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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部分

摄政王-第79部分

小说: 摄政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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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曦并不是每次晨跑都在后头盯着他,偶尔也会偷偷懒,她偷懒可以,沈斐不行,赶也被她赶着去,最少沿着篱笆跑半圈才行。

    每次朝曦不在,过来‘巧遇’的人能少大半。

    人都有自知之明,身份相差太大,根本不可能,沈斐是一国摄政,他娶的媳妇怎么也要出身名门,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即便是个妾,也须得样貌、品行数得上号,他又见多识广,什么样的美人没瞧过,什么样的手段不晓得?

    几乎没什么可以打动他,于是不少人退而其次,瞄上朝曦。

    朝曦是男是女至今还在个谜,谁都不敢相信护军旗,斩小将,举起了海中阳大英雄的宝箭,杀了赫尔辛德的人是个女的?

    沈斐那日披着黑袍,将赫尔辛德引去旁的地方,又处于激战状态,奔来跑去,大家自己这边还有敌人,哪敢分心去看他,只有赫尔辛德和少部分知道是他。

    他们声音太小,很快淹没在朝曦杀了赫尔辛德的欢呼声中,毕竟弓是朝曦的,说不是她杀的,谁信啊?

    朝曦想去解释,沈斐不让她解释,还说消息就是他传出去的,问他为什么?他也不说,任由别人鄙视他,病秧子似的,百无一用是书生。

    如果不是事后瞧见了赫尔辛德身上的伤口和模样,朝曦对他的印象也会停留在很弱的状态。

    赫尔辛德真的很强,看他的肌肉和脉搏便能知晓功夫怎么样?

    朝曦敢保证,她都不一定能杀得了赫尔辛德,最多打个平手,谁都奈何不得谁。

    哪能想到这样的人居然被沈斐给杀了,如果换位思考,也就是说真得打的话,沈斐也能杀了她?

    这也间接说明一个问题,沈斐很有可能比她强。

    因为他低调,没人知道,大家还在一口一个病猫子,纸老虎的喊他,沈斐从来介意过。

    朝曦也跟着大家凑热闹,说他弱,娇贵,跟朵花儿似的,沈斐一直不解释,也不否认,就这么让误会继续误会下去。

    大概也因此,他虽然样貌绝佳,身份高贵,又气质出尘,在军营里还是没有朝曦受欢迎。

    大部分女孩子更喜欢强壮些的男人,朝曦正好‘合格’,沈斐严重‘不合格’,怕他没用,晕倒在床上,自个儿没有幸福。

    沈斐有没有用,怕是只有朝曦知道,朝曦稀里糊涂,觉得沈斐不能让她怀孕,就是没用。

    整天把他没用挂在嘴边,她是沈斐的贴身侍卫加药师,她说没用,那肯定是没用的,于是便有人传他不举,断袖等等问题。

    沈斐通通不解释,佛的过份,几乎等同于默认,先是体弱,后是不行,还有断袖,哪还有姑娘敢喜欢他?

    所以来偶遇的六成姑娘都是冲着朝曦,她不跟来,沈斐倒是落了个清净,自个儿慢走。

    镜花和水月跟在身后,不是第一次出现只要朝曦不跟来,就没什么人送礼偶遇的情况,水月想不明白,“今个儿是不是大家都很忙?”

    也就镜花懂,“跟这个没关系。”

    仔细一看还是能找到人,远远的站着,没有上前来,有些没瞧见朝曦,干脆转身回去忙自己的,还留下的人很少。

    说来也怪,朝曦朝曦,镜花第一次听名字就觉得不妙,是个女的。

    公子是男,朝曦是女,少不得擦出些什么,以至于她在山谷时一收到消息,就赶忙去追俩人,不想让公子与朝曦待在一起。

    公子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太高,她一直觉得任何人都配不上公子,一想到公子有了媳妇,便忘了她们,登时一股子酸意。

    所以其实刚开始镜花很排斥朝曦,好几次使了手段,想让公子讨厌朝曦,比如说骗朝曦说公子喜欢这个菜,你多做一些,公子喜欢喝那个茶,你送进去。

    实际上公子很讨厌,可她的任何小手段,都败在公子手里。

    那菜送进去,十分讨厌吃的公子吃完了,茶送进去,十分讨厌喝这个口味的公子又喝完了,一点不拒绝,只偶尔有意无意瞥她一眼。

    什么话都没说,没有指责也没有惩罚,可镜花明白,这是警告。

    初时觉得有些憋屈,毕竟公子年纪轻轻,又野心勃勃,将所有精力都放在大业上,对于儿女私情一直保持敬而远之的态度,可他毕竟是一国摄政,谁都想巴结,只要有合适的人选,立马往他跟前送。

