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80之强国崛起-第2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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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刘琅成为了斯坦福大学的研究生,成为了斯坦福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研究生,不,应该是斯坦福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学生,而且这个记录基本上不会被后人打破了,除非有人故意找一个年龄更小的小孩来授予他名誉学生的学位,起码实打实靠着自己的实力考上了学生里应该不会再出现刘琅这个年纪的人了。
而且鉴于刘琅在笔试和面试中取得的好成绩,斯坦福大学还考虑给予他全额奖学金的待遇,可以省下一年两万多美元的学费,不过对于刘琅来说,两万多美金就是零钱而已,免除不免除都无所谓。
在刘琅的家中,大家正举行一个小型的家庭宴会,以庆祝刘琅考上斯坦福大学。
奈特举起一杯红酒对着刘琅说道。
“刘琅,恭喜你了,咱们以后就是校友了,希望你再接再厉,以优秀的成绩毕业!”
“谢谢你菲尔!”
刘琅举起了一杯可乐。
“你考虑好选择什么专业了吗?”
菲尔接着问道。
“差不多吧,首选是机械工程,不过我也不想错过其他专业,尤其是材料学,这两个专业都与机械有关,斯坦福大学可不可以同时选择两个专业?”
刘琅问道。
“什么?你还想选择两个专业,真是………!”
奈特想要劝说一下刘琅,可是话到嘴边又停了下来,对别人不可能的事情放在刘琅身上似乎就不起作用了。
“刘琅,斯坦福大学的课程是非常难的,研究生的整体淘汰率大约是百分之三十………当然,我相信对你来说研究生的学业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你要选择两个专业也没什么,大学里的课程都是公开讲授的,只要你有余力,别说是两个专业,就是十个专业也可以去学,甚至你上午学工程专业的课程下午去学历史课程也不会有人管你,只要你能通过最后的学业考试就可以了!”
丁怀中倒是很支持刘琅,其实斯坦福的很多学生都拥有双学历的,甚至也出现了几位拥有三个学历的学生,不过这些多学历者一般都是获得本科学位,研究生和博士生就少的多了,一般说来斯坦福大学也不赞成学生在研究生和博士生阶段去考取多学历,因为那样会分散精力,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一个门类的科学都需要一个人花费终生时间去研究,如果学习两个门类,那势必会对两个专业都造成影响,结果就是哪一门也没学好。
“哦,这我就放心了!”
刘琅点了点头不再多说了,他现在已经有了决定,第一选择就是机械工程专业,然后利用其他时间去学材料课程,要是再有时间,那就再学的别的课程,别人多学害怕会贪多煮不烂,他没有这种顾忌,只要进入大脑的知识就会被完全分解,然后融入血液,当然,他也需要用实践来完善自己的认知,但这个时间也会别人短得多,这也为什么他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学会了其他人大学四年需要的课程,而这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真正用在书本上的时间也更少,或许连四五个月都不到。
如果现在有人给刘琅测一下智商,恐怕他的智商能达到测试分数的上限,光以智商来论,他应该是人类的最高点了。
“好了好了,这件事你自己做决定就是了,我们的提议对你来说连建议都称不上,你喜欢怎么学就怎么就好了,下面咱们聊聊公司的事情!”
奈特把刘琅拉到了一旁。
“公司?公司怎么了?现在运行的不是很好吗?前些日子的大股灾咱们都没有损失多少!”
刘琅说道。
“没错,那次大股灾整个股市只有五家公司没有下跌,咱们就是其中一家,这当然不错了,但是咱们不能总把目光放在眼前吧,你当初可是说了,耐克公司未来要做世界第一运动品牌,咱们还差得远!”
“那是,菲尔,你有什么问题?”
“现在咱们的运动品牌都围绕着乔丹来运作,暂时看起来还不错,飞人系列的运动鞋的销售量也开始变好,第二代也马上上市,可这有些单一了,乔丹那个人能力是很强,但运动员的风险还是太高,去年他就受了伤,谁知道什么时候再受伤,咱们不能把所有赌注都压在他身上。
公司准备筹备一个广告,在这个广告中要打出属于耐克公司的口号,这个口号体现我们公司的企业文化,无论是任何品牌,都要符合这个文化,飞人品牌也是如此,所以我希望你帮我想一想,什么口号才最符合我们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这好办呀!”
