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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部分

都市种子王-第2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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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画一愣,脸蛋有些发红。

    “我觉得房间还能再大一些,摆放起来更好看。”林曾正儿八经地点头说道。

    江画此时也有些反应过来,她居然很认真地思考起来。

    “其实,我现在不太喜欢这种风格。”

第四百八十七章 打米团子() 
每一个人,在不同的阶段,伴随着阅历增长,审美观念也会发生改变。

    从江画农场的居家布置来看,她崇尚简约明快的风格,但初中和高中时期的江画,却喜欢繁复的雕纹,精美到了极致的纹路。

    所以,在她的闺阁中的家具,完全承袭她师父的手艺,典型的清中期古代家具的风格。

    无论是屏风还是衣柜,随处都能见到生动的雕刻图案。

    牡丹,梅花,百合,玉兰,荷花……

    但是,细看会发现,这些雕纹有些刀工略显稚嫩,有些则非常生动逼真。

    江画打开刻着牡丹图浮雕的衣柜,将自己行李的衣物一一整理放入其中。

    “我觉得这两朵同是盛开的梅花,但感觉不是一个人雕刻的。”林曾指着千工床外小走廊上镂空处的一朵梅花木雕纹,还有床脚位置的一朵梅花雕刻,询问江画。

    江画合上衣柜木门,说道:“床脚那枝寒梅,是我初中一年级时候的手艺,而小隔窗上的梅花雕刻,则是我初三时候的手艺,那两年我的木雕手艺进步的速度非常快,几乎所有时间都用在这些家具上,从师傅那儿边学边做,所以你看到这些雕刻,水平并不相同。”

    “那这张床,几乎是见证你学习和发展的过程。”林曾指尖碰触在千工床的雕花柱架上,有层叠而上的百合花,装饰着柱架。

    江画整理好衣服,有些怀念地点点头,说道:“那时候,几乎是没日没夜的练习,有幸师父倾囊相授,才能学到这门几乎失传的珍贵手艺。不过,那时候很搞笑,我刚去师父家吃完他给我摆的出师酒,回到家里,就收到学校班主任给我爸打的电话,中考成绩全部都没及格。”

    她说起自己的学习黑历史,表情轻松,语气调侃,并未过多在意。

    林曾在和江画父母短暂的接触中,他相信,江画能如此随性所欲,摆脱传统意义上的好孩子的发展之路,除了她自己固执和坚定的喜好之外,和江义苏明两人豁达明理是有着密切的关系。

    “好了!”江画合上衣柜的门,走到梳妆台前照了照镜子,往唇上抹了一点正红色的口红。

    就算拥有女超人一样的核心,但她依然是一个爱漂亮的姑娘。

    不过,她并没有太多的时间,给自己打造精致的妆容,只是每次出门的时候,找一只喜欢的颜色,让唇色明艳,原本白皙面色,也映衬的俏丽起来。

    林曾眼中含笑,有趣地看着江画在这间仿古的闺阁中,难得的柔美清雅,仿佛和那个田园中穿着土布衣收割蜂蜜的女孩,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但有毫不违和。

    江画补好唇色,然后兴奋地说道:“快要下午两点了,我们赶紧去镇子里的‘演武场’,去看他们砸米团子。我们下去叫艾萨克和红仔吧!”

    江画在之前,多次提到要去看砸米团子,这让林曾非常好奇。

    等江画和林曾从二楼走下的时候,正看到艾萨克和红仔在拿着相机,对着这座老宅的屋檐上精细雕琢的五子登科木雕猛拍照。

    “小萨,红仔,走了!”江画招呼两人,“画画姐带你们看好玩的东西。”

