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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开心农家乐[重生]-第14部分

小说: 开心农家乐[重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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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凯丰对今年的红薯不太满意,都太大。大号的红薯只能放在地窖里留着慢慢吃,或者以后卖掉。他很想要比较小的红薯。

    不止杜凯丰想要,村里人不少都想要。杜满经常会过来帮忙,回家的时候运一些红薯藤和表面有伤痕的红薯回家。他说起小红薯,也是忍不住的流口水。

    那种比手腕细的红薯,挖出来之后就放在田里,白天太阳晒,晚上要经霜。就这么在田里晒过几天,红薯会变的有些软,这就好了。晒好的红薯放在大锅里蒸,里面的红薯肉能流动,撕开一个小口,能把整个红薯肉都吸出来。

    这种红薯特别特别甜,杜凯丰的族叔跟杜凯丰说过好几次。说比他们吃的糖果要甜很多,现在的巧克力枫糖什么的,都不如这种红薯好吃,又香又甜,天然的味道,说起来挺令人怀念。

    杜凯丰晒好的第一批红薯不多,只给村子里的人每家送了几个,其它送的都是大红薯。

    郑立年纪还小,特别爱显摆。平时玩游戏闯关了要在朋友圈里炫耀一下,吃到什么好吃的更是少不了发几张照片过去。杜凯丰偶尔看过几天,下面的评论都是骂他的,总是拿这种他们吃不到的东西来馋他们。

    挖红薯期间,山上的小枣也一批一批的成熟。杜凯丰跟郑立每天干完农活,都从田里摘一篮子红枣回去,自家吃点,再给邻居们送点,也不剩多少。

    三毛很不满意,这种枣子这么好吃,竟然就这么吃了。拿去卖才能赚钱,这个笨蛋主人,平时脑子不是挺灵活的,怎么突然就不好用了。

    杜凯丰跟三毛的观点不同。他的人生目标是舒舒服服的过日子,一边把周围的环境打造成自己喜欢的,一边顺手赚钱。赚钱的事情对他来说并不是那么重要,先让自己过的舒服才最重要。

    金丝小枣好吃,郑立一家喜欢吃。大毛二毛三毛也都喜欢吃,那就该好好吃,而不是拿出去卖掉。这么点枣子,卖不了多少钱,还辛苦,吃了多省劲。

    这一天杜恺裕接到一个奇怪的电话,说是杜凯丰以前的同事,要预定几斤杜凯丰的金丝小枣。

    杜凯丰摘的枣子,几乎都是当然吃完,不会剩下。那个陌生人预定了五斤金丝小枣,杜凯丰要攒一两天才能攒到五斤。

    而杜凯丰的那个同事,恰好是杜凯丰能拿出枣子的日子,日子定的有些巧。杜恺裕和饶敏都有些奇怪,他既然知道杜凯丰有枣子,应该跟杜凯丰有联系,怎么又找他们预定枣子。

    杜凯丰跟这个同事并没有联系,虽然不愿意,但是杜凯丰也没想过要拒绝。杜恺丰记忆里完全没有这么个人,他一直想到夜里十二点,也没想起这个同事的任何信息。

    “咦,哥你昨天熬夜啦。”郑立经常熬夜,很熟悉这种熬夜过后的状态。

    “嗯,没睡好。”

    “嘿嘿嘿,说什么没睡好,是偷偷玩游戏了吧,我也玩到十一点多。”郑立悄悄的跟杜凯丰说。在郑立看来,杜凯丰能有这么好的游戏技能,绝对不是凭空来的,也是修炼多年炼成的。但是杜凯丰平时白天几乎不碰手机,只能是晚上偷偷的晚。

    “嗯。”杜凯丰也没想辩解什么,其实他现在所进行的人生,也就是一个游戏。只是跟一般人反了过来,不是人进入到游戏世界,是游戏世界里的人进入到人间。

    “今天去摘枣子,最近两天枣子都不吃,留下来。”

