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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民国背影:政学两界人和事 作者: 张耀杰-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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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后,陶曾谷又在致胡适信中写道:“适之先生惠鉴:敬启者,艺文中学 自开办之初即承赞助,恢复以后复蒙领衔呈请国府拨给补助费,嘉惠后生宁 有涯矣。惟艺中经常各费虽足维持,而基金至今犹属无着,一旦发生变故,学 校前途难免无停顿之危险。窃按中华教育文化基金委员会每年以三分之二之 款项,补助文化事业,艺中试验道尔顿制,似亦为重要文化事业之一,拟请先 生于本年六月间该会开年会时,提议补助巨款以充基金,倘能通过则艺中将 来基础巩固,发扬蓬勃,胥出先生之赐也。先夫有知,亦当含笑于九泉矣。先生 在平课务忙否?暇时尚祈常莅艺中惠予指导。曾谷将于三月中旬赴平为先夫 营葬,届时当趋聆教益也。”?
高仁山被捕之后,奉系军阀以艺文中学是赤化窝巢的罪名,将设在北京 东城灯市口大街七十二号的这所私立学校强行封闭,部分学生被迫转到天津 南开中学。后经该校师生多方争取,1928年9月15日又租赁西城府前街的清代 “升平署”重新开学。陶曾谷信中所说的“开办之初”与“恢复以后”就是由此而 来。1929年冬,艺文中学为缅怀老校长的业绩,在新校舍内创办“仁山图书 馆”。1931年,该校师生又刻碑纪念高仁山,碑文采用的是他生前常说并且最 能体现他大无畏的英雄本色的一句话:“身世悲壮,一丝不挂,无瞻前顾后之 忧,乃能言救国,做救国事业。”
信中的“曾谷将于三月中旬赴平为先夫营葬”,足以证明陈翰笙所说的 “高仁山在北京天桥被杀后,他的家属不敢去收尸,还是顾淑礼出面去收尸” 并不完全属实。与高陶一样从小用无锡话称陈翰笙为“寄爹”的顾淑礼的儿女 孙幼礼、孙稚礼、孙小礼,在《忆姨夫陈翰笙》中提到“姨父还为我们请过一位 家庭教师,名叫张挹兰,是一位思想进步的北大女学生,后来她与李大钊同时 遇难。当时张老师的妈妈过于伤心,弟弟张友松年幼,于是就由母亲代表张老
北大教授高仁山的革命传奇| 179
师的家属去收尸”;而没有承认顾淑礼为高仁山收尸的事情。@史建霞在《高仁 山》一文中,也只是说“消息传来,他的学生们冒着生命危险与他的家人、亲友 一道,将他的遗体安葬在北京西山卧佛寺东面的东沟村”。
到1934年3月6日,胡适又在日记中写道:“梦麟夫人陶曾谷约我去谈艺文 中学事,我提议她与我同时退出校董会,而委托妥人为校董,此意当可解除一 切纠纷。”
所谓的“梦麟夫人陶曾谷”,是当年颇为著名却又一直在以讹传讹的情爱 故事。2006年6月,北京中华书局从台湾远流出版集团引进署名苏文的《民国趣 典》一书,易名为《晚清民国人物另类档案》公开出版。其中的《蒋梦麟:因爱亡 友而娶其妻》一文写道:“蒋梦麟代理北大校长时,和教育系教授高仁山是莫逆 之交。1927年10月,高仁山以参加政党、有反对北京政府之嫌,遭张作霖下令逮 捕,不久遭枪决。高仁山死后,蒋梦麟对其妻陶曾谷照顾备至。当蒋梦麟的妻子 病故后,他便与陶曾谷结为夫妇。婚礼上,蒋梦麟答谢宾客时表示:‘我一生最 敬爱高仁山兄,所以我愿意继续他的志愿去从事教育。因为爱高兄,所以我更 爱他爱过的人,且更加倍地爱她,这样才对得起亡友。’”
高仁山被捕的时间其实是1927年9月28日。蒋梦麟与陶曾谷结婚,已经是 1933年的事情。据蒋梦麟的儿子蒋仁渊、女儿蒋燕华及外孙女吴小燕介绍,蒋 梦麟于1908年自费去美国留学之前,与元配妻子孙玉书生育有一子蒋仁宇,另 有一女夭折。1917年留学回国后,夫妻二人又先后生育次子蒋仁渊、女儿蒋燕 华、幼子蒋仁浩。1933年,蒋梦麟与孙玉书协议离婚后与陶曾谷结婚。正在读小 学的蒋仁渊见到《姚江日报》刊载蒋梦麟与陶曾谷结婚的新闻,匆匆回家告知 母亲,母亲只是喃喃地说:“你爹变心了。”协议离婚的孙玉书,依然留在浙江省 余姚县回龙乡蒋村的蒋家孝养公爹、抚养儿女。三子一女的教育费由蒋梦麟继 续承担。陶曾谷再婚前与高仁山生育有一子高陶、一女陶燕锦。蒋、陶再婚之后 没有生育,对于双方子女一直持平等对待的态度。⑩
180 良阖噶“I 二
I ^政学两界人和事
注释:
