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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美利坚噩梦-第3部分

小说: 美利坚噩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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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他们并不打算遵守,既然闯入我们的狩猎区,就都是敌人。。。。。怕什么,他们又不是达科塔,”

    三根羽毛显然更适合做政客,几句话就把手下人的情绪挑动了起来,五个战士开始下马装填火药,原来他们并没有装弹,刚才只是做做样子,如果拉科塔人再勇敢一点直接开打,这些家伙就只能策马奔逃了,毕竟这种老式的前装长枪,可不是任何人都能在马上进行装填的。

    仔细地看着他们的装填步骤,黄厉攥着枪的手更紧了,这帮家伙要去打那帮拉科塔二傻的黑枪了,他可不会傻到去捡漏,但总的有个自卫的手段吧。

    “老爸,我走不动了。。。。。。我想骑马。”

    黄厉咽了一口唾沫,表情麻木地回话道:

    “宝贝,我们会有马的。”

第二章 英姿飒爽的土着() 
“砰!”

    远处的一声枪响让正背着女儿朝南赶路的黄厉停下了脚步,他回头望去,发现了令人心跳加速的一幕,那五个该死的拦路者干翻了一个拉科塔人,正发出怪叫高举着手中的长枪反向朝着他冲来。

    “该死的!”

    这里可是大平原,唯一的办法却是继续趴下,可从对方那声大喊中,他知道今天绝对无法善了了。

    “白人!是白人!”

    “杀死白人!”

    “呕欧欧欧!”

    他很想解释自己是黄种人,可对方怎么看都不像是愿意和他平心静气交流的角色,没有办法啊,放下燧发枪,打开牛角火药筒,倒入火药,从弹药盒里取出铅弹,抽搐枪管下的通条,放进去用力戳几下,顺手把通条插在草地上,这是他个人发明的简化步骤(也许不是),深吸一口气,把火药倒入击锤前的火药池,闭锁,举起来,瞄准冲在最前面的三根羽毛。

    “他有火枪!”

    “我们有五个人!他只有一个!”

    三根羽毛大喝道,在300米开外的距离上,滑膛枪命中的几率简直就是一个笑话,可他千算万算,却少算了一样,这个男人,这个身高明显比白人还要高大的男人,可不是白人,同样,也不是一个只能把滑膛枪控制在100米射程的凡人。

    “鹰眼射击瞄准中,目标:克劳人,自动校准,鹰眼射击准备中。”

    “piu吧!”

    一阵白烟冒出,克劳人实在搞不明白这个傻乎乎的白人为什么敢在这么远的距离上开枪,他不知道这样的距离上,燧发枪根本没有命中率吗?难道这个白人被吓傻了,开始盲目射击?

    却看见他打过一枪后,竟然又在装弹,难道他是傻子吗?

    “喔喔喔喔!”

    克劳人发出了怪叫声,这是他们在给自己打气,美其名曰是克劳人的战吼,其实听起来就跟鹿鼎记里野人抢亲时的喊声没什么区别,随着距离的缩短,那个白人用了半分钟的时间装填,举起枪却不射击,还在瞄准他们。

    “果然是吓傻了!”

    克劳人自信满满地开始端枪瞄准白人,三声枪响后,果不其然没有击中那个白人,不过对方也在同样的距离上开枪还击,应该。。。。。。

    “piu吧!”

    第二声枪响后,冲在最前面的两根羽毛终于发现了不对劲,他回头望去,只见身后的同伴同样在回头张望,两匹孤零零的杂色马朝着侧面跑去,而上面的三根羽毛和那个最小的带出来尝鲜的一根羽毛都趴在了草地上。

    “邪神,他被邪神附体了!”

    这是两根羽毛唯一想到的答案,并且大声喊了出来,这可不是他胆小懦弱,身为一名克劳族的勇士,怎么可能怕死,只不过对方被邪神附体了,身为凡人的他们用屁股想也知道不是对手,然后他们就展现出了印第安人的最高超马技------走为上计,朝着东面逃去。

    “老爸,你玩的是什么,声音好大。”

    尽管黄厉要求女儿蒙住耳朵,但枪声还是把小丫头给弄懵了,黄厉刚想和女儿解释一下他刚才只是玩了一个无伤大雅的游戏,可那八人团又紧随其后地撵了回来,让他紧张地重新装填瞄准。

    “白人,别开枪,朋友!”

