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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部分

不世奇才-第120部分

小说: 不世奇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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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大小姐见他脸色不好,问道:“你怎么了脸色不太好,是不是与这人有关”

    沈风勉强笑了笑道:“我也不太清楚,在升州我认识的人不多,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来找我”这个没有答案的话题,沈风不想继续延伸下去,转而说道:“大小姐,这里不太安全,明日一早你不如回家吧”

    唐大小姐却壮着胆子说道:“我才不怕,她又不是来找我,下次她再来,我大不了说不认识你”

    沈风搞不清这女人的底子,不想大小姐有危险,接着劝道:“说不定下次就没那么走运,这屋子住不了人”

    唐大小姐显是十分不想离开林家,脑袋瓜想了想,喜道:“我可与婉词姐姐住在一起”

    “那好吧,婉词要是愿意,你就搬到她那里去”沈风拿她没有办法,只能顺着说道。

    唐大小姐嘻嘻笑道:“我毕竟是女儿家,房间没有女儿家所用之物,总是不太方便,若可与婉词住在一起,我也住得方便些”

    “你可千万不要让其他人看到,你现在是女扮男装的小家丁,要是让人知道你睡在婉词的房间,那婉词的名声不是被你糟蹋了,要不,你别扮家丁,改扮丫鬟,这样就可以省下一些麻烦”沈风说道。

    唐大小姐一想也是,假扮家丁毕竟有诸多不便,当初是因为林家只招家丁,才假扮家丁,可以变回女儿家当然是再好不过,又担忧道:“可这样一来,别人会不会看出来”

    之前扮家丁已经有不少人见过她,再改扮成丫鬟,是容易被人察觉,说不定有人以为是她是变‘态,想混入丫鬟中图谋不轨,沈风一拍额头道:“算了,你还是继续当家丁,但你至多住上七天就该回去了”

    “好啦,我知道了,有我在你身边,你还不高兴吗,身在福中不知福”唐大小姐撅着嘴道。

    沈风哈哈一笑后,从屋子离开,一夜无话,

    即日清早,沈风便带着大小姐去酒楼,而柳婉词则是去棉田上,至于岚小姐当然去作坊,几人如今都各有去处,直到晚上才能见着面,在酒楼忙碌了一天,见酒楼生意稳定下来,才带着大小姐回林家,而自己却是趁大小姐不注意,偷偷溜了出去到市集。

    这次来市集是为了给茵儿买一件礼物,讨她开心,顺便跟她一起回去找师傅,上次莫名失身心中一直不能释怀,如果不问个清楚,一直会是个烦恼,在市集成排的店铺转了转,才寻到一件古玩店走了进去。

    店铺老板急忙招呼道:“客官,请随便看看,哦,是小兄弟你呀”

第一百七十三章:追杀() 
沈风讶异道:“老板你怎么认识我”

    “小兄弟你小小年纪,怎么比我这个老头子还健忘,不日前你刚从这里买了‘黑眼瞎’”店铺老板捋了捋长须道。

    “黑眼瞎是什么东西”沈风不解道。

    “黑眼瞎乃是东海龙宫至宝,凡人一旦戴在头上,天地立即变得黑暗!”店铺老板犯了职业毛病,有了客人便吹嘘起来。

    沈风听他这么说,立即会意过来:“你是说墨镜”

    店铺老板应道:“对,当时你的确说是墨镜,但这名字实在粗俗之极,全然不能衬托这天地至宝的神奇之处”

    沈风不耐烦道:“老板,你们这里有没有什么送女孩子的东西”

    店铺老板听罢大惊道:“客官日前你不是才买了这黑眼瞎送人”思索了片刻,眯着眼笑道:“小兄弟,你可真有本事,已经有了一位美妻,这才几天功夫,又想买古玩去讨小姐姑娘开心

    沈风闻言,越听越疑惑道:“老板你说清楚点,你说我已经有妻室?”

