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洞天仙境-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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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桐和张清清听得壮汉的话。被惊了一跳,吓得连忙往旁边走了几步,脸色泛红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谁让你偷听我们说话的?你这人知不知道做人的基本礼貌啊?!”刘婧冷着脸看着壮汉,毫不怯色的反声质问道。
“既然你这么有诚意。那什么葡萄给我们来十斤。还有桃子给我们来十个。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水果。都打包上咯!”刘婧质问声刚落,忽而转过话头,在旁边两女瞪大的眼睛中,面不改色的指使着旁边的男服务生给她拿货打包。
服务生瞧了自家的经理一眼,又看了看那边的胖汉,见两人都没有说话。便听从刘婧的开始给她指点的那些水果店打包。
张清清两个女孩傻了眼,连忙走上前,拉着刘婧的手,就要阻止,却又听刘婧转过话头道:“你别以为我们是在占你便宜!”
刘婧瞪了那还没回过神的胖汉一眼,说道:“呐~等下我们将这张卡借你用。你不仅不亏,还能省下不少!”
这下,轮到酒店的经理傻眼了。
“好、好、好!有意思!”胖汉抚掌大笑着说道,“,有电话吗?咱们交个朋友?”
“本姑娘的朋友,不是白富美就是高富帅。你嘛,还是省省吧。咱们相见有缘,可惜有缘无分。”
胖汉看着刘婧娇俏模样,特别是那宜嗔宜喜的小样儿,一点点的印进了心里。他听得刘婧的话,丝毫没有半点不悦,反而嘴上仍道:“有趣、有趣!”
几人领着几个提着货物的服务生下楼的时候,楼下,已经有无数顾客翘首以待了。
像“火焰果”那样的水果,即便是胖汉,也不致奢侈到当众打开人吃。至于几个女孩,更不会因为胖汉的承诺,而将属于她们的那一部分奉上。
胖汉带下来的水果,除了一部分葡萄,就是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
他已经没心思找店里的茬了。至于这些水果,味道到底怎么样,他更意。
胖汉的满付心神,都落到了离开的某个女孩身上。
至于是否因此有造就一番姻缘,当然,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无论胖汉的心思怎么样,店里的顾客倒是着实享受了一番上层人的奢侈,享受了一番天价水果的味道。
不少人都为这些各种稀奇古怪的水果录了像,也将这个店面天价水果的事情发到了网上,不免又掀起一番讨论……
而这个时候,几个女孩已经回到了宿舍。
刘芸看着几个女孩,大包小包的提着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果品,都看傻了眼……(。)
第一百一十一章 鱼伯()
清山镇,洞天,这一年的变化,虽不说抵过去十年,但突如其来的游客,却将清山镇的一切固有的东西都开始打破。
清山镇,由原本一个不起眼的山乡小镇,逐渐变化成一个依托于洞天葡萄为基础的大力发展旅游业的新型乡镇。
与此同时,很多东西,在乡人能感受到的、或者感受不到的地方,开始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变化。
鱼伯,清山镇的人都这么叫一个老翁。
老翁并不是清山镇本地人。
他是几十年前,八十年代从外地过来的。
当时候说着一口粤语腔调人怀疑他是从广东深圳甚至更南面的某些地方过来的。
那样的地方,在当时候,是发达地区,是改革的前沿,在乡民的眼中,是渴望而欲及的地方,几乎满地财富。
那样地方的人,怎么会跑到这样一个保守而偏僻落后的穷山村来呢?
