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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大漠燕歌行-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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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钦手提大刀,缓步走出他居住的小屋,黑色的玄铁刀尖拖在地上,发出刺耳的嘶鸣,就像怒放的战马。

    作为汉代名将赵允国之孙,他既是世袭的营平侯又是大汉朝当今的驸马爷,作为皇帝的妹夫,按理说他的日子让人羡慕嫉妒恨,可是他始终闷闷不乐。

    因为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作为一个军人,他身上流着祖父赵允国奋勇杀敌的热血,他现在刚好不惑之年,正应该像盛年时期的祖父一样驰骋沙场,保家卫国为大汉冲锋陷阵,而不是龟缩长安,过着锦衣玉食的寄生虫生活。

    再加上公主是个不折不扣的悍妇,日用奢侈,更喜欢虐待下人,这对崇尚简朴宽厚大度的赵钦来说,简直是一场灾难。

    所以他一意走出家门奔赴边关

    可是皇帝考虑到自己的妹妹有可能成为寡妇的风险,而屡屡拒绝他亲赴战场的请求,最后拗不过,只得让他以侯爷之尊到大马营军马场担任苑令的闲职。

    苑令是负责养马的芝麻小官,级别比县令还小,让一个当今驸马和世袭侯爷担担任如此不入流的小官,在当时的长安也是轰动一时的大新闻。

    公主照例一哭二闹三上吊。

    赵钦却兴奋不已,如脱笼之鸟,纵马于绿意如海的河西草原,真特么痛快!

    这里是冠军侯霍去病横扫匈奴的英雄之地,也是自己的祖父赵允国击败反叛羌人的运筹帷幄之所。

    即使此刻,他无法上沙场杀敌,但也让他感觉自己放马的日子远胜过当皇亲国戚时百无聊赖的寄生生活。

    如今匈奴未灭,朝廷在日后战场中必然需要大批优质的战马。而作为从小就酷爱骑马,长大后又称为大汉朝骑术第一人的赵钦,对马匹自然是极为上心。

    来大马营草原后,他将整个生活重心都投入到经营马场中,每天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懈怠。

    在他的细心经营下,马场的马匹俊逸非凡,飞驰起来个个快如闪电。

    ……

    走出屋外,他抬头看了看天边,黄昏已近,一抹残阳浓烈似火,让这眼前这片大草原染上了一层莫名的悲壮之色。

    261名玄甲将士已手持大刀和弓弩与营外近500名羌人马贼怒目对峙,而上百名随军家属的老弱妇孺则已躲在木屋里瑟瑟发抖,不时传来孩子的哭声。

    残阳如血。

    残忍的白刃战一触即发。

第十九章 生死对决() 
赵钦的一双剑眉和四方国字脸像极了他爷爷一代名将赵允国,而位列大汉朝“麒麟阁十一功臣”的赵允国性格谋定而后动,素来以喜怒不形于色的沉稳气质征服了皇帝和手下的大汉将士。

    作为祖父衣钵的忠实继承者,赵钦从小就刻意锤炼心志,牢记先贤孟子的格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他目光从将士的脸上一一扫过,看到了勇敢和倔强,也看到了惊慌和绝望。

    从屋子到军营大门的距离不到两百米,他走得很慢,脸上不喜不悲,目光坚毅如铁,令军士们忐忑不安的平静下来,而他刻意拖着的大刀,刀尖与地面发出的摩擦声也让军士们战意瞬间沸腾。

    大战在即,首先要稳定军心!

    ……

    由于人数过于悬殊,困住汉人军营的羌人马贼都露出戏谑的笑容,这是屠夫看向待宰羔羊的特有表情。

    他们已经将营地团团围住,就连一只苍蝇都飞不出来。

    就在赵钦执刀走到队伍最前面时,马贼们潮水般向两侧移动,让开一条小路,路的尽头,一个头裹青帕,一身素衣的羌人提着弯刀缓步走了过来。

    他被布遮住一半的面孔看上去很年轻,步履无声无息,显得异常沉稳,一步一顿,竟然和赵钦是同样的节奏。

    “我们羌人有句古话:爱人和仇人的脚步都是一样的。”他开口道,一双深色的眼角充满笑意,慢慢将自己蒙嘴的面巾摘了下来,“赵大哥别来无恙?”

    “果然是你,狼烈。”赵钦呛一声把刀插入地面,叹了口气,“上一代人的恩怨,这么多年你还是放不下?”