    “耶!”红仔和艾萨克举手欢呼,蹲在红仔肩头的白毛小爷也学着他们,手臂高举过头顶,“嗷嗷啊”乱叫。

    出门的时候,沉重的大门早已被关闭住,他们是从大门上的小门洞出去。

    古香古色的巷陌,在冬日有些阴沉的天气下,显得非常静谧。

    即便路过小镇中的其他居民的门庭前,他们也只看到大门紧闭。

    青石路面,经过长时间的踩踏磨砺,变得圆润光滑,走在略微凹凸的路面上,有一种许久没有体验到的有趣感觉。

    特别是从A国大都市来到此地的艾萨克,对他而言,简直就是太新奇和特殊的见闻。

    他不断地拍摄着江凤镇的古镇风景,不时上传照片,发布到自己的BOOK平台上。

    风格古朴的青砖民居,年代久远的古代木雕,整齐别具美感的青石路面……

    这些与众不同的小镇风光,让他的关注者,惊呼赞美。

    要知道,现在的小艾萨克,可不是知名度只在学校和附近周边的篮球小帅哥。

    如今,每次都能将莲花碗和莲叶盘拍出天价的艾萨克,在BOOK平台上,也是一个受人追捧的网红。

    尤其是有那些买过他代购碗盘的明星和富豪,也都在关注着他的BOOK平台推送,有时还会转发。

    “华国的农历新年吗?听说十分有趣,不列颠国的一步纪录片,就讲述了华国农历新年的故事,非常有趣。”

    “小碗弟,这是华国的哪个古城,求地址?”

    好吧,小碗弟是艾萨克在BOOK平台上,大家对他的昵称。

    谁让他天天卖碗盘呢!

    江画带领着他们,穿过一条长长的古巷,然后绕过一个古井台,大约走了十分钟,终于看到热热闹闹的人群。

    大概是村子里几乎所有的人,都集中在这里,所以其他地方非常冷清,而这块有些奇特的空地,则是热热闹闹,一群大叔大婶啃着手里的瓜子,老人带着暖帽弄个小马扎坐在场子边评头论足,而闹腾的娃娃们,则兴奋地在人群中窜来窜去。

    “走!”江画拉着红仔,直接往里挤去。

    她所到之处,引起一片惊呼。

    “啊呀!不好啦!江小妹回来了!赶紧告诉肥肠哥,让他一定别留力气。”一个带着眼镜的小青年,被江画往旁边一挤,不仅没有发火,反而大惊失色地去通风报信了。

    “什么!画妞回来了!赶紧赶紧,我还以为她也像去年那样没回来呢!赶紧回家把祖传的红棍拿出来,给扁肉哥用,要不然肯定过不了画妞这关。”

    “小画姐回来了?那这下今年有口福了。”

    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欢喜地拍着手喊道,却猛然被人一拍脑袋,呵斥道:“就记得吃!完蛋了完蛋了,今年忙了一整年的生意,交际应酬,身子都笨重了,这下要被江画笑死了!”

    那个少年抬头望着自家老哥大肚子,一点同情之色也没有,不给面子的大声说道:“你个烧饼哥,就算让你练一年,你的米团子也是垫底的货,咱们自家人都不吃!”

    “你找抽啊!”

    江画吓到一堆人之后,轻松地带着林曾三人走到空地边上。

    林曾看到江画所说演武场,大约有两个篮球场那么大,二十多个穿着单衣的年轻人,手持长棍,站在演武场上。

    这里所说的青年,并非全是男子,还有三分之一,是英姿飒爽的女孩子。

    这难道就是江画所说的打米团子?

第四百八十八章 血糯米团子的制作() 
“你知道普通人家过年的时候,打糍粑吗?”江画看到林曾三人疑惑的表情,说道,“蒸熟的糯米饭,放在石臼里捣烂,就能够获得美味嫩滑的糍粑。在南方许多地方,糍粑和年糕一样,都是你逢年过节,搬家结婚等喜事必备的食物。我们镇子里的米团子,实际上就是一种富有自己地域特色的糍粑。”

    这么一说,林曾就明白了。

    而艾萨克和红仔听得有些不太明白,但他们一个拍照,一个认真观察,并没有多问。

    很快,一个拿着喇叭的矮胖中年男子,拿着一个扩音喇叭,走进演武场中。

    “乡亲们,今年打米团子的糯米,是我爹米三爷亲自照料的,又赶上风调雨顺,血糯米大丰收啊!”这个胖子噼里啪啦说了一堆,在他说话间,空地周围逐渐安静下来,演武场渐渐只有他的声音。

    “这次的血糯米,可谓是近十年品质最好的一批了,相信以这批血糯米为原材料打出来的米团子,味道肯定更好。”胖子说道激动,挥了挥拳头,周围围观的小镇居民都和他很熟悉,听他说完,顿时气氛就热烈起来了。

