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穿越古今电子书 > 重生之异界入世修行 >

第41部分

重生之异界入世修行-第41部分

小说: 重生之异界入世修行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郝颍苊飨哉饬郊乱欢ㄓ胨泄亍

第七十章 帝国局势变化(三)() 
这段时间我也已经了解到,这个世界的神魔与地球上的神魔和仙等有极大的区别。地球上神神与佛和仙不同,神是个信仰概念,是个制度概念,分类神大致可以分成四类:1、至高神第一类是至高神。《说文解字》中解释“神”为:“天神,引出萬物者也。”这就是神的最初含义。比如道教的老子,三清,元始天尊,玉皇大帝等等。2、自然神第二类是自然神,比如日神,月神,山神,河伯等等。这应该是原始崇拜的残留。《庄子.逍遥游》中说: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膚若冰雪,綽約若處子,不食五穀,吸風飲露,乘雲氣,禦飛龍,而游乎四海之外。这应该也算是一种自然神。3、体内神第三类是体内神。道教认为人身体内各个器官都有神明掌管,比如三尸神,五脏神等等。《黄庭经》第七章开始列举了一系列的体内神的名字,以便冥思。这也是为何冥思又叫存神的原因。髮神蒼華字太元,腦神精根字泥丸,眼神明上字英玄,鼻神玉壟字臁畧裕窨臻f字幽田,舌神通命字正倫,4、鬼神第四类则是数量最多的一类神,即鬼神,通常是在人死后,由崇拜者或者信徒推举为神,或者政府官方册封为神。肯定是由魂魄归天后而成的,没有带走自己阳间的肉身,而且一般在天上工作,诸如封神榜最后封的皆为神。成神的人不需有宗教背景,不需要学习修炼相关宗教经典,更不需要是道士或是和尚。只要你有缘份,或是阳间十分优秀的人,或是多行善事的人,或是受人间百姓尊敬的人,都有可能在死后被天庭封为神,分在天上或地府当官任职。比如后世的包拯,文天祥,关羽等人,他们都不信奉道教佛教,更没有进行过修炼,只因阳世影响太大,为人优秀,死后就被天庭吸收为神了。仙字初做僊。《说文解字》中解释“僊”为:“長生僊去。”僊是迁(遷)的意思。仙则是后起字,《说文》未有。《釋名》中解释仙字为:“老而不死曰仙。”所以仙则通常是活人修行后长生所达到的称号。后来道家演绎得越来越复杂。葛洪的《抱朴子》将仙分为三类:上士舉行升虛,謂之天仙;中土游於名山,謂之地仙;下士先死後蛻,謂之屍解仙。此时就不仅仅是活人长生才是仙了,也包括活人修炼成仙未果,但是死后变成尸解仙的观点了。但是尸解仙与神仍然不一样,不需要册封。成仙方式仙是肉身成圣,功德圆满之人,所有的物体皆可成仙,成仙的方式有两种:1、被动成仙第一种是被动成仙,无论是人,动物,植物甚至是非生物,都可以被动成仙。比如受仙人点化,或被仙人仙气感染,或服食道家仙丹灵药,或生长环境吸天地灵气,都可以使物体成仙。此中例子有很多,不举例了。