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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琴秀-第34部分

小说: 琴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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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诗音拿到那《怜花宝鉴》后也是大致看过的,知道里面记载的不仅有王怜花的武功心法,还有他的下毒术,易容术,蛊毒,和传自波斯的摄心术,看着不像正派的路子,所以她极为不喜,并不想把这样一本一个不好就能让人走上歪门邪道的秘籍给李寻欢。

    且李寻欢如今是在朝堂上混的,走的又是文官员的路子,本就不该和江湖牵扯过多。

    “妹妹多虑了。”龙婉拿着那本《怜花宝鉴》重新塞回林诗音的手里,“虽然我看李寻欢总觉得这里不好那里不好,根本就配不上妹妹你,但有一点,我却是不否认的。”

    林诗音被她说的笑了,也不知道自己表哥是哪里得罪了龙婉,龙婉看他从来都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各种嫌弃。

    她顺着龙婉的话问道:“是什么?”

    龙婉道:“李寻欢这人讲义气,重承诺,你也说这本书是有人托他保管且要他帮忙找个传人的,以李寻欢的性子,他十有*是不会去看这书里的内容的。且你看这里面的内容,有那样是他会喜欢的?”

    李寻欢练的是暗器,要是对那些什么下毒、放蛊有兴趣,他那小李飞刀上早就该淬毒了。

    林诗音恍然,“是我想差了。”她只顾着想这秘籍十分精妙,竟然忘了她表哥是个什么样的人,这秘籍虽厉害,却也不是他会看上的。

    想必那位王怜花也是如此想的吧,不然也不会说要李寻欢帮忙找个传人了,直接让他练不就好了。

    “我这就把书给表哥送去。”

    “这事不急。”龙婉拦住要下床的林诗音,“等他回来了你再给他就是了。”

    林诗音这才作罢。

    姐妹俩又聊了许久,龙婉挖空心思的给林诗音说了许多她从前知道有关孕妇的忌讳和注意事项,林诗音初为人母,自然极为重视自己腹中胎儿,听得十分认真。

    看着那张明明还是稚气未脱,换到现代也不过是初高中学生的小脸,如今却已经要为人母了,龙婉心里还是颇有些怪异。

    但他们家这样,林诗音早点有身孕,也是好的。

    说完这些,龙婉又问她:“你家大哥大嫂如今如何了?”

    李寻欢的大哥在李寻欢成亲后不久就又带着妻子回去任职了,算算时间,也快有两月余了。

    说到这个,林诗音也是欢喜:“自上次表哥听姐姐的给哥哥嫂嫂送了你做的止血丹,听说服用之后效果十分好,如今他们都不怎么吃药了,给他们看病的大夫说,要是能请来一位善于调理的神医给他们调理,说不定也能有个一儿半女的。”

    李寻欢的大哥大嫂成婚已有六年,却依然未有子嗣,这不仅是他们自己的心病,也是李家的心病,李家大少是长房嫡子,他的孩子将来是要继承李家的,对李家来说十分重要。

    而如今林诗音已经怀孕,身为他的妯娌,华静雅只怕压力更大。

    这要是两边住在一起,怕是得来一场宅斗风云,好在两边离得远,这才相安无事。

    “那可找到合适的神医了?”

    林诗音点点头又摇了摇头:“合适的倒是有不少,只是不好请。”

第55章 找人() 
现如今江湖上的神医一只手都数的过来,其中有行踪不定的,也有很容易找到的,可这容易找的却也一点都不好请。

    就拿离她们最近的那位来说,现居开封府的“杀人名医”平一指,奉行的是“医一人,杀一人;杀一人,医一人”,这样的人就不是能请的。

    没的为了自己,让旁人送了命的。

    龙婉想了想,却对林诗音道:“我与日月神教的教主也有些交情,如果能请他开口,想来还是能让那位平一指破例的。”

    其实不用东方不败出面,她手里有黑木令,可以号令神教弟子,而平一指也是日月神教的人,应该是能让他帮忙的。

    林诗音:“姐姐竟认识那样的人物?如此倒是极好,只还需问问表哥的意思。”

    恰巧此时李寻欢从外面进来,听到了里林诗音最后一句话:“问我什么?”

