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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都市之洞天仙境-第30部分

小说: 都市之洞天仙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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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有现成的老房子,与原主人商量好,买了下来,收拾一番,便入住了。

    亩许的地,周通种了些菜,又从周易哪里讨要了些桃树苗、葡萄苗种上,大约也能自给自足。

    他的经济产业,全在于放羊。

    放羊容易,周通小时候在老家有些经验。

    但这山村的生活就大不易了。

    首先是蚊虫。

    山林的蚊虫,本就毒,再被周易那灵水一滋养,即便金钟草消耗其中大半,仍然有少数落网之鱼,盯着两只光溜溜、白生生的“大鱼”血肉上吃。

    第一日,每人十来个超大的肿包,身上没有一处好地方,奇痒无比、疼痛难捱,如同被黄蜂蛰了一般,一到傍晚时分,蚊虫多起来的时候,只能往帐子里躲。

    没法子,周通只希望周易能有些办法。

    周易看到两人全身肿痛的模样,也大吃一惊。

    要说被山上毒虫毒蚊子蛰的,不少见,但寻常人物,即便过夜,也在周易家里,没有受过这样的苦头,最严重的一次,也就被叮上一个大包而已,哪里有这么吓人!

    周易还是有些应对的经验。

    他将金钟草那赤红如血的小钟碾烂,教两人敷在要患处,立时,一股清凉爽气自敷出处溢出,瞬时间,奇痒顿销、疼痛俱解,整个身子,也就轻松了。

    周通连忙向周易讨要了些金钟草,种植在房屋四周,这才安心。

    他身旁的女孩子,也耐得住寂寞苦楚,竟不叫唤一声,不诉苦一声,直让周易侧目,暗道:周通虽然顽闹,但这看女孩子的眼光,着实厉害。

    且不说周通如何在这洞天之中生活。

    江湖未远,当日血染之事未平。

    本是十七八岁年纪,正当热血时候,即便周易表现出非同一般的伸手,但他们与周通之间纠葛绝非那么容易了结。

    又有说:武功再高,也怕菜刀,何况是枪炮横行的现代?

    莫说山里乱。

    这日,夜色沉沉,几个青少年,满身酒气,提着一只黑长鸟铳,往山上走来;眼里赤红,浑身热血,眼见便要出事。

    幸亏,这日周易刮得些蜂蜜,又做了些好菜,将周通这位小老弟还有那位准弟妹请到家里,举杯饮酒,算是为两位正是融入山林生活而庆祝。

    不过数日功夫,周通面颊黑了不少,手糙了不少,看着周易依旧那副书生意气,不由生出几许不可说的羡艳之情。

    正举杯灿然间,突然,一阵狗吠声传来,又传出几声惨叫。

    “砰!”

    一声枪响,将周通身旁女孩子手中杯物震落,也将周通震了一震。

    枪声如惊雷,在夜色里,显得格外的阴森,如阎王的催命符,在三人脑中飘荡。

    周易三杯酒上头,又有前事之鉴,对自身的本事也有几分了解,不十分将几个可能的毛贼放在眼里,唯独对枪支还有几分忌惮。

    他轻身从暗地楼道口跳了下去,落地微声,隐藏身形,往狗吠之处走去。

    远轮不到他发威,等他走进的时候,只看见躺倒在血泊里的三个人和一条狗,还有俩狗站在旁边,“呜呜”的叫着,发出威吓声。

    周易看着不远处的场景,心中一突,再往前去,要看个明白。

    俩狗许是找到了主人,有了主心骨,连忙跳脱过来,拉扯着周易的衣裤,往躺倒的大黑狗飞奔而去。

    黑狗也微微抬起头,往周易望来。

    周易顾不得躺倒的几人,直往周小黑身上瞧去。

    只见他身上有几个弹孔,流着血——周易仔细的看了看,铅弹镶在紧实的皮肉里,算不得严重;让他躺倒的伤势,还在腿部的肌肉上,但终究没有性命之虞。

    周易给周小黑喂了些空间灵液,又摸了摸他的头,安慰了他一番,听着他呜咽的声音,心中怒火熊熊烧起。

    周小黑,一直陪伴着他,极有灵性,几乎已经成为周易亲密的朋友与家人,如今受此伤势,差点深陷死地,周易如何不恼火?

