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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花妖-第2部分

小说: 花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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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脚还未移动,她已飘到我身前,一脸好奇:“你穿睡衣拿着刀做什么?”   
   “我拿水果刀要削水果。”我胡乱说道,昨晚的一幕幕从脑海里闪过,终于使我清醒地想起来,她不是在我梦里,她是真的,是那个来人间品尝爱情味道的花妖。   
   一时无奈只好接受事实,丢下水果刀去洗手间梳洗上班去。   
                     
   走的时候却多一个花妖,她死活跟来,一个花妖跟你说怕寂寞,真真好笑,却拗不过她,只得叮嘱她不可闹事。   
   我供职的广告公司离住处不是太远,坐公交车很是方便,只是这次上车不太舒服,车上火力十足,一双双眼都盯着我身边的花妖。更有不怀好意的家伙挤到我们跟前来,看样子是想揩花妖的油。   
   我正担心以弱女子之力不好对付那个五大三粗的人时,却见花妖向我诡秘一笑,只听“哎哟”一声,那汉子已自动走远。我诧异地看了她一眼,她眨巴了一下左眼,悄悄地伸出舌头做了个鬼脸给我看了一下手,一手的玫瑰花刺,未等别人注意,那刺已自动消去。   
   我笑了一下,明白了她刚才整治那人用的武器了,玫瑰花刺在她身上无处不在。
…janeadam 

回复'8':第二章
走进公司,正好八点,一分不差。我一脸高兴地坐在椅子上,花妖在公司前已一个人走掉,我无法带她上班,只好哄她一个人去玩。   
   坐在对面的同事何修远一脸冷嘲:“哼,真准时。”   
   此人与我天生八字不合,何修远是永远都一丝不苟的人,头发梳的一丝不乱,天天西装革履,认真严肃地对待工作与散漫的我成反差。   
   埋头工作决定不理他。   
   “陈浅蓝小姐,你的花。”   
   一大束红玫瑰可以照亮整个办公室,我拿笔签好名字,心中纳闷究竟何人无故送我,百思不得其解。   
   却见何修远一脸不屑,真让我气闷,估计这家伙一定暗想象我这样散漫成性不思进取的女人还有人送花真稀奇。   
   随手把花插在办公室上一个花瓶里,觉得心里有丝不对劲,有朵花太奇怪,蓦地花妖在里面如当初见她那样装扮正向我做鬼脸。手一慌,弄倒花瓶,差点让它粉身碎骨。   
   何修远挑眉挖苦我:“你能不能不要太激动,一束花竟让女人惊慌失措。”   
   我哪里有精力跟他费唇舌,只着急地看着花妖,再看看何修远,却发现他一脸无动于衷,花妖向我摇了摇头,意思是何修远看不见他,才让我悬着的心放下。   
   主管卢林却在此时叫我:“陈浅蓝,你进来。”   
   我只得无奈地进他办公室,心中祈祷这个死胖子休要为难我。   
   卢林胖的臃肿无比,中年秃顶,只好每天拼命用摩丝把两边的头发向上梳,俗称“地方支援中央”,无能却好色,办公室的许多女子都深受其害,可怜大家为了一口饭敢怒不敢言。   
   在商业机构里,最好的一种东西就是“权力”。一旦掌了权的人身价倍增,特别是那些小人得志时总喜出手狠辣,如不肯迎合必打击报复,卢林是这种人的典型,你纵是不齿,却也无可奈何。   
   卢林见我进来,胖脸严肃板着说:“浅蓝,你做什么广告策划的,创意不新颖,顾客不满意。”   
   我低头听他训斥,却立即警觉有一双肥手在我臀部游动,“当然,你是优秀的,把创意拿回去略做处理就好。”   
   我寒毛直竖,恶心想吐,为一口饭打拼已属不易,还得出卖色相不成。我马上使劲推开那庞然大物,却被他上前拉住动弹不得,灵机一动,脱下七寸高跟鞋狠命往他头上一敲,终于迫他松手。 
…janeadam 