    “表哥来的正好,姐姐才刚说起她认识一人,可请来开封府那位神医为大表哥他们调养呢。”虽然这事还没个影儿,但林诗音对龙婉信心满满,好似已经板上钉钉了。

    听到是和自己大哥有关的事情,李寻欢也上了心,转头向龙婉求证:“真的能成?”

    龙婉也没把话说满:“应该可以。”

    李寻欢却蹙了眉头:“那位杀人名医历来是救一人杀一人,不会我们请了人,你那朋友就要帮他杀人吧?如果是这样,此事还是作罢吧。”

    “并不用那么麻烦,平一指可不敢让我朋友给他杀人。”龙婉轻笑,虽然她也有两月余没见过东方不败了,但他们时常有书信往来,大多探讨一下武学近况,妆容首饰之类的琐事,从不提江湖上的事情,两人俨然成了“闺蜜”。

    “我只书信一封,同我那友人说说,想来是能让平一指走一趟的。”自然是让平一指走一趟,李家大少如今任职州县,无事是不能乱跑的。

    此事暂且敲定,只等着龙婉回去后给东方不败写信,在做定论。

    林诗音见李寻欢来了,又把那本《怜花宝鉴》拿了出来,面红耳赤的承认道:“这是王怜花前辈给表哥的书,那日表哥不在,王前辈走的急,就交于我转交,我不想让表哥过多牵扯武林中事,就一直没说,还是姐姐开解,我才知道是我想岔了。”

    李寻欢先前不知道这事情,只是这几日见林诗音精神恍惚似有心事,原还打算寻个好时机问问她,今天又知道她有了身孕,一时欢喜又给忘了,如今才知道是为了这《怜花宝鉴》。

    他接过那书,也不看,只对林诗音道:“我如今有妻有子,行事作风自然不可像从前一样无所顾忌了,你只管放心,以后江湖上的事情我会少碰的。”

    江湖上因恩怨情仇祸及家人的不再少数,李寻欢从前没有家累,自然少了层顾忌,如今他有了妻子,还即将有自己的孩子,就是旁人不说,他自己也有所收敛了,没见他这几月来,就是喝酒都有所节制,更别说与江湖人结拜,那基本已经没有了。

    林诗音听他保证,总算是安下心来。

    李寻欢这才问她:“那王前辈留书时可还说了什么?”

    李寻欢与王怜花并无太大交情,实在没想到他会把自己的心血留给自己。

    “说是让你好好保管,再寻个天资高,心术也好的人传他衣钵。”

    这可不是个好差事,要找个天资高的人或许不难,但心性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知道的,且王怜花所学有些偏,很容易就能让学者剑走偏锋。

    想着江湖传闻,王怜花如今应该已经跟着沈浪等人出海,这《怜花宝鉴》也还不回去了,李寻欢沉吟片刻,到底是收好了那《怜花宝鉴》。

    对于《怜花宝鉴》,龙婉并没有什么看法,它好不好,自与她无关。

    倒是因为这事,想起了一个人。

    生如梅魂傲骨,死若清水芙蓉的白飞飞。

    龙婉并不知道原著里白飞飞这个时候在哪里,又是否还在世,但李寻欢与阿飞相遇的时间应该是在十七年后。

    那个时候的阿飞年纪不大,还被称作少年,不会超过20岁,所以现在他要么只有三岁左右,要么就是才刚出生或未出生。

    这么一想,白飞飞还在世的可能性就十分大了。

    “若是要找传人,我倒觉得有一人颇为合适。”

    “谁?”

    龙婉问道:“你们可听过王怜花的身世?”

    李寻欢点头道:“略微知道一些。”

    当年快活王之名在武林中无人不知,后与云梦仙子同归于尽,天下人才知道他们原来竟是夫妻,而王怜花是快活王和云梦仙子的儿子这点,也算是江湖奇闻了。

    “那你们知不知道,王怜花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姐姐?”