    冲在前面的三根羽毛竟然会简单的英语,他努力挥手希望获得刚才这个大发神威的白人谅解。

    克劳人刚才杀死了他们的一个同伴,他们想要报仇却无法与火枪对抗,然后,他们就远远地看见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白人有如神助地干掉了那个克劳人的骄傲------荒野之狼。

    好吧,也许只是骄傲之一,毕竟克劳人这种小部族和他们不一样,能够杀野牛的猎手已经足够骄傲了。

    “收起你们的弓箭和长矛,我们就是朋友。”

    黄厉一出口,脑海里就出现了语言选项,对方是拉科塔人,说的是拉科塔语言,是苏族的三大主要语言之一,然后,为了表示善意,他选择了拉科塔语。

    “大灵啊,一个会母语的白人!”

    三根羽毛激动的差点从杂色马上摔下来,印第安人中有人会英语不奇怪,毕竟他们有求于白人,需要从他们那里换来威力巨大的火枪,可白人,一直以来都歧视印第安人,很少有人会学习印第安的语言,即便是有,也是一些卑鄙的财宝猎人,为了贪图他们土地周围的黄色石头,对,他们只会说几句,说的最多的还是黄色的石头,在哪里之类的话。

    三根羽毛让大家放下弓箭和长矛,放缓了马速,慢慢地靠近,越是靠近,越是发现这个白人生的高大,站在地上都快赶得上他骑在马上了,而且,而且这个人不是白人!黄色的皮肤,黑色的短发,黝黑的眼睛,塌鼻梁,怎么看都像是一个穿了白人衣服的印第安人!

    “你好,我是拉科塔的疾风之狐,你。。。。。。你是哪族人?”

    黄娜娜从黄厉地背后探出脑袋来,冲着表示善意的疾风之狐露出了微笑,疾风之狐也看到了这个印第安小姑娘(尽管她不是),很可爱,长得比一般的印第安小姑娘还要可爱,当下也投过来善意的微笑。

    疾风之狐的身高刚刚到1米7,年龄看上去也就是30出头的样子,他和身后几个印第安手下有很大不同,那几个手下一看就跟老老实实的农民伯伯一样,脸上都是憨厚的傻笑或者麻木的呆瓜脸,唯独疾风之狐,身体同样健壮,但脸型却似瓜子脸,面颊消瘦,眼神犀利,给黄厉一种精于算计的感觉。

    黄娜娜然后靠在黄厉的肩头,问:

    “老爸,他说什么?”

    “他在向我们问好。”

    “能从他那里买点肉吗?”

    “我试试。”

    听到父女之间的汉语,更加肯定了疾风之狐的猜测,这一定是某个不知名的印第安小部族的族人,也许是在很早以前就和白人接触了,那时候的印第安人和白人通婚后产下的后代基本上都随着白人的分裂后离开了新大陆,不过谁能保证他们会不会回来?

    尽管黄厉身上没有了印第安人的习性,但模样,可不会因为你套上一身白人的衣服就跟着改变。

    “你们有肉吗?”

    高大的黄厉问了一句,让疾风之狐愣了一下,他冲着父女两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心中盘算着自己的小心眼。

    有共同话题好啊,吃肉好啊,也许在旁人看来,黄厉父女孑然一身,根本不可能付得起肉钱,但在朴实的拉科塔二傻眼中,这位大发神威的印第安老兄可是身家丰厚。

    刚才他干死了荒原之狼和他的随从,两人的马匹、武器已经随身携带的财宝(尽管那些东西根本不值几个钱),包括他们的头皮都是黄厉的。

    要知道一张成年印第安人的头皮在白人交易点那里可是价值100美元的,好吧,虽然白人的父亲(美国总统)与印第安部落达成了和平协议,但是许多冒险家、投机者、猎人、山区人还是在私下里收购印第安战士的头皮。

    这可真是悲哀,当印第安人拿着同族的头皮去白人交易点换东西的时候,就是更大的悲哀了。

    “勇士,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黄厉瞅了疾风之狐一眼,这家伙还有点小帅小帅的,如果打扮一下,再包装一下,放后世又是一个偶像派啊。

    “你可以称呼我。。。。。。战争之象。”

    印第安人可没有所谓的姓甚名谁,他们取得名字都很自然,或者说随意,研究过他们历史的黄厉当然要给自己起一个威猛一点的名字,这样一听之下,很多爱好和平的印第安人就不会主动没事找事,他总不能叫自己大笨象吧,然后拍了拍女儿的小手说:

    “这是我的女儿,珍宝。”

    “你获得了拉科塔人的友谊,战争之象,不过象是什么生物。”

    “见鬼。。。。。。没什么,一种平时很温顺,但只要被触怒后就可以掀翻大地的大家伙。”

    “哦。。。。。。”

    周围的拉科塔人一阵哦,让黄厉更加无语了,你们哦个毛线啊,你们这就算搞清楚了?不过无论怎么样,拉科塔人确定了所谓的大象一定是比狮子、豹子还要勇猛的生物。

    “老爸,你好厉害,他们说的我都听不懂哎。”

    “呵呵,还行吧,对了,有肉吗?”

    “当然,你可是我们的好朋友,不过要先离开这里,这里是克劳人的地盘。”

    疾风之狐的手下两根羽毛为黄厉收拢了荒原之狼的杂色马,黄厉也不客气就收下了,两杆八成新的燧发枪,火药、弹丸,其他的东西,呃,貌似也没什么其他东西了,荒原之狼身上的饰品,他可没有兴趣,于是就大方地让给了疾风之狐,疾风之狐很高兴,说他很慷慨,便抽出小刀让身旁一个约莫只有13、4岁大的半大孩子去割头皮。

    夜晚,就这样悄无声息地降临了,他们朝着西面赶了十几里路,在这个过程中,疾风之狐发现了黄厉的笨拙,他们不得不放慢脚步以配合黄厉那生涩的骑术,不过这更加深了他对黄厉的映象,果然是一个被白人文化侵蚀了的印第安人啊,看看他被白人所谓的归化后,竟然连马都不会骑了。

    由于黄厉那可笑的骑术,他们根本不可能在夜晚撵回部落,大草原的晚上也不冷,也许是还没有到秋季的原因,疾风之狐生了两堆火,黄厉也不会脑残到显摆自己的打火机,只是坐在女儿身旁,和她一起吃着对方烤制的野牛肉。

    他们死了一个战友,尸体处理完毕后都没有了跳舞的心情,几个拉克他人就这样围坐在火堆边,讨论着克劳人对他们的威胁,还真不把这两个自称汉族的印第安父女当外人。

    “他们也盯上了那群野牛,而且他们有很多枪。“

    疾风之狐这个人,是他们的首领,从刚才的交谈中,黄厉得知,他还有个哥哥,是部落的大酋长,名叫天狼星,天狼星坚持不与白人交易,认为白人会毁了他们部落的传统和习惯,把拉科塔人变成没有灵魂,不受大灵庇护的行尸走肉。

    而疾风之狐则不同,大灵什么的暂且不论,他们的死敌克劳人可是使劲地和白人开展着皮毛贸易,不断从白人那里换来火枪,疾风之狐算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迫切地想要得到火枪来武装自己的人马,从疾风之狐的论调中可以看出,这家伙对白人的东西非常感兴趣,什么都想尝试一把,这自然就会和期望保持印第安本族特色的大哥发生分歧,所以,这个部落的二酋长带着一批志同道合的族人和老大掰了,分家,出来自己过。

    “那我们该怎么办?”

    疾风之狐的副手,两根羽毛的铁箭头在一旁充当着忠厚老实的应声虫角色,说实话,坐在暖洋洋的火堆旁,这些传闻中杀人不眨眼的印第安人真的没有那么可怕,他们一身都在追逐着美洲大草原上的野牛,哪里有野牛他们就在哪里定居,并没有想过和白人起冲突,相对来说,各个印第安部落之间因为野牛反而更容易起冲突。

    “我们也能弄到枪!”

    疾风之狐表情坚定地回答道,他说这话的时候看向黄厉,当然主要是盯着他放在身边的两杆燧发枪,至于黄厉的那杆神枪,他可丝毫没有窥伺的意图,虽然他对大灵时常不敬,但真正的神迹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他还是抱着一种敬畏心态的。

    “我一个人也用不了三杆枪,但按照习俗,你也该提供交易物品。”

    黄厉知道他的意思,其实这种即将淘汰的燧发枪真的不值钱,老美和老墨不知道干架了没,如果干完了,大批伤残军人被迫退伍,这个时候可没有什么伤残军人维持会,他们手中的燧发枪几乎都会扔出来还钱,到时候,这种枪就更不值钱了。

    “感谢大灵,战争之象,我会再给你一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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