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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刀剑都市-第5部分

小说: 刀剑都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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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便转身离开。

    郑义在对方走过来时,便警惕的防备着。

    不过见对方只是放狠话,也就没往心里去,便要转身和李静离开。

    但就是这时

    原本转身离去的峰哥,突然猛地再一转身,抬手一巴掌便朝一旁的李静打了过来,又狠又快!

    郑义双眼微微睁大,这一巴掌的轨迹在他眼中清晰可见,他抬手便要阻拦,可很快,他发现,他的动作似乎跟不上他的反应,虽然尽力阻止,但还是慢了一拍,没有抓住对方的手。

    “啪”

    一声响亮的耳光!响彻在周围人们的耳中。

    李静被打得头一偏,黑色长发缭乱,整个人都懵了。

    “哈哈哈哈哈!这是老子收的利息,你个小杂种给老子等着!早晚收拾你!”

    峰哥神态疯狂的大笑。

    郑义微愣的看着被打懵的李静,下一刻,他脸上血脉喷张,一股怒气从胸腔升起!

    “咔嚓咔嚓!”

    双手上青筋暴涨,骨节捏得“咔嚓咔嚓”直响,郑义看着眼前的峰哥,双眼直欲喷出火来!

    可他并没有动手。

    因为不远处的防暴队已经冲了过来。

    这种直接在他们面前打人的行为,无异于挑衅!防暴队如果还没动作,以后他们在织县就只是个笑话。

    而他若是现在动手,只会跟着“峰狗”一起被防暴队抓起来。

    五六个身材魁梧的防暴队员,迅速冲过来将峰哥制服在了地上。

    但峰哥一点都不害怕,继续神态疯狂的哈哈大笑道:“小杂种!老子最多晚上就放出来了,你给老子记住,以后有你好受的!”

    “闭嘴!”

    防暴队的人喝斥一声,随后将峰哥粗暴的架着上了防暴车。

    另外几名防暴队的人走过来,其中几人将周围的混混驱散,一人朝郑义和李静走了过来。

    “没事吧?”

    这名防暴队的人问道,语气里一股照例询问的味道。

    此时,李静早已经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脸,从她修长的手指缝间能看到被打的脸上已经红肿起来,但听到这名防暴队成员的话,她只是拼命摇头,并不说话。

    那名防暴队成员见状也没再继续问,在驱散了周围的混混后,便收队离了去。

    “我们也快点走吧。”

    李静声如细蚊的说,她有些担心那些混混去而复返。

    郑义此时已经冷静下来。

    看着捂着脸的李静,他眉头皱拢,去不远处的小卖部买了一瓶冻过的矿泉水回来。

    “给,你先敷在脸上。”

    郑义将水递给李静。

    李静没说话,接过水敷在了脸上。

    为了避免途中不必要的麻烦,郑义叫了一辆出租车,跟李静一起坐车回家。他寄宿在姑妈家,父母每个月都有寄钱回来,虽然不知道每个月钱的数目,但姑妈一直都保证了他身上零用钱不缺。

    出租车上,郑义和李静一起坐在后面,但却没有任何言语。

    一直沉默良久,李静才小声开口,说道:“这事不要告诉我妈我爸好么……”

    “好。”

    郑义点头。

    但平静的表面下,他的情绪却有些烦躁。

    这股烦躁萦绕心头,直到回到姑妈家也没有散去。

    “我肚子有些不舒服,妈你帮我给老师请一下假。”

    一进门的李静,便一边说,一边径直朝着自己房间走去。

    姑妈家在县三中的小餐馆,一般只有晚上八九点才关门,郑义和李静下午的饭菜仍然是姑妈送来,等郑义两人回来后,姑妈就会返回餐馆帮忙。

    原本送饭回来,等着郑义两人回来的郑淑英,听到李静的话顿时有些惊讶:“怎么了?”

    说着就要跟着去李静的房间,但被李静拦了下来:“妈,你干嘛啊!就是平常的肚子痛啦!”