    李寻欢接话道:“可是幽灵宫主白飞飞?”他素来交游广阔,对江湖事很是知道一些,自然也听过关于幽灵宫的事,只幽灵宫历来神秘,更是早在几年前快活王死时便已解散。

    “正是。”龙婉点头,“那白飞飞当初隐居时好似还有了沈浪的孩子,若是生下来,这孩子也算是王怜花的外甥,由他继承王怜花的衣钵,再合适不过了。”

    至于白飞飞和王怜花感情不大好这事,就不用提了,嗯,阿飞以后是练快剑的也不用说,她就是想让李寻欢帮忙找人而已。

    不然凭她自己,就是踏遍大启,怕也是找不到人的。

    至于为何要找白飞飞,不过是她好奇,想要见一见那位曾经让她惊艳不已的女子,满足一下自己想要见女神的好奇心而已。

    “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

    林诗音瞪大了眼睛,她虽然不问江湖事,但因为王怜花送《怜花宝鉴》而特意打听了一下这人,自然知道他的一些事情,顺带的也知道了沈浪和朱七七这对被江湖人艳羡的夫妻,可那白飞飞怎么又怀了沈浪的孩子?

    真是剪不断,理还乱。

    林诗音越发觉得江湖不好了。

    李寻欢也是头一次听说这事,“龙姑娘怎么知道的?”

    “我自然有我消息来源。”龙婉漫不经心的笑道,“你只说这人选可合适?”

    李寻欢沉吟道:“还是要看品性的,只是如今那位宫主久不见于江湖,能不能找到还犹未可知。”

    “这我倒是知道一点,听说白宫主为了躲避沈浪等人,隐居去了关外,若是能派人往关外走一趟,该是能有些线索的。”一个貌美的女子独生带着年幼的孩子隐居,其实是很惹眼的,就是她住在深山老林里,总也有下山买东西的时候,稍加留心,总会找到。

    “那我便请关外的朋友代为留意一下。”交游广阔就是这点好,到哪里都能找到能帮忙的朋友。

    龙婉看过林诗音的情况,确定她没有什么问题后,就起身告辞了。

    因为《怜花宝鉴》这事,龙婉突然有了远游的冲动,于是在给东方不败写信请他让平一指出手时,顺便还附带问了一句:“欢迎我到黑木崖做客吗?”

    咕咕背着信飞走了,半个时辰后,又带着信回来了。

    ——真该庆幸东方不败不知道她的信是今天新寄出的,不然这只信鸽估计得被他扣下好好研究一翻了。

    东方不败爽快的答应了让平一指出诊的事情,同时对龙婉的问题给了四个字回答:“乐意之至。”

    于是把好消息传给林诗音后,龙婉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出门。

    正在这时,有下人来报,花如令来了。

    龙婉收拾行囊的动作一顿,颇有些无奈。

    自从那次花如令和她告白后,就好像打开了阀门的水闸一样,行事作风变得大胆了不少,从前不过是暗地里讨好她,明面上是一点失礼的地方都没有,如今却时不时的就会跑来找她,不是邀她逛街就是踏青,每次来更是从不空手,有时是吃食有时是某地特产,又或是精巧的手工艺品,都是按着她的喜好准备的。

    这些礼物并不算多贵重,但胜在用心,龙婉拒绝了几次他却依然每次都送,就是有事不能自己来,也会让心腹送来,久了龙婉自己都习惯了,听说他来了,就猜想他又带了什么来。

    花如令这次带来的是一盆盛放的鸳鸯菊。

    这鸳鸯菊,是菊花中的名种,花型如荷,花开两色,一半为红一半为黄,颜色均匀分明,十分奇特。

    不过花如令为了迎合龙婉的喜好,送来的这盆鸳鸯菊却是粉黄两色,不似红黄两色的艳丽夺目,却也自有一份清雅。

    龙婉不懂这花的名字,看到花时只觉得喜欢,还特意谢过了花如令,等她知道这花名为“鸳鸯菊”时,也不知是该把花退还给他,还是收下了。

    一时间,倒有些进退维谷。

第56章 上崖() 
花如令如今是深识“烈女怕缠郎”之道,只要有空就往龙婉这儿串门,不说龙婉自己觉得如何,在龙家其他人看来,他已经是板上钉钉的未来姑爷了。

    所以大家才对花如令常常来找龙婉这事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毕竟现在的大启风气还算开放,不说有婚约的未婚夫妻可以时常往来,就是那元宵佳节,出门赏灯遇上了意中人,也是能当众表白互许终生的。

    也就那些大户人家和读书人才会特别注意这些,龙家这庄子上下都是平头百姓,在这点上倒是看得开。

    更有甚者,那庄子上的佃户,私下里偷偷叫花如令姑爷的都有呢。

    花如令听过一次,竟也不推诿,反而赏了银子,倒是让人越发这么叫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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