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龙雀-第2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打五十大板,两人明日停食,训练加倍,其余参与者每人负重多跑十里路。
反正最终结果都是一起受罚,唐霄不明白蒙恬为啥还要追究责任,完全是多此一举,根本没有什么意义。
扶苏回来的时候将赵政的赏赐结果也一并带来,爵位没有变动,因为唐霄在此此之前就已经是伯爵,不满十八岁的伯爷自大秦立国以来还是头一回,在往上升就不是赏赐,而是捧杀,深谙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道理的赵政自然不会做出这种蠢事。
赏金万两倒是确有此事,不过却被蒙恬以保管为由,全部拉回了自己府上。虽然唐霄知道蒙恬不可能吞下这笔钱,但亲耳听说自己的钱进了别人家库房,依旧心痛的无法呼吸。
除此之外还有个好消息,赵政把原先收去的自家土地,作为这次解决战马损耗问题的赏赐一并还了回来,一想到又能躺在藤椅上看着一望无际的麦田,享受风吹麦浪的美景,唐霄晚上睡觉差点没乐醒。
因为蒙大胡子的注意力一直集中在受罚的这群人身上,所以甲什今天的训练异常轻松,既不用担心时不时地加些项目,又不用担心不经意间抽过来的鞭子。看着校场上被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战友,都暗自庆幸当时没有一时脑热参与进去,当然主要还是因为没有力气。
蒙大胡子着重照顾李超和吴海,两个人都是狠人,连受罚都在暗中较劲,李超是纨绔不假,但毕竟出自军武世家,即便终日混迹于花街柳巷,身体素质依旧没得说。
至于吴海,唐霄打听过,他和弟弟吴山也就是昨日与之配合的那个健壮少年,是蒙恬从北疆带回来的,所在的村落在罗马人打秋风时屠了个干净,兄弟二人当时躲在地窖侥幸逃过一劫。别看其貌不扬,体型不显,但无论是体力还是毅力都相当出色,似乎比李超还要强上不少。
唐霄哪里知道,吴家兄弟之前在北疆虽然没有正式加入蒙家军,但凭借对地形的熟悉,一直在军中担任斥候一职。若非有他二人领路,蒙氏兄弟奇袭罗马大军后能否安全脱身,还是个未知之数。
和大部分新兵不同,吴家兄弟是真正上过战场的,也曾沾染过鲜血,也曾手刃过仇敌,有军功在身,按大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来分,年纪轻轻就已是第三级爵簪袅。
李超起初还能勉强跟上吴海的节奏,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就逐渐变得有些力不从心,到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的背影不断远去。
看到两人之间的差距悬殊,唐霄这才明白蒙恬的险恶用心,吴海之前在北疆的时候就跟在他后面,估计早已适应这种高强度的训练。在这件事的处理上蒙恬看似公平公正,实际还是有所偏颇,即便李信和他是莫逆之交,依旧不能阻止其护短。
当所有的训练和惩罚在一片哀嚎声结束后,蒙恬宣布了有史以来最令人兴奋的一则消息。
“明后两日休沐,今晚就可以离开军营,最迟后日开始训练前归营,后果自负。”
鬼才愿意待在这个破地方,蒙恬话音刚落,人群顿时作鸟兽散,那些原本躺在地上不愿动弹的人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一个跑得比一个快,一眨眼的功夫就没了人影,只留下校场上漫天飞舞的尘土,看得唐霄在原地目瞪口呆。
和扶苏等人约定好明天相聚的地点,唐霄腆着脸跑到蒙恬跟前,搓着手掌说道:“大伯,小侄想跟您商量件事。”
蒙恬似乎预料到唐霄接下来想说的话,掏出一块令牌扔到他手里说道:“我知道你小子想干什么,拿着这个自己去马丞那里领。”
“大伯真是神机妙算,小侄对您的敬仰简直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唐霄把令牌装进口袋,昧着良心恭维道。
蒙恬对唐霄这番俏皮话很是受用,听得笑容满面,却故意没好气地说道:“别跟我来这些虚头巴脑的,我看着你从小长大,你屁股一撅我就知道你是要拉屎还是放屁。”
低俗!粗鄙!
