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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烽火逃兵-第24部分

小说: 烽火逃兵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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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夹再次空了,“装填!十五!”。弹夹越装子弹数量越少,没办法,打得快,装填可没那么快,拢共才两个弹夹交替使用,想让更多人装填也不可能。为了火力最大限度地持续,这就是最好的办法,是胡义从战场上滚出来的经验。

    这次胡义认为自己打中了五个,实际结果是三死三伤。

    第四次射击十五发子弹,胡义打了五个三连发,立即把机枪改成单发模式。没办法,为了持续性压制不中断,三连发点射方式也不能再用了,因为下次装填供弹数量会更少,胡义果断换模式。心里判断应该有三个目标不能动了,实际结果死了五个。

    “装填!十一发!”

    哒、哒、哒、哒……终于机枪变步枪了,不过好歹也比步枪射速高得多,到了这时候,下面的敌人居然只是零星地打上来几枪还击,弹着点散落在胡义附近,跳起几蓬土雾。胡义连眼都没眨,坚定地一发一发射击着。不是胡义不怕死,而是他不能停,一旦停下也许就前功尽弃了,敌人还击的精度和密度都不够,必须持续压制的势头,最大化扩大优势,所以胡义还没有缩下来的念头。

    到这时候,四十六个敌人伤亡了一大半,鬼子更是一个都没幸免,毫发无伤的只剩下十来个伪军,其他的都在地上呻吟哀嚎呢,哪来的斗志。真蒙了,偶尔还击的几枪也是恐惧中的下意识反应,何谈精度效果。

    马良还在他开第一枪的那个位置上没动,他没按胡义计划的初衷逃跑,这小子心里虽然有害怕但同时也有兴奋,他想伺机而动,他想力所能及的帮助胡义减轻压力,他想成为真正的战士,所以他一直紧盯着敌人却没走,眼见面前山谷中的形势越来越好,他的紧张感反而淡了。此时,他重新举起驳壳枪,一发,两发,三发地跟着打出去,越打手越稳,越打心里越安定,终于专注在射击中。

    罗富贵傻眼了,十几米外正在专注射击的胡义给他上了印象深刻的一堂课。我的姥姥唉,机枪原来是可以打成这样的?这是四十多个敌人不是面口袋,两个弹夹居然做到了几乎无间歇?在我手里是烧火棍,在人家那就是青龙偃月刀啊?跑?这还用跑么?眼看着几分钟的功夫下面的山谷里还剩几头烂蒜了?该是他们要跑了罢?

    罗富贵扭着脖子呆呆地看着胡义那副冰冷的脸,和他身边正在玩命装填子弹的两个羊角辫,彻底无语了,似乎再也听不到枪声,再也想不起恐惧,只是看着这一副不对称的完美画面,呆呆地看着……

第42章 战斗结束() 
山谷中这条小路变成了血色小路,死亡小路。大部分人都不会再动了,只有十多个受伤的还在路边惨叫哀嚎,翻来滚去。毫发无伤的最后一个伪军躲在身边的尸体后,已经尿了裤子,他早就崩溃了。事情发生得太突然,经过得太快,就这么几分钟,当他终于决定不顾一切的要逃跑时,他都不知道现在他是唯一一个还没中弹的人。

    他把麻袋扔了,他把枪也扔了,全都扔了,恨不能使自己轻快得像一片羽毛,立即被风吹走。他不管敌人的枪口在哪里,也不管敌人有多少个,他直接就站起来,他什么都不看,只是盯着来时的小路,开始没命地跑。

    他当了皇协军只是为了混口饭吃,为了吃饱,为了吃好,他和千千万万麻木的人们一样只是为了活着,这不是他想要的战斗,也不是他的理想。就因为害怕死亡他才参加了搜索队,躲避上战场的机会,却因此撞在枪口上了。

    哒那个催命的枪声又响起来了,一颗子弹擦着他的身边飞过,打在脚畔的路边,灰土飞溅。

    移动目标不容易打,虽然坡顶的胡义距离下面的小路也就百米左右距离,这一枪却偏了,没中。

    胡义机械地重新瞄准那个慌张奔跑的人影,再次扣动扳机。咔嗒卡壳了!这枚问题子弹的底火没能被撞针击发,卡在了弹膛里。哗啦哗啦哗啦胡义迅速反复拉动枪机,试图让这颗哑弹松脱出来。正在忙着,忽然下面传来啪啪两声枪响,在马良的驳壳枪准心里,最后一个还能跑的目标也消失了。