2、主动修仙第二种是主动修仙,“凡有九窍者,皆可修仙“,所以只有人和少量动物可以修仙,当他们信奉道教,主动修炼道门正宗法术,多行善事,其中的有缘人就可以修成仙道。但必需是修炼正宗法术,如果修炼了旁门,即使有成,也成不了仙道,只能是妖魔。成仙以后,如果没有受到官方承认,只能算是散仙,未入真流,但已得逍遥长生之体。如果受到官方承认,就入真流,成为真仙。此时可以选择在天庭为官,也可以不去,毕竟是自己修的仙,不服玉帝管。此时可以找一方仙山名岛,自在逍遥,终日下棋喝酒访友,没事去听听天尊们讲经,不问世事,真可谓至乐也!而这个空间只有至高神和自然神,也没有仙妖。武灵大陆历二千零十六年八月二十日,武灵帝国三皇子武青天率领武灵帝国北部集团军群投靠光明教廷,并将圣灵帝国和光明教廷军队放入武灵帝国,负责新重建的西部集团军群的武灵帝国三公主武明凤和负责新重建的第三机动军团帝国四公主武紫凤再加上在武灵帝国朝廷上层中享有声望的武灵帝国五公主武飞凤联合起来迅速控制都城暂时稳住局势。接着她们迅速向武灵帝国长公主武云凤和叶灵城主云战天控制的斗灵帝国远征重兵集团,精灵族公主雅兰丝、黑精灵族公主艾米拉、龙族女长老红龙水晶儿、龙族公主明如玉、帝国二公主武兰凤和代理指挥的中央集团军群指挥凌战天公爵的中央重兵集团,我的剑灵重兵集团和父亲南宫烈的留守部队,南部集团军司令帝国名将伍蓝夫公爵,东部集团军司令帝国名将内尔丰公爵派出使者寻求他们对临时政府的支持。在得到消息后,武灵帝国长公主武云凤和叶灵城主云战天控制的斗灵帝国远征重兵集团,精灵族公主雅兰丝、黑精灵族公主艾米拉、龙族女长老红龙水晶儿、龙族公主明如玉、帝国二公主武兰凤和代理指挥的中央集团军群指挥凌战天公爵的中央重兵集团,我的剑灵重兵集团和父亲南宫烈的留守部队都先后表示支持,东部集团军司令帝国名将内尔丰公爵在听了使者的解释后也表示支持,只有南部集团军司令帝国名将伍蓝夫公爵态度**始终不表态。为了应付局势的变化,我开始在辖区内进行兵制改革,将军队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其中现役分为于主力部队服役负责机动作战的一线役和于地方守备部队服役负责地方守备的二线役都实行募兵制,预备役分为民兵和徭役兵实行征兵制。此外还有志愿兵、府兵和世兵为补充。民兵包括:1、指乡兵,列入兵籍,有事则征召入伍。《资治通鉴·后唐明宗长兴元年》:“董璋阅集民兵,皆剪发黥面,复於剑门北置永定关,布列烽火。”《玉海》卷一三九引《庆历兵录》:“凡军有四:……四曰民兵,农之徤而材者籍之,阙者辄补,岁一阅焉。”《三国演义》第三九回:“可速招募民兵,亮自教之,可以待敌。”《睢州志·名臣·袁可立传》:“路经金乡,适遇妖贼,可立即率民兵,直冲垒,贼突尘南奔。”清何焯《义门读书记·欧阳文忠公文》:“御边非参用民兵,不可习其地利,知贼虚实。”2、指民间组织的武装。3、指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性的人民武装组织。亦指这种组织的成员。

