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80之强国崛起-第3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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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群“纨绔”们看秦火很不顺眼,总想负欺负他,可秦火非常聪明,每次都能逃跑,有时还会用计戏耍他们一番,里面还有一段秦火骑自行车逃跑的情节,设计的非常搞笑。
但自从大黄蜂和秦火交上朋友后就看不惯秦火那“受气包”的样子,于是拉上秦火就主动出击,提出要和这帮纨绔比拼赛车,对方看到这台破车当然是一阵嘲讽,还提出了比一场要下十万块的赌注,结果当然是他们悲催了,被一辆“破车”超的连影子都看不见,最后大黄蜂飞跃五十多米远的悬崖技惊四座,凭借着高超的“车技”,秦火反而成为了这群纨绔们的领袖,从此开启了自己的领袖生涯。
当然,赛车的过程笑料频出,让人开怀大笑,这些情节和对话都开着于后世网络上的段子,在八十年代绝对比任何喜剧情节都搞笑。
变形金刚这部动画片现在已经成为了同类动画片的佼佼者,形象设计是一方面,更重要的还是情节上的风趣,这一点不管是漫威还是D都做不到,
孙小虎津津有味地看着,不时的还哈哈大笑,刘东来、徐文秀和陈淑芬不时的也撇上一眼,可是他们实在听不懂里面的英文对白,无法明白种种有趣的地方,尤其是这种动画片,语速是相当快的,他们现在那点语言水平连个大概都听不出来,只能看着画面自行脑补。
“小虎,赶紧吃饭了!”
孙虎一进屋就对着儿子喊道。
孙小虎根本就没听见父亲的话,甚至连对方进屋都没察觉。
“小虎,吃饭了,你想让我说几遍?”
孙虎有些怒了。
“孙大哥,小虎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别打扰他!”
刘琅赶忙说道。
“再不吃饭就凉了!”
孙虎指了指桌子上的饭菜。
“小虎,来,咱们一边吃一边看,你看看秦火哥哥,身体那么好,除了锻炼就是多吃饭,要是不吃饭能够打败那些人吗?”
刘琅对孙小虎说道。
“他那是靠着变形金刚,没有变形金刚他谁也打不过!”
孙小虎反驳道。
“那可不是,以后擎天柱要想打败威震天还得靠秦火,秦火他最后会成长为一名强大的战士,他的本领比擎天柱还要大,你信不信?”
“你怎么知道?”
孙小虎转过头来问道。
“我当然知道了,因为这个动画片是我做的呀!”
“我知道是你做的,那我怎么做不了呢?你就比我大三个月!”
“那就是因为我吃的饭比你多,你看看每天吃饭我都吃上两碗,你什么时候梦吃两碗饭了,本领就跟我差不多了!”
“嗯,你说得倒是有道理,那我也吃两碗!”
孙小虎说完就主动拿碗来大吃起来。
孙小虎吃饭是个大问题,每次孙虎夫妇都是大吼大叫,结果还吃不了多少,不过刘琅总是能把一个大问题变成一个小问题。
吃过饭,刘琅上楼到自己打房间学习去了,他还得把克莱尔教授的那些资料研究透了,为了防止自己一学就忘了时间的事情发生,他特意把一个闹钟调到十一点,到时候就能提醒自己了,反正自己的房间里卫生间应有尽有,不会打扰别人。
而其他人就没事了,他们打开电视机开始“学习”英语。
所谓的学习英语其实就是看电视剧,最近有一部叫做《成长的烦恼》特别好,写的是一个家庭日常的事情,虽然刘东来几个人有些听不懂,可是看着他们夸张的表演就让几个人常常大笑不已。
这部电视剧刘琅在前世都看过,那应该是九十年代初国家引进来的,播放后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即便长大以后很多情节还记得,可以说,这部电视剧是刘琅这一代人共同的记忆。
除了电视剧以外,他们还买了一部录像机,经常到一家叫做“Blockbuster Video”的连锁店里去租一些经典英语电影来看,这几个月来什么“罗马假日”什么“廊桥遗梦”等电影都看了不止一遍,要不然他们的英语水平恐怕比现在还糟糕………!