    胡义把机枪交到罗富贵手里,让他和小红缨继续留在坡顶上,自己下了山谷。

    马良站在小路上,拎着驳壳枪,看着近在咫尺的场面有点呆。我们做到了?战斗结束了?这是真的?看着重伤的敌人还在不远处呻吟蠕动,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战斗还没结束,把你的枪端起来!”听到胡义的厉声提醒,马良才回过神,发现胡义已经下了坡,来到这条血红的小路上。

    马良不明所以,却也听话地重新抬起枪口。不只是马良,山上的罗富贵和小红缨也不理解,这不是打完了么,枪都停了,只剩下几个受伤的还在那蠕动,根本也不可能再有什么威胁了,还等啥?尤其是罗富贵,这心里都长了草了,姥姥的,赶紧打扫战场啊,满地的枪支弹药不说,那些短命鬼的口袋里兴许还有不少大洋呢,居然不让我下去,你胡义这是要闹哪样?自己先捞一遍吗?急死人不?

    马良身在现场,眼看着胡义从地上抄起一支挂着刺刀的三八大盖,拉开枪栓看了看弹仓里的子弹,然后推弹上膛,四下里观察一遍,漫步走到战场一端,竖起刺刀,噗地一声刺入第一个尸体要害,然后拔出,再刺下一个,挨着顺序一个个地来。

    终于轮到了第一个伤者,是个伪军,右肩膀被子弹打碎了,仰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却看到正在频频滴血的刺刀挪到了自己的胸口。“哦,啊,饶命,我我我不是鬼子,我只是帮着抗东西的,饶了我啊,不要,不,我……啊”

    马良的眼皮看得直发跳,浑身发麻,胡义冷着的脸上毫无变化,对那凄惨的垂死哀求声置若罔闻,若无其事地把刺刀从已经静止的胸膛里拽出来,任鲜血从刀口里喷出,继续扎向下一个。不紧不慢地一步步往前挪,一个个地顺序进行,无论死活,不是胸口就是后背,刀刀心脏。他不像是在战场,不像军人,更像是一个工厂作坊里的工人,机械往复地重复着一个平淡乏味的工作。

    当胡义第四十五次拔出了刺刀,最后一个受伤的伪军已经爬出去了几十米,离开了这片正在汩汩流血的地狱一段距离,他的腹部中枪了,无法再站起来,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个恶魔不留活口地使用着刺刀,这血淋淋的场面使他哭了,他不想死,可是他站不起来,于是他就用尽力气地爬,一边哭着一边爬,他以为爬的越远就越安全,他以为只要自己爬得够远,就能逃离那个恶魔手里血淋淋的刺刀。

    胡义停住了,他没有去追那个已经爬出几十米远的躯体。此刻,不只是马良,连坡上的小红缨和罗富贵都长长地呼出一口闷气,瞬间放下了一直紧紧揪着的心。明明知道那都是敌人,但是他们三个观众潜意识里却开始同情这些人,也许是因为觉得胡义太狠,太麻木,也许是因为那些垂死的哀求和哭声触动了他们的心,不管什么原因,他们三个不约而同地感到庆幸,庆幸胡义的停下,可怜那个边哭边爬的家伙。

    啪枪声猛然敲醒了马良三人恍惚的神经,一颗子弹击中了那个伪军的后背,穿过了他的心脏,消失在地面,哭声戛然而止,只留下僵硬的爬行姿势。

    枪口的硝烟还没散尽,胡义摘下了枪上那把血红的刺刀,将刀身在一具尸体的后背上仔细抹了抹,擦去血迹,使它重新绽放出幽幽的金属寒芒。又扯下了尸体上的刺刀鞘拴在自己腰后,将刀入鞘。这才向坡上喊了一声:“还愣着干什么?下来打扫战场。”

    原来这才算是战斗结束罢!射击的时候马良只是觉得紧张,觉得全身僵硬,没有其他感觉,可是看完了胡义在眼前上演这屠戮一幕,和遍地血红,马良觉得腿软了,五内翻腾,不由自主弯下腰就跪伏在地上,哇地一口就开始吐,再也止不住。

    胡义都喊了话了,罗富贵愣是还没动。姥姥的,他不是人,他绝对不是人,他没长心,他是个恶鬼,十恶不赦。老子不下去,天知道他是不是魔障了,万一他眼睛一花给我也来一刺刀咋办?活生生的捅啊,血淋淋的扎啊,看得老子的心都快蹦出嗓子眼了,他还没事人一样。老子就是不下去,不明情况坚决不下去。

    小红缨有一颗孩子的心,她的心思不复杂,这血腥的场面的确使她惊恐和迷惘了,可是当胡义的喊声想起的时候,她第一个感到了欣喜。我们赢了!狐狸没死!敌人都死了!我们把敌人都杀了!我有一只勇敢的狐狸,一只凶狠的狐狸,一只天下无敌的狐狸!

