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36大悬案-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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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广孝答道:“南有方孝孺者,素有学行,城破之日,必不降附,幸勿杀之。杀孝孺,则天下读书种子绝矣!”
朱棣颔首答应。
人间惨剧
朱棣占领南京后,方孝孺果然不肯归附。因姚广孝事先嘱托过,朱棣没有杀他,而是将他投入狱中。
其实,朱棣也有意借用方孝孺的威望来收揽人心,所以燕军攻破南京后,朱棣屡次派人到狱中向方孝孺招降,希望由他撰写新皇帝即位的诏书,方孝孺坚决不从。朱棣又派孝孺的学生廖镛、廖铭二人前去劝说,反被孝孺痛斥一顿。最后朱棣强行派人押解方孝孺上殿,方孝孺披麻戴孝而入,悲恸而极,哭声响彻大殿。
朱棣亲自从御榻上走下来劝他说:“方先生不必自苦,我不过是想效法周公辅佐成王罢了。”这里说的“成王”,指的是建文帝。
“那么成王呢?”方孝孺问。
“他自己自焚而死了。”
“何不立成王之子?”
“国赖长君。”朱棣有些窘了。
所谓“成王之子”,是指建文帝的二子。长子名文奎,年方七岁,城陷后不知所终,大概是焚宫之时,烧得尸骨无存了。次子尚只两岁,名文圭,后被朱棣幽禁于中都广安宫,号为“建庶人”,前后历五帝,共五十五年,从小没有接触过高墙以外的人世,到英宗复辟后被释放时,形同白痴,连猪犬都不认得。
方孝孺反驳道:“何不立成王之弟?”
驳得朱棣哑口无言,只好说:“这是我的家事。”
接着,他叫左右拿笔墨来,坚决地说:“诏告天下,非先生来写不可!”
孝孺接过笔,写上“燕贼篡位”几个字后,随即掷笔于地,且哭且骂:“死就死!诏书绝不能写。”
朱棣勃然变色,提出警告:“你难道不怕灭九族?”
“灭十族又如何?”
“好!”朱棣恶狠狠地说,“我就灭你的十族。”
于是,朱棣一面命人继续将方孝孺关押狱中,一面搜捕其亲戚家属等人,以及他的学生,算作十族,押解至京。
在当年的六月二十五日,也就是朱棣登上皇帝宝座的第八天,就在南京的聚宝门,当着方孝孺的面,朱棣将“十族”一个一个地杀戮。每杀一个追问一声方孝孺,是否回心转意。当方孝孺看到他的弟弟方孝友受自己的牵连,就要被砍头时,深感痛心,泪流满面。
方孝孺兄弟三人,感情很好。哥哥方孝闻早在方孝孺任职汉中府的时候,就已病逝。方孝孺听到丧讯,悲伤了很久。而今,弟弟又遭此劫难,方孝孺内心的伤痛无法言说。他的弟弟孝友却丝毫没有责怪他,反而在死前劝慰其兄,作诗道:
阿兄何必泪潸潸,取义成仁在此间。
华表柱头千载后,旅魂依旧到家山。
诛方孝孺十族,死者达八百七十三人,行刑七日方止。
临到最后杀方孝孺时,方孝孺谩骂不止。朱棣先是命人将方孝孺的嘴割裂至两耳,并割下舌头,随后处以凌迟之刑。
死前,年仅四十六岁的方孝孺器宇轩昂,作《绝命词》一首。
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
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
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
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
呜呼哀哉兮庶不我尤!
清初史家谷应泰这样叹道:“嗟乎!暴秦之法,罪止三族;强汉之律,不过五宗……世谓天道好还,而人命至重,遂可灭绝至此乎!”
舍生取义,还是愚忠?
有明以来,人们都认为方孝孺以一介书生,忠贞不屈,在残酷的屠戮面前无所畏惧,坦然走向死亡,是读书人的楷模。然而,近来也有很多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其一,方孝孺可不可以不死?
方孝孺舍生取义,才留下千古英名;如果他一念之差写了诏书,难道就会遗臭万年吗?就算方孝孺接着为成祖做事,也算不上失节,因为他不是投靠了异族或敌国,就连服务对象的姓氏都没有改变,就像成祖所说的这是他的“家事”。
魏征在唐太宗李世民夺取政权前,是辅佐太子李建成的,也就是太宗的对立面;李建成被杀,李世民即位后他转而为李世民出谋划策,为“贞观之治”做出重要贡献,成为闻名后世的一代良相。他死后,李世民十分悲哀并感慨地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方孝孺完全可以不死,像魏征一样辅佐新主,建立不世之功勋。唐代以后谁笑话过魏征?谁也没笑话过,赞美之词倒是不少。为了朱家的“家事”而慷慨献身,值得吗?