    有些不好拒绝,这个坏人便由她与水月当,造谣说公子不行,公子断袖,公子长得极丑,公子床上变态,好叫人家知难而退。

    如此不知道拒绝了多少个姑娘,公子也从来没说过什么,等同于纵容,于是往后来一个,赶走一个,谁知偏偏败在朝曦身上。

    说公子不行,没关系,不嫌弃。

    说公子断袖,没关系,掰正就好。

    说公子变态,没关系,我比他更变态。

    朝曦姑娘确实足够优秀,又十分有趣,也不会看不起她们,一口一个姐姐叫的很顺,加上没什么心眼,镜花惊奇的发现不知不觉她竟然接受了朝曦。

    这也算是她的本事吧。

    镜花看了看四周。

    不能让朝曦姑娘知道她不在的时候,起码少掉一半追求的人。

    朝曦姑娘本来就有些得瑟,知道后肯定越发得瑟。

    她不让公子佩戴金啊,银啊,玉啊之类的东西,她自个儿戴,将公子好看的衣裳,和好看的玉冠抢走,招摇过市一般,吸蜂引蝶。

    公子也不管管,胳膊肘还老是往外拐。

    朝曦姑娘最近不知道在搞什么?时常使唤公子,她俩看不下去,帮公子说话,公子这个没良心的,不附和她们,倒是帮着朝曦姑娘。

    朝曦姑娘使唤他干活,他帮着朝曦姑娘,不就是欺负自己吗?

    公子英明一世,一到朝曦姑娘这里便开始糊涂,连自己都没放过。

    使劲压榨自己的劳动力,给朝曦姑娘画画赚钱,现在还要给她当丫鬟使唤。

    心疼公子。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第一更哦,晚上还有一更,感谢大家的营养液。?? ?c

    

98、仿佛有病() 
沈斐花了半个时辰走完晨练; 回来朝曦还在睡; 饭也不吃; 他喊了两声; 开始朝曦还会应,后来干脆理都不理。

    沈斐想了想,站起来朝外走。

    前脚刚出去,后脚朝曦掀开被子坐起身。

    这个王八蛋,难道看不出来她有小情绪?

    朝曦也不知道自己闹什么?反正就是有点烦; 辛辛苦苦事事为沈斐操心; 结果背着骂名; 说她虐待沈斐; 沈斐是不是也这样想?

    说来也怪; 沈斐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即便身受重伤; 走路都不方便的情况下,只要朝曦喊他; 他都会丢下繁重的奏折过来; 干一些伺候人的活。

    也不嫌烦; 耐耐心心; 只偶尔叫的频繁,会幽幽叹口气。

    朝曦摸不准他; 要说不爱她吧,怎么可能丢下摄政王的尊严,和男人的面子干这种活; 要说爱她吧,怎么能容忍别人乱传?

    这个传言,那个传言,说的跟真的似的,他就没听到过吗?

    反正朝曦每回听到这些乱七八糟诋毁她的消息,就很生气很生气。

    她这边刚要下来看看那个王八蛋去做了什么?门外突然响起脚步声,沈斐去而复返。

    朝曦连忙躺回去,被子盖回原位,保持跟原来一模一样的姿势,面朝里,背对着外头。

    床边稍稍塌了一些,有人坐上来,微凉的手摸索着覆盖在她额头上,停了一会儿离开,过一会儿又放上去,反反复复做了好几回。

    这厮学着她的模样,给她量体温,探她是不是生了病。

    朝曦时常这么对沈斐做,沈斐有样学样。

    他刚刚出去,不是对她不管不顾,是为了洗手,手上还带着略湿的触感。

    朝曦心里舒服多了。

    许是没探出来,沈斐挪了挪位置,从这边床头,坐到另一边床头。

    因为是两个人睡,半夜都要起夜,所以床没有靠着帐篷,两边都可以上床下床,沈斐换到这边,正面对着朝曦。

    朝曦感觉到了,不知道他要做什么,莫名有些紧张。

    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鼻,沈斐矮下身子,用自己的额头抵住朝曦的额头,量她的体温,毕竟刚洗过手,手是凉的,量不出来,没有额头准。

    其实就算用额头量,他依旧量不出来,因为不知道多少算生病。

    朝曦感觉他不断换着位置,量了半天,还是什么都没量出来。

    “我没有烧,你有啊。”俩人一接触朝曦便发现了,“低烧你自己没感觉到吗?”