唐霄在心里对着蒙恬狠狠地竖了根中指,不过表面上还是得笑嘻嘻地回道:“那小侄就先告退。”
“滚吧。”
拿着蒙恬的令牌,唐霄从马丞那里领了一匹马,临走前,五十多岁的老倌三番两次交代,说这是战马,属于军资,每一匹都记录在册,可不敢有半点差池。
使出一记声东击西,才从老马丞的喋喋不休中摆脱出来,军营中除了训练骑术其他时间一律不准纵马。按捺住内心的激动,快步走出军营,翻身上马,扬鞭落下,一声嘶鸣响起,在皎洁明亮的月光之下,唐霄正朝着咸阳城飞奔而去。
第41章 偷娃贼()
作为大秦最精锐的军队,西北牧场每年产出的马匹都会优先供应蒙家军,因此蒙家军中的战马无论是体力还是耐力皆属上乘,每一匹都极为珍贵。这也难怪马丞会对唐霄千叮咛万嘱咐。
紧赶慢赶唐霄终于在城门关闭前入了城,虽然已近戌时,街道上依旧灯火通明,热闹非凡。
酒楼派出自家的胡姬站在门口,用漂亮的脸蛋妖娆的身段吸引着来往的路人,赵政说“大秦国土之外,皆为蛮夷”,罗马人是胡人,波斯人也是胡人,只要不是大秦人都是胡人。
不过还真别说,这些胡姬跳的舞的确好看,因为她们懂得如何利用自身优势去抓住他人的目光,勾起男人内心深处对原始诱惑的冲动。
唐霄只看了两眼就牵着马匆匆离开,倒不是说有多正直,主要是感觉鼻子里似乎有股热流即将喷涌而出,再不走就要出洋相了。
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可爱的小丫鬟,萌萌的熊大熊二,调皮捣蛋的小雀儿,额,这个就算了,唐霄内心的激动又增加了几分,不由得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可没走两步,就发现无论如何都拽不动身后的战马,扭头一看,只见它正对着路边一个摊位上的吃食大嚼特嚼。
小贩一时之间也没反应过来,呆呆地愣在原处,谁能想到平白无故会突然冒出一匹马,还当着自己面吃自家的吃食。
战马和小贩见唐霄回头,目光齐刷刷地看向他,战马还把自己正在吃的东西用嘴巴往边上推了推,示意唐霄也一起吃。
哥们儿,现在可不是讲义气的时候,唐霄不动声色地摸遍全身,结果悲催的发现一个铜板都没有。两人一马,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赔钱!”小贩深谙先声夺人的道理,一声低喝,饱含怒意与悲愤,企图在气势上压倒唐霄,让其乖乖交出赔偿的钱财。
唐霄哪会被这种小伎俩吓到,不甘示弱地虎躯一震,把一条腿搭在桌子上,用大拇指指着自己,语气嚣张地问道:“你可知我是谁?”
小贩闻言仔细打量了唐霄一番,见这位郎君虽然肤色黑如焦炭,却是一表人才气度不凡,身上的衣着看起来也不似普通货色,像是出自大户人家,不过还是摇头说道:“不认得。”
“当真不认得?”唐霄把脸凑到小贩跟前,难以置信地追问道。
小贩害怕自己得罪贵人,凑上去睁大眼睛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最终依旧摇了摇头:“真不认得。”
“不认得就好。”
听到小贩的肯定回答,又见战马吃得差不多,小声地嘀咕完这句话,唐霄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跨上马背,鞭子忙不迭地抽在马屁股上,战马吃痛飞奔出去,转瞬之间就消失在街尾。
听到身后不断传来小贩的破口大骂,唐霄觉得自己真特么的机灵。
城内不准纵马狂奔,在确认小贩没有跟上来后,唐霄就下了马,牵着马朝着家中走去。
没有商铺的街道看不太清路,油灯在这个时代不是寻常人家能够用得起的,没人愿意将自家那点光亮借给过路的人照明。
一个月的高强度训练,硬生生的把唐霄从一个白白嫩嫩的奶油小生,变成一个皮肤黝黑的健壮少年,加上穿的蒙家军军服和挑的战马好死不死也是通体黑色,一人一马简直与黑夜融为一体,一路上不知道撞到多少行人。
有个醉鬼撞上唐霄后,居然顺势对他掏出自己的小兄弟,准备痛痛快快地放水,幸亏他视力够好,直接一记手刀砍在那人脖颈上,不然还没到家就得惹上一身尿骚。
嘭!