其二,方孝孺应该怎样去死?
是的,民族是要有精神的,做人也要有是非观、有骨气。我们赞美那些因坚持真理、维护信仰而视死如归的铮铮铁汉,也赞美在民族危难之际挺身而出,为国家、为民族英勇捐躯的民族英雄。即使方孝孺先生选择了“忠臣不事二主”的儒家正统观念,也仍然值得我们尊重。
翻开史书,为信仰献身之人不胜枚举。前有魏晋时之嵇康,面对司马集团的屠刀,谈笑从容,作广陵绝响;后有戊戌六君子之谭嗣同,狱中题壁:“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都留下了悲壮的佳话。
当金川门破之日,方孝孺先生面临三条选择:降,逃,死。
“降”,方先生是不屑的。
“逃”,不失为一种进退自如的选择。留得青山在,哪怕没柴烧?连你的主子建文帝都逃了,你为何不逃呢?你逃了,对姚广孝有过承诺的朱棣也不会穷追猛赶。时势不利,你可以隐居深山,结草为庐,诵经课徒,兀兀穷年。渴了,有山泉清露;饥了,可采芹采蕨。一旦时机好转,方先生振臂一呼,定然是四海云集,说不定还可以为苦命的“建庶人”挣得一片天下。仔细掂量,逃是一个智者在当时可能做出的最佳选择,可惜的是,方先生不是智者。
方先生心存大忠,却无大智,这就铸就了方先生必然的悲剧。
方先生选择了“死”,决心以身殉难,这仍然值得我们尊重,但我们并不赞成方先生的这种死法。
方先生可以阖门不出,顶礼焚香,自刭于家;方先生也可以青衣素服,仰天长啸,自沉于水;方先生甚至还可以朝服冠冕地出现于金銮宝殿,义正词严宣布自己的主张后,触阶或触柱自杀而亡。朱棣对方孝孺“城破之日,必不降附”早有思想准备,因而对他的这几种自杀方式不会感到意外,也就不会引发怒火万丈,逆鳞喷血,更不会导演出“灭三族”、“灭九族”,乃至“灭十族”的悲剧。方先生也就死得其所了。
说不定,朱棣为了讨好士人,安抚满朝文武,借重方孝孺的威望,对他的死来一个假惺惺的欷?#91;不已,给他一个旌表,给他的家属以应有的安抚——类似的例子在改朝换代中比比皆是。这样,方先生保持了名节,子孙也享受到了余荫,岂不是两全其美吗?
即使朱棣穷凶极恶,继续施逞淫威,仍然是“三族”、“九族”地杀将下去,那么,后世史家更可以认识朱棣的残暴本质,而不会拿方先生来说事了。
其三,方孝孺为什么选择这样的死法?
严格地说,方先生的死法是他自己设计的:他决心用一场轰轰烈烈的死来成就自己的名节。登殿,“披麻戴孝”,“哭声响彻大殿”;问答,针尖对麦芒,反宾为主,步步紧逼;写诏,大书“燕贼篡位”,然后“掷笔于地”。逼得朱棣不得不脱下礼贤下士的伪装,举起了血淋淋的屠刀。
当勃然大怒的朱棣用“灭九族”进行威胁时,方孝孺竟说:“灭十族又如何?”
慷慨激昂,掷地有声。可叹的是,这已经是“慷”他人之“慨”了,方先生决心为自己的主子殉葬,又何必搭上这八百七十三条无辜的生命呢?
明朝钱士升在《皇明表忠记》中就指责方孝孺说:“孝孺十族之诛,有以激之也。愈激愈杀,愈杀愈激,至于断舌碎骨,湛宗燔墓而不顾。”一个“激”字,点明了方孝孺的心机,唯恐其不怒,唯恐其不杀,唯恐其杀之不多;杀得越多,就越能彰显朱棣的罪恶,就越能展示自己的名节。
于是,历史上最惨烈的一幕“闹剧”开始了血淋淋的演出:一个是要无限张扬自己权威的杀人狂,一个是想无限抬升自己名节的偏执狂。两强相遇,小民遭殃。
杀!杀!杀!只杀得天昏地暗,血流成河,当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亲戚,朋友,门生,故旧,认得的,不认得的,昂首挺胸的,浑身颤抖的,乃至于妇幼婴儿……牵引到方先生面前就戮的时候,当一具具鲜血淋漓的尸体如小山般堆积在方先生的面前的时候,他居然无动于衷,面不改色心不跳。
一个敢杀,一个能忍,视生命如草芥!