    狼烈仰天发出刺耳的冷笑,眼睛盯着在赵钦的脸上,“我祖父狼何被你祖父赵允国斩杀,我父狼羽被你父赵卬擒到长安为奴生死不知,你让我怎么放下?”

    周边的羌人个个咬牙切齿。

    他这句话瞬间点燃了他们压抑已久的怒火,他们的父辈像这个年轻头领一样,大多也是死在汉军的刀下。

    “你祖父狼何本是先零羌首领,我大汉朝对他不薄,可是他却暗中勾结匈奴里应外合,妄图吞并整个河西。你父狼羽刺杀霍去病将军,被我父所擒,发配为奴已经是莫大恩赐,而且我朝元帝陛下继位后大赦天下,你父早已脱离奴籍,不知所终。至于你狼烈,你应该记得,我曾经放了你三次,就是为了让你放下以前的恩怨,让我们羌汉和睦相处。”

    赵钦说这话时,语气平静,没有故意显摆之前施恩时的高高在上姿态,更没有此刻面临绝境时的卑躬屈膝。

    自古英雄惜好汉。

    狼烈没有掩饰对赵钦的好感,也感激对方曾经三次放过自己,可是好感对于他三代累积的仇恨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赵大哥,谢谢你当年放了我,所以你这营里的老幼妇孺,我可以不杀,但你们这些拿刀的男人,今天都必须死!”狼烈吐字清晰,居然是标准的汉话。

    赵钦微叹一口气,抽刀在手。

    刀尖指向狼烈那张可以迷倒一堆少女人的英俊脸庞,豪迈地一笑:

    “我这把环首军刀曾经败过你三次,你是一个人上呢,还是一起上?”

    狼烈为人心高气傲,对待这样的人,赵钦自然选择用激将法,只要单打独斗,他有信心擒贼先擒王,然后用他作为人质,掩护军营的人安然撤离,

    虽然几年来,作为大汉驸马的他当的是只是养马的闲职,可是暮鼓晨钟,他都要驱马到草原上练刀,所以他的刀法不经没有退步,反而比之前更精进。

    “哈哈哈!”

    狼烈突然仰头大笑,“赵大哥,激将法用的不错,你还真懂我呢,就知我好这一口,我还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是想用你们汉人最喜欢用的擒贼先擒王是吧,当年我爹就是这样被你爹拿下。”

    如果是旁人被如此看穿,多半会惊慌失措,而赵钦声色不变,执刀的手一动不动。但内心波澜翻滚,这狼崽子果然长大了,居然会读心术。

    就见狼烈用左手徐徐拆开额上的头巾,抖了抖一头潇洒的乌发,目如利刃,盯着赵钦的眼睛缓缓笑道,“竟然赵大哥想单打独头,我就成全你,对于一个快要死的人,我一向是很大方。”

    他弯刀一扬,请!

    ……

    暮色渐深,太阳已没入地平线。

    绿色环绕的军营一片寂静,草风吹拂在每一人的脸上,敌我双方一动不动,连小孩子也被这肃杀的气氛吓得不敢啼哭,每个人都屏住呼吸,看向场中。

    一场杀戮即将展开——

    先出手的依旧是狼烈,他无论什么事都喜欢先声夺人,力求在气势上就要压倒对方,他弯刀横扫后又上下一挑!

    赵钦连退三步,一刀格挡。

    他和狼烈相反,他们赵家刀法,讲究以退为进,用示弱的方式去滋养对方的娇气,同时消耗对方的体力。

    铛铛铛!

    两刀相碰,激起一串火花,震得赵钦手臂隐隐作痛,他暗暗心惊。这狼崽子力气竟大了不少。之前拼刀,这小子可是以灵巧见长,力气明显比自己弱上一分,没想到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如今居然在力气比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面色凝重,将刀握得更紧。

    几次刀刀交错之后,狼烈不慢反快,弯如斜月,快如疾风,从各种角度或削或劈,不断地寻找赵钦的破绽。

    而赵钦依旧采取被动的守式。

    看着赵侯爷节节败退,军营将士们的心都纠紧在一起,额头汗滴滚滚而落,而对面的马贼们则是欢声雷动。

    任他排山倒海,赵钦心如止水。

    他爷爷在他小时候亲自指点过他刀法,要他以静制动,以慢制快,待到对方一而再再而三久攻不下心浮气躁之时,你再猝然出手,一击必中。

    果然,在几个呼吸之后,当两把刀再次撞击在一起时,狼烈的刀明显有些把持不稳,赵钦心中暗喜,这是说明对方呼吸已经跟不上他的节奏。

    他突然反手为攻,一刀斜刺狼烈的手腕,只要击中狼烈刀必然掉地,然后再欺步上前,用刀抵住他的脖子,将他制服。

    不料,刀尖还未触及对方手腕,狼烈的弯刀却主动脱手,赵钦一愣,也就在这分秒间,狼烈脚尖一跳,将落在地上的弯刀箭一般踢向赵钦的面门!