    当他往躺地三人看去的时候,心中却是一凉。

    躺在地上的三个人,每一个全身上下,几乎没一块好头,特别是喉口那块血肉模糊,几乎是致命一击,再看那胸-口,哪里还有一丝的起伏变化?

    死人了。

    周易心里只有三个字。

    他平静的看着三只狗唇部的鲜血,心中已是了然;再看着三人纹身染发的模样,几乎可以知道这几个拿着鸟铳的家伙,来者不善。

    远处的脚步声响起,在寂静的夜里,格外的亮,在周易的眼中,便如平湖中的一块石头,打破了沉静。

    也不知什么想的,念头一动,他便将地上的三具尸骸和受伤的黑狗收入空间中。

    身后的脚步声愈近,他甚至听出是周通的脚步声。

    “哥哥,发生什么事了?”周通的声音传来。

    “没什么事。你先回去。”周易的声音平静的可怕。

    周通知道一定发生了什么事,而且是大事,但他听着周易的声音,立马转身往回走,寒风一吹,浑身都打了个哆嗦。

    周易将周围的痕迹抹平,又将血迹用水冲干,在上面生了火,将刺人的香木扔火里烧了,终于将痕迹去掉。

    这个时候,心中那股劲头才消去,周易才知道自己鬼使神差间,做了什么。

    山风凄冷冷、惨凉凉,方才的新死鬼,借着这股野风,开始出来作怪,挠得周易心头发寒。

    他灭了火,转身就往家里去,看着等在厅中的周通两口人,自欺欺人的道:“吃饱了饭,咱们就去睡吧。刚才两条狗儿抓了只兔子,自个儿吃了……”

    这话说着,一股寒意在周易身上穿过,让他直直打了个激灵,再也说不下去。

    周通回头看了一眼,正看见满嘴-血腥的俩只狗从暗里走来,赤铜眼睛,如同鬼府里的灯笼,让人心颤、心凉……

    今夜,注定难静。

第四章 也曾相亲过() 
死了人,是大事。

    但对于这个山里的小镇,几个混混的消失,并不算大事,至少,表面上,仍是一片平和气息。

    太阳照样从东边升起,人们伸着懒腰,醒过来,又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这时候的周易,从空间里出来——一夜未睡,他并不疲惫,只是在这个时候,格外的渴望阳光。

    人命,在悄无声息间去了,什么都没改变,但在几人的心域,有些东西已经悄然变化、野性的种子,开始发芽;远古的呼唤,在这一刻回顾。

    周易迎着阳光,将一夜的黑暗洗净,全身暖融融的,如同新生一般,连灵魂都照亮了。

    手边的老藏-僧送的禅珠,在清晨的爽风中,适时的鸣响,发出只有周易才能听到的禅音佛唱,将周易心中最后一点阴霾吹散。

    周易面色平静,一如往昔;一连数日,风平浪静,一切似乎没有什么变化,提着的心,也逐渐放了下来。

    当日上山来的三人,本就欲行不轨,提着枪-械,都是暗地里行事,除了他们三人,并没有其他人知道,故此,三人的失踪,也没人想到八竿子打不着的周易身上,没想到远在深山的周通身上去。

    三个大混混的失踪,对于镇上的普通人来说,是好事。

    他们的家人报了警,但这年头,能靠派-出所-办案吗?几个混混而已,死了是正常。连他们的家人哭告了一阵,也没多指望。

    三人的失踪,却在混混圈子里掀起轩然大波,议论纷纷,挑衅的、闹事的、打架的,都平静了下来,事端少了许多,深山的小镇愈发的清宁。

    周豪消息灵通,听到三个大混混的失踪,还是前些时候跟周通打架打得头破血流的那几个,心中不由一惊,又是庆幸——庆幸他先见之明,将周通送到山里养羊去了,避开了风头,不致让人怀疑——倒时候,就是黄泥巴拉裤子了,不是屎也是屎了——即便立不了案,进不了监狱,但那几家人也有得闹的;也庆幸,提前将周通送到山里——谁知道那几人是怎么失踪的?如果周通继续打混,说不得什么时候就轮到他身上了!