回复'9':我寒声:“卢主管,请你放尊重点,小心我不慎把这件事外露给尊夫人知道。”   
   卢林一向惧内,皆因权力乃夫人娘家所给。   
   一阵敲门声打破了僵局,我赶紧开门一见是何修远。   
   见有外人在此,卢林不敢造次,我趁机拿了创意回到办公室,心里却甚是不平与男人做同样的工作却得忍受男人不必忍受的委屈。   
 下班后,抱着那束红玫瑰回家。   
   此时车辆川流不息,大街上嘈杂的要命,下班高峰塞车塞的厉害,花妖非要走回家,一路上要好好的看个世界不可。   
   我不解问她:“做玫瑰花时每日在红尘还没看够?”   
   花妖一本正经道:“那怎么相同,以前是以花的眼光,现在以人的眼光看世界。”   
   我不知以一朵花的眼光与一个人的眼光看世界有什么不同,也许我天天看它已麻木。   
   街上到处都是美女,在商店的招牌上在地摊的画报上向你展开各种作态的微笑,以各种方式提醒着女人要美丽,输灌给人的感觉这是个美女的天下,为此女人只好拼命买化妆品,精美的衣服,或干脆去美容院,修修补补填填磨磨等一系列打造出来,满足男人的眼光和自己的虚荣心,媒体潜移默化的力量真厉害。   
   一路都是商店,服装店,食品店,美容店,大小超市等等向你伸出诱惑的手企图掏走你钱包里的每一分钱。   
   吵闹的争持永远在买卖中进行。   
   街上一个瞎子跪在那里乞讨,面前碗里的零钱正被一个无赖企图无声无息的拿走。   
   整个空气都充满了铜臭味,干燥、细菌简直让人窒息,这真是一个肮脏金钱世界!   
   我不知道花妖是怎么想的,我生为人只好入乡随俗一日日生存下去,直至生命终结。可她有必要来趟这次浑水吗?天,为了一种叫爱情的不存在的东西来忍受种种恶俗,不可理喻。   
   她突然转脸无辜地望着我:“浅蓝,为什么那个胖子要摸你,你脱鞋打他啊?”   
   我大惊:“你都看见了?”   
   “当然啊。”   
   仔细一想她是花妖,却也不以为意了,趁机教育她人世不易。   
   “花妖,身为人是件不容易的事,每日为生活打拼,身为女人更是不易,有时还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如*扰、歧视等。哪里象你们那么惬意无须为面包担心,所以才幻想什么爱情的东西。”   
   “对啊,本来就无事可做,所以寂寞啊,生命又是无尽的,不知该如何打发,只好做点有意思的事。”   
   天,听她的话真叫人呕血,现在明白了,为何那些经典爱情多是衣食无忧的人所为的原因。
…janeadam 

回复'10':第三章
 一连几日无事,花妖自己忙着探索世界,研究我家中的摆设,我还是白日上班,晚上在电脑前写作。   
   日子如水缓缓流着,不知不觉地消耗着生命,也在不知不觉中等待着,等待青春散场,等待爱情散场,等待生命散场,等待一切散场的滋味有点寂寞的凄凉,可我不愿让自己难过,所以我努力讨好自己,努力对自己好。我是个容易满足的人,一次短假,一次旅游,一顿舒服的晚饭,一件漂亮的衣服,一本好看的书都能使我快乐。我不为难我自己,所以我学会发现平凡的幸福,所以我容易被讨好。   
   那天我出去时看见一套书,却发现钱不够,回去一晚上都在唠叨那套书,早上八点书店刚开张我就冲进去买了它。   
   花妖不可思议的看着我,摇了摇头,喃喃地说:“若是你把这份心思用来经营一个男人,那还有什么不成的呢?”   
   男人,男人,三句话不离男人,真是个妖精,怪不得世间女子一脸鄙俗看她们。   
   我低头看书不理她,妖精哪里知道经营一份小小的自己的喜悦比经营一个虚幻的男人、爱情要实在的多,可靠的多。   
   而让花妖唠叨不停的罪魁祸首男人也就是我的邻居正在家里闭关锁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简直媲美古代深闺的小姐,有这么变态的男人吗?有。   
   承蒙花妖每日唠叨所赐,芳邻的情况终于深植我的脑海。   
   芳邻,年二十九,未婚,五官端正,眉清目秀(花妖说是超级帅哥,可我未见本尊,不敢谎报军情),职业是业余画家,最近忙着赶一幅画稿而无时间外出。   
   古人说青山不来就我,我来就青山,山不转水转。于是我不解:“花妖,为何不自己送上门去?难道你怕羞?”   
   呃,在本人的观点里,妖精是没有害羞这种事的,要什么男人直接去拿好了,如喝水一样容易,当然在沙漠中喝水这种情况例外,因为水贵所以值得珍惜点。
…janeadam 

