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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升棺发财[穿越]-第114部分

小说: 升棺发财[穿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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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习惯了婚姻生活的他来说,这样保持警醒并不容易,毕竟他已经太习惯于在爱人的身边毫无防备地睡去了。

    可是这一回他却并没有捉现形的机会,纨贝勒直到早晨还是一手给他枕着,身体的其他部分睡得四仰八叉的,清醒的时候像狗,睡着的时候像猫——姿势相当没有节操。

    什么嘛……

    金文玲在早晨的时候再一次睁开了眼睛,发现纨贝勒睡得很香,搂着他肩膀的手还下意识地摩挲着他光滑的肌肤,好像很贪恋似的,又翻了个身重新面向他,像只章鱼一样把他抱在怀里。

    也许是自己想多了,金文玲对于自己的情绪波动有点儿难以理解,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稍微有点儿敏感多思,也许这就是恋爱,又或者是在跟纨贝勒交往的过程中,自己的身体发生了某些变化,不过还好,自己的这种心态上的变化仅限于纨贝勒一个人,对于别人,他依然可以称得上是冷酷无情的。

    他摸了摸纨贝勒好像孩子一样毫无防备的睡脸。

    这个男人跟自己的世界观并不一样,他生长于深宫,宦官妇人之手,对于周围的人事物,总是充满了戒备和敌意,感情上会有很多保留。

    可是纨贝勒不一样,尤其是他作为人类的部分,虽然也经历过了很多家族之间尔虞我诈的内斗,却始终可以化险为夷一击即中,但是在占尽上风的同时又懂得留有余地,不会赶尽杀绝。

    说到底,他始终都相信人性善良的一面,再没有被迫发动反攻之前,总还是给彼此留下一点儿脸面的,他看惯了人情世故,自己却依然天真。

    这样的人,多半都是重视家庭,喜欢孩子的,有点儿aboy的feel,从他那么认真仔细的阅读那些关于育儿方面的书籍就可以看出来了,就算只是因为一些需要,或是朋友的请求,其实他也没必要那么认真地学习那些东西,而且嘴角还噙着笑意,那种从眼睛里散发出来的柔光是不会骗人的,他是真的很喜欢小孩儿。

    金文玲用指腹轻轻地摩挲着纨贝勒的脸颊,他在喜欢上自己的那个时候就已经知道了吧,这一生是不会再有后代了,为了自己的特殊体质不被三界之中的任何一方的势力胁迫,他才走上这条称孤道寡的道路,但其实他真正喜欢的是平凡的小日子不是吗?

    “唔嗯……”

    纨贝勒在睡梦之中好像是有点儿发痒,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握住的金文玲的手,把他带入怀抱之中更深的地方,他们的双腿在被子里交缠在一起,纨贝勒半骑住了他,将他整个人都牢牢地纳入怀中。

    即使在睡梦里,这个人的独占欲也那么强烈,他怎么会跑掉呢?金文玲有点儿朦胧地想到,又沉沉地睡了过去。

    事实证明……他还是太天真了,因为再一次醒过来的时候,那个货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玉良纨……金文玲心里暗暗地重复着他的名字,真是好样的,如果不是装的,那只能说这个少年在呆萌与腹黑之间已经游走得游刃有余了。

    扣扣扣。

    金文玲的卧室外面响起了敲门的声音

    “小主?”

    出乎金文玲意料的,来人竟然是小金子,虽然他身为经纪人和助理是有自己家里的钥匙的,不过自从他和纨贝勒摆酒扯证儿以来,为了避嫌已经很少不请自来了。

    “进来吧。”

    自从大漠回来,好几天没见到小金子了,金文玲对他的态度也比平日里随和了一些。

    “小主,我回来拿点儿贝勒爷换洗的衣裳。”

    “什么?!”

    金文玲本来稳坐钓鱼台,听到这话一下子就从床上坐直了起来。

    “哦哦,是这样啦,今天贝勒爷去公司,有一档野外生存节目的男主之一不能来,可是今天就要拜神开机了,他就被老太爷直接捉去顶缸,来不及回家说一声,我们组的人是第二批坐飞机追加过去的,我也马上要走,所以赶紧回来替他拿点儿随身的东西和换洗的衣裳。”

    扯谎!哪有那么巧合的事情。

    金文玲紧紧地盯住了小金子的眼睛,发现他是真的不知情,小金子虽然在娱乐圈摸爬滚打的小十年,但那些都是小心机,说白了给一块馒头,日子久了狗都能学会,可是他心思纯良,应该不会伙同着别人来欺骗自己的。

    他刚才说,是老太爷让纨贝勒临时出差的,那么这件事情,玉太傅也参与其中了?