    李静故意用隐晦的语气说,目光瞟向郑义。

    郑淑英顿时会意,理解成女人生理期疼痛,说道:“行了,妈知道了,如果实在痛得厉害记得打电话给妈。”

    说完,郑淑英不再担心,叮嘱了郑义好好吃饭后,便放心的出了门。

    在郑淑英走后,郑义坐下来吃饭,但心头那股烦躁情绪却让他没什么胃口,吃了几口便回了自己的房间。

    现在是旁晚18点10多分,而晚自习19点30分才上,还有一个多小时。

    郑义回到房间,心头那股烦躁仍挥之不去,并且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让他无法专心其他事。

    为了平复情绪,郑义躺着床上,开始诵念那段念了十几年的发音。

    这是在得到金叶子后,第一次诵念那段发音。

    当简单的音节被郑义念完一遍后的瞬间,“嗡”的一声,郑义大脑内爆发出轰鸣,周围一切传递到他五感的声、色、味、触都变得缓慢起来,大脑也前所未有的清晰,今天所经历的一切事物记忆,犹如幻灯片一样在他脑海中依次播放,包含任何细节。

    当“播放”到相框中,那张硬纸片上的鸡蛋状红色纹印时,突然

    郑义心头那股烦躁情绪猛然被沟动,之前平息的怒火重新燃烧起来!

    轰!

    郑义只感觉全身燥热滚烫,仿佛血液沸腾了一般。

    他的脑海中,那个红色纹印上的纹理变得清晰可见,他“不由自主”的观想起那些纹理来。

    而随着他的观想,他身上的血液也流动起来。

    这并非郑义的错觉,因为他视野内,清晰的看见手臂慢慢如蛛网般,爬满了血色丝状物,犹如血管经络一样。

    随着这些血色丝状物爬满全身,郑义感觉整个人都燃烧了!

    他从床上爬起来,拼命脱去身上衣物,很快,他便脱去了所有衣物,一丝不挂。

    但那股燃烧的感觉仍然没有消退,反而越来越热,他整个人全身上下都变得红彤彤的,热气从他的眼耳口鼻泛出,从一丝丝到一缕缕,越来越多。

    热得难受的郑义,抓起脱掉的短裤,匆忙便准备穿上去卫生间冲凉水降温。

    但还没等他套上一只脚,“嘶啦”一声,短裤便被他撕成了两截。

    郑义一愣,但越来越热的身体让他无暇多想,抓起长裤便准备穿上,但是

    “嘶啦!”

    又是一声响。

    长裤也撕成了两截。

    “尼玛!”

    热得快炸了的郑义,再也懒得管其他,一丝不挂地起身来到门前,拉住门把手便准备这样去卫生间。

    “咵”

    一声轻响。

    郑义呆呆的看着手中的门把手,这时他终于发现了自己的不对劲。

    似乎力气变得有些……很夸张……

    同时,郑义还发现,爬满自己全身的那些血色丝状物,正齐齐向着他的腹部下方汇聚而去。

    可是,爬到他胸口的那些血色丝状物,却犹如一团乱麻绞在了一起,无法朝腹部汇聚去。

    冥冥中,郑义福至心灵,明白了是胸中的怒火堵住了那些血色丝状物,必须要平息胸中怒火才能梳理胸前那一团乱麻的血色丝状物。

    而怒火的源头……

    郑义望向窗外的夜幕降临与万家灯火,眼睛如充了血一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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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血丝() 
九月已入秋,夜晚有了一丝凉意。

    夜幕降临,织县这座小县城也变得灯火通明起来。

    北街派出所,是管理。县一中这片区域的派出所,被防暴队抓获的暴徒也暂时关押在这里。

    此时已是傍晚八点多,街道上车来车往,两边人行道到处是吃过饭散步的人。

    然而,在北街派出所对面街道的人行道上,一群头发染着五颜六色,手臂或脖子处有纹身的青年,正聚集在这里,似乎在等候着什么。

    这群混混青年大概十五六人,或站或蹲在人行道旁边,七辆摩托车横七竖八的停在路边,一人一支烟点着,在吞云吐雾中闲聊,不时发出笑声,以及粗俗的往地上吐痰。

    周围散步的普通人,在经过这里时都会刻意避开,心中或许有着不满和谩骂,但都没敢表现出来。

    过了一会儿,在这群混混青年的对面,一道人影缓缓走了出来。

    眼尖的混混看见,立刻叫道:“峰哥出来了!”

    所有闲聊或抽烟的混混们,齐齐起身,停止了闲聊,掐灭了烟头,就这样不顾车道上行驶的车辆,向着派出所走出来的峰哥走去。

    峰哥也一样,根本不管车道上行驶的车辆,朝这帮混混走来。

    一时之间,这段路上的车辆被纷纷逼停,有人探出车窗想破口大骂,但在看到峰哥等人古惑仔的扮相后,纷纷又闭嘴,缩了回去。

    “峰哥!”