刘琅突然想到了一句话,这句话正是前世耐克最经典的一句广告词,也是最体现耐克公司文化的一句话。
“好办?那你说说是什么口号!”
奈特一听高兴了。
“耐克公司现在的企业文化是活波,年轻,而飞人系列表现出了一种坚持和不懈,所以这个口号起码要把这两种精神结合起来!”
刘琅故作玄虚地说道。
“没错没错,就是这个意思!”
奈特连连点头。
“嗯,让我想想呀!”
刘琅假装思考着。
“有了,jt do it这个口号怎么样?”
“jt do it?”
奈特念了一遍,感觉这句话非常朗朗上口,那么表达什么意思呢?
“这句话既简单清楚又很口语,而且从不同人的角度都会有不同的意思,从消费者的角度,意思是我只选择它;就用这个,从咱们的角度是,来试试。
而将这句话用在日常的生活中就有了更丰富的含义,主要因语境而定,可以理解为想做就做;坚持不懈等等,这正是突出年轻人的自我意识,强调运动本身的意义。”
刘琅解释了一下。
“jt do it,好名字,好名字呀!刘琅,你可真是个天才!”
奈特一下子就被这个名字吸引了,简单明了而又说明了耐克公司的主旨,简直就是量身打造一样。
。
第五百六十二章 创意无限()
just do it这句口号就是前世耐克最著名的广告词,也成为了耐克公司标志性的象征,这句话的出现应该是在八八年左右,距离现在还有两年的时间,刘琅把这时间向前推了两年。
“就用这句话!”
没有任何犹豫,奈特马上做出了决定。
“那刘琅,你觉得这个广告如何设计呢?”
“嗯,我个人觉得,咱们可以用多种广告画面的形势来表达这个意思,首先是普通人,在普通人身上要表现出不停运动的理念,比如举个例子,一个人早起在大街上跑步,开始的时候街道上空无一人,只有他一个人在奔跑,可是很快,身后多了两个人,三个人相互之间笑了笑,又过了几秒,三个人变成了十个人,十个人又变成了一百个人,到最后整个街道上都是跑步的人,又或者是一个人在篮球场上打篮球,安静的夜晚只传来了蓬蓬的篮球落地的声音,但画面一转,另外一人走了进来,对着他说:来一次斗牛,画面再一转,又来了一帮人,来一场比赛吧,画面再一转,他们周围有数十位肤色各异的人正摩拳擦掌等着上场呢,这就是要运动的理念。”
“好,绝了!”
奈特大叫一声好。
“然后是运动员系列,他们就要体现出不懈的理念,比如说乔丹现在还没有进入过季后赛第二轮,每次都被人击败,那些对手无数次把他撞倒掀翻,甚至在他头上扣篮,可这又算的了什么呢?他不停摔倒不停的站起来去挑战对方,终于最后,他把这些对手都踩在了脚下,成了NBA真正的王者,这就是不断努力,坚持不懈的理念!”
“太棒了!”
奈特拍了一下手,这个创意也很好。
“但这还没完,最后两个广告要合在一起,第一个广告里那位孤身一人打篮球的人在经过不断运动后,终于有一天在篮球场遇见了乔丹,乔丹对他说:怎么样?来一场吧!这个理念就告诉大家,只要你不停的运动和练习,终有一天会实现你的目标,或许也能成为一个让世界所有人都知道你的运动员!”
“哈哈,神了,真是神了,这第三个创意把普通人和运动员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正体现出不断运动就会实现突破的理念,和那句just do it完美的结合了。”
奈特高兴的手舞足蹈,刘琅就是刘琅,一出手就是“惊天地泣鬼神”,连广告词和广告内容都拿了出来,这一下子省了多少创意的费用呀!