    金文玲这回还真的有点儿百思不得其解,点点手让小金子坐下,自己开了箱笼翻找纨贝勒的衣裳,收拾了几件,又拿了他平日里常用的电子设备和充电器,一起打包放在箱子里,脑海之中却没有停止工作,一直在思考刚才小金子说的事情。

    小金子还像以前做掌事太监的时候那么敬业,看着小主收拾,自己熟门熟路地去厨房煮好了咖啡端了进来给他喝。

    金文玲漫不经心地接了过来,轻轻啜着,忽然之间好像一下子想到了什么,瞳孔骤然放大,呛了好几口水,吐了一地的咖啡。

    难道是玉太傅和别人有了孩子?派他的心腹子侄去处理这件事?

    金文玲脑补着玉太傅怀里抱着小奶娃的样子,忍不住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哎呀小主,你这是怎么啦?”

    小金子跟着金文玲也有小十年的光景了,鲜少见到他这么失态的时候,到底是想到了什么惊天大秘闻,能让他仪态万方的小主唬成这样?

    “小主,你别吓我呀!”

    小金子拍着他的背,眼泪都快要出来了。

    “咳咳,我没事。”

    金文玲的脸稍微有点儿发红,难道是跟纨贝勒在一起时间久了,就连脑洞也开始变得突破异次元了?怎么会有这么诡异的事情发生呢?再说就算是这样,玉太傅也不可能将这个话柄平白送给纨贝勒这个乌眼儿鸡,张学文和张庶都是他信任的子弟,显然交给他们去处理这种*的事情更为合适。

    “你们坐几点钟的飞机,都是经纪人和助理吗?皇朝娱乐的高层有没有人同行?”

    “没有哎,都是我们这种小虾米啦,好难得,我这种咖位的经纪人竟然都算是一线大咖了,啊,我小金子总算是熬出头了,飞机上也能享受一下新人给我端茶递水儿捏肩捶腿儿的快感~”

    “哦?”

    金文玲看了看小金子,他知道他祖上是做捞毛儿的,其实很不喜欢服侍人,难为他还像旧社会一样服侍了自己很多年,就连那个时空之中的掌事太监也不如他眼疾手快能说会道的。

    “那么,这次换我给你当助理,好不好呢?”

    “哎哎哎哎?!”

第153章 昆仑胎() 
第三章。婴啼

    金文玲很少坐经济舱,他都已经习惯了飞机上有餐桌有沙发甚至是床铺的感觉了,可是这会儿却跟小金子一样,蜷缩在相对狭小的空间里,以至于自己的一双大长腿都不知道该怎么摆姿势,才不会觉得别扭。

    “小主,再忍一忍,还有一个小时就到啦。”

    那个野外生存节目组离帝都说远不远说近不近,飞机也要两三个小时的路程,不过还好是在国内,如果还像是上次一样去欧洲,金文玲还不知道自己禁不禁得住这样的折腾。

    “嗯。”

    这会儿他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戴着太阳镜,领子拉得很高,几乎挡住了整个儿下巴,还好同机的都是些化妆师,三四线小咖的助理,几个来不及搭第一班飞机过去的经纪人,算起来小金子还算是这里面的大咖,除了他之外,没人跟金文玲很熟,一时半刻还认不出来。

    “金总。”

    金文玲正有点儿昏昏沉沉的想要眯一会儿,就听见一个女孩子很甜美的声音。

    金总?什么时候自己又多了一个称呼。

    金文玲一下子清醒了过来,一偏头,才发现那个女孩儿不是在叫自己,正俯下身子,半搂着小金子的脖子很亲热地说着小话儿。

    女孩子穿得挺性感的,深v小礼服,就着这个姿势,小金子和金文玲都可以看见女孩儿傲人的事业线。

    金文玲微微抬眼瞥了小金子一眼,发现他的侧脸都红透了,眼睛不知道放哪儿好,又舍不得叫女孩子离自己远一点儿。

    “这有什么难办的呀?”

