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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民国背影:政学两界人和事 作者: 张耀杰-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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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姨太金氏本是朝鲜王族,原以为嫁给袁世凯做“正室”,没想到过门以后 与自己的陪嫁丫头一道做了姨太太,所以整天郁郁寡欢。她为袁世凯生了5个 儿女,次子克文又被送给大姨太太沈氏作为养子。
四姨太吴氏,为袁世凯生了4个儿女,袁世凯任直隶总督时害月子病而死。 五姨太杨氏与大姨太沈氏最受袁世凯宠爱。杨氏心灵口巧,遇事有决断, 袁世凯不仅让她管理生活上的一切,还让她管理袁府整个家务,各房的佣人和 丫头,袁世凯的众多儿女,以及六、八、九3个姨太太,都要服从她的约束。
六姨太叶氏是南京钓鱼巷的妓女。袁世凯做直隶总督时,派次子袁克文到 南京办事,袁克文在钓鱼巷认识叶氏,两人一见倾心,互订嫁娶盟约。克文回北 京向父亲磕头复命时,不小心把叶氏的照片从口袋里滑了出来,他不敢向父亲 谈自己的儿女私情,急中生智说是在南京给父亲物色了一个美女。
七姨太张氏是河南人,没有生过子女。因与花匠谈情被袁世凯撞见而服毒 自杀。袁家也有人说她是因病不治而死。
八姨太郭氏原是苏州妓女,是袁世凯做军机大臣时,别人从苏州买来敬献
的。
九姨太刘氏是袁世凯最后一个、也是年龄最小的姨太太;她本是五姨太杨 氏的小丫头,成年后受到袁世凯的“临幸”。
《袁氏当国》的历史谬误| 29
作为历史学家,唐德刚不到第一手文献资料中去寻找信史素材,偏偏到蔡 东藩等人的历史演义中寻找自己“一直存疑”的无稽之谈,并且添油加醋想当 然地借题发挥,于是便出现了关于“袁姐丈”的历史演绎:“宋教仁那一系列对 政府过激的批评,曾受到北京某要人不具名的反驳。袁世凯当然也会颇为不 悦,而形之于颜色(皱皱眉头〉。这一来,当然就被善于观察人主颜色的内侍们 看到了,他们因此就要承旨办案了。在有意或无意之间,袁姐丈可能也留有杀 宋的话柄,据此洪述祖就电嘱应夔丞写几篇激烈的文章。如此则应氏不但可 以得到多至30万元的酬劳,并且还可能有勋位可拿、勋章可佩呢!这样应就去 寻找刺客了,最后找到了一个失业军人武士英,干出一记窝囊的刺宋案来。其 实际情况,大致和蒋经国晚年的‘江南案’,大同小异。”
既然自己对于洪述祖与袁世凯第六妾叶氏之间的关系“一直存疑”,唐德 刚偏偏要想当然地认定“极有可能”的“洪为叶之近亲”;然后又把洪述祖的“姐 丈”的帽子,硬生生戴在袁世凯的头上。这样的笔法只能是历史演义而不是历 史研究。历史学家唐德刚连最低限度的学术常识和学术规范都不予遵守,竟 然还要自鸣得意地表白说:“以上是笔者个人根据数十年来对‘宋案’探索的兴 趣和阅读数十万字的一手档案与二手报道,以及对当年遗老不断的访问,所写 下的‘半张纸’的宋案案情。自信虽不中,亦不远也。”
三、洪述祖的另一面
应该说,唐德刚把1913年3月20日发生在上海沪宁火车站的武士英剌杀宋 教仁案,比喻为袁世凯的“江南案”,还是有一定道理的。蒋经国晚年对为他作 传的“叛徒”刘宜良即江南,自然是深恶痛绝的。“但是后来曝光的一切证据显 示,蒋经国并没有直接手令或口令要把江南干掉。干掉江南的却是,不成问题 的,蒋下面最最忠诚的特务和黑道。他们在杀人曝光之后,据说蒋经国为他们 的愚忠和愚蠢气得死去活来。”不过,具体到宋教仁案中的洪述祖,他尽管有 为赵秉钧及袁世凯效忠的动机与冲动,却不是称袁世凯为“姐丈”的“近亲”,更
30 |知闽臂來
I ―政学两界人和事
不是从事“替主子干杀人绑票、贪赃纳贿、拉皮条、找女人”之类“下流勾当”的 下贱之人,反而自以为是一名“爱国者”或“救国者”。