    沈斐摇摇头,没管自己,反倒问,“你怎么不吃饭?”

    朝曦翻个白眼,“没胃口。”

    怕俩人之间又有误会,朝曦这回决定直说,“沈斐,你知道外面都在怎么传你吗?”

    沈斐点头,“怎么了?”

    “不举,不行,病猫纸老虎,你就不生气吗?”

    沈斐理了理衣摆,“我是吗?”

    不举是假的,但是不行肯定是真的,一直没让她怀孕。

    “既然不是,又何须在意外面那些流言蜚语。”沈斐很淡定,“一家之言堵不住悠悠众口,越解释越没人信,不如做个悠然看客。”

    他还真能放得开。

    被人传不举不行还能悠然做个看客。

    朝曦没他这么大的胸怀,还是觉得不舒服。

    沈斐失笑,“原来是为了这件事生气。”

    可不是吗?气了一天,沈斐现在才发现。

    “过两天我们就走了。”沈斐斜着坐在床边,歪头看她,“以后你想听都听不到。”

    “过两天就走?”朝曦眨眨眼,有些不敢置信,“这么急?”

    沈斐轻轻‘嗯’了一声,“李将军打了胜仗,元军愿意臣服大顺,不日与咱们一道进京。”

    “他们肯?”元军与大顺不知道交战了多少年,突然肯了,怎么看怎么有古怪,“会不会是假意求和?”

    沈斐挑眉,“你都知道假意求和了?”

    说得好像她什么都不懂似的,其实朝曦每天都在努力的跟上沈斐的脚步。

    沈斐看的书,她有空了也会翻翻,虽然看不大懂。

    “赫尔辛德死了,元国没有拿得出手的将军,节节败退,被李将军带人围剿,没有法子只好投降。”沈斐站起来,走到旁边的桌子上将盖了碗的菜一一掀开,“元国一直有句话,叫宁肯战死,也不做投降狗,突然投降,必然打着别的主意。”

    “你知道还让他们跟着你回京?”朝曦蹬蹬几步下床,鞋都没穿坐在沈斐对面。

    “这是国与国之间的协议,不是个人恩怨,即便是我也不能肆意做主。”沈斐吹了吹热气,“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先吃饭,吃完饭跟我去一个地方。”

    又去一个地方,他怎么这么多地方?

    朝曦起晚了,还没来得及洗漱,沈斐还算体贴,叫人提前备了热水,端来的早,现在温度正好,朝曦稍稍洗过之后吃了些东西,还是介意流言的事,没什么胃口。

    原来以为沈斐是因为不在乎她,所以才不管流言,现在才明白过来,沈斐连对自己的流言都不管不顾,更何况她的。

    他这人活得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佛的厉害,无欲无求似的。

    师傅曾经说过,像沈斐这样的人要么是心里装着大事,所以不在乎这些小事,要么就是真的不介意,不知道沈斐是哪种?

    沈斐说要带她去个地方,果然信守承诺,带她去了一个帐篷,里面装满了元军投降后送的进贡品。

    进贡品是俯首称臣的意思,更像保护费,大哥把小弟打服,小弟送的见面礼,一年一次,这是头一年的,份量重,将整个帐篷装的满满当当。

    金银那些沈斐看不上,他从进来开始,目光自始自终落在一个物件上。

    是一个小型的权杖,只有人一条胳膊那么长,根本撑不了身子,顶多做个装饰品。

    “这是什么?”朝曦好奇问。

    沈斐没有隐瞒,“从前有个伟大的君王,亲自去往边疆打仗,结果中了敌人诡计,丢了一条胳膊,敌人以此为荣,将这条胳膊做成了权杖,妄图世世代代传颂。”

    朝曦对这个故事隐隐约约有些印象,可她忘了是谁,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君王跟你有关系吗?”

    “自然有。”沈斐目光幽幽,“他是我的父皇,我是他的儿子。”

    朝曦一惊。

    难怪沈斐执意要跑来边疆,亲自打仗,除了一雪前耻之外,还有拿回这个权杖的意思吧?

    毕竟是父亲的遗物,准确的说这根权杖在元国手里,对整个大顺来说都是莫大的耻辱,无论如何都要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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