    “峰哥!”

    迎上峰哥后,混混们纷纷问候。

    “峰哥先抽支烟!”有混混递烟过来,是一包中华。

    峰哥瞥了对方一眼,接过烟抽出一支叼在嘴上,然后很自然的将那包中华烟顺手揣在了衣服兜里,那递烟过来的混混脸上一阵肉疼,但却不敢说什么。

    “峰哥,火!”

    另一名混混立刻谄媚的打燃防风金属火机递过来。

    “我自己来。”

    峰哥接过火机,自己打燃点着嘴上的烟,然后如同烟一样将火机揣入衣兜,在深深吸了口烟后,问道:“今天白天那个小杂种打听好了没有?”

    他们一边说,一边走向派出所对面的人行道。

    “已经打听好了,那小子好像叫郑义,是个乡下小子,今年县一中的高一新生,读高一(1)班!”

    一名混混在峰哥开口后,立刻笑着回答道,他们早已经熟悉峰哥睚眦必报的性格。

    “好!”

    峰哥深吸一口烟,然后将还没吸完的烟狠狠砸在地上,冷笑道:“现在那小杂种估计在上课,我们先去吃东西、唱唱歌,等晚上好好教那小杂种做人!还有那个小妞,今晚也好好教她‘做人’!”

    听见他最后的话,周围的混混们顿时一脸淫秽的嘿嘿笑起来。

    “你们这群人渣。”

    一声沙哑的声音忽然传来,一道人影从不远处的阴暗小巷中走出。

    峰哥等人循声望去,发现来人大约一米七出头,穿着一条灰色运动裤以及一件黑色连帽衫。

    昏暗的灯光以及帽衫的遮掩,让峰哥等人看不到这人的脸,只能看见下巴。而这人唯一露出的下巴上,却布满了蛛网般的血丝,看起来有些像纹身。

    “你他。妈谁啊!”

    一名混混开口骂道。

    其他混混慢慢朝来人围去。

    来人没有说话,只是站在巷子口,抬手朝峰哥一指,而后挑衅地勾了勾手指后,转身进了巷子。

    “草!”

    刚从派出所出来的峰哥狠狠吐了口口水,熟练地便要从裤兜里掏出蝴。蝶。刀,可却掏了个空之前在派出所已经被当管制刀具收走。

    “刀呢?”

    峰哥向周围混混询问。

    一名混混迅速来到一辆摩托车前,从绑在摩托车侧面的一个蛇皮口袋中,抽出了一把锋利的砍刀递过来。

    知道今晚要办事,他们自然都带了刀。

    峰哥接过砍刀,便朝巷子里走去,其他混混连忙跟上。

    因为对方只有一个人,其他混混并没有拿刀。

    那人站在阴暗的巷子里,看见这么多人一点没有顺着巷子逃走的打算,似乎根本不害怕。

    峰哥见状,脸上露出狠色,脚下步伐加快,冲出人群,迅速来到这人面前,砍刀从上往下,狠狠朝对方头劈砍去。

    比狠?他还没怕过!

    就在峰哥举刀砍下时,那人也有了动作。

    只见那人左手迅速一抬,峰哥只觉眼一花,持刀砍下的右手手腕便被抓住了。

    而且,不知怎么回事,峰哥感觉被抓住的手腕一阵火烫!仿佛被火烧一般,烫得他痛叫一声,手下意识的松开,拿着的砍刀顿时掉落。

    对方仿佛早早预料到了峰哥会松手,右手顺势一抓,精准的抓住掉落砍刀的刀柄,而后手起刀落

    “噗”

    鲜血狂飙,惨叫响彻巷子!

    峰哥摔倒在地,左手捂住不断喷血的手臂,不断惨嚎。

    巷子昏暗的灯光下,那穿着连帽衫的人站立灯光下,右手持刀垂下,左手举在半空,正拿着一只不断滴血的右手。

    这一幕太过富有冲击性,那群随着峰哥进来的混混也不禁被震在了当场。

    砍断手……

    拥有丰富打架砍人经验的这群混混,知道这代表什么!

    人体骨头非常坚硬,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将人的手臂砍断,除非是刚好砍在关节处,或者用屠夫那种杀猪刀,摆放在砧板上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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