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奶爸-第4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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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糖的脸上浮现出笑意,她轻轻地点了点头,眼神中充满了对法者鸩的无限信任。
——庭审再开——
凌峰敲下法庭锤,对着贾公正这边说道:“公诉方,你是否拿到了嫌疑人口中所说的证据。”
贾公正起身,略微点头说道:“已经拿到那些银行卡,但是银行卡的数量较多,而且其中有些还有问题,所以现在还在清理中。”凌峰:“有问题?具体都有些什么问题?”
第1409章 1351。证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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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公正:“这些银行卡并非全都是华国境内发行的卡片,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外国卡,而且还隶属于不同的几个国家,所以审查其中的资金状况需要时间。此外,随同卡片一起的还有一张密码簿,上面写满了
各个卡号所对应的交易密码。可经过核对,有些卡的卡号和密码无法对应起来,所以具体其中有多少的金额,暂且还不能得出一个总论。”
凌峰点点头,目光望向嫌疑人席位:“犯罪嫌疑人,你能否告知法庭你为什么会有这些鑫情公司的银行卡,以及你占据这些卡片的目的为何?现在又为什么把这些银行卡全都交出来。”
蜜糖朝着法者鸩的方向望了一眼,法者鸩则是点头示意,让她原原本本地说出来。见此,蜜糖才开口道:“这些银行卡是我从元起那边……偷来的。我因为误入了这个传销组织,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钱就已经被骗光了,我不甘心就这么离开……所以就想着干脆偷了他的银行卡来。现在我
交出来……是想要立功,我还想陪我女儿……我……我不想坐牢……”
凌峰的目光望向贾公正这边,毕竟是否对蜜糖的偷窃、传销等行为提起公诉也要看检察官的意思。贾公正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文件,思虑片刻之后起身说道:“尊敬的法官,现在犯罪嫌疑人除了有杀人嫌疑之外,还有着传销案犯的嫌疑。不过,鉴于鑫情公司的传销案目前由于证据不足尚无法立案,所
以公诉方决定暂缓对嫌疑人提起公诉。此外,若是将来真的立案,检控机关也会酌情考虑其及时保存赃款,并如数归还的情况。”
这么看来,这个贾公正现在学好了?
呵,怎么可能。
“但是,正是由于犯罪嫌疑人的盗窃事件,终于让我们明白了之前一直都无法理解的事情。也就是嫌疑人的作案动机。”“现如今,这笔可能价值达到拾亿元的流动资金正是最好的作案动机。受害人很明显已经知晓了嫌疑人的盗窃行为,因此和嫌疑人之间产生了争执。可是这种争执的结果却是以受害人的死亡而告终。到这里
,这场杀人案的前因后果和动机终于已经一清二楚,看起来再也没有什么好继续审理的必要了。”
尽管早就知道,可这种眼睁睁看着自己被将死的感觉还真的是不好受。
法者鸩双手握拳顶着脑门,几乎是闭着眼睛听完了这些话语。
坐在高处的凌峰也是默默地合上双眼,沉默片刻之后转过头,看着法者鸩这边,说道:“辩护律师,你还有什么话想要说吗?”
法者鸩依然是捂着脑袋,沉默不语。
“辩护律师?辩护律师!”
贾公正:“尊敬的法官,对方律师在这场审判的过程中多次采取这种拖延时间的方法,并对法庭的提问避而不答。我相信这应该是一种故意拖延时间,浪费法庭资源的行为。”
凌峰看看贾公正,再看看法者鸩,铁面无私的他真的如同包大人一样点了点头,拿起法庭锤落下!
