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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部分

都市之无限穿越-第2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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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在这里客人用的米元上面印的头像根本不是开国总统,而是一位王志燃从来没见过的家伙。

    这不经让小王怀疑,这里是米国么!

    当然,这也意味着小王口袋里那些印着开国总统顿头像的米元,肯定不能用了。

    然而最直接的证据,则在酒店门口!

    王志燃抬头看向酒店的招牌,上面赫然写着:

    塔昆拉斯利内酒店!

    王志燃一把握紧了手中内利斯拉昆塔酒店的房卡,心中暗自说道:

    这里果然不是地球!

第三百二十一章我是普通人吗() 
    这里果然不是地球!

    不对,准确的说,这里不是我生活过的那个地球。

    来到大街上的王志燃一边走着,一边仔细观察起了周围的景色。果然,这里的景色和我记忆中的拉斯维斯城基本一致,先前在酒店里碰到的人,说的话正是英语,再加上……

    王志燃伸出右手感受了一下空气。

    嗯,空气中感觉不到魔法元素的存在,说明这个世界和我生活过的地球一样,都是无魔世界,这个世界不存在魔法,只存在科技。

    思索间,王志燃还看了看车来车往的街道,现代化的道路,心中已经得出了结论。

    这里应该是某个地球的平行世界,所以这里的一切都与我生活过的地球几乎一模一样,只存在细节上的差距,比如之前的塔昆拉斯利内酒店。

    综上所述,我穿越了。

    想到这里,王志燃无奈地摇了摇头。

    没想到啊,没想到,我这位经常穿梭在多元宇宙中的特殊工作者,竟然也有被穿越的一天。

    我是在什么时候穿越的呢?

    嗯,大概是之前去洗手间的时候吧。

    现在该怎么办?

    等着来自地球的其他特殊工作者来把我捞回去?

    那怎么可能!

    穿越到其他世界,或许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场大冒险,但对于像我这样的特殊工作者来说,根本不是个事儿!

    因为,我本来就拥有在多元宇宙中来回穿梭的能力,就算我穿越了,大不了再穿回去,不就行了吗!

    王志燃的身上,可是继承了部分全能者血脉能力,之前多次穿梭在多元宇宙中的传送法阵,就是依靠这血脉能力启动的。

    所以对于现在王志燃来说,就是找一块足够大的空地,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完成穿越法阵,然后他就可以回去了。

    就是这么这么简单!

    而之前,王志燃离开酒店在街上漫步,目的就是为了寻找一块合适的空地。

    很快,走了两个街区的王志燃,便注意到了一处昏暗的小巷。是的,那条小巷里只有中间一个路灯,导致了其他地方的光线都不怎么好。不过,那里空间足够大,而且昏暗的小巷一般也没什么人走,不容易受到打扰。

    决定就是它了!

    于是,王志燃便大步走进了这条昏暗的小巷。

    然而,刚走了四分之一的路,王志燃就皱起了眉头,因为他好像明白为什么这条小巷里没人走了。

    虽然是平行世界,但这里依旧是米国,而米国的治安比华夏可要差多了,哪怕是像拉斯维斯这样的大城市,在夜晚也别走小巷,因为里面肯定有打算抢劫的混混。

    果不其然,三个漆黑的人影就出现在了王志燃的面前,因为光线不佳,小王只能看见大致轮廓,没能看清对方的衣着和长相,只能看见中间那个人身高马大,感觉很厉害的样子,推测是这群人的老大。

    果然,这位大块头正是老大,因为他率先开口了:“小子,识相点把钱留下。当然,如果你不识相的话……”

    虽然老大的话并没有说完,但是他左右两边的混混,已经各自从怀中掏出了明晃晃的折叠刀,表明了态度。

    看到这里,王志燃心下一宽,还好,他们没有枪,毕竟米国并不是华夏,枪支管制并不严。

    “咔嚓。”

    可惜,王志燃还没高兴多久,他的身后就传来了脚步声,以及手枪子弹上膛的声音。

    “听见老大的话了吗?把钱交出来!”

    呵呵,背后还有三人,而且其中一人还拿着枪,这种枪支泛滥的国家,治安怎么可能好!