    “几日前陪你来本店买古玩的那位女子,不是你的妻子吗,那她为何蒙着面纱,女子蒙着面纱与你一起出行,是担忧自己的容貌被其他男子看见,此乃我们大华女子独有的忠君之仪,小兄弟,你可真有福气——”店铺老板为沈风详解道。

    “老板,你确定吗,那天有人陪我来你您店里”沈风沉声问道。

    老板不乐意道:“小兄弟,我虽年老还不至于老眼昏花,且又不是戴了黑眼瞎,连一个大活人都看不清”

    沈风燃起了一丝希望,感觉那个陪自己来古玩店的女人,一定是一生中重要的人,焦急问道:“那老板你知道那个女子的面貌吗”

    老板失笑道:“你真傻还是假傻,你家娘子带着面纱,我如何看清她的面貌”

    我是真傻了,沈风默然摇摇头,又问道:“那你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吗”

    “客官,你问得我有些糊涂了,你自家娘子的名字你还须来问我,莫非她并非你的妻子”店铺老板疑问道。

    沈风脸色颓然,眼中带着迷茫道:“我也不知道”

    店铺老板没有再问下去,出声道:“客官,你这生意还要做吗”

    沈风甩了甩头,勉强笑了笑道:“抱歉,耽误老板时间了,你给我挑几样可以送女孩子的东西”

    “没问题,升州城内不少富家小姐都喜爱来本店买些稀奇玩意,我这就给你挑上几件”店铺老板连忙应声,进去拿了一堆珍奇玩意,然后摆在桌上任沈风挑。

    沈风挑来挑去,挑到一个深褐色方盒,拿起来仔细看了看,店铺老板见状,拍手称赞道:“客官真是识货,这个乃是本店的镇店之宝,叫仙音盒,传说乃是天上的瑶琴仙子将琴音用仙法封于此盒中,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才致使此仙物流落于凡间,凡人只要打开此盒,便有天籁之音从里面袅袅而生,但只要关上盒子,声音便戛然而止”

    沈风不耐烦道:“行了行了,这盒子我要了,说个价钱!”不就是一个八音盒,忽悠别人还行,忽悠我,我什么东西没见过,不过这个时代怎么会有八音盒,创造它出来的人一定是鬼才,可见天下之大,奇人异事真是多。

    “一百两,不二价”店铺老板咬牙说道

    沈风觉得这个八音盒,在古代确实是有这个价钱,如果能多加利用里面的原理,说不定对以后开创机械时代有帮助,要是让别人买了,肯定只是一个摆设,还不如让自己得到手,沈风心情糟糕,也懒得再讨价还价,直接道:“我买了”买来先送给茵儿玩玩,讨她开心,等以后用得到的时候再说,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沈风趁着夜色还未黑,急急忙忙往醉花荫赶去,最近有些忙,都没有来看茵儿,这次来想送她一件礼物,所以就去古玩店看看,没想到真让自己买到了好东西,这八音盒茵儿定会十分欢喜,如此一来,也可以顺便叫她帮个忙。

    夜幕时分,来到了醉花荫内,询问了茵儿的贴身女婢,才知道茵儿出门了,这下沈风就郁闷了,好不容易来一趟,居然找不到人,可惜这时代没有电话,真是麻烦了许多,索性只好留下一封书信。

    沈风从醉花荫出来后,便回去林家,走了半个时辰的路,夜色渐渐浓黑下来,行到一处树荫密布处,更是伸手不见五指,这是一条小路,一个人影也没有,沈风为了省时间,抄了一条捷径回去。

    此时,寂静的树林传来几个脚步声,还有穿梭树叶发出的沙沙声,沈风正觉得奇怪,回头一望,一阵刀光剑影挥向自己,沈风自己一个平凡人,如何逃得过急速刺来的利剑。

    沈风目光惊见一道剑光时,那把利剑已刺在他的胸口上,但不是想象中的利剑刺穿他的胸膛,而是应声而断变成两截铁片。

    好险,幸亏昨晚穿上了那件蚕甲,沈风劫后余生,松了一口大气,背上的衣衫早已被汗水湿透。

    “怎么回事”那个黑衣人瞪大眼睛,看着手中的利剑变成一把断剑,朝着后面三个黑衣人道:“这小子身上有古怪,兄弟们,一起上,砍了他的头领钱去”

    沈风连想也没有多想,拔腿就跑,四个黑衣人奋力直追,五个身影在树林中穿梭,沈风终究没有武功底子,一下子便被他们追上,为首一人挥起长剑,刺向他的后背,但依旧没有刺穿他,反而拉开了距离。

    四个黑衣人边追边说道:“怎么一回事,一前一后都伤不了这小子,莫非他练了什么护身武功”

    沈风边跑边喊道:“不错,老子我正是练了金钟罩铁布衫,你们别白费力气”

    黑衣人说道:“别听他胡说,我合力攻向他的脑门”

    妈呀,沈风一听,心和后背都凉了,这下脑袋要搬家了,这蚕甲只有衣服,可衣服不带帽子啊。

    我还不想死!心中燃起求生的念头,用尽全身力气往前跑。

    黑衣人见这小子跑得那么快说道:“这小子逃跑的本事倒是很有能耐,兄弟们快点追上去,免得夜长梦多”

    四个黑衣人运起内劲追上他,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近,为首一个人见到时机已到,挥起长剑砍向沈风的脑袋。

    沈风感觉一道破风声,向自己的脖子袭来,把身体下意识地往旁边一偏,身体矮了下去,而长剑却中途改变方向,往斜下方刺去。

    完了完了,沈风把眼睛一闭。

    噔!