可以说,刘东来夫妇已经完全适应了美国的生活,他们也觉得美国很好,吃喝无忧,住的条件更不是国内能够相比的,唯一一点不好的就是太闲了,他们从十七八岁就开始工作,冷不丁一闲下来很真是不适应,他们不知道,其实这就是所谓的富人们的生活,有钱有闲,只是这钱和闲并不是他们努力得来的,完全是靠着儿子的智慧,他们已经成为“富二代”了………!
第五百八十三章 斯特恩的邀请()
转眼之间就过了一个月,马上就到西方人的圣诞节了。
美国人的圣诞节相当于中国人的春节,还有两天才是圣诞节,家家户户就开始张灯结彩开始筹备,人们用五彩缤纷的圣诞灯把房子装饰起来,刘琅的那些邻居家的院子里还立起了两三米的圣诞树,上面挂满了圣诞蜡烛,刘琅一家人当然不会过圣诞节,但是喜庆的气氛还是感染了大家,也纷纷上街购买商品。
刘琅一家人早就和邻居们熟悉了,即便刘东来夫妇的英语还很蹩脚,但是用上手语对方也能听的大概,那些邻居们也知道刘琅,知道他这个小天才,所以没事的时候也到刘琅家里做客。
刘琅这一个月来可是非常“辛苦”,除了天天到图书馆查阅各种资料外还找遍了工程学院里的所有老师,向他们请教,老师们对刘琅的求知欲非常满意,没有任何藏私,把知道的都告诉了刘琅,他的大脑天天处在全负荷运转状态下,同样,这让刘琅受益匪浅,有着巨大的进步,
美国的圣诞节非常热闹,刘琅的家人们也都准备好了过节的货品,可是刘琅却不能和家人过节了,奈特找了过来,让刘琅和他去参加在纽约举行的nba圣诞大战,对战双方是公牛队对纽约尼克斯队。
圣诞大战是历来的传统,为老百姓在节日里增添一点乐趣,不仅仅是篮球,还有橄榄球和冰球也是如此。
在总裁斯特恩接手nba之前篮球已经沦为美国第三运动,和橄榄球没法比,跟冰球都差了不少,主要原因就是这帮球员太乱了,毒品、打架、混乱的私生活,这些负面影响让联盟的名誉扫地,斯特恩接手后这两年来什么也不干,就是强力整治这帮球员,吸毒的滚蛋,打架的禁赛,私生活不检点的罚款,尤其是针对那些黑人球员,规定他们进入体育馆中要穿戴整齐,不允许乱七八糟。
开始的时候很多球员还非常不满,联合起来想到抵制,可是斯特恩毫不留情,对违反规定的就罚,罚的他们叫苦不迭,要知道斯特恩可是一位犹太人,拥有着超高的智商和管理才能,那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运动员怎么能和他斗?
通过一年多时间的整治,联盟有了很大的提升,球员们老实了不少。
自身问题解决了,接下来就是要打造自己的品牌,斯特恩的想法就是巨星政策,大力推出球技精湛极具个人魅力的球员,把他塑造成超级偶像,进而吸引球迷。
前些年联盟最着名的球星当然是“魔术师”约翰逊和“大鸟”伯德,两个人被称为黑白双雄在东西部各领风骚,而两人所在的球队湖人队和凯尔特人也在总冠军的位置轮流坐庄,几乎没有别的队什么事了。
联盟原本想大力推他们两个,但是这二人虽然实力很强,可毕竟已经进入联盟有些年了,算是老球员,球迷对他们早就熟悉,潜力也都差不多到头了。
正好在这个时间段,八四年黄金一代出现了,乔丹、奥拉朱旺、巴克利以及尤因这帮年轻人横空出世,一下子就引起了斯特恩的注意。
尤其是乔丹,打球的方式与众不同,简直就是飞在天上,他的动作潇洒飘逸极具美感,而是他的斗志也不是别的球员能相比的,为了胜利百分百的投入。
所以斯特恩觉得有必要把乔丹打造成联盟标志性的明星。
当然,不仅仅是乔丹,还有巴克利、德雷克斯勒、奥拉朱旺等人,他们都成为了斯特恩的目标。
也就在这个时候,耐克公司横空出世了,以七年二百八十万美金的价格签约乔丹。
七年二百八十万的价格已经不低了,平均每年四十万好吧,这个价格放在二十年后实在是不值一提,但在八五年可是高价了,乔丹这一年的年薪才六十万美金,已经是新秀中最高的了,一般的新秀大概是二三十万左右,在选秀末轮被选中的球员也就六七万美元的价钱。
由此可见,平均每年四十万代言费已经非常高了,而且还一下子签了七年的长约,这就意味着很多风险。
乔丹虽然天赋很好,但是谁知道他以后怎么样,万一受伤了怎么办?万一他“不学好”怎么办?要知道联盟里可是有很多黑人有了钱后就不思进取,毕竟他们可没有白人那聪明的头脑。