    “好了,长话不说。今天两百斤血糯米,已经热腾腾的在蒸笼里,就等着我们这群小年轻们开工显身手了!”矮胖子似乎也知道不能废话太多,于是随口解释了两句,就一声吆喝。

    伴随他话音落下,二十多个阿婶每人抱着一脸盆蒸熟的血糯米,每一盆血糯米饭,都是用至少三斤的血糯米蒸成。

    那些端着盘子的阿婶们,将盆子里几乎呈现黑红色的血糯米饭往演武场上的青石石块倒去。

    每一块石头上,冒出一股热气,而站在石头旁边的年轻人,已经迫不及待,抡起手中的木棍,朝着青石上的熟糯米砸去。

    林曾看演武场上,这些年轻人形如蛟龙,动如脱兔,挥动手中手臂粗的木棍,对着自己面前的青石小平台砸去。

    就算是对武学没有任何研究的林曾,看到这些年轻人挥动木棍的套路,也明白了江凤镇的居民,居然是用练习木棍的方式,来砸青石上蒸熟的血糯米。

    这可真有意思。

    如此特殊的打糍粑的方式,林曾可谓是闻所未闻。

    艾萨克更是看到绝世高人一般,兴奋地差点冲上去拜师了。

    “劈啪劈啪!”

    “砰!”

    “刘家棍法,又称之为梅花棍法。据记载,最早的祖师爷是刘氏明方,刘明方曾经是江氏族长的贴身护卫,后来跟随江氏先人,从北方举家迁徙至此,是江凤镇第二大姓。后来,刘家棍法逐渐传授给外姓青年,而由此引出了村子里这以糍粑练棍法的传统。”江画微微侧头,将江凤镇这个打米团子的由来,告诉林曾。

    “原来如此。”林曾恍然大悟。

    这些年轻人,棍法打的非常好看。

    尤其是对艾萨克这样的外国小朋友,更是觉得他们流畅的动作,和功夫片里的明星如出一辙,他紧紧抓着手机,将这群舞动木棍打米团子的年轻人的矫健身影,完完整整的录制下来。

    林曾对这些武术,也是一个门外汉。

    江画却看得兴致勃勃,同时还以专业人士的口吻,向林曾解说。

    “看到最边上的长发美女了吗?你看她的棍法动作流畅,棍势气势如虹,延绵不绝,虽然发力上逊色男性,但技巧有过之而不及,”江画前半句的话,听上去还像是一个正儿八经的武术评论员,可没说两句,风格顿时一变,“刘翼这种棍法,击打出来的米团子口感润滑,米香肆意,比普通的米团子更加松软,最适合用热油煎炸,撒一些细盐,就美味的不得了。她从十八岁开始参加打米团子,每一年的米团子都被乡亲们抢购一空。我等一下就负责抢刘翼的糯米团子。”

    “……”

    林曾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原来,这才是打米团子的真正目的吗?

    用祖传的武术,打出最美味的米团子!

    额,听上去怎么这么怪异。

    “你看你看,那个胖子,”江画戳了戳林曾的手臂,显然情绪被演武场上,热烈的棍法带动起来,“那个家伙,祖上是刘家的旁支,但对糍粑却没什么兴趣,从小时候练棍法的时候,都偷懒贪玩,倒是把刘家隔壁的烧饼老太的拿手烧饼绝活学个通透。他做的烧饼,味道可好了。现在在海市开几家买烧饼的小店。你看他脚步虚浮,手持竹竿的手滑飞了。今年他打的血糯米,肯定每一个人看得上眼。”

    “还有这么多讲究?对了,你也学过这些棍法吗?”

    “没有!”江画摇摇头,说道,“我娘怕我学完之后,打遍天下无敌手,所以就不让去学。”

    “……”好吧,江画她的妈妈,如此考虑,简直是太有道理了。

    “哇,肥肠的功夫长进不少,估计憋着狠劲练习。”江画指着一个浓眉大眼的青年说道,这个大约一米七高的青年,棍子在他手中,快玩成花一样,“真期待今天他砸出来的血糯米团子。”

    这位被称为肥肠的青年人,棍法敲击非常均匀,棍子的上半部,在他的控制下,一波又一波,砸向青石台的血糯米。

    不一会儿功夫,血糯米就揉成一个红紫色米团子。

    这位被称为肥肠的年轻人。算是最快完成任务,只用了二十分钟都不到。

    “去年肥肠砸出来的血糯米团子,爽口有弹性,最适合煮白菜,香菇和虾皮。今年一定要抢的多一些。”江画已经完全沉浸在美味的幻想中,如捕食的野兽,即刻待发。

    不过,她依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了解这些青年人棍法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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