    长剑却砍在旁边的树桩上!黑衣人破口骂道:“操,这小子运气真好”

    沈风睁开眼睛,感觉到脑袋还在,但此刻他已经难逃一死,生死一瞬间,沈风急中生智喊道:“谁派你们来的,不管他出多少钱,我出双倍”

    其中一个黑衣人见财起意,奸笑道:“老大双倍赏金,这小子挺有钱的”

    沈风镇定下来道:“当然有钱,我本身在开酒楼,开青‘楼,还放高利贷,炒房地产,钱我多得是,几个大侠,想要多少钱,尽管开个价”

    黑衣人闻言,对着另一个黑衣人道:“老大,要不我们掉头?反正买卖跟谁做都一样,有钱才是大爷”

    “说得正是”沈风察言观色,随时准备溜。

    黑衣人冷哼道:“老三,你昏了头吗,若是今日放过这小子,传出去我们还怎么在这行混下去,兄弟们,动手”

    “老大!这小子跑了”

    “快追,兔崽子”

第一百七十四章:狐假虎威() 
四个人追了几步发现眼前已经没有了他的身影。

    “老大,那小子不见了”一个黑衣人怒骂道:“都是老三见财起意,跟这小子废什么话,一刀宰了他就是”

    “四弟,这怎么能怨我,咱们四兄弟为啥在刀口上过日子,还不是为了图个财路,我这也是为大家着想!”另一个黑衣人忿忿不平道。

    “你傻了,不守江湖规矩,以后谁还会找我们,吃了一碗粥蹬了一锅饭。”排行老三的黑衣人忍不住教训道。

    “妈的,都别吵了,这小子肯定还在附近!”为首一个黑衣人怒喝道:“我们分头追,他没什么功夫,谁要是杀了他,银两多分点”几人一听老大发话,握紧剑柄,分头寻找沈风。

    沈风找了一个粗壮树桩,背靠树桩躲了起来,大气不敢喘一口,不敢再逃跑,悄悄侧眼望了望后面,只见他们四人正慢慢向自己靠近,手中的利刃银光乍现。

    怎么办,要想个办法才行,见几个人越来越靠近,手持长剑乱劈,豌豆大的汗珠直冒出来,沈风急中生智,捡起地上的碎石子往旁边扔去,石子砸向第四个黑衣人前方的树桩上,碰到树桩落在一寸高的草丛上,发出微微的声响。

    那个黑衣人在就是在他们当中排行老三的凶徒,沈风见他心性最是急躁,所以才故意把石子掷向他那边,果然,黑衣人听到有动静,急速赶去,另外三人见老三发现动静,也不敢示弱,齐齐往他的方向奔去。

    沈风见四个人上当,矮下身向来时相反的方向轻步移去,当他们四人发现上当时,第一个反应一定会往他这个方向找来,沈风便反其道而行之,往来时相反的方向逃跑。

    沈风趁他们分散注意力这个空档,往回走了十几步,背靠在一个树桩,四个黑衣人很快便发现自己上当了,低声骂道:“又被这小子给骗了,都怪老三,也不看清楚”

    老三讥讽道:“那你干什么跟着来,你还不是为了和我抢银子”

    老大喝道:“够了,这小子一定往另外一个方向跑回去了,我们加快脚步追”

    一帮蠢货,老子会有你们蠢吗,沈风在树桩背后恨恨骂道,见他们往另外一个方向追去,心里长松了一口气,这条命算是捡回来了,思索了一下自己被追杀的缘由,这个缘由并不难想,最想要自己的命的人,只有一个人。

    见几人离自己越来越远,沈风也赶紧逃出树林,绕了一条远路回林家,回林家有两条路,四个黑衣人走的捷径,沈风绕的这条则是远路,耽误了一些功夫,走了半个时辰,才快要林家。

    临近林家时,沈风犹豫了一下,刚才他们说话,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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