怎么来解释这样一个癫狂的现象呢?有人说:这是两个疯子,“精神变态,心理疯狂”。而方孝孺,则“是一个受理学毒害至深、泯灭了人性的腐儒”。
方先生的名节总算是成就了,但这个用八百七十三条血肉之躯垫抬起来的名节里,掺和了太多的血污!
呜呼,哀哉!
3.张居正:死后清算之谜
在明朝,按法律规定,抄家的罪状有三条,“一谋反,二叛逆,三奸党”。张居正生前身居首辅,位极人臣,政令通达,功勋卓著,死时谥“文忠”,也极尽哀荣。然而死后不到一年,却遭到了“抄家”的惨祸,长子自缢,家人被发配戍边。
他有谋反、叛逆、奸党的嫌疑吗?没有。那么,他的家庭为什么要在他死之后遭此灾难呢?对此,人们百思不得其解。
首辅之路
张居正,嘉靖四年(1525)生于湖北江陵(今荆州),字叔大,号太岳。相传他出生时,他的曾祖父梦到月亮落在水瓮里,照得四周一片光明,然后一只白龟从水中悠悠地浮起。曾祖父认定白龟就是这小曾孙,便顺口给他取了个乳名“白圭”,希望他来日能够光宗耀祖。
张居正的确聪颖过人,很小就成了荆州府远近闻名的神童。他五岁入学,十岁通六经,十二岁中秀才,十三岁时参加乡试,写了一篇非常漂亮的文章,只因湖广巡抚顾璘有意让张居正多磨炼几年,才未中举。三年后,才高气傲的张居正顺利通过乡试,成为了一名少年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二十三岁的张居正中二甲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
翰林院是朝廷的智囊团,人才储备库。进入了翰林院,标志着张居正将有一个坦荡的仕途。他被安排到裕王府,为嘉靖皇帝的第二个儿子朱载垕讲课。1566年,嘉靖皇帝去世,朱载垕继承了皇位,是为隆庆皇帝。登基不久,他就将张居正拔擢为文渊阁大学士,入阁参赞机务。同年四月,又改任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这年,张居正四十三岁。
隆庆六年(1572)五月,意外的机遇降临了:皇帝病故,遗诏任命高拱、张居正、高仪三名内阁辅臣与司礼监掌印太监冯保同为顾命大臣,辅佐不到十岁的小皇帝万历登基。
高拱一向以精明强干自诩,傲视同僚,对司礼监掌印太监冯保弄权于宫闱极为不满。他起草了一份旨在削夺冯保权力的《陈五事疏》,以阁臣联名的方式提交皇帝。在征求张居正的意见时,张居正假意答应了他,暗地里却把消息传递给了冯保。
按照高拱的部署,他的门生故吏一起向冯保发难:什么“四逆六罪”、“三大奸”,罪名骇人听闻,措辞毫不掩饰,必欲置冯保于死地。比如“不可赦”罪第一条,就是指责冯保虽然是个太监,却精通房中术,给先帝“诲淫之器”、“邪燥之药”,导致先帝早崩。仅此一条,就足以要了冯保的命。
当然,冯保也不是等闲之辈,他派亲信向张居正讨教,张居正告诉他:“勿惧,便好将计就计为之。”
原来,穆宗死时,高拱在内阁恸哭时,曾说过“十岁太子如何治天下”之类的话。冯保根据张居正提供的线索,改变成一句“十岁孩子如何做人主”,向皇太后、皇上告密。皇太后听了,非常震惊;小皇帝听了,也马上变了脸色。
高拱败局已定,不过他自己还被蒙在鼓里。
隆庆六年六月十六日早朝,宫中传出话来:“有旨,召内阁、五府、六部众至!”高拱满以为是小皇帝要下旨处分冯保,颇为兴高采烈。
当高拱、张居正及文武百官到会极门跪接圣旨时,太监王蓁捧着圣旨高声念道:“皇太后懿旨、皇贵妃令旨、皇帝圣旨:……今有大学士高拱,专权擅政,把朝廷威福都强夺自专,通不许皇帝主管。不知他要何为?我母子三人惊惧不宁。高拱着回籍闲住,不许停留。……”
据王世贞《嘉靖以来首辅传》描述,当时的高拱“面色如死灰,汗陡下如雨,伏地不能起”,在一旁的张居正“掖之起”,“使两吏扶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