第七十一章 征兵制和慕兵制() 
一、征兵制征兵制,为在于一定条件下的国民,就必须有其从事军职的义务。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规定16岁——60岁的男子无论贵贱,都必须服兵役两年,守卫京师一年称“正卒”,守卫边防一年称“戍卒”,西汉初年,规定年满20岁的男子都要在官府登记,从23岁起服兵役两年,一年在本郡服役,学习骑射,称“正卒”。一年守卫京师或者戍边,称“卫士”“戍卒”二、募兵制以苛刻的筛选标准招募士兵,一旦入伍就发给他们工资,录取之后按各人特长进行编队,职责与武器各有序列。吴起采取由单兵到多兵、分队到合成的循序渐进的训练方法,使武卒完全脱离生产,专心操演,成为职业军人,而不是临时征发打完仗就回家。这些人放下手中的农活出来扛戟,相当于找到一份长期工作,不但拿薪水,还“一人入伍,全家光荣”:全家免去徭役赋税,还赐给土地房屋。三、志愿兵制志愿兵是服志愿兵役制的士兵,是指服义务兵役制满年限后,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与部队签订劳动合同,继续在部队服役并且享受工资及其它待遇的职业军人。也称之为合同兵或士官。四、世兵制世兵制,就是将士兵全家从普通百姓中抽离出来,使其脱离民籍,集中居住,变为军籍,除了士兵本人终身为兵外,其家口世代亦需为兵,士死,其寡妻遗女也要配士家。由是世兵制使服兵役成为一部分人的特定义务,这部分人称作士,其家成为士家或军户。1、形成建安后期,社会渐趋安定,过剩人口减少,大量招募、招降已不可能,征兵制不能普遍恢复,并且现有现有士兵如果复员,会制造出一批新的无土地农民,进而会影响社会稳定。在征兵、募兵都行不通的形势下,一种新的兵役制度——世兵制应运而生,不约而同地在魏、蜀、吴得到推行。世兵制采取当兵世袭形式。这种形式萌芽于西汉。西汉时,汉武帝取从军死难者子孙养在羽林,教五兵,号称”羽林孤儿“;虎贲诸郎,羽林左右骑,也都是父死子继,固定为汉制。羽林孤儿等虽然世袭,但属于募兵,从法律上说,可以世袭当兵,也可以不世袭当兵,也没有在民籍之外另立户籍。这一汉制,没有发展为世兵制,只是它世袭当兵的形式,被世兵制继承下来。世兵制的诞生,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演变的第一步,是从两汉的征兵制,过渡到汉末的多种集兵方式。这种募征来的兵,服现役期限不再是征兵制规定的两年,而变为长期的以致终身的;当兵从尽义务,变成谋生的职业;服兵役由人人有义务,变为一部分人的职业。建安后期,是演变的第二部。这时,兵士家属集中到一起居住,既留作人质以防士兵叛变,又便于管理;兵与民的户籍也由此分开,出现了兵户;当兵由及身而止,逐渐变为世袭。兵户和世袭兵大量出现,成为时代的潮流,新的世兵制也就形成了。三国鼎立期间,世兵制发展成为魏、吴的主要兵役制度。晋灭吴后,扬威将军朱照日上报”吴之所领兵户凡十三万二千“。兵户数目可观有力地证实世兵制成为吴国的主要兵役制度。蜀国只有部曲和少数民族兵中实行世兵制。刘备入蜀的部队多是北方兵,入蜀后同其家庭一起转为世兵较为自然。少数民族兵士多是为诸葛亮南征中收降的,也转为世兵。在东吴,同世兵制配套,还实行世袭领兵制。规定将领享有领兵权,并且代代相传,将领死后,子弟接替统领父兄故兵。由长子、长孙世袭;无子,由弟继承;子弟幼弱,或有罪,经吴主指定,由别人暂为代领,一旦子弟长大或有罪赦免,经吴主批准,即归还故兵。世袭领兵制使兵将结合空前紧密,并促进部队战队力的提高。2、主要内容(1)兵士终身当兵,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世世代代为国家尽当兵义务。国家主要兵源,是兵士子弟。兵士不得解除世代当兵的义务,除非在作战中有突出表现,经过特殊手续批准,作为奖赏方可。一般兵士解除当兵义务,基本不可能。(2)兵与民分离。兵士之家即士家,另立专项管理的户籍,称为士籍。入士籍,不允许改为民籍。(3)兵士的家属,集中居住,集中管理,实际上是作为人质。(4)为了保证兵士人口的再生产,士家在内部婚配,不与平民通婚。与世兵制配套的还有番休制,又称分休制。在曹魏,世兵制最为典型,并同质任制、错役制相结合。五、府兵制府兵制是中国古代兵制之一,该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起源府兵制原起于北魏时期鲜卑人当兵、汉人务农的政策。府兵全家可以免除赋役,当兵成为鲜卑人的专利,这政策明显地带有民族隔离的色彩。到了北周后期,迫于形势,汉人也被募充作府兵。杨坚为北周大丞相时,就下令西魏受赐鲜卑姓的汉人可恢复汉姓,开始破除了鲜卑人当兵、汉人务农的规定。隋开皇十年(590年),文帝又下令府兵全家一律归入州县户籍,受田耕作,变军籍为民籍,兵士本人则由军府统领。这一措施不但使农业户口大增,促进了农业的发展,而且更适应了民族融合和时代趋势,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镇兵制度破坏,便改置州县。州县理民,在战乱时期军事调度诸多不便,于是府兵制度发生。最初太祖平中山,多设军府,性质如何,已不可考。专从府统于军的制度立论,当日的府应即后日府兵的起源,此点只能志疑,仍待例证。至于西魏府兵制度,正是救镇制度之穷。《后魏书》云:(《玉海》引)“籍民之有才力者为府兵。(大统十六年)”《邺侯家传》云:(《玉海》引)“初置府兵皆于六户中等以上,家有三丁者,选材力一人,免其身租庸调,郡守农隙教试阅。兵仗衣驮牛驴及糗粮旨蓄,六家共蓄,抚养训导,有如子弟。”军府所在有地团,兵士不能随便迁徙出界;平时务农,农闲练武,有事出征,其主要任务是番上宿卫和征防。番上宿卫,即轮流到京师宿卫,按照距离长安的远近分别给番。法令规定:百里外五番(即各府内兵士以五人为一组,此五人轮流上长安宿卫,以下类推,但七番、九番分组不尽,当有剩员),五百里外七番,一千里外八番,每番一个月;二千里外九番,每番两个月。内府卫士(三卫)除两京及其附近诸州必须番上宿卫以外,余州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