    心思复杂又有野心的,说不定都想称霸天下。

    所以说,绝不能再帮第二个人重生。

    权胜男郑重立誓,一个易天坤回到过去已经足够了。

    霍雪桐点头道:“我也是这个意思,这件事从此以后就烂在你我的肚子里,绝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第三个人知道了,就距离人尽皆知不远了。”

    一传十十传百,就是这么来的。

    “放心吧四哥,我可不会拿自己开玩笑。我们快看看易天坤给我们留了什么。”

    权胜男跑到石头前,摸了摸其中一个箱子。

    箱子上各自挂着一把大铜锁,锁着的铜锁,锁孔里插着钥匙。

    权胜男轻轻转了一下钥匙,铜锁就开了,紧接着打开箱盖,一股珠光宝气扑面而至。

    珍珠玛瑙、宝石玉钻,五颜六色,流光溢彩。

    箱子并不大,里面的珠宝却是满满当当,绝大部分都未经雕琢打磨,但也有一些珠宝成品,极具异族风情。

    权胜男伸手往底下一抄,发现箱子下半个空间叠着整整齐齐的金块,几乎亮瞎了眼。

    同时,霍雪桐打开了另一口箱子。

    这口箱子里却装着几块未经雕琢打磨的老坑玻璃种翡翠,形状都不规则,体积也不算大,但每一块都是极品,水头十足,荧光四射。

    最重要的是颜色,翡翠以绿为尊,这几块翡翠都是满绿。

    权胜男就着灯光看了看,发现最小的一块是帝王绿,虽然内里难免有些棉絮杂质,但总的来说瑕不掩瑜,能做出不少首饰。

    然后,有一块正阳绿,一块翠绿,一块甜阳绿。

    在没有天眼的金手指下,集齐这么几块极品翡翠是相当不容易的一件事。

    不过,翡翠盛行是乾隆往后的事情,最流行于慈禧和宋夫人当权的年代,成吉思汗西征的时候就能得到这么美的翡翠了吗?

    心里浮现这么一丝疑惑,但很快就被权胜男抛开了。

    她伸手拿起甜阳绿的翡翠,水盈盈的光泽映绿了她的脸,含笑道:“这块翡翠不错,颜色很甜,格外清新,赶明儿叫人给我做两套首饰出来。”

    “这里有一封信。”霍雪桐从翡翠下面拿出一卷蜡封的帛书。

第1081章 昆仑之巅7() 
    

    帛书是易天坤留下的信,当中卷着一张黑白照片。

    他、一个身穿旗袍佩戴翡翠且优雅端庄的美丽妇人和一双儿女。

    权胜男一眼就认出来了,这双英俊秀美的儿女就是年轻时的易之恒和易明兰。

    照片里的易天坤,一脸幸福。

    这种幸福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哪怕仅仅是一张照片就能让人感觉这种破纸而出的幸福,忍不住会心微笑。

    不用说,这是易天坤的全家福。

    真好,他终于得偿所愿了。

    在权胜男看照片的时候,霍雪桐已阅完帛书上的内容。

    “易天坤在信里说,这几块翡翠是他送给我们的礼物,穷极半生,他只收集到四块能入我们眼的上等翡翠,那些略次一筹的拿不出手。”

    权胜男点点头,这几块翡翠确实堪称极品,在民国时代绝对价值不菲。

    为什么这么说呢?概因杜先生买给夫人的翡翠麻花镯就用了四万银元,翡翠麻花镯就是后来落到宋夫人手里的那一对。

    那一对翡翠手镯虽是极品,但种水质地皆不及眼前的几块翡翠。

    “易天坤在信里还说了什么?”