    一对羊角辫迎风飘摆,屁颠屁颠地冲下了山坡……

第43章 收获() 
这是一个连胡义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战斗结果,他的初衷是把这支四十多人的搜索队击溃就算胜利,却没想到竟然打成了一场小规模的歼灭战。主因固然是地形优势和细节安排,以及胡义精纯的机枪操作技术,但也有很大的运气成分,鬼子数量少伪军居多也是原因之一,如果对方全是鬼子,胡义可能也不会同意打这一场,鬼子的单兵作战素养和伪军相比,那是有倍数级的差异的。

    收获,这个词不仅对农民意味着幸福,对所有人都意味着幸福。当胡义他们四人搜遍所有尸体,把战利品归拢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就像秋天的农民站在麦田边,觉得天空格外的蓝,觉得黄土特别的厚,早将还未散去的血腥味忘到九霄云外。

    十四支三八大盖步枪,十四把刺刀,三十二支汉阳造,八百多发六五型子弹,六百多发七九二型子弹,木柄手榴弹十二颗,九七手雷三十颗,十四顶钢盔,水壶挎包腰带子弹盒等等一堆。

    马良在忙着挑选挎包,然后往里面猛塞手榴弹;小红缨捧着一把把的子弹在犯愁,这么多也太沉了;罗富贵不甘心地把尸体又重翻了一遍,怕漏过任何一枚大洋。

    胡义没急着去看枪支弹药,在尸体堆里转悠了一会,终于找到了一双合脚的日式翻毛军鞋,厚实耐磨,直接就穿在脚上,系紧,把自己那双磨破的布鞋直接扔掉。在战场上,一双脚是头等大事,高于一切,这就是老兵和新兵的选择差异,看着不起眼,有时候却能决定生死。

    等胡义换好鞋回来,看着还在闷头忙得不知所措的三个人,无奈地摇摇头,走到了马良跟前,提着马良的脖领让他站起来。“行了行了,你小子快别扯淡了,站着别动,我给你安排。”

    马良听话地松开那个装满手榴弹的沉重挎包,笔直站好。胡义摘了马良腰间的破腰带,给他换上了一条日式军用皮带,皮带前面左右各挂一个三十发容量的弹药盒,后面挂个六十发弹药盒和刺刀鞘,从小红缨那挑出一百二十发六五口径子弹桥夹,一排排地装满马良的子弹盒,挑一把干净的三八式长刺刀给马良入鞘,然后把驳壳枪盒重新给他斜挎上,找两个空的军用挎包两侧交叉挂好,再挎上水壶,从地上捡了四颗木柄手榴弹,挨个拧开弹盖查看了一下,重新拧紧弹盖塞进马良身上的挎包。“四个就够了,装多了会成为累赘。”

    胡义犹豫了一下,又拿起两颗日式九七手雷,摆在马良眼前说:“鬼子这玩意除了比咱的手榴弹轻快点,就没啥好处了,杀伤范围小,没烟,最关键的是时间不准,长了是五秒,短了是三秒,你用的时候千万要留神,别拖延。”

    看着胡义把这两颗手雷也塞进自己的挎包,马良使劲地点点头:“哥,我记住了。”

    最后胡义挑了一把成色最新的三八大盖步枪,交在马良手里:“你小子好跑动,记住,以后要学会首先照顾自己的脚,有脚才有命,现在就去找一双合脚的鬼子鞋换了,然后到高处警戒。”

    看着胡义井井有条地帮自己拾掇完,此时此刻,马良心潮澎湃,莫名的激动。我马良是真正的战士了,全副武装的战士,瞬间觉得自己强大了,威武了,英俊了,不自觉地向胡义立正敬礼。在无名村的时候马良曾经向胡义敬过军礼,那是个偶然,可是这一次马良虽然激动却没糊涂,他愿意向胡义敬这个礼。

    马良前脚刚离开,小红缨就在一边喊胡义:“狐狸,你快来啊,你看这可咋办啊?这也太沉了!”

    胡义转头一瞧,这小丫头正坐在地上,皱着个眉头,跟前连手榴弹带子弹乱七八糟塞满了几个挎包,水壶腰带等等也挑出一堆来试图打包。

    每次看这小丫头胡义都想笑,真是无奈啊。“我就纳闷了,你一个小丫头片子,总搂着那么多弹药到底是为了什么?”

    “有子弹我才能偷偷地练习打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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