    “周通,你听说了吗?前些时候跟你打架的那几个,找不到人了,他们家人还去派出所闹嘞!你要好好做事,多向你易哥哥讨教,会有出息的!千万不要再出来打混了,以后真出了事,都不知道到哪里去给你收尸!”周豪狠声警告道。

    “啊——”周通一听周豪的话,立马想起了几天前那一声枪响、那满地的血腥,想起那晚上周易冷森森的话,整颗心凉了大半。

    他在山里面,信息不灵通,此时才知道这件人命官-司。

    “啊什么啊,听到没有,好好跟着你易哥哥学,不要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了!”周豪听着周通好似没听清楚他话的模样,不由加重了语气。

    “好好,我一定跟易哥哥学,一定听话……”周通愣愣的答道。三条人命,就这么没了,即便经常在街上打混,但也没闹出过这么大事,特别是发生在身边的命案。他到底还年青,经历得最凶险的一次,也就是上次正好被周易救助的那一次了。

    “听话就好。”周豪听着周通的保证,挂了电话。

    “什么事情?叔叔打电话来了?”站在周通旁边的女孩子见周通面色不对,忙关心道。

    “你莫管!”周通面色不善的看了女孩子一眼,不耐烦的说道。这种事情,知道得越多,越麻烦。

    女孩子熟悉了他的口气,努了努嘴,依旧做着手上的活,不再说话。

    她是个聪慧的孩子,听着周易的名字,不免想到了那晚的枪声与那天夜里两个男人的奇怪表现;再看周通与周父通话过后,看着周易的眼神,不知觉间,带上半分闪躲,言语之间,也远没有那么随意了。

    九分的亲切,不经意间减到了五分,剩下的,是连他自己都没感觉到的恐惧和莫名的崇拜所压倒……

    春天是思春的季节,特别是看着两口子在眼前晃荡亲密,周易也愈发感觉到寂寞。

    二十老大年纪,或许是该找个人了。

    他交际圈极窄,妹纸虽然认识不少,但熟透了,怎好下手?

    而他在这方面,又不是一个愿意委曲求全的人,若不然,怎么会至今还没有谈过一次恋爱,有过一个女朋友?

    当然,不止他这么想,周妈也想着为老大一个儿子物色一个女孩。

    另一方面,周妈的某闺蜜,周易的一个阿姨,对周易颇有好感,况且她家的女孩子又是和周易一起长大的,自然有这方面想法。

    两人一拍即合,当即借着吃夜宵的名义,将周易与那位女孩子硬生生拉扯到一张桌上。

    当然,谁也没说是相亲,两位大人觉得,还是自然点好,免得尴尬;若看不上眼,也不影响感情。

    周易看着面前这个女孩子,羞羞涩涩,长发淑女模样,高挑身材,不由眨了眨眼,惊讶道:“廖兰兰?”

    女孩子看了周易一眼,羞涩的点了点头,一副深闺女儿做派。

    廖兰兰是他“青梅竹马”,或者说是周易小时的“哥们”才对,那是的她,可是个男孩子模样,谁知道现在变成了这副样子,让周易看得好古怪、好别扭!

    两人已经很久没见过了。周易是一直在外读书,而廖兰兰随着父母工作的变化,而出去了,直到最近才回来。

    长久不见,男女之别,性格变化,让两人没有了话题。

    两位母亲吃着少许凉拌黄瓜,心里比滋滋在油锅里叫的大红虾还着急。

    廖妈不是一位情商高的人物。

    她看两人没什么话说,不由提起话头。长久未见,也不知说些什么,便想小时候一样,说道:“你们两个站起来,比比身高看,看谁高一点?”

    此话一出,四下寂静。

    周易虽然是个俊俏小伙,却有个硬伤,在身高上,不过一米七零。而廖兰兰继承了她高个老爸的天赋,生生长到了一米七五,再穿上个高跟,几要高周易一个头。

    周易是个诚实的小伙,虽然尴尬,也傻傻道:“不用比了,她肯定比我高。”

    更傻的是,廖妈还要坚持让两人比比,廖兰兰也受不了尴尬的气氛,忙嗲声叫唤道:“妈~~”表示出她的不满。

    周易被这一声嗲言嗲语叫得没魂了,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脑海里浮现的全是当年那个假小子,这下,啥心情都没了。

    一场相亲宴,在两小未知中,不尴不尬的结束……

    ————

    此章过渡,容我再拖拉一章,以后尽量减少私货,书归正传!

    今天还有一章。

    感谢“谷动”打赏!

第五章 锋芒将露() 
前文有说道,平安-县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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