    女孩子的请求好像是遭到了拒绝,难免提高了一个调门儿,连金文玲都听见了。

    “不是不是,主要是我们贝勒爷他太忙了,再说你知道的,他哪一次出门不是我们小主的化妆团队跟着呀,这会儿你忽然说要加进来,他怕生。”

    “我都不怕生,他一个大男人怕什么?哎……”

    女孩子挺神秘地欺近了小金子的脸。

    “我说,你跟在他身边这么久了,贝勒爷不会真像外界说的那样,是个弯的吧?”

    “是啊。”

    反正看看时间,还有几十分钟飞机就要降落了,金文玲都懒得伪装,直接摘下了太阳镜,在很近地地方看着那个女孩子。

    “我们就是一对儿,怎么,你想跟我争?”

    “……!”

    女孩子在看清楚金文玲的脸时,心里就知道自己这辈子的演艺生涯算是完了,她双膝一软,整个儿人就跪坐在了地上。

    “金……金老板……”

    女孩儿还算是识相,就算没见过金文玲本人,平时也常听说他最讨厌女演员穿过于暴露的衣服,赶紧裹严实了自己的外套,就着这个姿势,几乎是跪在地上一样地求他。

    “我不是故意,我真的不知道……”

    “行了。”

    金文玲很不耐烦地朝小金子摆了摆手。

    “带她去我看不到的座位上待着,一会儿飞机落地之后,给她订一张返程的机票,叫她回皇朝娱乐结三个月工资。”

    女孩子已经给他的气场压得说不出话来,还是小金子好心,摇了摇头把她从地上拉了起来,带着她往别的座位上面过去。

    “金……”

    女孩子还想在说什么,金文玲连眼皮儿也不抬一下,摆摆手道:“你要想公了也行,我等你律师信。”

    那女孩子彻底没了念想,灰头土脸地跟着小金子走了。

    ……

    外景地附近的杂货店。

    这里原本属于一个海拔很高的自然保护区,罕有人迹,不过自从某个大型的野外求生真人秀节目将这里定为了官方拍摄地点之后,这几年在旅游业之中人气暴涨,山脚附近的坐地户们见势头不错,也都纷纷做起了小买卖。

    杂货店、小型超市、旅游纪念品专卖店等好像雨后春笋一样地冒了出来,生意好到甚至还有不少商户把在外地上完大学回来的孩子们都安排在自己店里帮忙,算是自谋职业、自产自销。

    这家杂货店的收银员就是在外地念完大学回家来继承家业的小女儿,其实要说店里的生意还是相当不错的,她在家里帮忙,每月父母给开的工资已经比自己大学所在地的那个二线城市的基本工资都高出一倍了。

    不过一来这个地方不通顺丰,都是ems,物流比较慢,不适合剁手党,二来到底是人迹罕至的小地方,除了一些晒得看不出年龄性别的驴友们,基本上见不到什么适龄的年轻人,小姑娘总觉得挺寂寞,打算干完今年的活计还想外头奔奔去。

    这会儿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同事扯闲篇儿,背对着收银台,忽然身后传来了“咳咳”两声咳嗽的声音,好像是来客人了,想要引起自己的注意。

    唉,肯定又是那些晒得跟总统似的驴友。

    女孩子心里自暴自弃地想到,一回头,就瞧见一个面容俊美、举止温文的年轻男子对她微微一颔首,将手中的东西有条不紊地放在款台上面。

    “小姐,麻烦你,结账。”

    女孩子的心里立刻就单方面宣布订婚了。

    要是景区天天都来这个素质的,老娘也不会生了外心。

    女孩子一件一件地将款台上的东西扫码,却没怎么注意人家都买了什么,一直不错眼珠儿地盯着那个男人。

    忽然,从他身后又冒出来一个戴着rayban的大男孩儿,看起来比那年轻男子小了几岁,举止言谈也更为活泼一些。

    “嘿,碎催,买好了吗?”

    “你不想活了?”

    “哎哟喂,瞧把你抖的,老子现在可是今非昔比了。”

    “哦?找跪吗……”

    “你!哼……”

    大男孩儿很傲娇地直接越过了那个俊俏男子,从无购物通道蹦蹦哒哒地跑了出去,走了几步忽然又回头瞧着他。

    “对了对了,奶嘴儿买了吗?”

    “嗯。”

    “哦了,我去车上等你啊。”

    奶……奶嘴……

    女收银员这才反应过来,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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