就家世而言,洪述祖并不比袁世凯低一个等级。他是清朝嘉庆年间指斥 朝廷、冒死直谏,以一句“丈夫自信头颅好,愿为朝廷吃一刀”而闻名于世的忠 臣名士、自号“北江”的洪亮吉的后代。洪家是江苏常州的名门望族,洪述祖年 轻时曾经考取秀才,随后到上海学习洋务,是中国最早一批学贯中西的风流 人物。当年的立宪派名人赵凤昌与洪述祖的家族有姻亲关系。另一位立宪派 名人、前江苏都督庄蕴宽(思缄〉是洪述祖的表弟。宋教仁案发生之前;洪述祖 正准备把女儿嫁给无锡著名的荣氏家族。
宋教仁案发生后,国民党方面的报纸刊登了大量妖魔化洪述祖的文章, 其中最为著名的是1913年3月29日《民立报》的《纪洪述祖丑史》:“洪述祖即 洪荫芝,常州人,年约五十左右,确为洪北江之嫡派。为人奸狠险毒,不容于 社会,在京之常州同乡,无不恨之人骨,素有洪杀胚之绰号。”与此形成鲜明 对比的,是《民立报》随后在“宋案证据”中公布的老同盟会会员张绍曾写给 应夔丞的介绍信:“京师自孙、黄惠然而来,与大总统握手言欢,社会之欢迎 日有数起,是为南北感情融洽之证,不胜为民国前途庆。兹有内务部秘书长 洪述袓先生南下公干,因不知台端住址,特函介绍。洪君于民国之建设,多有 规划,当道咸依赖之,倘来造访,或有就商事件,务请照拂一切,裨益大局,不 胜感企之至。”
也就是说,洪述祖南下上海与应夔丞合作,其实是以孙中山和黄兴应袁 世凯邀请北上“言欢”为直接背景的。
在江苏常州的博物馆内,收藏有洪述祖的一方“共和砚”,网络中也流传 有洪述祖赠送安徽合肥人李经即“新梧先生”的“共和砚”拓本,其正面题词是 “新梧先生鉴存述祖”;右边是篆书“共和砚”,落款为“壬子十月观川居士属 陶心如篆并刻”;砚背墨拓中的跋语是“中华民国三年即甲寅八月吉林宋小濂 铁梅氏获观”。
“壬子”即作为中华民国共和元年的1912年。“观川居士”即洪述祖。陶心
《袁氏当国》的历史谬误| 31
如即陶家瑶,江西南昌人,字星如,一作心如。他的妹妹嫁给洪述祖的长子洪 深为妻,后离异。“甲寅”即1914年。宋小濂是吉林永吉人,字铁梅。在他的跋 语后面另有砚铭墨拓:“辛亥九月,砚得,主共和诏书起于此,勒铭左侧志忘, 中华男子洪述祖。”由此可知,这方“共和砚”得之于1911年9月,1912年2月 12日由隆裕太后颁布的幼年皇帝溥仪的退位诏书,最初就是用此砚起草的。 直到宋教仁案发生之后,依然以“中华男子”自居的洪述祖,至少在主观上是 有爱国、救国的政治抱负的,只是他所选择的爱国、救国的政治路径,并不是 宋教仁式的在宪政民主的制度框架之内阳光参政、公平竞争,而是与同为会 党出身的陈其美、应夔丞等人一样,倒退到宪政民主的制度框架之外去从事 秘密暗杀及暴力革命。
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之后,由唐绍仪组织中华民国第一届内 阁,洪述祖论功行赏’原本要出任内务部总长赵秉钧的秘书长,由于官制里面 没有秘书长的职位,他只好屈就秘书之职。1913年5月3日,逃到青岛德国租界 的洪述祖发表通电,为自己在宋教仁案中扮演的“救国”角色辩护说:“述祖于 辛亥秋,与唐绍仪在北方赞成共和,本为救国起见。一年以来,党争日剧,怪状 百端,使全国陷于无政府地位,心窃痛之。尤以上年宋教仁等连带辞职,要挟 中央,为党派专制祸始。中国教育幼稚,人材缺乏,合全国稳健分子,立贤无 方’共谋政治,尚虞不济。宋教仁乃欲借政党内阁之说,以遂其植党营私之计, 垄断政界,党同伐异。一室操戈是共争,非共和也,是党派专制也。其弊甚于满 清贵族专制,其祸必至于亡国灭种。”④
在谈到自己与应夔丞来往函电中的“毁宋”等语时,他给出的解释是:“仅 欲毁其名,并无夺其生命之意,何得认为谋杀之证据?……述祖宗旨,不过欲 暴宋劣迹,毁宋名誉,使国民共弃之,以破其党派专制之鬼蜮而已。”接下来他 还表白自己“人微言轻,不得不假托中央名义,以期达此目的”。
与洪述祖的为“救国”而“毁宋”相印证,直接参与谋杀宋教仁的应夔丞, 别出心裁地以“监督议院政府神圣裁判机关”的名义宣告说:“今日之民国,同 千钧一发,至危极险,存亡呼吸之秋也。譬若婴孩,正维护哺养之不暇,岂容稍
32 |良園嘴崧
| 一政学两界人和事
触外邪!本机关为神圣不可侵犯之监督议院、政府之特别法庭,凡不正当之议 员政府,必据四万万同胞授与之公意,为求共和之幸福,以光明公道之裁判,执 行严厉正当之刑法,行使我天赋之神权,奠定我庄严之民国。……兹特于三月 二十日下午十时四十分钟,将宋教仁一名按照特别法庭三月初九日第九次公 开审判,由陪审员薛圣渡等九员一致赞同,请求代理主席副法官叶义衡君判决 死刑,先行即时执行,所有因此罪状当另行罗列宣布,分登各报,俾中外咸知, 以为同一之宋教仁儆。”⑤