    难怪超级英雄大都出自米国。

    毕竟,那些持枪的歹徒,普通人可打不赢!

    背后拿枪的小混混看见王志燃没有反应,接着吼道:“喂,你聋了吗?”

    但我是普通人吗?

    身后持枪的混混感觉情况不对,但在他的位置如果乱开枪的话,很可能会误伤前方的同伴,因此手枪的威吓作用大于实际用途。于是,他便对身边的两位同伴使了一个眼色,另外两位混混便走了上来,打算从背后偷袭王志燃。

    说是迟,那是快!

    只见王志燃一个矮身急退,就从这六名混混的眼前消失了。

    “这是怎……”

    就在持枪的混混惊讶间,他持枪的右手手肘处就传来了剧痛,手枪登时脱手,紧接着他的腹部好像被打桩机击中,当场倒飞了出去,没了声息。

    由于事情发生的过于突然,冲上来的两名混混还没反应过来,便被斗大的拳头直接轰在了鼻梁上,然后脑袋重重撞在了小巷两边的墙壁上,再由反作用力弹回地面,直接昏厥。

    到了这个时候,手枪才刚刚落地,王志燃的身影也重新出现在了前方三位混混的面前,不仅如此,他还从容踢开了掉在地上的手枪,不给那些混混再有拿枪指着自己的机会。

    王志燃的这套…动作行云流水,转瞬之间便打倒三人,看得前面三位混混都愣住了。

    我是普通人吗?

    当然是。

    不过,我从小就受到我爷爷王进的训练,要知道,我爷爷可是蝙蝠侠群英会出身,练就了一身武艺,再加上我们王家本身就是华夏的武术世家,有自己的一套祖传拳法“三绝掌”。

    或许,在那些魔法世界,修仙世界,我的力量确实不够看,但是在类似地球这样的无魔世界里,能和我比划一番的普通人,还真不多。

    毕竟,论身手,当一名超级英雄,我也是够格的。

    念及此处,王志燃看向了眼前的三位混混,说道:“你们不打算放弃吗?”

    可惜,眼前的老大却没有放弃的打算,相反对着王志燃怒喝道:“小子,别以为自己真的很厉害,我可是去黑市拳的擂台上比划过的。今天你敢打我的弟兄,我就要你付出代价!”

    说话间,那位老大便举起了双臂,摆出了拳击的架势,那两位拿刀的混混虽然身手不行,但手上的家伙给了他们勇气,一起围了上来。

    在很多小说中,主角往往能够隐瞒自己的身手,然后扮猪吃老虎。可在现实中,这是很困难的,因为你通过刻苦训练得来的身手,一定会在你的身上刻下烙印。

    比如,眼前的老大。

    王志燃仅仅只是看着他左手在前,右手再后的拳击正架,就已经知道,他先前所说能在黑市拳擂台上比划过,绝不是吹牛,这个人肯定受过专业的实战拳击训练。

    是的,实战拳击,并不是电视中经常看见的比赛拳击。

    实战拳击可没有什么后脑,后背不能打,腰带以下不能打这种规则限制。事实上,在实战拳击中,甚至还有用脚踢的技巧。

    这位老大确实有点儿斤两,难怪敢出来打劫。反观他身边那两位拿刀的混混,光看他们松散的持刀手法,就知道他们只是外行,根本没有受过什么训练。

    有意思,因为我也会实战拳击!

    只见王志燃也抬起了双臂,摆出了左手在前,右手在后的拳击正架,接着双臂闪电般出击,在那两位混混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直接轰中了他们的面门,当场打倒。

    “闪电摆拳!小子,看不出来,你也懂拳击啊。这样也好,我很想和你比划比划。”

    话音刚落,老大的左拳就已经闪电般挥出,直击王志燃的眉心。这位老大身高在一米九左右,手臂自然比身高只有一米七出头的王志燃更长,所以他打算利用臂展优势,压制对手……吗?

    不,不对!

    王志燃注意到,老大的左拳看似威猛,但别忘了,绝大多数人都是右撇子,右手才是真正的重拳杀招,而老大的右手,已经在蓄势待发了。

    也就是说,左拳只是幌子,真正的杀招是右拳!