    “为什么,我什么也没干。”郑立很反对这个惩罚。别的不说,现在郑立每天早起的精神支柱就是果园里的水果们,尤其是金丝小枣,那个香,那个甜,那个好看不行,要流口水。

    “有人预定了五斤金丝小枣,我估计了一下,除了大毛二毛三毛吃的,差不多两天才能攒够。”大毛二毛三毛平时很喜欢吃这个,不能断了它们的。

    “人不如狗,人不如狗啊。”郑立十分感慨,自从他来到这里,不止一次这么感慨。尤其是看到三毛在桌子上挑菜的时候,几乎让他怀疑人生,当人有什么好,还不如一只猫。

    如果三毛知道了他这个想法,肯定会冷哼一声。告诉郑立,如果想当猫,他愿意把这个名额给他,尼玛每天都会变成猫简直烦死人,要不是白天能变回人,他绝对要自杀。

    两天之后,杜凯丰的金丝小枣攒够,让郑季军他们带过去。杜凯丰原本想去见见的那个没什么印象的同事,后来怕不认识人太尴尬,而且人家也不是特意来找他的,索性就没有去。

    这一天,江口县多了一个特意来买枣子的年轻人,顺着堂哥给的地址,董博闻来到杜恺裕的小饭馆。小饭馆地方不大,门口不太整洁,屋子虽然收拾的干净,但是也有不少地方破损,看起来就是一个又脏又破的小饭馆。董博闻很不了解,为什么堂哥非让他到这里拿枣子,想吃什么没有,非惦记这么点东西。

    杜恺裕跟饶敏在外面做生意那么久了,这么点眼力劲还是有的。看董博闻的表情就知道他嫌弃这里,他们倒是也没什么奇怪,毕竟董博闻看起来就像是有钱的公子哥,看不上这里也是应该的。

    虽然能理解董博闻的想法,但是杜恺裕也并不喜欢这个年轻人,把枣子递给他,也没说钱的事情,就急忙把人送走。

    “这是金丝小枣的钱。”董博闻把钱放下。

    “不用,不用,你跟小丰是同事,怎么能收你的钱。”杜恺裕急忙推辞。

    “就因为是同事,才更要支持他的事业,你们拿着吧。”董博闻把钱扔回桌子上,拎着枣子转身就走。

    杜恺裕跟饶敏也没留他,对他们来说一斤枣子两百块钱很贵,但是对董博闻来说,可能这么点钱根本就不算什么。

    下午杜恺裕特意去找了杜凯丰,跟他说起董博闻的事情。说起董博闻的长相,杜凯丰总算有了点印象,董博闻还是真他同事,只是两人从未见过面,怪不得记忆中没有任何他记忆。

    董博闻是董博言的堂弟,是一个分店的总经理,因为隔的比较远,董博闻上班也不是很积极,所以他们从未见过。

    “大老板的弟弟,是个有钱人,怪不得那么有钱。”杜凯丰所在的客归酒店,是全国性的高档连锁酒店,住一夜要好几百,总裁的弟弟肯定也很有钱。

    “嗯。很有钱,不过他有钱是他的,咱们不能要。我等会去问问他的账号,把多余的钱给他打回去。”

    “那咱们这个金丝小枣要卖多少钱?”杜恺裕有些发愁定价的问题。因为他们这里是金丝小枣的产区,所以金丝小枣的价钱并没有很贵。比较好的三四十,不太好的十几块钱一斤都有。杜恺裕觉得杜凯丰的金丝小枣特别好,一个一个都长的跟艺术品一样,这么好的小枣,卖四十块钱略有点亏。

    “六十六吧。”这个数字好听又吉利。

    “贵了点吧?”杜恺裕听到这么高的价钱又有点担心,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买。

    “那就明年再看看,董博闻反正也不差这个钱,就先这么定着吧。”今年就卖这么五斤金丝小枣,买的还是有钱人,价钱怎么定都不会有人反对。

    董博闻离开之后,再没有消息。杜凯丰心里担心的事情,也终于慢慢放下。他跟杜恺裕很多年没见过面,有些变化也是正常的,杜恺裕应该不会怀疑他。如果是那些朝夕相处的同事,看到他这么大的变化肯定会怀疑他。还好董博闻跟他不熟悉,几乎算是陌生人。

    但是董博闻的来意让他琢磨不透,真的为了金丝小枣来的?这不太可能。

20。被嫌弃的南瓜() 
好在董博闻后来没什么动作,杜凯丰就当他是为了金丝小枣来的。om

    田里的红薯的不到半个月时间就全部挖完,树上的金丝小枣也全部染红。算起来,杜凯丰今年也算是个丰收年。烤红薯卖生红薯小半个月下来竟然也赚了一两万,关键红薯还没卖出去十分之一。

    收完红薯之后,田里是大片大片的南瓜。这里的习俗就是在红薯田里套种南瓜。跟红豆一样,也是隔几米种一颗,不会影响红薯的生长,南瓜也会长的特别好。

    杜凯丰田里的南瓜长的不是一般的好。几乎每颗南瓜都结了三四个大南瓜,全都摘回去也有几千斤。杜凯丰厨艺差,除了熬粥,再不知道南瓜的吃法,对着田里的南瓜发愁,这么多吃不完,卖肯定也不好卖。