    霍雪桐直接把帛书递给权胜男,权胜男从头看起。

    原来,易天坤如愿重生到了少年时代,如权胜男所言,依旧贫困之极。

    虽然他的聪明才智、他的先知能让他赚取巨额财富,成为人生赢家,但时间不等人,林宝福的青春有限,名门闺秀的追求者如过江之鲫。

    所以,他最终采取了权胜男的建议,前往昆仑山。

    他来取宝藏时,特地挑了一些金饼和比较昂贵体积又小的珠宝装箱留给权胜男,剩余的二十九箱黄金珠宝则被他取走了。

    宝藏一共是三十箱,全是西域所产的黄金珠宝。

    他利用一部分宝藏,迅速发家致富,然后顺利迎娶了林宝福。

    在他财富积累得越来越多时,他先拿出剩余的宝藏用之于民,用完后,就从自己每年赚取的收益当中抽取三分之二做善事,以补他所用的宝藏。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记得权胜男说过功德的好处,所以给自己家积阴德。

    民国风云当中,他救了很多人,也破坏了敌军的很多阴谋,按照常理来说,他几乎是名垂青史的那种人物。

    但是,他本是逆天改命方得以回到过去,所以在遇到天眼后,为了不影响他重生前权胜男所在时代的命运轨迹,接受天眼的建议,在他本应丧命的那一年退居幕后,甚至假死而遁,以瞒天过海,不再出面参与政事,不再为人所知,抗日战争胜利后便携带妻子远走他乡。

    临走之前,他特地来到这里,留下书信和礼物。

    根据天眼所说,权胜男和霍雪桐会收到他的书信,但不会听说世上有他和林宝福这两个人,也不会影响这个世界已经失去过父母的易之恒和易明兰。

    “可惜没有机会,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会会这个所谓的上代天眼!”

    听了权胜男的话,霍雪桐道:“有没有这个机会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不用再还天眼的人情,差点伤了自己的身体。”

    “四哥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注意的。”

第1082章 昆仑之巅8() 
    

    这次昆仑之行可谓是圆满落幕,权胜男和霍雪桐各自带着一口箱子相互扶持着下山。

    藏匿宝藏的地方约有海拔三四千米左右,但却不是他们初次上山的那座山峰,中间不知道翻越了几座山峰,所以下来的时候到一处河床,霍雪桐开口道:“这是玉龙喀什河!”

    “玉龙喀什河?盛产和田玉的地方?”权胜男反应过来。

    别看她天生异能,钻研风水学术,但身在山中,一时半会根本认不出所在的具体地点。

    霍雪桐张望了几分钟,点头表示肯定。

    “是玉龙喀什河,当初勘察玉矿的时候,我来过,距离咱们上山的地点有些远。”

    权胜男兴致勃勃地道:“你说我们能不能捡到和田玉?”

    霍雪桐莞尔一笑,“风雪覆盖,什么样的眼神能挑出石头里的美玉?”

    “也是,我们还是赶紧回去吧!”

    事情办完了,权胜男也迫不及待地想离开这里的冰天雪地。

    辨别了一下方向,两人朝来时的地点走去。

    走走停停,又是一天过去了。

    傍晚,两人在河谷高地寻了个洞穴休息,应该是拾玉人的洞穴。

    在这一段河床,经常有拾玉人的出现。

    第二天早晨,山上风雪停止,满身精力无处可用的权胜男蹦跶到河谷底下,虽然她不缺羊脂玉制品,可来昆仑山一趟,不带几块石头回去也蛮不甘心的。

    天眼和地瞳终究是最大的金手指,没过一个小时,霍雪桐就看到她带着几块石头回来。

    大大小小的石头,约有七八块。

    大的跟半个足球差不多,小的仅如大拇指长短,就是略粗一些,形状也不规则。

    权胜男把这最小的一块石头放在霍雪桐手里,笑嘻嘻地道:“我搜寻了好远,都快累死了,只找到这么一块带洒金皮的羊脂玉小籽。”

    异能之下,石中情形一目了然,然而,不是籽料难入她的眼睛。

    山料和山流水料,她都没捡。

    羊脂玉可遇而不可求,即使她用了异能,也没能找到很多。

    经过河水千万年的冲刷,这枚羊脂玉小籽玉质细腻光滑,晶莹温润,色如羊之截肪,背部洒金皮,带着牛毛孔,天然撞击的痕迹一览无余。

    霍雪桐仔细端详片刻,含笑道:“请玉雕师动手,雕一尊笑口常开的佛陀。”