    看来自己打翻了他五个手下,相信他早就怒了,所以恨不得将我一拳打趴下,也就顺理成章。

    只可惜,你赢不了我,因为我会的武艺不只是拳击。

    霎那间,王志燃的左手化拳为掌,用手背靠住了老大的左拳,将其推往一旁,这一招正是咏春拳的招牌动作:

    摊手!

    咏春拳讲究摊、打、拂,既然摊手已经出招,那么接下来自然是打,也就是日字冲拳。

    当王志燃右拳轰出的时候,也正是老大的右手重拳轰出的那一刻,而老大身高臂展,同时挥拳,先挨打的肯定是王志燃!

    如此说来,王志燃要完?

    不!

    因为,王志燃的拳没有打在对手的身上,而是在老大的重拳即将命中,却还未命中自己之际,一拳打在了老大右拳的手腕内侧。

    这一击,直接破掉了对手的重拳,也令吃惊不已的老大空门大开。

    机会来了!

    王志燃立刻跨步向前,将抡圆的右拳,从下往上,重重地轰在了他的下巴上,将这位大汉当场打飞,重重地摔倒在了小巷中央,被路灯照明的位置。

    王志燃的这一拳虽然很重,但并没有下杀手,所以老大在地面上躺了大约两分钟,这才勉勉强强站了起来。

    在路灯的照耀下,王志燃终于看清了对方的长相,是一位身高体壮的黑人,而对方也看清了王志燃的长相。

    然而,当对方看清王志燃长相的时候,忽然瞪圆了眼睛,仿佛看到了什么惊讶的东西,然后大叫道:

    “啊,你,你是王!”

    话音刚落,先前这位不可一世的老大,竟然丢下到地昏迷的手下,落荒而逃了。

第三百二十二章他称我为王?() 
    王志燃疑惑地看着惊慌而逃的老大,回味着他刚才说的话,疑惑地说道:

    “他称我为王?”

    王志燃所在的地方是米国,那位老大说的话自然是英语,因此老大口中的“王”并不是“king(国王)”而是“wang”。

    wang在英语中没有任何意思,只是一个谐音,用来指代某些发音类似的东西,比如华夏的姓氏“王”。

    王志燃当然也姓王。

    “看来,这个家伙把我错认成某个人了。”

    王志燃摇了摇头,也没有多想,毕竟现在回去要紧,他可不打算在这个地球的某平行世界多呆了。

    于是,王志燃便弯下腰在路灯下画起了传送法阵。

    什么

    那些被揍趴下的混混会不会起来干扰我?

    拜托,那些家伙至少要到明天早上才会醒,我对自己的身手可是很有信心的。

    果然,一直到王志燃画完法阵,那些混混依旧安静地躺在地上。

    “好了;该说再见了。”

    王志燃走进了传送法阵,念起了咒语:

    “污哒哒,污哒哒。”

    然而,传送法阵没有任何反应。

    我靠!

    王志燃眉头微皱,看着脚底的传送法阵心道:你小子也给我添堵对吧!

    好!

    归心似箭的王志燃立刻亮出了绝招,也就是那句百试百灵的咒语:

    “法阵给我听好了,你丫的快点给我启动!不然我送你去网瘾治疗中心,请杨教授让你尝一尝什么叫电击治疗!”

    话音刚落,只听“噼啪”一声,王志燃眼前突然一片漆黑,果然还是那句咒语管用……

    不对!

    传送法阵启动的时候,怎么会是周围一片漆黑的,这不是传送法阵启动的信号!

    王志燃看向了头顶,那闪着电火花的路灯,原来是路灯坏了。

    据说,当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塞牙缝。王志燃相信,如果现在让自己喝凉水的话,牙缝一定会被堵塞。

    这也太倒霉了吧,法阵居然真的罢工了!

    等等?

    不对,这不是法阵罢工。

    忽然间,王志燃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有些不对劲,好像有什么东西,从他的身体里流失了。

    难道是我的全能者血脉能力?

    王志燃一个激灵,立刻发动血脉能力中追踪能力,想要找到先前逃跑的那位混混老大。

    然而,这个多次帮助王志燃的能力,这次却毫无反应!

    难道说……不,这不可能,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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