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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那年重生-第29部分

小说: 那年重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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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青青,水碧碧,高山流水哎高山流水韵依依”

    “我后悔什么呀?人的这一辈子不就是这回事吗?”林得忠喝了口茶,惬意的向后靠在椅背上。

    “出生、求学、工作、结婚、生子、最后尘归尘、土归土。所以啊,高高兴兴是一天,阴阴郁郁也是一天,还不如看开些,我现在是儿女双全,你妈也算得上贤惠,还能要求得更多吗?”

    “可惜你奶*奶不愿意来这边住,不然我就可以好好的陪陪她了!”

    林默的奶奶依旧固执的守着老屋,为此特地为大女儿招了个上门女婿,她含辛茹苦的一辈子养出了两个儿女,现在他们都过得还不错,特别是儿子林得忠,现在可以算是处级干部了,接到儿子的来信后,奶奶高兴的对大女儿说:“你弟弟现在可是和“县”长一个级别了。”这可是老林家从未有过的显*荣,为此奶*奶还特地去禀告了列祖列宗们,说自己总算是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把儿子供养成才了,还有孙子、孙女们的学习情况也细细叨叨的说了半天,等她老人家从祠堂出来时满面红光的,把大家都吓了一跳。

    “爸,等放假呗!现在你去了学院教书,那么我们到寒暑假的时候不就是全家都有空了吗?”

    “是啊!爸爸都晕头了,好,等这次暑假咱们就全家回去,到时候爸爸带你们去钓鱼、摸螃蟹。”林得忠兴奋的站起来,憧憬的神情表露无遗,故乡在他的心中总是魂牵梦萦的。

    “好啊!到时候咱们一起回去。”马秀来推门进来,身后是鬼鬼祟祟的两个孩子,只是他们的吓人计划没有成功。

    “老林,也不知道现在回去还有没有包谷饭吃啊?”现在农村的日子比以前好了很多,大米饭不再是很少吃到的东西。

    “哈!那你就自己在家做呗,咱们也算是忆苦思甜了嘛!”林得忠也不免想吃一顿记忆中的粗粮饭。

    林默在四岁的那年,因为父亲要去支援边远地区一年,而母亲的工作又忙碌,于是就被父亲交给了奶奶看顾一年。

    那一年的老家日子还算是不错,一个星期可以吃一次白米饭,其余的六天都是包谷饭,至于面条,农村可没有购粮本,所以吃一顿面条也是很难得的。

    所谓的包谷饭或者说是玉米饭,就是用石磨把晒干的老玉米碾成小颗粒,然后和少量的大米一起放进大锅中煮成大半熟,最后上蒸笼,蒸出来的玉米饭用老人的说法就是‘扛饿’,只是口感干硬了些,后世的许多饭店都推出了所谓的健康食品——玉米饭,可惜是只得其形,完全没有那种粗犷的风味。

    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在偏远山村都还有吃玉米饭的,只不过不用石磨了,他们用机器把玉米打成粉状,和着大米一起蒸出来吃,林默前世的时候吃过一次,口感很差,粗玉米面包裹着米饭通过喉咙的时候有种刮擦的感觉。

    “好啊,我们也要吃。”从小就在蜜罐里长大的林睿和林蕾哪里知道以前的艰难生活,他们单纯的以为玉米饭是个好吃的东西。

    “不会做!”马秀来的脸上难得的露出了不好意思的表情,瞅着大家都在看着她,她恼怒的说道:“我哪里会做这个玉米饭嘛!咱们家不是一直都是吃米饭和面条的吗?我从来都没做过,你们就别想了。”

    两个孩子拉着母亲撅嘴不依,把马秀来闹得头疼,最后还是他们知道了暑假可以回老家吃玉米饭时才消停下来。

    第二天是星期六,林睿被母亲带着去外面串门,而倔强的林蕾因为今天没有吃到玉米饭而耿耿于怀的,所以不想出去。看着无精打采在和一郎玩耍的妹妹,林默有些束手无策了。

    “蕾蕾,咱们出去放风筝好不好?”

    “蕾蕾,咱们?”