    玉料适合什么样的题材,霍雪桐经验丰富,一眼就能确定。

    “好啊,到时候就雕佛公。”权胜男也觉得很合适。

    捡到了没白来昆仑山一趟的纪念品,接下来两人就加快了脚步,没做任何停留。

    数日后,回到上山之前的地点,就看到霍雪桐那些下属。

    焦急等待的他们看到霍雪桐和权胜男平安归来,个个都松了一口气,一窝蜂地上来帮忙拿卸下来的登山设备,请他们赶紧上车去借宿之处休息。

    这个疆域本来是干旱缺水的,但是靠近雪山,引来了雪山之水。

    权胜男和霍雪桐借这家人的房间,痛痛快快地洗了个热水澡,换上干净的衣服。

第1083章 昆仑之巅9() 
    

    走出房间,就迎来主人热情的招待。

    当然,也有霍雪桐下属早就安排好的原因在内。

    热腾腾的拉条子、香喷喷的大盘鸡、金灿灿的馕。

    这才是正常的饭菜嘛,香得让人直流口水。

    在山上几天全靠压缩食物果腹的权胜男笑嘻嘻谢过主人家,毫不客气地端起一盘拉条子,学霍雪桐的举动,舀几大勺大盘鸡拌进去,吃得有滋有味。

    地道的手抓羊肉,极具民族风味,权胜男都停不下手了。

    “慢点吃,别噎着。”霍雪桐看着她,宠溺地道。

    “嗯嗯!”

    权胜男挑起两根拉条子放进嘴里,其实就是面条,只不过是手拉出来的,很劲道。

    拉条子拌大盘鸡,又可以称之为拌面。

    权胜男吃得很满足,和霍雪桐一起向主人道谢。

    这家主人叫板合提亚尔,是洪福无量的意思,姓艾孜买提。

    其实他们的姓氏就是父亲的名字,艾孜买提就是板合提亚尔的父亲。

    板合提亚尔满脸大胡子,看起来得有四五十岁,他的妻子叫阿依木,高鼻深目,眼里带着一股海水的蓝意,皮肤雪白,身材粗壮,年纪约莫三十几岁,是个既美丽又健壮的女人,打扮得很艳丽,浓妆艳抹,灿烂的民族服装穿在她的身上,极具风情。

    她烤的馕很好吃,金灿灿,咸咸的,里面掺着洋葱,表面撒了芝麻,印着漂亮的花纹,权胜男和霍雪桐分吃了一个。

    看到客人这样给面子,作为主人非常愉快。

    饭后闲谈时,权胜男一点都不惊讶霍雪桐用流利的维语和板合提亚尔交流。

    权胜男跟阿依木说话时,就由霍雪桐做翻译。

    板合提亚尔和阿依木都不懂汉语。

    他们世代居住西域,以前都是逐水草而居,建国以后,从艾孜买提开始算是定居下来了,以牧羊养牛养驴为生,也拥有一大片土地,种些土豆番茄皮牙子。

    靠近雪山,极度寒冷,哪怕是夏天依然会时不时地下雪。

    所以,这里并不适合种植。

    方圆数十里,只有板合提亚尔三兄弟,也就是三家人,住在地窝子里。

    地广人稀,可见一斑。

    地窝子就是地窖一样的房屋,非常简陋,不是建立在地面上。

    “皮牙子是什么?”权胜男悄声问霍雪桐,结果得到一个洋葱的回答。

    权胜男吐吐舌头,虚心地向阿依木学习他们的民族语言。

    “阿达西,你很聪明。”阿依木用汉语这么说权胜男,她只不过教了几遍,权胜男就记住了很多句维语词汇,加上她长得精致可爱,阿依木喜欢极了。

    权胜男连忙称赞她,“阿依木,你很漂亮。”

    她知道阿达西的意思,是朋友,只不过大部分是男性之间的称呼,女孩子这样叫另一个女孩子,就说明她把对方当作好朋友了,就是闺中密友。

    通过交流,权胜男知道了阿依木的年纪。

    阿依木居然只有二十八岁,十六岁就结婚了,板合提亚尔比她大八岁。

    他们长期受到风沙之苦,所以外表往往比年纪显得大一些。

第10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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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胜男拉下了很多功课,回到校园后,在同学的帮助下,从头学习。

    邢蔓和大权早早地把自己特意为权胜男记录的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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