①高陶:《我的三个父亲》,见钱理群、严瑞芳主编《我的父辈与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出 版社2006年版,第319、323页。
②陈翰笙:《四个时代的我》,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第32、35页。
③陈翰笙:《四个时代的我》,第37、40页。
④李秋生:《有关高仁山之死》,《传记文学》总号314期,1988年。
⑤高陶:《我的三个父亲》。另见史建霞的《高仁山》一文,《中共北京党史人物》第二卷, 中共党史出版社1994年版。
⑥张次溪编著:《李大钊先生传》;北京宣文书店1951年版,第23、24页。“劳会”指由中国 共产党方面的陈维人、邓中夏、罗章龙、何梦熊等人领导的“劳动组合书记部”。
⑦《邵元冲日记》;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23页。以上叙述参见包遵彭著《中国共 产党青年运动史》,南京拔提书局1947年版,第10、13页。吕芳上著《从学生运动到运动学生 (民国八年至十八年丨》,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4年版,第234页。
⑧杨扶青、李峰、张芥尘、于树德:《新中学会纪要》,文载《五四运动回忆录》(续〉,中国 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463、464页。
⑨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31册,黄山书社1994年版,第235页。
⑩《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39页。
?《昨日五万人游行示威》,见《晨报》1925年10月27日。《昨日市民两万人示威游行》,见 《晨报》1925年11月23日。参见吕芳上著《从学生运动到运动学生(民国八年至十八年〉》, 第241页。
⑩《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461页。“浮筠”即前北京大学理科学长、著名物理学家夏 元琛。“少川”即当时的张作霖军政府的外交部长顾维钧。
?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编》第五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21页。
?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36册,第434页。
@《人物》杂志,2005年第6期。
?《蒋梦麟后嗣缅怀蒋梦麟》,钱理群、严瑞芳主编《我的父辈与北京大学》;第109页。
历史劲流中的胡适之
胡适,字适之,据说当年的北大同事黄侃曾经调侃他说:胡先生你口口声 声说要推广白话文,如果你身体力行的话,大名就不应叫“胡适”,而应改为 “到哪里去”才对啊!
在笔者眼里,胡适对于中国现代文化史与中国现代制度史的最为重要的 贡献,就在于他以人为本、和谐宽容、自由民主的精神追求,以及由此而来的 “到哪里去”的路径选择。
一、源于美国的民治思想
胡适的民治思想潜移默化于留学时代。1911年3月9日,刚到美国半年的 胡适读到了美国前总统林肯的葛底斯堡((^妒&㈦演说。1916年4月18日,赵 元任来信与胡适讨论林肯演说中的经典名言^0^61711116111 0【1^16…0树6,切 11161^16严叩16”。胡适先译为“此吾民所自有,所自操,所自为之政
府”;觉得没有译出原话的神韵,又改译为“此主于民,出于民,而又为民之政 府”,结果依然是不满意。梁启超此前曾经认为这是不可翻译的一句名言。孙 中山在《文言本三民主义》中,把这句话翻译为“为民而有,为民而治,为民而 享”,后来才把这一林肯版的美国式“三民主义”翻译为汉语世界所公认的最 佳译文:“民有、民治、民享。”
在林肯版的美国式“三民主义”中,最重要的其实是“民治”即切1116 ?160这个短语的真义是“权为民所授”,压缩成一个词便是“民治”。民治的关 键是“切”,它的意思是“通过”和“经由”,这是“程序正义”之始。如果国家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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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政学两界人和事