“辩护律师,本庭现在正式对你进行警告。请你立刻回答本庭的问题。如果再有刻意拖延时间的行为,本庭将会以扰乱法庭秩序罪逮捕你。”
这个混蛋……真的是一点点都不肯给自己面子啊。
法者鸩咬咬牙,只能起身应道:“尊敬的法官先生,我正在思考一些和本案有关的事情,一时间走了神,实在是抱歉。”
他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的精神稍稍振奋一点——“在本庭的开庭审理之前,我作为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是希望能够执行我的职责。而我的职责之一就是希望能够看看犯罪现场。但,很遗憾,由于过去的七天时间里,犯罪现场周围总是有大量的人群聚集,
并且让警方长期处于戒严状态,我根本就无法将进入现场进行调查。”
得知这个消息的凌峰抬起头,望着公诉席的方向:“公诉方,是否有这个情况发生?”贾公正站起来:“的确有这样的状况,案发现场的黄金大楼附近聚集了许许多多因为传销案而受骗的人群。因为元起一死,他们的财产可能就处于无法着落的状态,所以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也可以理解这种
心情。虽然对现场进行了戒严,但并没有和人群产生最直接的冲突。”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此外,关于辩护律师无法进入犯罪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这件事,现场的警方并没有报告相关的事宜。我这边需要回去调查了解清楚之后再做答复。”
凌峰重新望着法者鸩:“辩护律师,针对犯罪现场的状况你想要说什么?你是怀疑公诉方提出的证据有问题吗?”法者鸩呵呵冷笑一声:“证据,我当然需要恳请重新调查。尤其是刀把上的指纹,血衣上的DNA等等,都需要重新审核。而且,既然案发当晚有目击证人,我就想要现场对这些目击证人进行询问!不知道公
诉方是否能够同意这个要求?”凌峰转向贾公正,这个检察官倒是没有多大的反对意见。相反,他还是信心十足地伸出手,轻轻拍打着手中的文件:“我早料到辩护律师会想要询问本案的关键证人。没有关系,既然辩护律师想要问,那么
公诉方这边也会一并配合。在刚才的休息时间里面本案最关键的一名证人已经抵达并且办理了手续,现在就可以上庭接受法庭的询问。”
——证人音初的作证时间——
法:“这位证人小姐,能否告知法庭你的姓名,年龄,职业。”
音:“我叫音初,今年大学刚毕业,22岁。职业嘛……我之前是鑫情公司的行政主管,现在……我不知道我还算是什么职业了。”法:“您还真是年轻啊?那么年轻就可以担当那么大的公司的行政主管,那么您在校的实力应该很不错喽?”
第1410章 1352。毫无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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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啊哈……哈哈哈……这个……那个嘛……呜……我在学校的成绩只能算是一般……不过我唱歌很好听哦~~我在大学的时候是我们合唱团的主唱!”
法:“哦?难不成鑫情公司是因为音初小姐的歌声甜美,所以才雇佣你来担当行政主管一职的吗?”贾:“反对,辩护律师能否直接切入重点?证人的职业和案件并没有多少关系。而且这一点都不难理解,举个例子,如果我是一个传销组织的首脑的话,也希望我的手下都是些没有什么社会阅历的人。所以
,能够请你尽快询问了吗?”
法:“呵呵,真是谢谢公诉方的表态。那么我们开始吧,音初小姐,我这边有你的一份在警局的笔录。上面写明了你看到了整个案件发生的过程是不是?”
音:“嗯……是的。感觉挺可怕的。”
法:“那么能否请你再次描述一下在案发的5月22日晚上十点半左右,你所看到的场景?”
音:“额……我真的要再次重复一遍吗?我刚才说了……有点可怕啊。”
法:“还是请你,一定要再重复一遍。而且,还要非常详细,非常确切地重复一遍。”
音:“好吧……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公司的行政主管嘛,所以基本上每天都挺忙的,要安排各种各样的事情。因此,我每晚都挺晚睡觉的。”
音:“大概到十点半的时候,我起来离开房间走走,刚好走到蜜糖姐的门外时,就听到里面传来吵架的声音。”
音:“我听吵得声音还挺凶的,我有些害怕。再加上蜜糖姐的房门并没有锁,是虚掩着的,所以我就偷偷开了一条缝想要看看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音:“结果一开门,就看到蜜糖姐的手里拿着一把刀!然后用力地刺进老板的胸口!”