没有人想得清楚。
有人猜测这人是不是犯了什么事,跑这山沟沟里避罪来了。因为这样的猜测,甚至有保守的乡民,为此跑到公安部门去报案,结果还闹出老大一个笑话。
几十年的时间,鱼伯几乎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乡镇。
开始的时候,他是这个乡镇的青山绿水。
后来,他又喜欢上了这里的人情丰厚,即便有这样那样的不适应,也不忍离去。
这一待,就是几十年。
他也从一个说着带着粤语口音的普通话的外地人,逐渐成了清山镇的一部分。
他在这里,有了房、有了地,有了自己的根基,也有了婆娘。
不对,他那婆娘也是他从外面带回来的。看起来靓丽多情,就是脸上一道长长的疤痕破坏了样貌;即便如此,前凸后翘的。如雪一样白皙细嫩的肌肤,也让镇上不少男人心生“觊觎”。
当然,也就“觊觎”而已。
鱼伯从外面带了一些钱过来,在当地买了块地。又建了栋土木屋;屋前挖了眼池塘,专门放养鱼龟一类,还养了些莲藕;屋前屋后,全都是各种花草,最多的。要数绣球花。
每到夏日,满满的一地圆球球的白色、粉色、淡蓝色、紫色、橙红色的各色大大小小的花球儿,将整个房屋、整个池塘、整个人都簇拥在其中。
周易小学上下学的时候,总是路过他们门前那条小径,总被那满园的花儿耀花了眼。
也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他也喜欢在家里养两盆花儿、养几尾小鱼儿看顾着。
鱼伯喜欢钓鱼,几乎日日都钓鱼。他从自家池塘钓,总是在周边山水转悠着,转到连当地人都寻常不去的偏僻地方,一个人悠游自在。而且总是收获颇多,也喜欢与人分享。
当然,他也是个喜欢吃鱼虾的人,也并不总是分享的。有好东西,自然要先就着自个儿。
眼见着周围河溪尽恶、鱼虾绝迹,难得的有一日,他发现山里面的一个小沟渠里,在一次大雨之后,冲出无数的两个指节长短的青色小虾他欣喜若狂。当即拿了架势,捞了整整一大碗青虾回家。
这青虾,是山溪里面的虾,能长这么大。还能捞出整整一碗,实在不容易。
被人瞧见了,都想要分润一份。但平日里大方的小老头儿,还炫耀着的老头儿,立马变了脸色,像躲什么似的躲到家里。一个人和个老婆子躲起来吃了个爽快。
当然,这个爽快,都是别人想象的。因为,他躲起来了,谁也没见着他吃;即便到吃晚饭的时候,特意去他家蹭菜,也没人蹭到这一口吃的。
随着小镇的日益发展,车越来越多了,市场里的大喇叭、每日里杀猪的叫声,几乎小半个镇都听得见。
小老头儿家虽然住得偏僻一些,但偏偏就在离市场不太远的地方,日日夜夜各种声响他烦不胜烦。
正好周易那葡萄沟的建设,给了老头儿一个机会。
老头儿跟老伴儿商量着,两人一同决定将老房子连同周围的地,一齐卖给周易。而后借着得来的钱,以及多年的积蓄,从那葡萄沟里,拿下一片土地。
这次他不用挖池塘了,因为旁边就是烟溪。虽然是溪,浅的地方在石上走,但深的地方亦有三五米深;窄得地方,湍流如白线,而阔的地方,竟不比寻常河流逊色,清碧碧、绿油油的,看得人好生欢喜。
鱼伯选了个宽敞幽深的水段,将新的木屋一半建到了水面上,另一半连接陆地。这下,连挖池塘的功夫都省下了。
近浅滩的几个水湾里,他将家里的一些荷种移了过来,种了下去。又在水畔、屋旁,种了几颗柳树,还夹夹杂杂的,将无数谁也叫不出名姓的、从老屋移来的花树种下。
当然,还有那数不尽的绣球花。
那一片,葡萄,才占了他承包的那片土地的一小半,这反倒显出他的特色来。
正是夏秋之际。
平常这时候,绣球花已经花落而球散,但今年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这片山水好的缘故,又或许,是周易倒出的灵水,被一再稀释,随湖水而下,顺入烟溪之中,滋润了这片土地,也滋润了这些虬茎黄皮的绣球花——一到这里,就长出了芽、发出了比人头还要大上一圈的圆滚滚的球花,一直的立在枝头,生机盎然、丰润娇人人欢喜,看之不够。
鱼伯的这个新家,也成了整个葡萄沟最特殊的一处。无数前来的游人,看着这些洒落圆胖的球花,还有其他各色花朵,都不由驻足。
还有不少人,免不得往花丛里走上一走,往花丛簇拥出来的房屋里坐上一坐,享受那万花娇艳、一水碧透。