不是通过全体国民的选举程序,那么,“为民”之类的“目的正义”就无法保证。 《新青年》杂志以及由其开启的新文化运动,虽然采用了“民治”的概念,当 时最为流行的却是具有“为民做主”、“民的主宰”等多重歧义的“民主”二字,以 及由陈独秀音译的“德先生”(!^!!!忧!〃肌力。金观涛、刘青峰在《〈新青年〉民主观 念的演变》一文中介绍说:“以《新青年》为例,‘科学’一词出现了 1913次,而‘民 主’只出现了305次,加上‘德谟克拉西’和‘德先生’的次数,共有513次,只是 ‘科学’出现频度的四分之一强。如果把用于翻译^巧的‘民治’〈194次〉、 ‘民权’〈30次)和‘平民主义’〔53次)等词加人,总共也不到‘科学’一词出现频 度的一小半。这说明,在《新青年》杂志中,民主这一观念并没有获得与科学同 等重要的地位。……民主代表一种和君主对立的西方政治理想,必定同时包含 了国家元首民选、多数支配、代议制这三重含义。在这三种意义中,代议制是一 个核心,它将元首民选和多数支配有效地结合成为一种可实施的政治制度。民 初的民!主尝试失败主要是议会政治的失败,由此而引发了新文化运动。这样, 人们在使用‘民主’一词表达其同君主对立的意思时,很可能已下意识地将议 会政治和选举程序排除在外。”
到了 1924年,曾经在《文学革命论》中高调响应“首举义旗之急先锋……吾 友胡适”的陈独秀,鉴于胡适等英美派教授学者对于苏俄社会主义及中国共产 党的不支持、不配合,在《留美学生》一文中表态说:“美国限制移民律,竟影响 到中国赴美的留学生,以至未动身的不能动身,已动身的到了美国不能登岸, 在普通感情上,我们应该愤恨美国,然而我却十分感谢美国。因为在一般留美 学生成绩上看起来,几乎无一人不反对革命运动,几乎无一人不崇拜金钱与美 国,这种人少一个好一个;若是美国简直不许一个中国人去留学,那才是为中 国造福不浅。”
另一位中共创始人李大钊,对于包括“民有、民治、民享”在内的美国文明, 同样采用了排斥态度。1927年初,他曾经打算写信给远在英国的胡适,“劝他仍 旧从俄国回来,不要让他往西去打美国回来”。
站在国民党元老李石曾及其法日派一边与北京大学的英美派教授针锋
历史劲流中的胡适之I
相对的厦门大学教授鲁迅,在1926年10月23日致许广平信中,对于捍卫“民 有、民治、民享”的政治制度并且解放过成千上万美国黑奴的林肯,也采取 了全盘否定的态度:“林肯之类的事,我是不大要看,但在这里,能有好的影 片看么? ”
在整个20世纪,汉语文化圈里所弥漫的一直是民治不足的历史劲流。在 这种历史劲流中始终不肯随波逐流的胡适,在坚持“民治主义”立场的同时, 也免不了从俗从众,把最不应该舍弃的“民治”二字,改写成为既约定俗成又 有多重歧义的“民主”二字。
1922年8月,直系军阀吴佩孚公开通电反对联省自治。针对这一情况,胡 适在《努力》周刊的“这一周”中,正面介绍了自己的民治思想:“我们要明白承 认:民治主义是一种信仰。信仰的是什么呢?第一,信仰国民至多可以受欺于 一时,而不能受欺于永久。第二,信仰制度法律的改密可以范围人心,而人心 受了法制的训练,更可以维持法治。第二,民治的本身就是一种公民教育。给 他一票,他今天也许拿去做买卖,但将来总有不肯卖票的一日;但是你若不给 他一票,他现在虽没有卖票的机会,将来也没有不卖票的本事了。若因为‘组 织未备,锻炼未成’,就不敢实行民治,那就等于因为怕小孩跌倒就不叫他学 走了。学走是免跌的唯一法子,民治是‘锻炼’民治的唯一法子! ”
1933年12月24日,胡适在《独立评论》第82号发表《再论建国与专制》:“我 有一个很狂妄的僻见:我观察近几十年的世界政治,感觉到民主宪政制度只 是一种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适宜训练一个缺乏政治经验的民族。”
在《从一党到无党的政治》中,胡适另有更加形象的一段话:“最有效的政 治训练,是逐渐开放政权,使人民亲身参加政治里得到一点政治训练。说句老 话,学游泳的人必须先下水,学弹琴的人必须先有琴可弹。宪政是宪政的最好 训练。”
对于胡适的上述观点,邵建在《瞧,这人一一日记、书信、年谱中的胡适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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