音:“看到这一幕后我吓了一跳!然后我看到蜜糖姐转过头向我这边看了过来,我就一边叫一边逃跑了。”
“很快,大概也就几秒钟之后吧,蜜糖姐就满身是血地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当时酒店里面还有很多人都看到了,应该还录像了吧?我说的没什么错吧。”
贾:“正是,音初小姐的证词完美无瑕,没有任何的破绽。辩方律师,你现在满意了吗?”
法:“……是否满意,要等我询问结束之后才知道。”
凌:“辩护律师,你开始询问吧。”
——证人音初的询问时间——
法:“音初小姐,你为什么会在当晚十点半的时间想到要出门?”
音:“我就是想要出门吹吹风,怎么了?”
贾:“辩护律师,就现代人而言十点半并不是一个十分晚的时间,你对证人的自由行动有任何疑问吗?”
法:“不……我只是突然感兴趣了而已。”
贾:“你对少女的作息时间感兴趣?”
音:“变态!请不要随随便便对人家的作息时间感兴趣啦!”
法:“那么……蜜糖……也就是本案嫌疑人的房门当时确实是虚掩着的吗?”
音:“嗯,是虚掩着的。”
法:“可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如果是想要杀人的话,一般来说都是把门关起来的吧。”
音:“………你问我吗?”
贾:“辩护律师,你似乎搞错了审讯的对象。如果你需要的话,你下次可以尝试一下杀人时是不是会关门。”
法:“哈哈!真会开玩笑。(这家伙,一脸希望我犯罪的模样……)音初小姐,你是确确实实地,看到了凶手把刀刺进受害人的胸膛吗?”
音:“是的,我看的很清楚。双手握着刀子,狠狠地刺进老板元起的胸口,一点都没有凑。”
法:“你……有没有确认真的刺进胸口了?如果是刺进肚子,或是没有刺中之类的……”
音:“我说律师啊,你的肚脐眼长你胸口吗?”
法:“啊……不可能吗?哈哈,不是经常有句话叫做‘脖子以下全是腿’吗?”
凌:“辩护律师,或许我应该推荐你转职去说相声。”
音:“总而言之,我很确定那就是蜜糖姐姐!嗯,肯定是!”
法:“证人,你凭什么那么确定凶手就是本案的被告人?你难道就不会有看错的可能吗?”
音:“喂喂喂,律师大叔,我就算眼神再差也不会差到这种程度吧?我看的很清楚,当时刺出匕首的人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然后你也看到了,蜜糖姐穿的难道不是白色连衣裙吗?”
法:“嗯……音初小姐,我希望你能够把这句话加入你的证词中。”
音:“没问题啊,我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人,也就是蜜糖,用匕首刺进了元起老板的胸口。然后呢?”
法:“然后,你就退出来了吗?”
音:“是的,我就逃出来了。”
法:“嗯……换言之,你并没有看到嫌疑人把凶器从受害人的胸口拔出来的那一瞬间吧?”
音:“是的。”
法:“那你觉不觉得,被刺中心脏的时候人其实没死,是之后的其他某个人把匕首拔了出来,这才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吗?”
音:“不,我很确定啊,拔出凶器的就是蜜糖姐。”
法(拍桌):“你凭什么这么确认?你又没有看见!”
音:“因为血迹啊。我不是说了吗?我逃出来之后,很快就看到蜜糖姐走出来了,而且还浑身是血的模样。她的手上那个时候还拿着匕首,相信任何人都可以看得出来这是她拔的匕首吧。”
贾:“虽然事实上的确是犯罪嫌疑人拔的,但事实上谁拔的匕首已经无关紧要了。打从嫌疑人用匕首刺入受害人胸口的那一刻起,她的杀人罪名就已经确凿无疑了。”
——证人询问结束——
法者鸩咬着牙,双手用力地按在桌子上,支撑自己的身体不要坍塌。
这些证词中有任何可以攻破的地方吗?
……没有。
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有破绽,换言之,根本就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可以洗清蜜糖身上的杀人嫌疑!
不,应该说不仅没有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