    看着无动于衷的妹妹,林默挠了挠头发,最后使出了大招。

    “咱们去逛街?”此言一出,林蕾马上就生龙活虎的抛弃了可怜的一郎,她先照照镜子,然后检查穿着有什么不妥的地方,甜笑着拉住了林默的手。

    “大哥,咱们赶紧走吧,不然一会儿妈妈他们就回来了。”

    “你个没良心的小坏蛋,妈妈和二哥就这么不招你待见啊?”林默用手捏着妹妹的小鼻子,直到她摇头认错为止。

    春季的从江市气温适宜,现在还没有实行双休,所以街上的人不是很多,只有一些学生三五成群的在游荡着,娱乐设施的缺乏让他们只能这样来消遣无聊的青春。

    照例先去百货公司,一进去就看见几个售货员无聊的在打毛线,她们嘴里嚼着别人家鸡毛蒜皮的事情,不时的爆发出一阵大笑。

    林默和林蕾的进来并没有吸引她们的注意力,一个中年女人瞟了一眼来人后就继续着自己的八卦揭秘。

    “朱老二家的老婆可真是骚”说着她使了个‘你们懂的’眼色,其他几个女人顿时都兴奋得满面潮红,手中的毛线衣也不打了,全神贯注的等着听红杏出墙的新闻。

    林默的眉头皱了皱,他对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倒是无所谓,只是林蕾还小,不能让她听到这些污秽的下作话,正当他准备带着妹妹离开时。

    “大哥,这个毽子好漂亮啊!”玻璃柜子里一排羽毛鲜艳的毽子让林蕾移不开眼睛,她用小手指着柜子里的毽子,黑黝黝的眼睛哀求的看着林默,大有你不买我就哭给你看的趋势。

    “阿姨,买二个毽子。”林默的声音让几个女人有些不耐烦,正说到妙*处的时候,你捣什么乱啊?

    “真的是大白天就去男人家里的?哎!你先别说,等我回来啊!”一个女人嘴里追问着,手里快速的接钱、退钱,拿货,屁股就像是被火烧了似的小跑着回去。

    “后面呢?她是和谁在床上滚的?”

    林默拉着林蕾急忙跑出去,这些老婆娘们都是闲得蛋疼的,现在还是大锅饭,很快百货公司就把柜台全部承包出去了,而这些女人就是承包的主力军,服务态度也是陡然一变。

    出了百货公司的大门后,林默长出了一口气,幸亏自己走得及时,不然妹妹的耳朵今天就得被污染了。

    “大哥,什么是在床上滚啊?”林蕾牵着大哥的手,仰起小脸问道。

    “这个”林默觉得自己现在的脸上肯定是个大大的囧字,他在心中把那几个老婆娘鞭打了几遍后说:“就像是蕾蕾晚上睡觉的时候不是喜欢在床上翻身吗?前几天你都还摔下来过,你忘了?”

    “哦!原来大人也会掉床啊?我还以为就自己会呢!哎!这下就好了,下次妈妈再说我的时候,我就有办法了。”林蕾如释重负的模样差点把林默给萌翻了。

    午后的太阳照得人懒洋洋的,空气中带着股春天的味道,路边的小店里在放着歌曲,但是林默估计是盗版的磁带,因为他记得崔健在今年并没有发行磁带,而且里面放出来的音效很差。

    “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我要给你我的追求,还有我的自由”小店外面的二个年轻人跟着高声在嚎唱着,上身牛仔衣,下身是红色的裤子,长长的头发,屁股还跟着节奏扭动着,他们就是这个时代的非主流,而崔建就是他们的精神导师。

    崔建、黑豹、唐朝、指南针几年后国内就开始充斥着这些呐喊,大街小巷都在放着摇滚乐,连孩子们都能跟着哼几句,林默前世就曾经非常喜欢这些东西,为此还专门苦练过一段时间的吉他,可惜和刘娜分手后吉就被自己摔得支离破碎的,此后再也没有重拾这个爱好。

第四十一章 我表弟是个天才() 
八十年代的逛街在林默看来没有什么乐趣,可林蕾却是兴趣盎然的,一会去这边,一会去那边的,林默的手中多了不少零零碎碎的小东西。

    “大哥,我饿了。”终究是小孩子,才逛了一个多小时就感觉疲倦了,林蕾整个人都挂在林默的身上,可怜兮兮的要吃东西。

    现在又不是饭点,去邻里的话回家后林蕾肯定就不吃饭了,那么自己的耳朵堪忧,还是去吃些点心吧。

    西南地区的山多,所以很多城市实际上是建在群山之中,城市里的道路当然少不了陡坡,林默带着妹妹顺着人民路走下去,前面有一家刚开没多久的西点店,名字叫做‘一心’。

    店面不大,几张桌子,一个放点心的玻璃柜,后面的小屋是制作点心的操作间,服务员也是穿着白围裙,像模像样的戴着白色的厨师帽来回穿梭。

    “两块三角蛋糕,两杯冰牛奶。”说是西点屋,可是种类少得可怜,都是些蛋糕类的食物,连牛奶也是奶粉冲泡好后冰镇的,只是在这个时间已经算是不错了,许多年轻人都喜欢来尝尝新鲜,现在是下午的三点钟,小店里坐着七八个年轻男女。