    “嗤”一声他额头一道血线飙飞出去!狼烈飞起一脚将他踢翻在地!

    等赵钦挣扎起身,手中的大刀早被狼夜大笑着一脚踩住,一柄雪亮的弯刀像冰一样顶在他的咽喉。

    赵钦心中一阵苦涩,现在知道,之前那狼崽子是故意卖个破绽,然后再趁自己愣神的瞬间,出其不意反而先制住自己。

    看来还是自己太自信了!

    ……

    “赵侯爷!赵侯爷——”

    将士们眼眶欲裂,侯爷虽然贵为驸马,平时却爱兵如子,极为宽厚,深得将士们忠心爱戴,看见侯爷受伤倒地,他们心如刀割,纷纷嘶吼着直冲过来,却被一群羌人挥刀乱砍,顿时血洒一地。

    眼看一场混张就要开始,单腿下跪的赵钦大喝一声:“你们别动!”

    要以少胜多,混战是最愚蠢的选择,没有任何章法和策略就意味着全军覆没,但此刻还有别的办法吗?

    赵钦心如电转。

    心想,唯一的希望就是保存实力,拖延下去,郭子不是在外巡视马群吗?希望他看到这边情形,不要声张立刻去张掖带人来支援,这样大家才有一线生机。

    拖延……

    赵钦眼前一亮,慢慢举手擦去额头上的血,嘿嘿道:“果然年少出英雄,可是我还是不服,你知道我在大汉朝骑术第一,你敢不敢骑在马上和我一战?”

    “第二次激将法吗?”狼烈笑道,平静地看着赵钦的侧脸。

    “怎么,终于不敢了?”赵钦露出玩味的表情,送开握刀的手。

    狼烈不说话,将弯刀从赵钦脖子上慢慢移开,手腕一转,刀在空中划出一个漂亮的弧度,指向一匹骏马,“请!”

    羌人马匪轰然骚动,“大当家,别上这厮大当!汉人狡猾,他骑马跑了!”

    他们怒吼着要围上来。

    狼烈刀一挥,喝道:“退下。”

    “就算全天下的人会跑,他都不会跑,狼烈笑道:“因为他是赵允国的子孙,他怎么舍得丢下自己的将士独自逃生?”

    他脚一挑,将刀踢还给赵钦。

    赵钦往下腰捡起刀,抖了抖刀上的沙尘,肋骨突然一阵剧痛,这才苦逼地发现自己断了一根肋骨,咳咳,这狼崽子那一脚踢得还真狠!

    他吐出一口血水,心里第一次感到不安,在颠簸的马上肋骨一定会更疼吧,预想以自己这样的状态,只能发挥骑术三分之一,但我老赵家的子孙绝不会是孬种,无论成败,去拼命尽全力!

    他拖着大刀,步履安详地向战马走去。

    狼夜翻身上马,右手高举战刀,冲赵钦致敬,刚才对方表情的变化尽收眼底,从不安到悲凉再到决绝,最终浑身蔓延出视死如归的气势,这样身处绝境而巍然不屈的敌人,值得他这个羌人尊敬!

    ……

    此刻夜幕已经降临,黛蓝的天空笼罩草原,满天无声的星月让这片大地宁静而安详,风温柔吹拂着骏马的鬃毛,却驱散不了这里即将开始的血腥。

    人类就是这么可笑。

    总在大自然万物合一最温情的时候,做出自相残杀的愚蠢举动。

    火把燃起,马灯高举。

    人群默然让开一条路,让两位骑士奔赴碧绿的草原,去一决生死。

    究竟谁会把一腔热血化作这片广袤草原的肥料呢?

第二十章 大风起兮云飞扬() 
赵钦控马缓步来到众位将士面前,下一战,自己很大可能死于对方的弯刀之下,他不能一句不说就走。

    在熊熊燃烧的火把下,他看到的是一群悲沧欲哭的脸,他知道他们不是舍不得他们自己的命而是舍不得他自己的命。

    古人说:士为知己者死。

    赵钦在这些泥腿子中间,从来不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因为他祖父的出身其实也十分卑微,所以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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