回复'11':“我怕吓着他。”   
   竟是幽幽的语气,有着吐不出的哀怨。   
   我明白了,她可以不在乎任何人的眼光却怎能不在乎他。   
   就在花妖半幽怨半烦恼的日子里,林思思心血来潮来看我,她不经意的到来却成了一枚钥匙打开了她的心结。   
   林思思道:“找一个见面的理由实在太简单。”   
   说得那样不屑,言下之意是没见到那么蠢的两个女人。   
   思思是现代都会的时尚人物,喜爱情不喜婚姻,换男朋友如换衣服。活的没有责任只有享受,花妖听完她的高见一去多日阴霾。   
   只苦了我,原本一人独霸天下,生活的悠然惬意,现在却成了三足鼎立。我出言警告:“思思,别教坏花妖,你那一套生活哲学别输灌给花妖。”   
   思思悠闲地吐了一口烟,吃吃而笑:“花妖,你听见了?我不可带坏你。”   
   花妖不知是思思的玩笑,一脸急迫,乞求道:“浅蓝!”   
   我微微叹了口气:“花妖,我是为了你好,人间情爱如毒酒,沾不得。” 
 花妖并不理会我,只喃喃道:“我来这个世界是如此辛苦,怎可空手而回。”   
   思思接着说:“人生太短仅几十年光阴,去掉两头,只落当中一段光华,不精彩活一次怎对得起自己;人生又太长,一日如年,不找些事做岂不太寂寞?”   
   她们一起说服我:“纵使焚落亦各得心愿,爱一个人怎好计较太多,并不是超市购物,等值交换,若害怕心血落空而不去爱,那么何异是一种病症‘爱无能’。”   
   我哑然不语,人生太短又太长,有说不出的惆怅。   
   思思献计。
…janeadam 

回复'12':花妖突然用手一指电灯泡,那灯泡立即粉碎,客厅一片黑暗,我吓得出声,虽知她不是人,却从未见她出手用法术毁物,如今见了真是不习惯。   
   花妖自顾抬头,手上已多了一支燃着的蜡烛。   
   思思一脸兴奋。   
   我一脸淡然坐在客厅拐角看她们做戏。   
   花妖一阵风旋了出去,再回来时已多了一个人。一个英俊的男人,温柔,谦和。上身着白色T恤衫,衣上有点点班驳的油彩,想必是作画时被染上的,下身穿一条浅棕色的休闲裤。   
   思思的眼直了,我在心里冷笑,决定第一次见面心动涟漪的大小果真与外貌有关,如何让两个丑陋的人一见神魂颠倒,怕很有困难。   
   一阵风过,蜡烛突然灭了,只听“哎呀”一声娇呼,花妖一个趔趄不稳倒在那人怀里。   
   思思用打火机重新点燃了蜡烛,灯光下映红了两张脸。花妖脸色红得娇羞欲滴,看样字已享梦寐温柔,明明心里满足却做出矜持状,思思不识时务点亮蜡烛必是因为嫉妒,而那男子刚才不经意得享温香软玉满怀的艳福,看脸色潮红估计必是极受用。   
   思思决定仿效一番,端着蜡烛过来,忽然花容失色,大叫“老鼠!”,唬得连蜡烛都扔掉,直接跳到那人怀里。   
   花妖伸手接住那无辜的蜡烛,皮笑肉不笑道:“你看错了,那只是只鞋子。”
…janeadam 

回复'13':思思吊在那人身上脸色已变,尴尬放下缠在那人身上的玉臂,讪讪道:“我以为是只老鼠。”   
   我坐在那里快被那两个造作的女人弄的肠胃出了毛病,真想把吃进去的晚饭贡献出来,一想到极是浪费,才不免作罢。   
   花妖举着蜡烛,思思拿着灯泡,那人在两位美女殷勤伺候下换好了灯泡,客厅才得重见光明。   
   思思一脸微笑:“喝杯茶再走吧?”   
   花妖这时已端来一杯冒着热气的上好龙井,温柔的递过,不给人拒绝的机会。   
   这两个人配合地甚是默契,只可惜了我那一直珍藏的上好龙井。   
   接下来便是盘问身家姓名,原来那人叫梁齐。   
   花妖说:“我叫玫瑰,陈浅蓝是我表姐。”   
   我正在喝茶,差点没呛着,一个七百岁的表妹真折煞我也,然而表面也只能含糊点头。   
   梁齐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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