更关键的是,他这创意无人能比,当真是人类想象力的极限了,一旦播放出来,一定比比之前乔丹一代的广告还要让人难以忘记,今年的最佳广告片奖项已经提前预定了。
“菲尔,你说得对,飞人系列的运动鞋是我们现在主打品牌,但是公司不能仅仅靠篮球,还得多元化发展,我觉得跑步这项运动很好,看似枯燥乏味,但最是锻炼人的意志,所以我觉得咱们可以打造另外一种跑步品牌!”
“嗯,没错,我也觉得篮球鞋太单一了,品类单一就会增大风险,咱们需要多元化发展,只是跑步这项运动相比于橄榄球和冰球要弱很多,恐怕效果会差一些!”
在美国老百姓心中橄榄球是第一大体育项目,不管是男女老幼都喜欢这种如肉搏一般的运动,第二大运动则是冰球,尤其是运动员在场上打架的时候最让人感到刺激,至于说篮球,那只能排在第三位。
当然,这是指八十年代,到了三十年后,随着NBA的影响不断扩大,在国内老百姓的心中基本上和橄榄球差不多了,在世界范围内更是有着数十亿的球迷。
耐克公司现在主打篮球鞋,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在奈特看来,要想更进一步就得向橄榄球进军,起码也得进军冰球,至于说跑步,能有多少群体?
“菲尔,你错了,橄榄球和冰球当然是很受欢迎,这是因为你们美国人性格都是直来直去,喜欢那种充满了对抗硬碰硬的运动,足球就是一个例子,全世界人都喜欢足球,可是你们美国人就不喜欢,因为对抗性不强嘛!”
刘琅笑着说道,这些话可不是瞎说的,句句都是事实,美国人就是喜欢就是那种“粗暴”“野蛮”甚至有些血腥的运动,比如拳击、格斗或者是表演性极强的“摔角”,这和他们的性格有着直接关系。
“别扯那么多没用的,直接就是干”。
从国家到老百姓都是如此,刘琅前世就曾看过一些书籍讨论过美国人的性格,在他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有体现。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这样!”
奈特想了想,感觉刘琅一语中的,把他们美国人剖析的很透彻。
“那跑步这项运动不更是没有市场了吗?”
奈特反问。
“呵呵,菲尔,想事情要善于逆向思维,喜欢不代表模仿,你看谁上街会带着橄榄球运动员的头盔?谁会穿着冰鞋?
跑步不同,它看似不在美国人喜欢的运动之列,但是它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就是不分场地不分人群都可以进行。
年纪大的老人和年纪小的孩子可以慢跑,青年人可以快跑,他们可以在田地的空隙间跑;也可以在公路的旁边跑,甚至可以在雨雪天气穿着雨衣跑,只有跑步才能体现运动无处不在,想做就去做的理念。”
“嗯……也是!”
奈特被刘琅的这番话说得有些心动。
“菲尔,咱们完全可以把跑步鞋打造成一个独立的品牌,口号就是“都来运动吧!”
这个口号提出的原因你们美国人长期吃快餐喝可乐,明显身体有些发福了,我走在大街上经常看到体重超过二百斤的胖子,他们的身体不用说,一定患有心脑方面的疾病,而跑步正适合他们,纵然是那些体重正常的人,长期跑步也会让他们充满活力,而且广告我都给你想好了。
在大街上有两个胖子正费力的走着,突然有一个身体健美的男子穿着运动鞋在他们身边跑过,然后回过头来说道:来,一起跑步吧!
两个胖子还在犹豫,突然脚上出现了一双运动鞋,然后就不由自主的跑了起来,结果就是数百人在一起奔跑,跑过纽约的自由女神像;跑过华盛顿的白宫;跑过旧金山的金门大桥;然后又跑过密西西比的乡村,对了,这段画面还要配上音乐,美国的乡村音乐,就是那首杰克逊布朗的Running oy。”
这首“Running oy”刘琅有着很深的印象,这首歌在那部美国非常有名的电影《阿甘正传》中出现,背景就是主人公在田间、河边以及沙漠上奔跑,配着这段音乐简直都美爆了,当时刘琅就想马上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