当初奈特找乔丹签约时也只想和他签五年的时间,乔丹和他的团队却想一次签七年,就是怕自己受伤没有了保障,为此奈特还非常犹豫,最后还是在刘琅的远程“控制”下才下定决心和乔丹签了七年长约。
斯特恩知道耐克和乔丹签的这个合约,在他心里其实对这笔合同并不满意,不是因为钱,而是觉得耐克公司太小了,小到在和乔丹签合同前他都没听过这个公司,在他眼里乔丹这样有潜力的球员应该和彪马、阿迪这样的大公司签约才对,因为这样才能让乔丹有足够的曝光度,事实上阿迪公司也想和乔丹签约,但是他们只给了乔丹七年二百一十万的合同,价钱比耐克少了七十万,最后乔丹选择了几乎没有什么名气的耐克公司。
这些都属于个人行为,联盟没有权利插手。
接下来的事情就完全出乎斯特恩意料了,耐克这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在短时间内就推出了“轮回”运动鞋,这双鞋石破天惊,极具超现实主义的炫耀风格创造出了一种截然不同的运动鞋形势,一下子就让人记住了耐克公司。
然后又推出以乔丹为主打的“air1”,也就是飞人一代球鞋,伴随着那则“与众不同”的广告再次掀起热潮,只是这两款运动鞋就让耐克公司成为了全美炙手可热的运动装备制造商,同时也让乔丹这位天才球员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明星,名气已经超过了那些老牌明星。
斯特恩正要开始“造星”,还在想着各种办法,可是耐克公司只是做了两款运动鞋就让乔丹出了名,这简直就是联盟的“救世主”呀!
斯特恩特意和奈特见了面,奈特要把乔丹捧成全联盟第一的球星,斯特恩也是要借助明星的号召力让球迷多关注篮球,结果两人的看法不谋而合。
既然有着共同的目标,那他们二人立刻就成为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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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四章 拜访NBA总部()
耐克公司强势腾空,“飞人”一代之后仅仅几个月又推出了“飞人”二代球鞋,再次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可是这还没完,紧接着打出“just do it”这句脍炙人口的口号,紧接着又是率先发布了全球第一款跑步鞋,还有那个足以载入广告史的“来运动吧!”的电视广告。
耐克十一月底推出了跑步鞋,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卖出了一百万双,后续销售依旧火爆,这个成绩也创下了运动鞋品牌销售的记录,远远超过阿迪和彪马这两家公司同时期上市的品牌。
可以说,耐克这一套组合拳打出后就已经成为了美国最知名的运动鞋公司,风头之强让阿迪和彪马这两家老牌企业都觉得难以招架。
可是没办法呀!耐克这四款鞋子的设计太完美了,方方面面都超出了同时代的运动鞋,这给人一种感觉,就好像耐克公司是一家未来企业。
耐克公司的飞速崛起也让斯特恩对其表示了浓厚的兴趣。
他找了耐克公司的资料,资料很简单,这家公司成立于七十年代初,最初的十年都是小打小闹,最高年收入也不过一千万美元左右,大概相当于一年卖出十多万双鞋吧,公司的发迹是在八五年,也就是去年,一年多的时间就推出四款新鞋,款款大卖,挡都挡不住,这就很有问题了。
按理说公司发展都是渐进式的,每一款产品之间具有承接性,很少会在出现颠覆性的变化,可是耐克公司偏偏就打破了这个规律,“轮回”那双鞋完全和以前的鞋子不同,甚至都不同于任何一个品牌的鞋子,之后的三个品牌也是如此,每一款都具有独立的风格,可偏偏每一款都让人痴迷,风格的变化简直是随心所欲。
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