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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公子,娶我吧 作者:林雪灵(晋江vip2013-06-21完结,布衣生活)-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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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昔迟微笑,道:“如果我猜得没错,她应该已经离开了。”
  “她走了?”沈凝烟吃惊。
  叶昔迟点头,望向远处,道:“薄娘性本骄傲,因此不会像别的女子一样为了一个情字而想不开,但也正是因为如此,她亦不会让自己难堪。她知道你不会喜欢她,所以宁愿在你拒绝她之前离开,哪怕是留个念想自欺欺人,也总比希望破灭要好。”
  是这样吗?沈凝烟看了看叶昔迟,不是很明白。
  打开书信,信上只有简简单单的几个字:
  与君一别,不知何日才能相见,望君珍重。
  叶昔迟凑过去看了一眼,清闲道:“给你的。”说罢笑着朝前走,边走便道,“阿花,雨过天晴,我们也该去荆州了。”
  ***
  既然身边没有外人,沈凝烟自然再不用穿着男装了。叶昔迟领着她在大街小巷乱转,在一间铺子面子忽然定住了脚步。
  “怎么了公子?”沈凝烟差点撞在他的身上。
  叶昔迟拉着她就往里走。
  “两位公子想要什么?”老板殷勤地上前。
  叶昔迟把沈凝烟往前一推,扬了扬手道:“把你们这里好看的首饰和女子的衣服全部拿出来,给她试。”
  老板狐疑地看着他们二人,“公子要穿女子的衣服?”
  沈凝烟之前吃过一堑,此时也多了个心眼,二话不说立马摇头,“我不要。”
  叶昔迟看着她没好气道:“不要也得要,否则本公子的魅力都被你给破坏了!”
  昨夜的事他虽然觉得好笑,可转念一想也有些郁闷。想他一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站在薄娘面前,她怎么就会看上阿花那个文弱书生呢。论外表、论气度,他一个货真价实的男人,绝对要比阿花优胜上许多,可薄娘竟然看上的是阿花,这让叶昔迟倍受打击。思前想后了一个晚上,终于还是决定让阿花恢复女装,这个劳什子的女扮男装,以后决计不会给她玩了!
  沈凝烟从他忽红忽白的面色上也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当下又无奈又好笑。
  没等铺子的老板作何感想,叶昔迟已开始动手为沈凝烟挑起了头饰。
  “阿花,来试试这个。”叶昔迟朝沈凝烟招手,沈凝烟乖乖地走到他身边,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容。
  将她的头绳解开,一头漆黑垂直的长发便肆散在肩头,叶昔迟拿着方才看上的翡翠簪子,在她的黑发间绕了几下,一个简单的发髻就出现了。
  透过铜镜看着镜中的自己,沈凝烟不由讶异,“公子居然会盘发?”
  叶昔迟站在她的身后,只露出一个脑袋,微微一笑道:“从前经常帮姐姐弄,没想到这个发髻还挺适合你的。”
  难怪她怎么觉得镜子里的人那么眼熟,细细一看还真有几分小姐的韵味在。不过,她很喜欢。
  “公子以后也会为我束吗?”沈凝烟不经意间脱口而出。
  叶昔迟一愣,随即轻笑道:“好,不过我可是有条件的。”
  沈凝烟回头看他,叶昔迟在她的鼻尖上轻轻一点,“本公子跟你的赌注一笔勾销,另外,束不束发,要看本公子的心情来定。”
  他说的是那个捶背一个月的赌注吗?
  沈凝烟嘴角微抽,好好的心情被他的一句话破坏殆尽。无奸不商,这句话用在叶昔迟身上再不为过了。                    
  

☆、第二十八章 解围

  “如何?”见沈凝烟不答话;叶昔迟又笑问了一遍,眉眼微眯,笑得像只狡猾的狐狸。
  沈凝烟嘟了嘟嘴,但双眸中的喜悦却如流光般四溢,璀璨夺目。她轻轻地点了点头,道:“公子说是就是了。”
  “那好。”叶昔迟一脸得意;又挑了一只珠钗在她的发间比了比,正在沈凝烟期待之时;他忽然转向老板,道:“你这怎么卖?”
  那铺子老板爽快地答道:“十五文。”
  “十五文?”叶昔迟惊讶地睁大眼睛;似乎不敢相信道,“这么便宜?”