正是基于上述事实,唐德刚在《袁氏当国》中颇为精辟地总结说:宋教仁案 “人证、物证均十分完备,在全国人民众目睽睽之下,如作公开审判,对中国由 专制向法制转型,实在大有裨益。不幸原告、被告两造,当时皆缺乏法治观念, 思想都甚为落伍;舍法院不用,而使用枪杆,就使历史倒退,遗祸无穷了。”
1919年3月27日,60岁的洪述祖被国民政府大理院以“教唆杀人”的罪名判 处死刑,并于同年4月5日执行绞刑。他在狱中曾为自己题写了两副挽联,其一 为:“服官政,祸及其身,自觉问心无愧怍;当乱世,生不如死,本来何处着尘 埃。”其二为:“人地狱乃佛语,知天命是圣言。”
洪述祖死后,他的表弟庄蕴宽在挽联中给出极高评价:“古来才大难为用, 夙世因多可奈何。”他的儿子洪深当时正在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留学,后来成 为中国影剧事业的先驱者之一。
注释:
①唐德刚:《袁氏当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5、76页。
②袁寒云:《辛丙秘苑》,见《稗海精粹丨闲话民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19页。
③《金勋致徐树铮报告在沪与国民党人会晤情形密函》,1913年3月14日,见朱宗震、杨 光辉编《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丨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上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 231 页。
④《洪述祖通电》,见《民立报》1913年5月8日。
⑤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第二卷,武汉出版社1990年版,第丨12页。
《新青年》教训徐世昌
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曾经通过官方渠道间 接干涉过《新青年》杂志及其所在的北京大学。北大教授特别是《新青年》同人 团队,对于掌握最高权力的徐世昌,也一直采取教训监督、公开批评甚至于嬉
笑怒骂的独立态度。
一、高一涵教训徐世昌
1918年11月24日,新任大总统徐世昌发布《大总统令》,其中充斥着“天地 君亲师”之类政教合一的神道观念,时任北京大学编译员的高一涵,在《新青 年》5卷6号发表《非“君师主义”》,毫不含糊地批驳说:
这几个月来,我是不谈政治的,是不读“总统命令”的。一则因为中国现 在无举国公认的政府,无举国爱戴的总统;二则因为我们所讲求的是法治不 是人治,所研究的是法律不是命令。所以就是总统合法的命令,也不大理会 他,何况这种总统的“上谕”呢!然我看见十一月二十四日的“大总统令”中有 一大堆“道德”的话头,谓:“牖民成俗,是惟道德,……西哲有言,道德为共和 国之元气,……亟当……揭橥道德以为群伦之表率。……”又有什么“教条”, 又有什么“检束身心以为律度”,又有什么“各秉至诚以回末俗”,又有什么 “教育事业……著教育部通饬京外学校于修身学科,认真教授,并酌择往哲
#文栽《随笔》,2008年第3期,花城出版社
34 |氏因货嶔
I ―政学两界人和享
嘉言懿行,编为浅说,颁行讲演,以资启迪……”云云。我读了 一遍,觉得这种 “天地君亲师”的总统观念,在中国是很印入人心的,绝不止徐世昌一人独怀 这种意思。
接下来,高一涵引用了前辈文人严复关于中西比较的一段话:“盖西国之 王者;其事专于作君而已。而中国帝王,作君而外,兼以作师。且其社会,固宗 法之社会也,故又曰元后作民父母。……中国帝王下至宰守,皆以其身兼天、 地、君、亲、师之众责,……使后而仁,其视民也,犹儿子耳;使后而暴,其遇民 也,犹奴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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