擂茶,作为清山镇的特产,早已不可缺少。
几人围坐一桌,中间放上一些炒制的小吃,或者蒸熟、煎炸出来的红薯块,又或是酸泡的萝卜黄瓜,一下午好过。
当然,鱼伯还是有一些特色的。
事实上,他除了每天钓鱼之外,还有一门手艺,在清山镇有不小的名气。这些年,他之所以能悠闲垂钓、没有坐吃山空,都全靠了他那一手的活计。(。)
第一百一十二章 俩口人()
卤味,一种很常见的东西,中华大地上,南北皆有,加入本地特色,又演化出不一样的东西。
鱼伯的手艺,就在这一个“卤”字上,卤鹅。
不过,鱼伯称他的鹅为贡鹅,而不叫卤鹅,至于其中的原因,据他玩笑的话,说他这手里传承来自于御厨,所以叫贡鹅。
到底是卤鹅,还是往自己脸上贴金的“贡鹅”,当时候的人,没有万度没有搜歌,也没人去分辨,味道好就行了。
当地人很少吃鹅,往来也就养几只家鹅偶尔有人衰病了,或炖一只鹅来吃,补补元气。很少有人没事去炮制鹅的,除了鱼伯。
自从他来了之后,那些养鹅的人家,寻常都要多养上几只,给他送去。
谁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卤制出的鹅,通体玉白清冷而不腻咸鲜滋润,香气透骨,即便是几根骨头,都能让几个小儿琢磨很长一段时间。
在以前时候,难得吃一次卤鹅,那些鹅骨头就是周易最好的零食与爽口物。
鱼伯制鹅,并不常做。
他只在每周周五的晚上,将的材料齐备,将大鹅入味;直到周末,才将卤制好的大鹅拿出来卖。
他这些鹅都是有定数的,外面的人来,通常买不着,都是当地的那些馋嘴怪,实在受不住了,花几个钱,或者一家子人或者呼唤几个朋友,一同出钱,在事先付了资钱。订上几只。
到了周末那一日。也不用排队。更不用打招呼,直接取了回家,与家中的人一同打个牙祭。
光这一天的售出的贡鹅,就够他整整一周的开销了。而后,他又往山里水里钻去,开始琢磨着他的鱼。
或许是老了,人不想动了;又或许是家门前的烟溪水,给了他足够的惊喜。每日坐在楼上,长杆一甩,躺在长椅上,便能享受钓鱼的乐趣——自从将家搬到葡萄沟以后,小老头就没怎么天天跑出去了,他那还靓丽的“老”媳妇,脸上的笑容也愈渐多了起来。
▲≡dǐng▲≡diǎn▲≡小▲≡说,。↖。o±s_;
闲来无事,老头儿手又痒了,跟着老媳妇儿天天琢磨其店面里的吃食,尤其是贡鹅。几乎每天就有一大锅出来。除了本地的乡人,外面来的食客。也有机会尝尝鲜。
这老头儿手里的鹅,基本上都是他自己养的了。
洞天的那些鸡鸭鹅,都被周易驯化得不错,并不会啄食葡萄树上的叶子和果实,除了吃草,就是吃鱼虫,成了极好的种植帮手。
种植葡萄的人家,基本上都从周易哪里引进了一些驯化的种苗。
而鱼老头,光只引进这些大鹅了。
或许是因为常喝烟溪水,喝到这些被稀释到一定程度的灵水的缘故,一只只白鹅都“膀大腰圆”,高寻常鹅一头;玉羽白没人不知道洁,红掌清波,总是一道风景;走起路来,“龙行虎步”的,极为威武。
更让鱼老头欢喜的是,这些鹅肉质极为爽嫩,做出来的贡鹅,味道原来相差不多,但那股子让人停不下嘴的意味深长,也只有吃过的人才明白。
连周易那挑嘴的人,都不时从他这里买上一只回去尝尝味道。
清晨的时候,朝露未晞,一个游客走进了群花共绕的院子。
“老板,你这的鹅做出来了吗?昨天就吃了那么diǎn,可让我馋的。今天你一定要给我弄一只!”
鱼伯还坐在楼上闭目养神呢,他家的老媳妇早早就起来准备东西了。
他这位媳妇长得总算不错,但寻常不出家门,也不爱热闹。
但自从搬到新家之后,不知为何,喜欢上了店面的经营,整天就围着店里的事转。原本皮肉翻滚的可怖伤疤,渐渐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沟痕似乎变得浅了平畅了,并不那么吓人了。
她年纪也算大了,已经有近五十岁,但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常年待在家里又不怎么出去干活,又或许极懂得保养的缘故,整个人也就三十余岁的样子,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