    好在南瓜储存的时间长,耐放,也能慢慢吃。杜凯丰打算每天给杜满家送点,到年底换点猪肉吃。猪肯定不嫌弃这些南瓜,吃了南瓜以后,猪肉也会更好吃。

    郑季军夫妇知道杜凯丰的想法连续念叨了他十几个小时,街上的南瓜可比红薯贵,他到底是怎么想的,竟然想拿这个去喂猪。

    杜凯丰这么想,还是受了村里人的影响。老人们都不爱吃南瓜,说这是给猪吃的。再加上杜恺丰不爱吃南瓜,对南瓜的印象就更不好。当初种南瓜,也是受老黑叔的影响,跟老黑要了一些种子种下,因为对南瓜太不在意,所以也不在乎南瓜的价钱。

    这次南瓜不受杜凯丰待见,所以卖价便宜,街上南瓜一块五一斤,他家的南瓜也卖一块五一斤,要不是郑季军强烈反对,杜凯丰原本是想定价一块五的。om

    郑季军觉的杜凯丰乱来,这么好的南瓜,竟然卖这么便宜。但是杜凯丰坚持如此,他也只能按这个价钱卖。

    南瓜又甜又糯,饶敏试着用南瓜熬了一锅粥,当成赠品,一人送了一碗。下午学生们就闹着要喝粥,也不管饶敏他们店里卖不卖粥。没办法,饶敏和杜恺裕只能去买了材料,熬上一大锅粥,放在门口卖。

    他们实在太忙,也顾不上卖粥,就放个牌子在前面,写着粥一块钱一碗,想吃的人自己盛。

    等学生们上课之后,饶敏跟杜凯丰把卖粥的钱数了一下,竟然有三百多。熬这么一锅粥,米最多用十几斤,南瓜倒是切的多,因为杜凯丰说卖不掉。

    因为以前游戏里没有这个种类的粮食,再加上村里人对他的影响。即使郑季军的南瓜卖的很好,供不应求,杜凯丰也依然觉得,南瓜不是什么好东西,卖不出去。

    南瓜(我冤枉,我委屈)

    杜凯丰很固执的嫌弃南瓜,固执的有些让郑季军想不明白。为了不让杜凯丰跟钱过不去,郑季军经常会给别人推荐南瓜,几天之后,还真让他推销出一个大单。

    有一家甜品店买过一个南瓜之后,又过来询问过郑季军,说如果南瓜一直是这种质量,他们每天能定十几个。

    虽然要的南瓜数量不多,但是固定,算下来也有不少钱。

    郑季军跟甜品店再三确定,确定了订单之后。回去跟齐秀萍说起这事,两人心情都特别好,他们很不明白,为什么杜凯丰偏偏就觉得南瓜不值钱,这么好的东西,怎么能不值钱!

    杜恺裕倒是理解杜凯丰,说起小时候。那时候兄弟两个都很小,家里穷,种的红薯能做成淀粉卖出去,南瓜却不行,只能留着自己吃,一年总有那么两个月,要天天吃南瓜,吃的太多,吃伤了。其实杜恺裕也不喜欢南瓜,今天熬的南瓜粥,他全程都没有碰。

    “就算这样,也不能跟钱过不去啊。”齐秀萍比他们年纪大一些,很理解这种想法。看不惯南瓜也没什么,但是也不能这么糟、蹋南瓜,这可都是钱啊。

    “他还小,不懂事,舅舅舅妈平时多说说他。”杜恺裕喊郑季军和齐秀萍回来也有这个意思,毕竟是长辈,不仅能帮忙照顾杜凯丰,也能帮忙多管教管教他。

    “小丰别的都好。”齐秀萍先说了,她回来以后,杜凯丰对他们夫妻很照顾,根本不像是请回来的工人,对他们一直都是长辈的态度。

    第二天郑季军去送南瓜的时候,店员跟他确认了买南瓜的人名,直接就让他把南瓜放到后厨。

    后厨里有几个学徒,还有两个甜品师傅,看着南瓜松了一口气。南瓜还好,总能做出几道甜品。

    一直到中午,甜品店的老板才慢悠悠的过来,是一个中年胖子。老板叫梅乐,爱好吃。热衷于寻找各种好吃的,他最喜欢吃甜品,所以才开了这么一家甜品店。

    梅乐正常上班,甜品店只是副业,他是为了能吃到自己想吃的东西,才会想着开一家甜品店。原本只打算自己乐呵,不过后来口碑名声慢慢传出去,每天也能接到不少客户。

    但是甜品店依然入不敷出,因为这里的老板,经常会异想天开,买各种食材来让师傅做成甜品。几乎每天都会有人送各种各样的东西到甜品店里,很多食材过几天就会被丢掉,服务员几乎都麻木了。

    这次还好,只是送了南瓜。梅乐到了之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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