    食物还没有上来,林蕾无聊的四处张望着,好奇的看着一对对的男女在窃窃私语的。

    “俊哥!”林蕾突然惊喜的叫着,手指着左边的桌子。

    林默转头看去,果然是表哥李俊,他的身边坐着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长发披肩,皮肤细嫩,算得上是一个美女了。

    林默坏笑着对李俊挥了下手,李俊有些尴尬,没想到自己带着女朋友出来过二人世界居然会遇到熟人,倒是他身边的女孩很是大方,她问了李俊后就说了几句,然后李俊他们就端着盘子过来拼桌。

    “林默,带着蕾蕾来吃东西啊?”李俊渐渐的恢复了往日的不羁,他先捏了捏林蕾的脸,然后又拍拍林默的肩膀说道。

    “这是我二姨家的表弟林默,这是他的妹妹林蕾。”李俊故作潇洒的介绍着双方。

    “我叫周丽,你们叫我周姐也好,丽姐也行。”不等李俊说完,女孩大方的介绍着自己,一股子傲气扑面而来。

    “姐姐,你好漂亮哦!”林蕾天真的称赞只换来了周丽嘴角的一扯,看来她平时没少被人夸漂亮,想必追求者也是如过江之卿,也不知道李俊是怎么把她追到手的。

    “噗!”林默看到李俊身穿着表姐李兰带给他的西装,打着金利来的领带,头发用摩丝固定得一丝不苟的像个公鸡头,也许是摩丝抹多了,所以头发上有些泛白。

    “你们俩想吃什么?叫你表哥请客。”也许是看着林默的气质有些和大家都不一样,周丽难得的露出了一丝笑容。

    “我请,我请。”李俊赔笑道,看着周丽不大愿意搭理自己,他心里一转说道:“林默,你可是我姐的大老板,怎么会来这种地方吃东西啊?怎么说也得去从江饭店才对!”

    林默心里有些膈应,这个李俊,还真是为了博佳人一笑什么都愿意!在这种场合上能把这些事拿出来说吗?也不知道李兰的事情都被他说了没有,人说‘恋爱中的女人都是单细胞生物’,可看李俊的模样估计细胞也就只剩半个了。

    “你姐?”果然周丽的兴趣被激起,她好奇的问道:“你姐不是在美国上班吗?怎么在国内还有一个老板呢?而且还是你表弟?”

    “没什么,没什么!”林默的眼神让李俊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他急忙出言修补刚才犯下的错误。

    “嗤!”周丽嗤然一笑,她的细眉一挑,骄傲的说道:“我叔叔可是在香江的,一个月收入二千多港币,是港币!知道吗?”

    看着林默不动声色的用叉子叉起蛋糕喂着林蕾,还细心的帮她把粘到鼻子上的奶油给擦掉,看着自己无往而不利的香江叔叔居然被李俊的两个亲戚给无视了,周丽的脸上有些发黑。

    这年头谁家在海外有个亲戚关系的都不得了,何况周丽家是她的亲叔叔在外面,街坊邻居们平时都是奉承的居多,银行的同事更是羡慕得不行,在加上人也长得漂亮,所以周丽的性格难免有些傲气。

    “好了,吃半块就够了,要不然回家大哥又要被妈妈骂了,来,擦擦嘴。”林默哪里会理睬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女人,对他来说这个女人连自己妹妹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何必与她斤斤计较。

    “这个姐姐好凶哦!”借着大哥给自己擦手的时候,林蕾在林默的耳边悄悄的说着对周丽的印象。

    李俊现在觉得如果地上有个洞的话,他马上就能钻进去,别人不知道林默的底细,他却是朦朦胧胧的知道些。那个邻里快餐他能确定是林默的;还有那个双木电器好像也和他关系不浅;大姐李兰在美国做的事情他不大清楚,但估计也和林默脱不了干系,如此算下来的话,所谓的从江市首富乔家辉算个毛啊!林默拔根汗毛都比他的腰粗。

    ‘汗毛比从江市首富腰都粗’的林默此时正在想怎么尽快脱身,如果陡然离去的话,表哥李俊的面子上就有些过不去,但是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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