唐霄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被人撞到,每次自己看到人都会提前让开,但就跟见了鬼似的,对方最后偏偏还是会撞上来。
这回那人跑的速度太快,撞到唐霄身上竟被弹了出去,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唐霄挨了这一下也不好受,揉了揉胸口没好气地骂道:“大晚上的跑这么快,赶着去投胎啊?”
倒地那人脾气也是好,闻言急忙起身,不住地点头道歉:“对不住,对不住,我这有急事,实在没注意,您见谅,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您您在哪儿呢?”
一听这话,唐霄更是气得肺都快炸了,破口骂道:“瞎了你的狗眼,小爷我在这。”
虽然身上黑,但是唐霄牙口好,一口闪闪发亮的大白牙在黑夜里成了别人能够找到他所在的唯一标志。
“真的对不住,我这实在是有急事”
那人好不容易才找到唐霄,正说着话,突然从怀中传出婴儿的啼哭,那叫一个凄惨,唐霄这才注意到对方怀里还抱着一个襁褓。
“您看孩子都饿哭了,我得赶快回去让我家那婆娘给他喂奶。”听到婴儿的啼哭,那人的神色瞬间变得有些慌张,语气也有些焦躁不安,不过天色太黑,加上一时气急,唐霄也没怎么留神。
那人说完就要离开,唐霄却一把将其拉住:“有你这么做父亲的吗?带着孩子还跑那么快,也不怕伤着孩子。”
噌!
一道寒光掠过,只见那人不知从何处掏出一把匕首,眼中闪过一抹凶狠,猛地朝着唐霄抓着自己的那只手臂划过。
蒙大胡子的训练不是没用的,要搁一个月前,这一刀下去,唐霄十有八九得见血,搞不好这只手臂就废了。不过现在的唐霄在那人掏出匕首的一瞬间就反应过来,立时将手臂抽回,身子往后一退,与那人保持一段安全距离。
就在此时,远处接二连三地亮起火光,唐霄隐约听见有人在喊“抓贼”“偷娃”的字眼,再联想到面前这人的异常,他顿时觉得这件事情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
唐霄冷哼一声:“原来是个偷娃娃的贼。”
见有人朝这边赶来,那人不再理会唐霄,转身就跑。
唐霄差点在那人手上吃了苦头,以他那有仇必报的性子,自然不可能任由那人就此逃走,旋即翻身上马,赶到那人前面将其拦下,一脸戏谑地望着那人。但这似乎是无用功,因为那人根本看不到他的脸色。
第42章 陷害()
那人将匕首转过来对着唐霄,神情狰狞地说道:“我劝你最好不要多管闲事。”
唐霄嘴角掀起一抹弧度,冷冷地道:“放下娃娃,小爷饶你不死。”特娘的,终于有机会说出这句装逼话。
“找死!”
话音刚落,那人便低喝一声,举起匕首朝着唐霄刺来。
一般人面对手持利器的凶徒,都是下意识地避而远之,而经过蒙大胡子的摧残,蒙恬已经能够坐到面不改色,谁特么的会想到空手夺白刃居然也是训练项目之一。
躲过之前那一刀后,唐霄基本上已经了解对方的实力,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那就是战五渣。出刀没有力度,速度不够,毫无章法,漏洞百出,从豹军新兵营里随便拎出一个都能打得他毫无还手之力。
装逼就要装全套,见匕首刺来,唐霄一动不动地保持着高手风范,等到匕首近身,才撑起马鞍,伸腿一脚。
一个月的训练还是有些效果的,这一脚又快又狠,准确无误地踢在那人手腕上。
腕骨吃痛,一阵麻痹感传来,那人的匕首顿时脱手而出,掉落在青石板铺成的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知道自己不是唐霄的对手,那人抱着娃娃前冲两步,侧身一滑,竟直接从战马腹下穿了过去。
在新兵营被蒙大胡子翻来覆去地折磨,唐霄心里早就压制着一股无名之火,好不容易逃出来,回家路上还差点被人给废了。唐霄现在急需一个发泄对象,面前这人就是个再好不过的选择,可不能让他轻易逃脱。
那人刚站起身,唐霄便从他头顶一跃而过,为了孩子的安全,直接趁着对方还未反应过来,先将其怀中的襁褓一把夺过,紧接着就是一记干净利落的扫堂腿。
肉体砸在青石板上传出一声沉闷声响,唐霄上前用脚死死踩住那人,蹲下身子拍拍他的脸,语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