  这珠钗只是用普通的玉石做的,在诸多的簪子中;十五文并不算便宜了。但老板听叶昔迟这么说,不由眼睛一转,恍然道:“啊,公子提醒我了,这枚珠钗是用上好的白玉雕刻而成,怎么说也得五十文。嘿嘿,你瞧我,人老了,这记性也不怎么好了,还望公子不要见怪。”
  叶昔迟早看出了他动的那点心思,也不戳破,放下珠钗,笑眯眯地敲打着桌子,道:“我何时说过要买这枚珠钗了?”
  老板眉眼一挑,不解道:“那公子是要买……”
  “你这间铺子。”叶昔迟微微扬声,在老板的惊讶下面不改色。
  “公子,你……”那老板闻言吓了一跳,他要买他这间铺子,十五文?这可亏大了啊。
  沈凝烟也不明白地看着他,好端端的,干嘛突然把整个铺子给买下来?就算银子多,也不是这样花的呀。
  “公子,我喜欢这枚珠钗,就买下它好了,这间铺子……”
  叶昔迟不等她说完,就打断道:“阿花,等我买下这间铺子,你喜欢什么尽管挑,公子我一文钱都不收你。可若是不买下它,你这些东西还要花钱,多不划算呀。”
  “……”原来他打的竟然是这个主意?她还以为他是特地买给她的呢!
  沈凝烟气呼呼地瞪了叶昔迟一眼,就知道不能对他抱太大的期望!簪子不要了,珠钗也不要了,散着头发就跑了出去。
  叶昔迟瞧着她赌气离开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知道她并不会走远,索性安下心来和老板谈价,最终以一千两银子将整间铺子给买了下来,掌柜的仍是那个老板,只不过幕后的大老板换了个人而已。那老板见铺子还是自己的,又白白挣了一千两银子,乐呵呵地答应了。
  当叶昔迟拿着房契出来,就看到沈凝烟撑着下巴坐在外面的台阶上。低头看了看手上的房契,他不由地笑了笑。与老李酒楼和忆仙坊相比,这间铺子他可真是一点念头也没有动,若不是瞧着沈凝烟戴着翡翠簪子和珠钗着实好看,他也不至于会产生将整间铺子买下来以后任她挑选的想法。
  “阿花。”叶昔迟撩起衣摆,似模似样地坐到她身旁。
  沈凝烟听到声音头也不抬地侧过身去,背对着他。
  叶昔迟微微一笑,也不说话,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黑发缠绕,珠钗入鬓,三两下一个漂亮的发髻就出来了。
  叶昔迟扶着沈凝烟的肩将她的身子转过来,细细地打量了一会儿,称赞道:“我家阿花真好看。”
  沈凝烟脸色微红,不知所措地偏过头,忽然就不敢看他。
  正在这时,一双碍眼的靴子映入眼帘。沈凝烟抬头,只见一个年轻的男子正半哈着腰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二人看着。
  沈凝烟吓了一跳,连忙推开叶昔迟站了起来,脸色比刚才更加红了几分。
  叶昔迟拍了拍袍子上的灰,也跟着站了起来。
  那男子嘿嘿一笑,脸上分明带着几许八卦之色,“我是否打扰了两位的好事?”
  他这话一出口,沈凝烟的脸色明显已经不能用红来形容了,瞪了叶昔迟一眼,把这个烂摊子交给他了。
  叶昔迟头一次见到沈凝烟害羞的模样,不由心情大好,一边想着以后要多试几次,一边正色道:“请问你找我们有何事?”
  “没事,没事。”男子笑得那叫一个开怀,“我与我家公子正巧路过此地,想问问两位,知不知道往荆州怎么走?”
  叶昔迟先前没注意,现在听他这么一说,果然见他身后不远处还站着一位华衣男子,长身玉立,气宇轩昂,站在人群之中,分外惹人注目。他正朝他们这个方向看着,对上叶昔迟的目光,微一颔首,气质仪表皆属上乘。
  叶昔迟挑了挑眉,这个人虽然有礼,但却给人一种极难亲近的感觉,仿佛天生就含着一种贵气,哪怕他极力隐藏,却仍难以掩饰。
  这个人不简单,叶昔迟当下就下了断论。
  他指了指旁边的一条路,道:“出了这个镇子一直往前走,沿着官道走便是通往荆州的方向。”
  “多谢公子提点。”那人连连道谢,小跑着回去复命,又牵过绑在一旁的两匹白马,二人很快就消失在了叶昔迟的视线之中。
  叶昔迟收回目光,见沈凝烟一言不发地站在一旁,心里又是一阵好笑,将刚从铺子里拿出来的包袱扔到了她手里,笑道:“回去换上衣服,我们也该上路了。”
  ***
  雇了辆马车,比前几日要快上许多。
  叶昔迟坐在车厢里,拿着一块成色较深的玉佩翻来覆去地把玩着,“真想不到那老家伙还有这么好的东西,看来这间铺子我果然没有买错。”
  买下那间珠宝行的时候他是连里面的东西一起买下的,所以离开前为沈凝烟挑了几件衣服的同时,也顺手拿了一块看得顺眼的玉佩玩。由于是拿他自己的东西,铺子老板自然也没计较。
  叶昔迟本以为只是一块普通的玉佩,可这两日打量下来,方知这可并没有卖的那么便宜。光看这色泽,也是有好些年头的。看样子那老板不识货,而他却恰恰捡了个大便宜。
  等了半天都没听到沈凝烟说话,叶昔迟抬头,见她正凝神看着窗外,不禁问道:“阿花,你在看什么?”
  沈凝烟指着山下的一条小道,急道:“公子你看。”
  叶昔迟凑过去,他们正处于半山腰,所以对下面的情形一目了然。
  只见小道上刀光剑影,五六个黑衣人正围着一个华衣男子攻击,剑剑凶狠,刀刀毙命,下手毫不客气。
  华衣男子的身形飞快地移动,可纵使身手再好,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他对对手还是一群高手,应付地十分吃力。一不留神,右臂被刀口划破,献血顺着刀身四溅。
  “停车!”叶昔迟一声大吼,马车立刻停了下来。
  叶昔迟蹙眉,定睛一看,果见这个被围攻的男子便是前些日子见到的那个人。他身旁那个随从模样打扮的人,正颤颤巍巍地躲在马匹后面,脸上满是焦急。
  而那几个黑衣人却放任他不管,招招对准了华衣男子。
  “唰”地一下,华衣男子的左臂也多了一条血口。
  “公子!”那个随从见自己的主子手上,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从旁边捡了一块大石头就朝人群砸去。
  “啪”地一下,还没近他们的身,其中一个黑衣人一挥手,对面一鼓更强劲的力袭来,石头就直直地朝他胸口砸去!
  随从被击得瞬间飞出了老远,一口鲜血还来不及吐出来,便晕了过去。
  叶昔迟见状转头对沈凝烟使了一个眼色,沈凝烟早有此意,见他同意,从马车上抽出了一柄长剑,纵身便沿着山崖翻了下去。崖壁不高,也不过十多米的高度,沈凝烟轻盈地仿佛一只飞燕,稳稳地落地,瞬间缠入了争斗之中。
  那些黑衣人本来就对着华衣男子动手的,见他忽然冒出来一个帮手,被打得措手不及,有两个由于背对着沈凝烟,压根没想到身后会突然多出人来,毫无防备之下直接被打得飞了出去。
  解决了两个,六个人只剩四个,沈凝烟功夫不弱,剑法又快,华衣男子虽然受了伤,可面上却看不出半点软弱,气势依旧磅礴,几招之后,形式瞬间斗转。
  又有一个被打飞出去,余下的三个黑衣人见情况不对,对视几眼之后,达成一致,飞快地闪身避过沈凝烟和华衣男子送来的剑招,搀着负伤的同伴闪人。
  沈凝烟很久都没有活动筋骨了,本来这身武艺是为了出门两年行走江湖的时候方便而学的,可跟在叶昔迟身边,平日几乎都不出紫影山庄,哪里还用得到。好不容易逮着一个机会,她自然不愿轻易放弃。当下唇角微扬,倾身向前追去。
  “回来,不要追了!”
  叶昔迟不知何时已出现在他们身后,见沈凝烟要追上去,他连忙喝住了她。
  沈凝烟闻声只得收起长剑,施展轻功,几步便已到了叶昔迟身边,“公子为什么不让我追?”
  “丧家之犬,难免不会做出什么激进的事情,还是小心为上。”
  听出他话里的关心,沈凝烟扬起脸冲他一笑,“好。”
  华衣男子收起剑上前一步,拱手道:“多谢二位相助,救命之恩,他日必当结草衔环相报。”
  “咦,怎么是你?”沈凝烟刚才只顾着打架,这才发现竟然是前两日来找他们问路的人。
  华衣男子点头,“想不到姑娘与公子竟与我们同路。”
  听他这么说,沈凝烟记起来了,上次问路的时候他们似乎也要去荆州,怪不得会碰上了。就是没想到这么巧,居然碰到他被人追杀。
  “公子!公子你没事吧?有没有伤着?啊!你的手流血了,这里四处荒无人烟的,这该怎么办才好啊!”方才被打晕的随从醒过来就扑倒了华衣公子的身边,面色惨白,也不知是急的还是伤的。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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